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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境界啊,一剑从清虚宫里头直接落进了扬州城,恐怕天底下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做到这般厉害的举动了,跟这样的人物想要去讲道理当然是不行的,而且这件事情说复杂也不算复杂,其实这样结案最好,既能够对着上头的意思,也能够给许多亲眼目睹文别驾宅子起火,然后那一重天武人去追刺客的普通百姓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
余锦不说话。
宁天问道:“听说你卖掉了你的那个琴铺子,那你以后准备去干嘛呢?”
“去江湖,练剑。”
“江湖啊,是个好地方,那里头的好多东西是没在江湖里的人一辈子都看不见的,我当时也是因为觉得在里头能够混出点名堂,练一手厉害的本事才去闯荡的,但现在呢,你看我,还不是安安稳稳跑到扬州城里头当个小衙役,整天除了巡逻就是看家,赚上一点能够养家糊口的银子,然后留一点娶媳妇的钱,这辈子也就这么过了,从没奢望过什么。”
余锦摇了摇头说道:“你要是想劝我不要跑到江湖里头的话,还是算了吧。”
“我不是劝你,你这么个年轻人,要是已经跟我一样只打算安安稳稳一点前途没有的过完一辈子,那我才真是要劝劝你了。”
宁天站起身来,看着低着头的余锦,说道,“我跟你说这些的意思是告诉你,江湖也许是个好地方,也许有足够多的东西能够让你练出一手好本事,但是和现在不一样,你以前当个客卿,就算没了,还能在扬州城里头厮混着,找了个铺子开,但是在江湖里头,你要是有什么没了,可能就是一辈子都没了,你要是输了,也许就直接死掉了,没那么多在说书先生口中出现的温暖故事,也没那么多什么侠义,道理,那儿很残酷。”
“我没把罪名全部放在那个叫沈寒的女子身上,其实是偷偷违抗了一些上头的意思的,因为我知道她和那道士是有些故事的,而且肯定不是好故事,我想问问你,她是在等那个道士么?”
余锦点了点头。
宁天苦笑道:“以前在江湖的时候,我认识了许多大宗门的人物,在扬州这一带也算混得风生水起,后来杀山贼的时候,顺便着救了个姑娘,她喜欢我,我却不怎么瞧得上她那么个又没背景长得又不算楚楚动人的普通姑娘,我练刀的时候,她给我送过饭,她自己都很少吃过肉,却把攒下来的钱都给我用来买肉了,我当时正练到瓶颈,她这么一来让我心境顿无,我一气之下把那饭盒打翻在了地上,让她少来管我,她只是低着头,说着对不起,有时候她也会蹦蹦跳跳手里拿着一些好看的花和野果,说要送给我,那是她爬到树上去差点摔下去才采到的,我却随手就扔了,她只是傻傻的笑,后来她病了,好像是祖上隔几代就会遗传下来的暗疾,我没打算去看她,直到她后来连出门都出不了的时候,我才去看她,那时候终于发现她已经不怎么能站得起来了,又因为没用过什么药,所以一点好转都没有,我依然只是给她买了些药,只照顾了她两天就走了,我觉得她自己一个人能照顾得了自己,我又买了药,正好让她在这段时间里不要打扰我练刀,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
“后来我才听她一个老乡说,她本来是一个大家族的小姐,锦衣玉食的,但是因为有祖传暗疾在身,只能在家里头好好养病,差不多一辈子都不能去稍微远一点的地方了,她不愿意,说与其这样活几十年还不如去江湖里看尽自己想看的,就算只能活个几年也够了,于是就从家里跑出来,来到了这偌大江湖里头,江湖虽然很大,但是没有亲人,没有什么人会照顾她,她那个老乡说,如果她不好好养病受多了风寒的话,估计差不多也就是今年了,她的日子啊,也差不多到了尽头。”
“我听完之后,就往她家的方向跑,我这一辈子没跑得那么快过,就算被厉害的对手追的时候也没跑这么快过,我那时候一边跑一边想起以前那么多关于她的事情,发现其实我喜欢她,只是对练刀的喜欢要超过了对她的喜欢,我跑得那么快就是怕她死了,但是我却没能够来得及跟她说上一声对不起,没能够跟她说我想娶她,我想喜欢她一辈子,一直到老了以后都照顾着她。结果到了地方以后,发现已经没有人了,那个姑娘已经被邻里乡亲随便凑了点银子给葬进了不远处的小山岗上,她家的钥匙有两把,她自己一把,还有一把在我身上,她给我的时候一点迟疑都没有,就把我当成了家人一样。我打开她家门,里头桌上放了一张纸,纸上一行字,看那字扭扭曲曲的,应该是她已经抬不起手写字的时候还颤抖着写给我的,上面有一段话。”
“从我睁开眼睛看到你在一边拄着刀,眼神温柔问我姑娘没事吧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这注定不长的一辈子,我就喜欢你了。”
宁天一字一字念道,声音中有止不住的颤意。
后来在小山岗上,有个英气的佩刀年轻人,跪在一座孤坟的前头,将一大把好吃的野果和好看的野花放在坟前,哭道:“你看,你看,这是你当时给我的桑果,这是你当时给我的兰花,我欠你那么多了,还你一点是一点,好不好?”
