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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成,所以取名叫作石子馍,弘农人喜欢将它放在羊肉汤里泡着吃。
“要吃吗?”孔明体贴地问,但一只手已经伸入袖袋中掏出了五铢钱来。
但我还是摇头:“还是不要了吧。”我出生于南方,原本便不怎么爱吃面食,况且这小童手中的馍,看上去也委实太黑了点儿。
“你不要我要,到弘农怎能不尝尝当地的石子馍呢?”孔明并不嫌脏,仍然拿钱买了馍,又建议我去吃隔壁街上的甜蛋羹,“距此地并不远,店家是位上了年纪的妇人,为人极豪爽好施,初平八年弘农陷于战事,百姓颠沛,饥肠辘辘。这位妇人开铺施羹,见者皆可得一羹果腹,活人无数,大善也。当年我与均弟也得过她一饭之恩,思念至今。”
乱世中散尽家财救济饥民的善人虽然不可能多到满街都是,但每个城里总有那么一两个,我早已见怪不怪,奇怪的是孔明居然也是被救济的对象,我怪问道:“初平年间你叔父尚在世,你们兄弟二人怎会沦落到要靠他人施粥的地步?”
诸葛氏世居琅邪,乃是当地望族,虽然孔明三岁丧母八岁丧父,与弟弟诸葛均二人被迫跟着叔父诸葛玄生活,但诸葛玄为人忠厚,曾官至一方太守,并非毫无根基的平头百姓。听闻他在世时将诸葛亮兄弟俩视为己出,吃穿用度都不曾苛待,我实在没有想到孔明居然也曾有过这样辛酸的过往。
孔明笑着解释:“并非我叔父之过。他虽曾受举荐为豫章太守,但不久便为朱皓所败,带着我和均弟等人辗转至徐州。谁知恰逢曹操为报父仇起兵攻打陶谦,我们为避战火四处奔逃,其间钱财散尽,还与兄长子瑜(诸葛瑾)失散。之后兄长避乱江东,而我和均弟绕道九江、汝南、弘农等地,一走数年,饱受流离之苦,最终入南阳投靠世交林氏。”诸葛玄病逝于建安二年,也就是曹操攻伐徐州的五年后,死后葬于平顶山金鸡冢,自此孔明与子衡二人再无长辈可依。
听崔州平说,孔明到南阳落脚前曾经历十年流浪之苦,当时我以为不过是修辞化的虚指,想当然地以为有诸葛玄照顾,他和诸葛均就算度日艰难也不至于会到无米成炊的地步。没想到乱世之中无人幸免,诸葛玄自初平六年就染上重病,吃药调理耗尽积蓄,又不幸遇上兵祸,虽不至于强抢士人财物,但雁过拔毛,诸葛兄弟来到弘农时甚至需要去喝乡妇赠的粥,实在令人唏嘘。
算年月,孔明应是在我离开弘农后才来的这里,战乱经年,他心心念念的羹铺,不知如今还在不在。
“那年我得了粥羹,就着叔父俭省下来的石子馍,也同这个这般脏兮兮黑黝黝,早辩不清食材的本色,但嚼进嘴里,真乃人间美味。”孔明满脸回味地同我闲聊,不一会就走完了人市。拐过一个街角,他突然指着前方某块写着“韶家粥羹”的招牌笑道,“看,便是那家。”
我定睛望去,发现不过是个极小的店面,寒碜地只剩下个棚子,四面透风,狭小的空间勉强能容纳两张方桌、八条长凳,用弹丸之地来形容都不为过。
我还在感叹店家经营的不易,孔明已经顾自走上前去,极其响亮地喊了一句:“韶大娘在吗?来两碗甜蛋羹!”
应声而出的却是个贼眉鼠眼的长衫男人。他明显不认识孔明,却极其自来熟地摊开手来,皮笑肉不笑地道:“先生许久不来了吧?本店自去岁起便立下规矩,不再赊账了,两碗蛋羹二十五铢钱,只认官币,不收私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童叟无欺。”竟是将我们当作了来打秋风的食客。
三国诸侯割据,币制混乱,各地使用的钱币虽然统称为“五铢钱”,但外形、工艺各不相同,缺斤少两的不在少数,伪造假币的不计其数。长衫男明言要官币,就是只收刘协朝廷发行的五铢,其余一概不认的意思。
孔明的眉头皱了起来:“韶大娘呢,怎不见人?”
