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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没?南芳主私奔了?”
“哈哈哈, 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子洲那边都拖了多少年了,放着一朵鲜花不采,哪能怪得人家寂寞难耐呢。”
“我就一直觉得妖族混血的人阴气太重, 没了男人不能活……”
“呸, 不过是有个好出身, 你瞧多少年轻女修要跟她学着抢男修的资源,光天化日之下赤足裸臂的, 成何体统!”
茶馆中正热烈讨论着近日南芳主私奔的传闻, 还有一个修为结丹的老妇人, 听了半晌, 冷哼道——
“寅洲能立住脚跟, 不就靠她那副狐媚相吗?依我看也不怎么样,申洲的女子才是贤良淑德。老身说句肺腑之言, 别看她现在风光,等到她找到夫家,她就知道在夫家会如何被人轻鄙如今做下的事, 就算她及时悔改,后半生只怕也都要在赎罪中度过了。”
“嗯嗯,我觉得您说得挺有道理的,不知道您贵庚呢?”一个女子声音在老妇人身后响起。
那老妇人扭头一看,是个红衣女子, 这女子分明穿着艳烈, 坐在那里却好像被什么力量隔绝了一样, 周围人都视而不见,直到她开口相询,老妇人才赫然发现这竟是个人间少有的倾城绝色。
老妇人一时哑然,无意识地回答道:“老身一百四十余岁。”
那绝色美人轻轻笑了一声,没有继续说什么,而是起身朝酒馆外走去,坐她对面的剑修也提剑起身,眉间霜寒如雪,待出去后,皱眉问道:“你若不悦,我自可让这些人闭嘴。”
南娆洒然一笑,道:“没有,我只是觉得有意思,一百四十余岁的人都够资格说教了,我这个两百多岁的人还觉得时年尚早。”
与南娆同行两个月,孟霄楼虽然面上总是板着脸,但不可否认南娆是那种让人极容易喜欢上的,你高兴了,她就跟你胡闹惹你生气,不高兴了,她又会逗你开心。
孟霄楼道:“他们口中所言,你……这些年都听惯了吗?”
南娆笑道:“风流风流,有人所见惟清风与流水,自然也有人所见乃风骚与流俗。我倒也不是脾气多好的人,早些年的时候,断人舌根的事也不是没做过。诶,不说这些无聊事了,听说你未洲的天鞘峰在冬初有霜萤,你不是要带我去看吗?”
孟霄楼耳根微热,他求助了未洲的同侪多日,众剑修群策群力,最后说他们未洲清寒,只有天鞘峰的霜萤盛景适合情人互诉心意。
可天鞘峰能看到霜萤的地方谁都晓得是个情缘圣地,孟霄楼始终说不住口,是以连夜手写几份未洲美景指南,放在南娆看得见的地方,这才迂回地引起了她的注意。
南娆倒是兴致勃勃的,可等到了天鞘峰,肠子都悔青了。
她的功体属火,虽不怕霜雪,但却畏寒,这天鞘峰在整个上洲中都属于极寒的所在,纵然修为不惧,但一路走来,仍不免冻得脸色微白。
“你有没有觉得有点冷?”南娆问。
孟霄楼从小在这种地方参习剑意,早就习惯了,和南娆走在一起,不止不冷,甚至还觉得面上有点热。
“我还好。”
南娆有点急得慌,道:“你也太冷淡了吧,就不能做点让姑娘家觉得温暖的事吗?”
随后她看见孟霄楼嗯了一声,脱下外衫,本来还以为他要给自己搭上,却见他跟自己擦肩而过,从一处山坳边刨出一只冬眠的雪□□裹在衣服里,努力证明自己是个爱护动物的温暖好男人。
孟霄楼:“你觉得暖了吗?”
被暖醒的雪□□:“呱。”
南娆:“暖了暖了,惹不起惹不起。”
南娆只能哆哆嗦嗦地跟他上了天鞘峰,不过好在霜萤如期而至,宛如天上的星子坠落在一方雪山之上。
抬手接住一只霜萤,但只在掌心抖了抖晶莹剔透的翅膀,便融化开去,南娆可惜道:“它们有灵智吗?”