再后来,这个注定要登上一重天境界的佩刀年轻人,离开江湖,带着几个兄弟进了扬州城。
那天,他的几个兄弟惊异不解地看着正在收拾行李的他。
他只说了一句话:“以后这江湖,没有叫宁天的人了。”
高的境界啊,一剑从清虚宫里头直接落进了扬州城,恐怕天底下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做到这般厉害的举动了,跟这样的人物想要去讲道理当然是不行的,而且这件事情说复杂也不算复杂,其实这样结案最好,既能够对着上头的意思,也能够给许多亲眼目睹文别驾宅子起火,然后那一重天武人去追刺客的普通百姓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
余锦不说话。
宁天问道:“听说你卖掉了你的那个琴铺子,那你以后准备去干嘛呢?”
“去江湖,练剑。”
“江湖啊,是个好地方,那里头的好多东西是没在江湖里的人一辈子都看不见的,我当时也是因为觉得在里头能够混出点名堂,练一手厉害的本事才去闯荡的,但现在呢,你看我,还不是安安稳稳跑到扬州城里头当个小衙役,整天除了巡逻就是看家,赚上一点能够养家糊口的银子,然后留一点娶媳妇的钱,这辈子也就这么过了,从没奢望过什么。”
余锦摇了摇头说道:“你要是想劝我不要跑到江湖里头的话,还是算了吧。”
“我不是劝你,你这么个年轻人,要是已经跟我一样只打算安安稳稳一点前途没有的过完一辈子,那我才真是要劝劝你了。”
宁天站起身来,看着低着头的余锦,说道,“我跟你说这些的意思是告诉你,江湖也许是个好地方,也许有足够多的东西能够让你练出一手好本事,但是和现在不一样,你以前当个客卿,就算没了,还能在扬州城里头厮混着,找了个铺子开,但是在江湖里头,你要是有什么没了,可能就是一辈子都没了,你要是输了,也许就直接死掉了,没那么多在说书先生口中出现的温暖故事,也没那么多什么侠义,道理,那儿很残酷。”
“我没把罪名全部放在那个叫沈寒的女子身上,其实是偷偷违抗了一些上头的意思的,因为我知道她和那道士是有些故事的,而且肯定不是好故事,我想问问你,她是在等那个道士么?”
余锦点了点头。
宁天苦笑道:“以前在江湖的时候,我认识了许多大宗门的人物,在扬州这一带也算混得风生水起,后来杀山贼的时候,顺便着救了个姑娘,她喜欢我,我却不怎么瞧得上她那么个又没背景长得又不算楚楚动人的普通姑娘,我练刀的时候,她给我送过饭,她自己都很少吃过肉,却把攒下来的钱都给我用来买肉了,我当时正练到瓶颈,她这么一来让我心境顿无,我一气之下把那饭盒打翻在了地上,让她少来管我,她只是低着头,说着对不起,有时候她也会蹦蹦跳跳手里拿着一些好看的花和野果,说要送给我,那是她爬到树上去差点摔下去才采到的,我却随手就扔了,她只是傻傻的笑,后来她病了,好像是祖上隔几代就会遗传下来的暗疾,我没打算去看她,直到她后来连出门都出不了的时候,我才去看她,那时候终于发现她已经不怎么能站得起来了,又因为没用过什么药,所以一点好转都没有,我依然只是给她买了些药,只照顾了她两天就走了,我觉得她自己一个人能照顾得了自己,我又买了药,正好让她在这段时间里不要打扰我练刀,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
“后来我才听她一个老乡说,她本来是一个大家族的小姐,锦衣玉食的,但是因为有祖传暗疾在身,只能在家里头好好养病,差不多一辈子都不能去稍微远一点的地方了,她不愿意,说与其这样活几十年还不如去江湖里看尽自己想看的,就算只能活个几年也够了,于是就从家里跑出来,来到了这偌大江湖里头,江湖虽然很大,但是没有亲人,没有什么人会照顾她,她那个老乡说,如果她不好好养病受多了风寒的话,估计差不多也就是今年了,她的日子啊,也差不多到了尽头。”
“我听完之后,就往她家的方向跑,我这一辈子没跑得那么快过,就算被厉害的对手追的时候也没跑这么快过,我那时候一边跑一边想起以前那么多关于她的事情,发现其实我喜欢她,只是对练刀的喜欢要超过了对她的喜欢,我跑得那么快就是怕她死了,但是我却没能够来得及跟她说上一声对不起,没能够跟她说我想娶她,我想喜欢她一辈子,一直到老了以后都照顾着她。结果到了地方以后,发现已经没有人了,那个姑娘已经被邻里乡亲随便凑了点银子给葬进了不远处的小山岗上,她家的钥匙有两把,她自己一把,还有一把在我身上,她给我的时候一点迟疑都没有,就把我当成了家人一样。我打开她家门,里头桌上放了一张纸,纸上一行字,看那字扭扭曲曲的,应该是她已经抬不起手写字的时候还颤抖着写给我的,上面有一段话。”
“从我睁开眼睛看到你在一边拄着刀,眼神温柔问我姑娘没事吧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这注定不长的一辈子,我就喜欢你了。”
宁天一字一字念道,声音中有止不住的颤意。
后来在小山岗上,有个英气的佩刀年轻人,跪在一座孤坟的前头,将一大把好吃的野果和好看的野花放在坟前,哭道:“你看,你看,这是你当时给我的桑果,这是你当时给我的兰花,我欠你那么多了,还你一点是一点,好不好?”
再后来,这个注定要登上一重天境界的佩刀年轻人,离开江湖,带着几个兄弟进了扬州城。
那天,他的几个兄弟惊异不解地看着正在收拾行李的他。
他只说了一句话:“以后这江湖,没有叫宁天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