“早死了。”那男人的嘴巴朝后厨努了努,漫不经心道,“闹,后头墙上挂着呢。”
孔明的脸色瞬时就黑了下来,但他素来沉地住气,也没教训那男人什么,只是连蛋羹也没心情吃了,拉了我就往外走。
身后传来长衫男子粗俗的骂娘声:“X子就知道,又是个来吃白食的,哼,长得人模人样,连二十五铢钱也掏不出来……”
走出老远,孔明方才叹了口气解释:“韶大娘育有二子,幺子憨厚,可惜早年征兵死在了外头,不知埋骨何处。刚刚你看到的那个是长子,征兵时假装病重,推了弟弟出去顶替,自己留在弘农偷鸡摸狗,未料到如今竟然还好好地活着。”
这世道,有时候真的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的。
孔明原本还想将韶大娘当年赠的羹粥钱当面还给她,如今这样的景况也歇了心思。但是错过了甜蛋羹,我们总不能连午饭都不吃,只好随便在路边找了家馄饨铺祭五脏庙。
这回我们的运气不错,那个铺子乍看之下毫不起眼,可是老板热情大方,做的馄饨皮薄肉厚,虾子佐料又多又香,吃得我和孔明都很开怀。
孔明额外多叫了一碟牛肉,特意将最好的部分挑出来放到我碗里。
“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我连忙推辞。弘农这边的吃食与南阳不一样,无论做什么小吃都讲究一个混搭。比如石子馍要泡在羊肉汤里边吃,蛋羹得同粥米煮在一块儿,方才那碗馄饨,价钱不比南阳贵一分,可是生生比南阳多出了二两的面来,吃得我差点直不起身来。
孔明却不体谅我的胃,恨不能将所有牛肉都塞进我嘴里:“你得多吃点,不然下回你哥见你瘦了,该生我气了。”
……这倒的确很像刘曦会干的事。我假装没有看见隔壁桌姑娘家羡慕的眼神,埋头吃肉,脸已经红地如同晚霞一般。
而成,所以取名叫作石子馍,弘农人喜欢将它放在羊肉汤里泡着吃。
“要吃吗?”孔明体贴地问,但一只手已经伸入袖袋中掏出了五铢钱来。
但我还是摇头:“还是不要了吧。”我出生于南方,原本便不怎么爱吃面食,况且这小童手中的馍,看上去也委实太黑了点儿。
“你不要我要,到弘农怎能不尝尝当地的石子馍呢?”孔明并不嫌脏,仍然拿钱买了馍,又建议我去吃隔壁街上的甜蛋羹,“距此地并不远,店家是位上了年纪的妇人,为人极豪爽好施,初平八年弘农陷于战事,百姓颠沛,饥肠辘辘。这位妇人开铺施羹,见者皆可得一羹果腹,活人无数,大善也。当年我与均弟也得过她一饭之恩,思念至今。”
乱世中散尽家财救济饥民的善人虽然不可能多到满街都是,但每个城里总有那么一两个,我早已见怪不怪,奇怪的是孔明居然也是被救济的对象,我怪问道:“初平年间你叔父尚在世,你们兄弟二人怎会沦落到要靠他人施粥的地步?”
