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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里有《辽宁青年》,还有《电影文学》。周末上街,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她和同学们也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交际并不广泛,在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有个线索曾引起过专案组的注意,刁爱青在遇害的前几天,曾经声称征集认识了一个作家。警方也曾对蓝京作家进行过调查,然而没有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这起骇人听闻的血案被称为“1?19”碎尸案,警方当时立即展开了大规模调查,然而始终未能破案……
12年过去了,遇害女孩的冤魂在世间游荡,什么时候才能安息?凶手何时才能落网?
似乎每年的不确定时间,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在互联网上发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有人说这是死者冤魂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这件事。毕竟凶手不能归案,情何以堪。也有人说是凶手良心欠安,所以来发帖进行忏悔;还有人说,是凶手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挑衅警方;还有的说是知情者想要揭发罪恶,不断的暗示给警方。
2008年6月19日21:49分,一个网名叫做黑弥撒的网友在某虚拟社区网站发了一个帖子《关于蓝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黑弥撒在帖子中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并为凶手画像,他写道:“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黑弥撒主观猜测:“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
黑弥撒在文章最后对凶手进行了描述:“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蓝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的名字,还有原文的用词、写作历程进行讨论,“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 结论:黑弥撒是凶手!
网友对“很多的”进行了调查,一个叫做“悼红轩主人”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博客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
“很多的”在2008年6月9日1:12:33 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
6、居住的环境,上下楼梯什么的,一定要记住多少级,并且记住多少步。保证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也能行动自如。
7、每到一个地方,一定最先看看那里的大商场,并且记住所有出口。
8、楼底下一定会有放一辆旧自行车,并且永远不锁,如果被偷了,就抓紧时间再买一辆。因为是旧的,所以从来没被偷过。
9、看到稀奇古怪的贴,就喜欢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回复。
此后不久,一个名字叫“WCAT666”的网友也参与了回复: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细心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和“WCAT666”同为蓝京市人,并且有可能认识!
12年后,这起悬案再次浮出水面,网友诡异的讨论和推理让很多人感到毛骨悚然!
12年来,凶手一直没有落入法网,凶手可能每天都行走在蓝京市的大街小巷,凶手可能会上网参与分析案情,凶手可能会看到这行文字,凶手可能会再次作案……
2008年9月11日清晨,蓝京市新街口的一个垃圾桶旁边,有个捡垃圾的人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袋里放着一颗煮过的人头。警方接到报案后,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又发现了装有尸体碎块的提包。此案与12年前的119碎尸案极其相似,无论是作案手法还是抛尸地点都几乎完全一致。蓝京市警方为避免社会恐慌,立即封锁消息,将此案列为绝密案件,同时上报给最高公安部门,请求特案组协助。
梁教授说:12年前的碎尸案和12年后的碎尸案,也许是同一凶手。
包斩说:还有可能是另一个凶手模仿作案!
苏眉说:这个案子太棘手了,这个肯定是我们特案组成立以来接到的最棘手的案件。
画龙说:现在是晚上九点了,我们明天就赶往蓝京市。
白景玉说:不用明天,现在就立即出发,有一架专机在等待着你们。
画龙说:好家伙,这次要动真格的了。
白景玉郑重的说:我作为特案组的组建者,只要求两件事,第一,你们要穿上警服,出现在蓝京800万人民面前;第二,身为警察,不要求此案必破,只希望你们能对得起老百姓的期望和重托,就四个字为你们送行……无愧于心!
籍里有《辽宁青年》,还有《电影文学》。周末上街,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她和同学们也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交际并不广泛,在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有个线索曾引起过专案组的注意,刁爱青在遇害的前几天,曾经声称征集认识了一个作家。警方也曾对蓝京作家进行过调查,然而没有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这起骇人听闻的血案被称为“1?19”碎尸案,警方当时立即展开了大规模调查,然而始终未能破案……
12年过去了,遇害女孩的冤魂在世间游荡,什么时候才能安息?凶手何时才能落网?
似乎每年的不确定时间,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在互联网上发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有人说这是死者冤魂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这件事。毕竟凶手不能归案,情何以堪。也有人说是凶手良心欠安,所以来发帖进行忏悔;还有人说,是凶手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挑衅警方;还有的说是知情者想要揭发罪恶,不断的暗示给警方。
2008年6月19日21:49分,一个网名叫做黑弥撒的网友在某虚拟社区网站发了一个帖子《关于蓝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黑弥撒在帖子中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并为凶手画像,他写道:“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黑弥撒主观猜测:“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
黑弥撒在文章最后对凶手进行了描述:“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蓝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的名字,还有原文的用词、写作历程进行讨论,“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 结论:黑弥撒是凶手!
网友对“很多的”进行了调查,一个叫做“悼红轩主人”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博客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
“很多的”在2008年6月9日1:12:33 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
6、居住的环境,上下楼梯什么的,一定要记住多少级,并且记住多少步。保证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也能行动自如。
7、每到一个地方,一定最先看看那里的大商场,并且记住所有出口。
8、楼底下一定会有放一辆旧自行车,并且永远不锁,如果被偷了,就抓紧时间再买一辆。因为是旧的,所以从来没被偷过。
9、看到稀奇古怪的贴,就喜欢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回复。
此后不久,一个名字叫“WCAT666”的网友也参与了回复: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细心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和“WCAT666”同为蓝京市人,并且有可能认识!
12年后,这起悬案再次浮出水面,网友诡异的讨论和推理让很多人感到毛骨悚然!
12年来,凶手一直没有落入法网,凶手可能每天都行走在蓝京市的大街小巷,凶手可能会上网参与分析案情,凶手可能会看到这行文字,凶手可能会再次作案……
2008年9月11日清晨,蓝京市新街口的一个垃圾桶旁边,有个捡垃圾的人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袋里放着一颗煮过的人头。警方接到报案后,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又发现了装有尸体碎块的提包。此案与12年前的119碎尸案极其相似,无论是作案手法还是抛尸地点都几乎完全一致。蓝京市警方为避免社会恐慌,立即封锁消息,将此案列为绝密案件,同时上报给最高公安部门,请求特案组协助。
梁教授说:12年前的碎尸案和12年后的碎尸案,也许是同一凶手。
包斩说:还有可能是另一个凶手模仿作案!
苏眉说:这个案子太棘手了,这个肯定是我们特案组成立以来接到的最棘手的案件。
画龙说:现在是晚上九点了,我们明天就赶往蓝京市。
白景玉说:不用明天,现在就立即出发,有一架专机在等待着你们。
画龙说:好家伙,这次要动真格的了。
白景玉郑重的说:我作为特案组的组建者,只要求两件事,第一,你们要穿上警服,出现在蓝京800万人民面前;第二,身为警察,不要求此案必破,只希望你们能对得起老百姓的期望和重托,就四个字为你们送行……无愧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