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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不了,谢谢,我晚上有约了。”
Daisy笑嘻嘻地说:“是和你那个在北京的英俊男朋友视频吗?”
我失笑:“Martin不是我男朋友。”
“拜托,他到我们这里看你都好几回了。”
“真遗憾,我和他之间产生不了化学反应。”我带上包,围着围巾和她们一起出门,锁门时,我说,“况且,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十二月的纽约如E市一般寒冷,或许还要更冷一些。
我迎着寒风走去停车场,开车回到家,第一件事,先收拾我的猫。
这只猫是我捡来的,黄白相间,没什么品种,我给它取名叫阿喵,是个中文名,所以对着它时,我会说中文,美国猫阿喵适应得很好,它已经熟练掌握了一门外语。
我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幢小公寓里,房子是买下来的,因为我打算久居。我研究的课题也许需要花费我很长的一段时间,令我没有办法像我的父母那样可以东跑西逛。我爸爸是一个动物学家,我妈妈是个兽医,他们跑的地方很穷很偏僻,经常会碰到危险的事。我曾经也很向往那样的生活,但是如今的我,却必须待在这世界上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为人类智能假肢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我给自己弄了一碗炸酱面配蔬菜汤做晚餐,吃完后,我放了一缸水,泡了个热水澡,换上舒适的睡衣,早早地钻进了被窝里。
我又看了一遍《我的螃蟹小姐》,看完后,我打开笔记本电脑,坐在床上给谢益发了一封邮件。
我说,礼物我收到了,谢谢。
Skype上立刻跳出了他的通话请求,我接受了。
“我刚到办公室。”谢益的声音很爽朗,“你在干吗?”
“我刚到床上。”我说,“对了,这几年他在哪儿?”
他知道我说的是谁,立刻回答:“三亚,海南三亚。”
“哦……”我心中了然,那是个温暖的地方,而他,最讨厌寒冷的冬天。
“螃蟹过几天会去见他。”谢益说,“我们打算给他一份圣诞惊喜。”
他一定会很高兴的,我想。
“真不错。”我问,“你最近好吗?”
“就是老样子,你呢?”
“也是老样子,工作很忙。”
“明年你回来过年吗?”
我想了想:“怎么说?”
“螃蟹估计会带顾铭夕回来过年,如果你能回来,大家可以聚一下。”
“我不确定。”我说,“到时候再说吧。”
谢益突然说:“Jodie,你就没有什么问题要问我吗?”
我眼珠子一转:“你和你女朋友交往得如何?”
“分手了。”他很快地回答。
我无言以对。
有无数的人问过我,Jodie,你为什么不接受Martin。或者是,肖郁静,你为什么不接受谢益?
他们之所以会那么问,是因为,谢益实在太完美了。
完美得几乎找不出一点瑕疵。
有一次,我问他,谢益,如果要你用一种动物来形容自己,你会选择什么?
他说,鹰。
《我的螃蟹小姐》里有两个重要的配角,一个是羚羊小姐,大概就是我,另一个,却是孔雀先生。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顾铭夕对谢益善意的调侃,但是我觉得,不管是鹰,还是孔雀,都无法确切地比喻谢益。
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有着夺目的外表和优越的家境,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身上并没有富家公子惯有的骄纵之气。他学习很努力,工作也很努力,如果非要说他的缺点,那大概就是在某些人看来,他有一点儿随心所欲。
谢益从不会勉强自己做任何他不想做的事,这一点,我和他很像。
但是我和他不一样的地方是,他会拼了命地去做他想要做的事,而我,却会在权衡以后,选择前进或是后退。
这就是我拒绝他的理由。
他很好,但是,我不爱他。
阿喵轻轻地跳上了我的床,对着笔记本电脑“喵呜”了一声,我打了个哈欠,说:“谢益,我想睡了。”
躺在床上,阿喵静静地伏在我身边,我对它很宽容,它想要和我一起睡,我就不会赶它下床。手抚着阿喵毛茸茸的身体,它似乎很舒服,懒洋洋地“喵喵”了几声。我在漆黑的房间里毫无睡意,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
第一次见到顾铭夕,是开学的第一天,教室后排有一张奇怪的组合课桌,一半正常高度,一半却是矮矮的。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好奇,不知道这张桌子存在的理由,一直到那个男孩走进教室。