诸葛氏世居琅邪,乃是当地望族,虽然孔明三岁丧母八岁丧父,与弟弟诸葛均二人被迫跟着叔父诸葛玄生活,但诸葛玄为人忠厚,曾官至一方太守,并非毫无根基的平头百姓。听闻他在世时将诸葛亮兄弟俩视为己出,吃穿用度都不曾苛待,我实在没有想到孔明居然也曾有过这样辛酸的过往。
孔明笑着解释:“并非我叔父之过。他虽曾受举荐为豫章太守,但不久便为朱皓所败,带着我和均弟等人辗转至徐州。谁知恰逢曹操为报父仇起兵攻打陶谦,我们为避战火四处奔逃,其间钱财散尽,还与兄长子瑜(诸葛瑾)失散。之后兄长避乱江东,而我和均弟绕道九江、汝南、弘农等地,一走数年,饱受流离之苦,最终入南阳投靠世交林氏。”诸葛玄病逝于建安二年,也就是曹操攻伐徐州的五年后,死后葬于平顶山金鸡冢,自此孔明与子衡二人再无长辈可依。
听崔州平说,孔明到南阳落脚前曾经历十年流浪之苦,当时我以为不过是修辞化的虚指,想当然地以为有诸葛玄照顾,他和诸葛均就算度日艰难也不至于会到无米成炊的地步。没想到乱世之中无人幸免,诸葛玄自初平六年就染上重病,吃药调理耗尽积蓄,又不幸遇上兵祸,虽不至于强抢士人财物,但雁过拔毛,诸葛兄弟来到弘农时甚至需要去喝乡妇赠的粥,实在令人唏嘘。
算年月,孔明应是在我离开弘农后才来的这里,战乱经年,他心心念念的羹铺,不知如今还在不在。
“那年我得了粥羹,就着叔父俭省下来的石子馍,也同这个这般脏兮兮黑黝黝,早辩不清食材的本色,但嚼进嘴里,真乃人间美味。”孔明满脸回味地同我闲聊,不一会就走完了人市。拐过一个街角,他突然指着前方某块写着“韶家粥羹”的招牌笑道,“看,便是那家。”
我定睛望去,发现不过是个极小的店面,寒碜地只剩下个棚子,四面透风,狭小的空间勉强能容纳两张方桌、八条长凳,用弹丸之地来形容都不为过。
我还在感叹店家经营的不易,孔明已经顾自走上前去,极其响亮地喊了一句:“韶大娘在吗?来两碗甜蛋羹!”
应声而出的却是个贼眉鼠眼的长衫男人。他明显不认识孔明,却极其自来熟地摊开手来,皮笑肉不笑地道:“先生许久不来了吧?本店自去岁起便立下规矩,不再赊账了,两碗蛋羹二十五铢钱,只认官币,不收私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童叟无欺。”竟是将我们当作了来打秋风的食客。
三国诸侯割据,币制混乱,各地使用的钱币虽然统称为“五铢钱”,但外形、工艺各不相同,缺斤少两的不在少数,伪造假币的不计其数。长衫男明言要官币,就是只收刘协朝廷发行的五铢,其余一概不认的意思。
孔明的眉头皱了起来:“韶大娘呢,怎不见人?”
“早死了。”那男人的嘴巴朝后厨努了努,漫不经心道,“闹,后头墙上挂着呢。”
孔明的脸色瞬时就黑了下来,但他素来沉地住气,也没教训那男人什么,只是连蛋羹也没心情吃了,拉了我就往外走。
身后传来长衫男子粗俗的骂娘声:“X子就知道,又是个来吃白食的,哼,长得人模人样,连二十五铢钱也掏不出来……”
走出老远,孔明方才叹了口气解释:“韶大娘育有二子,幺子憨厚,可惜早年征兵死在了外头,不知埋骨何处。刚刚你看到的那个是长子,征兵时假装病重,推了弟弟出去顶替,自己留在弘农偷鸡摸狗,未料到如今竟然还好好地活着。”
这世道,有时候真的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的。
孔明原本还想将韶大娘当年赠的羹粥钱当面还给她,如今这样的景况也歇了心思。但是错过了甜蛋羹,我们总不能连午饭都不吃,只好随便在路边找了家馄饨铺祭五脏庙。
这回我们的运气不错,那个铺子乍看之下毫不起眼,可是老板热情大方,做的馄饨皮薄肉厚,虾子佐料又多又香,吃得我和孔明都很开怀。
孔明额外多叫了一碟牛肉,特意将最好的部分挑出来放到我碗里。
“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我连忙推辞。弘农这边的吃食与南阳不一样,无论做什么小吃都讲究一个混搭。比如石子馍要泡在羊肉汤里边吃,蛋羹得同粥米煮在一块儿,方才那碗馄饨,价钱不比南阳贵一分,可是生生比南阳多出了二两的面来,吃得我差点直不起身来。
孔明却不体谅我的胃,恨不能将所有牛肉都塞进我嘴里:“你得多吃点,不然下回你哥见你瘦了,该生我气了。”
……这倒的确很像刘曦会干的事。我假装没有看见隔壁桌姑娘家羡慕的眼神,埋头吃肉,脸已经红地如同晚霞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