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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漫长的等待是最难熬的。
林卫国有些无聊。
刚才那对情侣已经走了,望着空荡荡桥栏我更有些落寂。
天桥的另一侧是一家很大的夜总会。
桥脚正好在夜总会的门口。
过了七点半,三三两两的浓妆女子从天桥上走过。
一看就知道是坐台小姐。
在夜色里,她们看上去大多挺艳,挺漂亮,挺令人心动的。
但这是粉底、眉笔、眼影、口红画出来的美,真实的东西太少。
当她们洗去铅华,走在太阳光下,保证能令你心动的要少得多。
林卫国的视线向下,大部分时间看着走过他面前一个个女人的大腿。
她们中大多穿着裙子,有长裙也有短裙,这恐怕也是职业需要。
档次较高的夜总会的小姐,与那些如同妓院一般的美容厅小姐还是有些不同。
后者一般直入主题,谈好价格,马上脱光就干,只要脸蛋长得漂亮,穿裙子或裤子倒无所谓,所正要脱的,不穿来得更方便。
而夜总会的小姐要矜持些,也隐晦些,如果你一开口就谈干的价格,除非你开了天价,一般会碰钉子。
不过大多数来夜总会的男人都有些身家,倒不会如此没品味。
通常是在唱歌、喝酒过程中慢慢才进入主题。
既然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小姐们开放给男人的身体的区域也有个过程。
首先开放的是手臂与大腿,来玩的男人不会有老实的,摸摸手臂与大腿是小姐必须得接受内容。
至于男人想进一步再深入,刚要视情况而定了。
对男人来说,摸穿着丝袜或不穿丝袜的大腿与摸着厚厚牛仔裤包裹着的大腿所带来的享受是截然不一致的。
因此,尊循顾客是上帝的说法,小姐们很少穿长裤。
在林卫国坐牢前,也曾经跟同事去过几次歌厅。
有一次上一个很大夜总会里,林卫国误闯入一间休息室,只见百十个小姐齐刷刷地坐在大厅里。
清一色无袖短衫和超短裤,而且都不穿丝袜,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林卫国看着那一排白晃晃粉腿,惊慌失措,转身就逃。
可能是从到到那里的第一个燥热的夏天起,林卫国开始对女人的腿特别感兴趣。
经常走在大街上,林卫国目光四十五度向下,有些贪婪地看着女人们型型色色、粗粗细细的腿。
特别是那些曲线流畅、弧度优美,符合美腿特征的腿,林卫国会投以更多的目光。
女人的腿是真实的,林卫国喜欢真实的东西。
你可以以锻炼来使它更美,但你无法用粉底、用口红掩遮它缺陷。
女人的腿总给你许多的想象。
对于这个爱好,有一段时间林卫国也非常困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些变态。
后来偶然一翻一本杂志,看到一段话:男人都欣赏女人,但水平大不一样。
品女人水平最低的男人,看女人的脸蛋。
品女人稍有层次的男人,观女人的身体。
品女人上档次的男人,欣赏女人的臀部。
品女人造诣最高的男人,品的是女人的美腿。
至于看见女人就想到男人,属于业余,根本不入段。
林卫国看后哈哈大笑,他为自己的爱好找到了借口,顿时卸下了心里的包袱,更暗自高兴我还居然是最有品味的男人。
后来,终于有女人,期望得到满足,恋足情结也慢慢消退。
不过直至今日,还或多或少保留着这一欣赏方式。
一想到女人,林卫国无法不想起罗叶。
在这寒风飒飒的天桥上,在百般无聊的守候中,封藏以久的记忆在我脑海中象一部电影般播放着:
罗叶是林卫国生命里第一个女人。
她和林卫国同一个村子的,同年同月出生,只比他大了三天。
他们村子很小,从村口走到村尾不要十分钟。