他长着一双小鹿斑比似的眼睛,黑黝黝的眼珠子,有着清透、纯净、平和的眼神。他并没有畏惧班里同学投射到他身上的目光,只是身姿笔挺地向着那张特殊的桌子走去。
桌子后面已经坐着一个女孩,扎一把马尾辫,有一张笑嘻嘻的脸。男孩走到桌子边,肩膀一抖,肩上的书包就掉到了课桌上,然后他坐下来,脱掉脚上的鞋,把两只脚都搁到了桌上。
他垂着头,很自然地用双脚整理着书包,两截空空的衣袖在身边晃来晃去。他偶尔和同桌的女孩说几句话,我悄悄地看了好一会儿,才回过头去。
军训的时候,我记住了他的名字。
顾铭夕。
Mr. Ostrich
小时候,我生活在南非,爸爸经常去外地工作,行踪遍布整个非洲大陆,我和妈妈就待在开普敦,期盼着他结束一趟又一趟的旅行后平安回来。
南非是非洲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人种繁杂,教育水平要比其他非洲国家先进许多,所以我一直都跟着当地的小孩在学校上课,回到家后则跟着妈妈学习中文。
爸爸回来的时候,会给我讲他外出时的各种见闻,有趣的、惊险的、狼狈的、神奇的……令我听得如痴如醉。他给我看许多他拍摄的照片,有时候,他会和他的工作伙伴们在野外待上好长一段时间,只为观察一群斑马或是羚羊的生活作息。他把狮子捕杀斑马的过程讲给我听,告诉我,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要想不被吃掉,只有令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行。
我对这个神奇的大陆充满幻想,暑假时,爸爸会带着妈妈和我一起去工作,第一次坐着越野车看到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以及草原上成群结队的动物时,我震惊了。生平第一次,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渺小。
有一次,我跟着爸爸的团队去野外考察时,碰到了一场动物厮杀遗留的尸场,看剩下的动物尸体,有叔叔判断出是几只狮子和一大群鬣狗的搏斗。
在这个搏杀现场,爸爸和他的同伴们在鬣狗的尸堆里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雄狮。它受了很重的伤,被同伴们抛弃了,估计是靠着吃腐肉才活了几天。
爸爸把小狮子带回我们的营地,小狮子并不算太小,但是爸爸说它还未成年,它浑身伤痕累累,为了保住它的命,随行的兽医为它进行了截肢手术。
道:“不了,谢谢,我晚上有约了。”
Daisy笑嘻嘻地说:“是和你那个在北京的英俊男朋友视频吗?”
我失笑:“Martin不是我男朋友。”
“拜托,他到我们这里看你都好几回了。”
“真遗憾,我和他之间产生不了化学反应。”我带上包,围着围巾和她们一起出门,锁门时,我说,“况且,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十二月的纽约如E市一般寒冷,或许还要更冷一些。
我迎着寒风走去停车场,开车回到家,第一件事,先收拾我的猫。
这只猫是我捡来的,黄白相间,没什么品种,我给它取名叫阿喵,是个中文名,所以对着它时,我会说中文,美国猫阿喵适应得很好,它已经熟练掌握了一门外语。
我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幢小公寓里,房子是买下来的,因为我打算久居。我研究的课题也许需要花费我很长的一段时间,令我没有办法像我的父母那样可以东跑西逛。我爸爸是一个动物学家,我妈妈是个兽医,他们跑的地方很穷很偏僻,经常会碰到危险的事。我曾经也很向往那样的生活,但是如今的我,却必须待在这世界上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为人类智能假肢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我给自己弄了一碗炸酱面配蔬菜汤做晚餐,吃完后,我放了一缸水,泡了个热水澡,换上舒适的睡衣,早早地钻进了被窝里。
我又看了一遍《我的螃蟹小姐》,看完后,我打开笔记本电脑,坐在床上给谢益发了一封邮件。
我说,礼物我收到了,谢谢。
Skype上立刻跳出了他的通话请求,我接受了。
“我刚到办公室。”谢益的声音很爽朗,“你在干吗?”
“我刚到床上。”我说,“对了,这几年他在哪儿?”
他知道我说的是谁,立刻回答:“三亚,海南三亚。”
“哦……”我心中了然,那是个温暖的地方,而他,最讨厌寒冷的冬天。
“螃蟹过几天会去见他。”谢益说,“我们打算给他一份圣诞惊喜。”
他一定会很高兴的,我想。
“真不错。”我问,“你最近好吗?”
“就是老样子,你呢?”
“也是老样子,工作很忙。”
“明年你回来过年吗?”
我想了想:“怎么说?”