“天鞘峰下镇压着一片鬼地,据说霜萤便是死者冤魂碎片结合寒气所化,应是有一些灵智的。”
南娆指了指那些附在自己发间的霜萤,道:“那它们这算是什么,霜萤扑火?”
“鬼者喜生人之气,它们应该是喜、喜欢你吧。”
南娆看他面红耳赤的,失笑道:“你约我来这儿,应该不是只想关心霜萤喜欢谁吧。”
孟霄楼微微垂首,道:“你喜欢应则唯吗?”
南娆侧首思索了片刻,道:“他是道尊和我父为我择定的良人,又救过我的命,我说不出什么不好,也曾试着喜欢他,可……”
孟霄楼看见南娆指了指自己的心口,道:“怎么?”
“我总觉得看到他时,‘喜欢’这种情绪好像被挖走了,心尖上好像灌了冰一样,怎么也软不下来。”
孟霄楼沉默,说起来他的心思已经埋藏了很多年了,其实早年间,孟霄楼是听过南芳主的名号的,毕竟在道生天的礼法制约下,不是谁都能活得那般肆意妄为的。
她喝酒闯祸,无视礼法,偏偏上天赐予她无匹的容貌与出身,使得她总是能成为道生天的一片素白鸦青中最炽烈嚣张的一抹艳色。
他听那些人的嫉妒、羡慕、渴望,一直到那场荒诞的初见后,才晓得为什么世人都那般喜欢非议她。
南娆就像是这个世间所有欲望的核心——美貌、权力、力量,她甚至连灵魂都那么好。
孟霄楼索性闭上眼,用尽了力气,才把那句话说出口。
“我喜……喜欢娆娘。”
南娆终于是扑哧一声笑出来,就在孟霄楼灰暗地以为他失败了时,南娆却探过身子来,在他右脸上亲了一下。
“我不知道你为这... -->>
“听说没?南芳主私奔了?”
“哈哈哈, 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子洲那边都拖了多少年了,放着一朵鲜花不采,哪能怪得人家寂寞难耐呢。”
“我就一直觉得妖族混血的人阴气太重, 没了男人不能活……”
“呸, 不过是有个好出身, 你瞧多少年轻女修要跟她学着抢男修的资源,光天化日之下赤足裸臂的, 成何体统!”
茶馆中正热烈讨论着近日南芳主私奔的传闻, 还有一个修为结丹的老妇人, 听了半晌, 冷哼道——
“寅洲能立住脚跟, 不就靠她那副狐媚相吗?依我看也不怎么样,申洲的女子才是贤良淑德。老身说句肺腑之言, 别看她现在风光,等到她找到夫家,她就知道在夫家会如何被人轻鄙如今做下的事, 就算她及时悔改,后半生只怕也都要在赎罪中度过了。”
“嗯嗯,我觉得您说得挺有道理的,不知道您贵庚呢?”一个女子声音在老妇人身后响起。
那老妇人扭头一看,是个红衣女子, 这女子分明穿着艳烈, 坐在那里却好像被什么力量隔绝了一样, 周围人都视而不见,直到她开口相询,老妇人才赫然发现这竟是个人间少有的倾城绝色。
老妇人一时哑然,无意识地回答道:“老身一百四十余岁。”
那绝色美人轻轻笑了一声,没有继续说什么,而是起身朝酒馆外走去,坐她对面的剑修也提剑起身,眉间霜寒如雪,待出去后,皱眉问道:“你若不悦,我自可让这些人闭嘴。”
南娆洒然一笑,道:“没有,我只是觉得有意思,一百四十余岁的人都够资格说教了,我这个两百多岁的人还觉得时年尚早。”
与南娆同行两个月,孟霄楼虽然面上总是板着脸,但不可否认南娆是那种让人极容易喜欢上的,你高兴了,她就跟你胡闹惹你生气,不高兴了,她又会逗你开心。
孟霄楼道:“他们口中所言,你……这些年都听惯了吗?”