林卫国已经记不起他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不过在这么小的村子里,也许几个月时就已经彼此照过面了。
小时候的罗叶野性十足,村子的人都说她不象个女孩子。
而林卫国从小文文静静,比她听话多了。
林卫国喜欢和她玩,因为她会爬上高高枣树,打下黄澄澄的大枣,兴高采烈地和我分享。
她会钻入一望无际的玉米地,捧来一堆玉米棒,用火烤着吃。
他们村子叫钱家村,而他姓林,是外乡人。
外乡人是不能进罗家祠堂,在村里没有地位,因此打枣、偷玉米的事也只有罗叶才敢做。
虽然,林卫国喜欢和她在一起,但有一件事我却不喜欢。
五岁那年,林卫国妈妈与罗叶妈妈认了姐妹。
现在想来,是因为林卫国父亲死得早,而罗叶的父亲是村里支部书记。
他妈妈为能攀上罗家的关系才这样做的。
因为这样,罗叶成了林卫国的姐姐。
从此之后,她经常抓着他,逼林卫国叫他姐姐。
林卫国当然不肯轻易就范,依旧叶子,叶子地叫她。
只有在双方家长在场时,林卫国才会迫于无奈,极不情愿地叫她声姐姐。
往往这个时候,她眉开眼笑,象天上掉了个金元宝似的高兴。
从读小学起,林卫国就和她就坐一张桌。
林卫国的功课从小就比她好,给她代写作业是我经常做的事。
不过,说心里话,如果没她,林卫国求学的日子会痛苦得多。
林卫国对钱家村从来没有好感。
因为是外乡人,所以从来就没得到别人的尊重,孤儿寡母更是受人欺侮。
林卫国的学习成绩一直最全班最好的,但因此也成了被其它同学嫉妒的重要原因。
经常有同学来找他的茬,和他过不去。
那时林卫国个子很矮,人又瘦小,胆子也不大。
当有人找上门来,自然吃亏的是林卫国。
而这个时候,罗叶站了出来,充当了林卫国的保护神。
那个时候,她比林卫国长得高大,打起架来十分凶狠泼辣。
记得在小学三年级时。
有一次,在她手里吃了亏的同班的男生,叫来了几个高年级的学生,在回家的路上截住他们。
林卫国不争气地吓得瑟瑟发抖,罗叶却面无惧色挡在林卫国面前,冲了上去,以一敌三和他们打了起来。
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没想到她这么厉害,都被她不要命似的气势吓倒,反节节退却。
那个同班的男生看看形势不对,拿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砸在她的额头上。
罗叶血流满面,倒在地上。
他们虽有些害怕,但毕竟打倒了她。
正高兴之际,罗叶竟从地上跳了起来,抄起一根树枝,势若疯虎般扑了下去,几个男生顿时吓着抱头鼠窜。
林卫国我呆呆地看着满脸是血的她,不知该怎么办。
罗叶从蓝布衫上撕下一块布条,裹在头上,然后拉着林卫国的手说到:“我们回家吧。”
林卫国傻傻地跟着她走着。
落日的余晖里将她笼罩上一层光环,她的形象在林卫国眼中变得无比的高大。
因为这件事。
罗叶的父亲告到了学校。
那个男生受到严厉的处分,她的英勇事迹也在学校里传开了。
虽然有人对着林卫国指指点点,从此再没有人敢公开地欺侮他了。
罗叶从小就很美。
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皮肤虽有点黑但却健康而青春。
现在回想起来,她的美纯朴而自然,象一块凝聚天地精气的玉石,虽未经雕琢,却散发迷人的光彩。
她的美更带着一股原始的野性,象一匹不堪驯服的的烈马,让人又爱又恨。
不过,当时他们朝夕相对,一些在身边的东西流水般被林卫国忽略了。
到了初三,林卫国个子开始疯长,一下就比她高了。
林卫国暗自高兴。
因为林卫国再不用和她说话时仰起头这么累了。
低头说话的感觉真好。
林卫国快乐疯了!