“螃蟹估计会带顾铭夕回来过年,如果你能回来,大家可以聚一下。”
“我不确定。”我说,“到时候再说吧。”
谢益突然说:“Jodie,你就没有什么问题要问我吗?”
我眼珠子一转:“你和你女朋友交往得如何?”
“分手了。”他很快地回答。
我无言以对。
有无数的人问过我,Jodie,你为什么不接受Martin。或者是,肖郁静,你为什么不接受谢益?
他们之所以会那么问,是因为,谢益实在太完美了。
完美得几乎找不出一点瑕疵。
有一次,我问他,谢益,如果要你用一种动物来形容自己,你会选择什么?
他说,鹰。
《我的螃蟹小姐》里有两个重要的配角,一个是羚羊小姐,大概就是我,另一个,却是孔雀先生。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顾铭夕对谢益善意的调侃,但是我觉得,不管是鹰,还是孔雀,都无法确切地比喻谢益。
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有着夺目的外表和优越的家境,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身上并没有富家公子惯有的骄纵之气。他学习很努力,工作也很努力,如果非要说他的缺点,那大概就是在某些人看来,他有一点儿随心所欲。
谢益从不会勉强自己做任何他不想做的事,这一点,我和他很像。
但是我和他不一样的地方是,他会拼了命地去做他想要做的事,而我,却会在权衡以后,选择前进或是后退。
这就是我拒绝他的理由。
他很好,但是,我不爱他。
阿喵轻轻地跳上了我的床,对着笔记本电脑“喵呜”了一声,我打了个哈欠,说:“谢益,我想睡了。”
躺在床上,阿喵静静地伏在我身边,我对它很宽容,它想要和我一起睡,我就不会赶它下床。手抚着阿喵毛茸茸的身体,它似乎很舒服,懒洋洋地“喵喵”了几声。我在漆黑的房间里毫无睡意,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
第一次见到顾铭夕,是开学的第一天,教室后排有一张奇怪的组合课桌,一半正常高度,一半却是矮矮的。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好奇,不知道这张桌子存在的理由,一直到那个男孩走进教室。
他长着一双小鹿斑比似的眼睛,黑黝黝的眼珠子,有着清透、纯净、平和的眼神。他并没有畏惧班里同学投射到他身上的目光,只是身姿笔挺地向着那张特殊的桌子走去。
桌子后面已经坐着一个女孩,扎一把马尾辫,有一张笑嘻嘻的脸。男孩走到桌子边,肩膀一抖,肩上的书包就掉到了课桌上,然后他坐下来,脱掉脚上的鞋,把两只脚都搁到了桌上。
他垂着头,很自然地用双脚整理着书包,两截空空的衣袖在身边晃来晃去。他偶尔和同桌的女孩说几句话,我悄悄地看了好一会儿,才回过头去。
军训的时候,我记住了他的名字。
顾铭夕。
Mr. Ostrich
小时候,我生活在南非,爸爸经常去外地工作,行踪遍布整个非洲大陆,我和妈妈就待在开普敦,期盼着他结束一趟又一趟的旅行后平安回来。
南非是非洲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人种繁杂,教育水平要比其他非洲国家先进许多,所以我一直都跟着当地的小孩在学校上课,回到家后则跟着妈妈学习中文。
爸爸回来的时候,会给我讲他外出时的各种见闻,有趣的、惊险的、狼狈的、神奇的……令我听得如痴如醉。他给我看许多他拍摄的照片,有时候,他会和他的工作伙伴们在野外待上好长一段时间,只为观察一群斑马或是羚羊的生活作息。他把狮子捕杀斑马的过程讲给我听,告诉我,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要想不被吃掉,只有令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行。
我对这个神奇的大陆充满幻想,暑假时,爸爸会带着妈妈和我一起去工作,第一次坐着越野车看到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以及草原上成群结队的动物时,我震惊了。生平第一次,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渺小。
有一次,我跟着爸爸的团队去野外考察时,碰到了一场动物厮杀遗留的尸场,看剩下的动物尸体,有叔叔判断出是几只狮子和一大群鬣狗的搏斗。
在这个搏杀现场,爸爸和他的同伴们在鬣狗的尸堆里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雄狮。它受了很重的伤,被同伴们抛弃了,估计是靠着吃腐肉才活了几天。
爸爸把小狮子带回我们的营地,小狮子并不算太小,但是爸爸说它还未成年,它浑身伤痕累累,为了保住它的命,随行的兽医为它进行了截肢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