南娆笑道:“风流风流,有人所见惟清风与流水,自然也有人所见乃风骚与流俗。我倒也不是脾气多好的人,早些年的时候,断人舌根的事也不是没做过。诶,不说这些无聊事了,听说你未洲的天鞘峰在冬初有霜萤,你不是要带我去看吗?”
孟霄楼耳根微热,他求助了未洲的同侪多日,众剑修群策群力,最后说他们未洲清寒,只有天鞘峰的霜萤盛景适合情人互诉心意。
可天鞘峰能看到霜萤的地方谁都晓得是个情缘圣地,孟霄楼始终说不住口,是以连夜手写几份未洲美景指南,放在南娆看得见的地方,这才迂回地引起了她的注意。
南娆倒是兴致勃勃的,可等到了天鞘峰,肠子都悔青了。
她的功体属火,虽不怕霜雪,但却畏寒,这天鞘峰在整个上洲中都属于极寒的所在,纵然修为不惧,但一路走来,仍不免冻得脸色微白。
“你有没有觉得有点冷?”南娆问。
孟霄楼从小在这种地方参习剑意,早就习惯了,和南娆走在一起,不止不冷,甚至还觉得面上有点热。
“我还好。”
南娆有点急得慌,道:“你也太冷淡了吧,就不能做点让姑娘家觉得温暖的事吗?”
随后她看见孟霄楼嗯了一声,脱下外衫,本来还以为他要给自己搭上,却见他跟自己擦肩而过,从一处山坳边刨出一只冬眠的雪□□裹在衣服里,努力证明自己是个爱护动物的温暖好男人。
孟霄楼:“你觉得暖了吗?”
被暖醒的雪□□:“呱。”
南娆:“暖了暖了,惹不起惹不起。”
南娆只能哆哆嗦嗦地跟他上了天鞘峰,不过好在霜萤如期而至,宛如天上的星子坠落在一方雪山之上。
抬手接住一只霜萤,但只在掌心抖了抖晶莹剔透的翅膀,便融化开去,南娆可惜道:“它们有灵智吗?”
“天鞘峰下镇压着一片鬼地,据说霜萤便是死者冤魂碎片结合寒气所化,应是有一些灵智的。”
南娆指了指那些附在自己发间的霜萤,道:“那它们这算是什么,霜萤扑火?”
“鬼者喜生人之气,它们应该是喜、喜欢你吧。”
南娆看他面红耳赤的,失笑道:“你约我来这儿,应该不是只想关心霜萤喜欢谁吧。”
孟霄楼微微垂首,道:“你喜欢应则唯吗?”
南娆侧首思索了片刻,道:“他是道尊和我父为我择定的良人,又救过我的命,我说不出什么不好,也曾试着喜欢他,可……”
孟霄楼看见南娆指了指自己的心口,道:“怎么?”
“我总觉得看到他时,‘喜欢’这种情绪好像被挖走了,心尖上好像灌了冰一样,怎么也软不下来。”
孟霄楼沉默,说起来他的心思已经埋藏了很多年了,其实早年间,孟霄楼是听过南芳主的名号的,毕竟在道生天的礼法制约下,不是谁都能活得那般肆意妄为的。
她喝酒闯祸,无视礼法,偏偏上天赐予她无匹的容貌与出身,使得她总是能成为道生天的一片素白鸦青中最炽烈嚣张的一抹艳色。
他听那些人的嫉妒、羡慕、渴望,一直到那场荒诞的初见后,才晓得为什么世人都那般喜欢非议她。
南娆就像是这个世间所有欲望的核心——美貌、权力、力量,她甚至连灵魂都那么好。
孟霄楼索性闭上眼,用尽了力气,才把那句话说出口。
“我喜……喜欢娆娘。”
南娆终于是扑哧一声笑出来,就在孟霄楼灰暗地以为他失败了时,南娆却探过身子来,在他右脸上亲了一下。
“我不知道你为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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