这个时候,罗叶身体开始慢慢地起着变化。
她胸前的蓝布衫越胀越高。
不太懂事的林卫国,曾大笑着指着她渐渐鼓起山峰,说她越来越胖了。很少脸红的她,居然因为这句话面带红霞,还赌气半天没和林卫国说话。
晚上,丈夫陪着金凤仙去跳舞。
舞罢回到家里,丈夫就迫不及待地想上床发泄。
金凤仙说道:“今晚下行,明天才弄好不好。今天是最后一天了。”
丈夫也无可奈何地说道:“唉,明天就明天吧。”
我心里在想,要是今晚... -->>
唉!漫长的等待是最难熬的。
林卫国有些无聊。
刚才那对情侣已经走了,望着空荡荡桥栏我更有些落寂。
天桥的另一侧是一家很大的夜总会。
桥脚正好在夜总会的门口。
过了七点半,三三两两的浓妆女子从天桥上走过。
一看就知道是坐台小姐。
在夜色里,她们看上去大多挺艳,挺漂亮,挺令人心动的。
但这是粉底、眉笔、眼影、口红画出来的美,真实的东西太少。
当她们洗去铅华,走在太阳光下,保证能令你心动的要少得多。
林卫国的视线向下,大部分时间看着走过他面前一个个女人的大腿。
她们中大多穿着裙子,有长裙也有短裙,这恐怕也是职业需要。
档次较高的夜总会的小姐,与那些如同妓院一般的美容厅小姐还是有些不同。
后者一般直入主题,谈好价格,马上脱光就干,只要脸蛋长得漂亮,穿裙子或裤子倒无所谓,所正要脱的,不穿来得更方便。
而夜总会的小姐要矜持些,也隐晦些,如果你一开口就谈干的价格,除非你开了天价,一般会碰钉子。
不过大多数来夜总会的男人都有些身家,倒不会如此没品味。
通常是在唱歌、喝酒过程中慢慢才进入主题。
既然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小姐们开放给男人的身体的区域也有个过程。
首先开放的是手臂与大腿,来玩的男人不会有老实的,摸摸手臂与大腿是小姐必须得接受内容。
至于男人想进一步再深入,刚要视情况而定了。
对男人来说,摸穿着丝袜或不穿丝袜的大腿与摸着厚厚牛仔裤包裹着的大腿所带来的享受是截然不一致的。
因此,尊循顾客是上帝的说法,小姐们很少穿长裤。
在林卫国坐牢前,也曾经跟同事去过几次歌厅。
有一次上一个很大夜总会里,林卫国误闯入一间休息室,只见百十个小姐齐刷刷地坐在大厅里。
清一色无袖短衫和超短裤,而且都不穿丝袜,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林卫国看着那一排白晃晃粉腿,惊慌失措,转身就逃。
可能是从到到那里的第一个燥热的夏天起,林卫国开始对女人的腿特别感兴趣。
经常走在大街上,林卫国目光四十五度向下,有些贪婪地看着女人们型型色色、粗粗细细的腿。
特别是那些曲线流畅、弧度优美,符合美腿特征的腿,林卫国会投以更多的目光。
女人的腿是真实的,林卫国喜欢真实的东西。
你可以以锻炼来使它更美,但你无法用粉底、用口红掩遮它缺陷。
女人的腿总给你许多的想象。
对于这个爱好,有一段时间林卫国也非常困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些变态。
后来偶然一翻一本杂志,看到一段话:男人都欣赏女人,但水平大不一样。
品女人水平最低的男人,看女人的脸蛋。
品女人稍有层次的男人,观女人的身体。
品女人上档次的男人,欣赏女人的臀部。
品女人造诣最高的男人,品的是女人的美腿。
至于看见女人就想到男人,属于业余,根本不入段。
林卫国看后哈哈大笑,他为自己的爱好找到了借口,顿时卸下了心里的包袱,更暗自高兴我还居然是最有品味的男人。
后来,终于有女人,期望得到满足,恋足情结也慢慢消退。
不过直至今日,还或多或少保留着这一欣赏方式。
一想到女人,林卫国无法不想起罗叶。
在这寒风飒飒的天桥上,在百般无聊的守候中,封藏以久的记忆在我脑海中象一部电影般播放着:
罗叶是林卫国生命里第一个女人。
她和林卫国同一个村子的,同年同月出生,只比他大了三天。
他们村子很小,从村口走到村尾不要十分钟。
林卫国已经记不起他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不过在这么小的村子里,也许几个月时就已经彼此照过面了。
小时候的罗叶野性十足,村子的人都说她不象个女孩子。
而林卫国从小文文静静,比她听话多了。
林卫国喜欢和她玩,因为她会爬上高高枣树,打下黄澄澄的大枣,兴高采烈地和我分享。
她会钻入一望无际的玉米地,捧来一堆玉米棒,用火烤着吃。
他们村子叫钱家村,而他姓林,是外乡人。
外乡人是不能进罗家祠堂,在村里没有地位,因此打枣、偷玉米的事也只有罗叶才敢做。
虽然,林卫国喜欢和她在一起,但有一件事我却不喜欢。
五岁那年,林卫国妈妈与罗叶妈妈认了姐妹。
现在想来,是因为林卫国父亲死得早,而罗叶的父亲是村里支部书记。
他妈妈为能攀上罗家的关系才这样做的。
因为这样,罗叶成了林卫国的姐姐。
从此之后,她经常抓着他,逼林卫国叫他姐姐。
林卫国当然不肯轻易就范,依旧叶子,叶子地叫她。
只有在双方家长在场时,林卫国才会迫于无奈,极不情愿地叫她声姐姐。
往往这个时候,她眉开眼笑,象天上掉了个金元宝似的高兴。
从读小学起,林卫国就和她就坐一张桌。
林卫国的功课从小就比她好,给她代写作业是我经常做的事。
不过,说心里话,如果没她,林卫国求学的日子会痛苦得多。
林卫国对钱家村从来没有好感。
因为是外乡人,所以从来就没得到别人的尊重,孤儿寡母更是受人欺侮。
林卫国的学习成绩一直最全班最好的,但因此也成了被其它同学嫉妒的重要原因。
经常有同学来找他的茬,和他过不去。
那时林卫国个子很矮,人又瘦小,胆子也不大。
当有人找上门来,自然吃亏的是林卫国。
而这个时候,罗叶站了出来,充当了林卫国的保护神。
那个时候,她比林卫国长得高大,打起架来十分凶狠泼辣。
记得在小学三年级时。
有一次,在她手里吃了亏的同班的男生,叫来了几个高年级的学生,在回家的路上截住他们。
林卫国不争气地吓得瑟瑟发抖,罗叶却面无惧色挡在林卫国面前,冲了上去,以一敌三和他们打了起来。
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没想到她这么厉害,都被她不要命似的气势吓倒,反节节退却。
那个同班的男生看看形势不对,拿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砸在她的额头上。
罗叶血流满面,倒在地上。
他们虽有些害怕,但毕竟打倒了她。
正高兴之际,罗叶竟从地上跳了起来,抄起一根树枝,势若疯虎般扑了下去,几个男生顿时吓着抱头鼠窜。
林卫国我呆呆地看着满脸是血的她,不知该怎么办。
罗叶从蓝布衫上撕下一块布条,裹在头上,然后拉着林卫国的手说到:“我们回家吧。”
林卫国傻傻地跟着她走着。
落日的余晖里将她笼罩上一层光环,她的形象在林卫国眼中变得无比的高大。
因为这件事。
罗叶的父亲告到了学校。
那个男生受到严厉的处分,她的英勇事迹也在学校里传开了。
虽然有人对着林卫国指指点点,从此再没有人敢公开地欺侮他了。
罗叶从小就很美。
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皮肤虽有点黑但却健康而青春。
现在回想起来,她的美纯朴而自然,象一块凝聚天地精气的玉石,虽未经雕琢,却散发迷人的光彩。
她的美更带着一股原始的野性,象一匹不堪驯服的的烈马,让人又爱又恨。
不过,当时他们朝夕相对,一些在身边的东西流水般被林卫国忽略了。
到了初三,林卫国个子开始疯长,一下就比她高了。
林卫国暗自高兴。
因为林卫国再不用和她说话时仰起头这么累了。
低头说话的感觉真好。
林卫国快乐疯了!
这个时候,罗叶身体开始慢慢地起着变化。
她胸前的蓝布衫越胀越高。
不太懂事的林卫国,曾大笑着指着她渐渐鼓起山峰,说她越来越胖了。很少脸红的她,居然因为这句话面带红霞,还赌气半天没和林卫国说话。
晚上,丈夫陪着金凤仙去跳舞。
舞罢回到家里,丈夫就迫不及待地想上床发泄。
金凤仙说道:“今晚下行,明天才弄好不好。今天是最后一天了。”
丈夫也无可奈何地说道:“唉,明天就明天吧。”
我心里在想,要是今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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