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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但是被翻得已经有些起褶的小说仍然搁在床头,临睡前他哥哥都会取出来看一看。
萧辞并不觉得他哥哥会喜欢他写的那本小说,反而是看书时那露出的思念,就像是在通过这本书……睹物思人……
“哥,今天王嫂教了我煮了你最爱吃的醋溜排骨。”萧锦晃掉脑里乱七八糟的猜测,笑嘻嘻地走进了房间。
萧锦回过神来,轻轻地笑了笑:“萧辞你越来越贤惠了。”
萧辞佯装生气地轻拍了一下萧锦的肩膀,气鼓鼓道:“哥,你说的什么话。我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男人嘛?俗话说,抓住一个人的心首先抓住一个人的胃!我可是为了抓住那家伙的胃好好练过的。”
“哦,你这话我哥可要伤心了。弟弟为了别的男人苦练厨技,当哥的只能趁一些汤水喝。”萧锦看着萧锦摆出来的饭食,开了句玩笑。萧辞睨了他一眼,塞给他筷子和勺子,恼羞成怒地说了句“吃你的”就坐到沙发上掏出手机向某人告状去了。
萧辞瞧着幸福冒泡的弟弟,心里有些欣慰。不过他瞧着笑得甜甜蜜蜜的萧辞,心里忽然十分想念起温夜阑。不知道大少现在怎么样了……当时他被洪水淹没以为九死一生,没想到还会穿越回到现代,他虽然没有死,但是在朱宋他其实已经相当于“死”了吧。
温夜阑会为他哭吗?温夜阑是不是也如同他一样日夜思念着他?萧锦无时无刻不想回到朱宋,重新把温夜阑抱在怀里,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只能拿着萧辞的书,一遍又一遍地看着书里描写的“温家大少”。
萧辞微信完自家的那位,随手便翻看了新书的留言。留言很多,不过他的目光很快就听到了一篇长达一千字的评论上。
“大大你好,我是你的脑残粉,我一直很喜欢你写的全部小说,不管是从第一本的《朱宋》还是现在的《大江》,我都喜欢得不得了。”
《朱宋》就是萧锦拿去的那本小说的名字,也是萧辞的第一次写下来的小说。萧辞觉得对方言辞恳切,便继续把评论看了下去。
开头这位小粉丝用了百来字表达了对萧辞的崇拜和喜爱,中间五六百字则是对他新书《大江》中肯的点评,而最后她的言辞变得有些细微,在最后的两百字这位小粉丝提到了她的哥哥。
“大大,不知道你有没有兄弟姐妹,我有个哥哥,比我大八岁,一直很宠我,是个很温柔的哥哥。我哥他长得可好看了,我很喜欢他。不过……我哥哥前不久发生了车祸,现在依然昏迷在医院里,医生说他醒来的机会微乎其微,大大,我不知道要怎么办,心里糟糕得厉害。”
“哥哥他对外人一直很冷淡,但是对在乎的人却很好。我每次想到哥哥可能要做一辈子的植物人,就想哭,可是我不能哭呀,哥哥一定会没事的不是吗?大大,我有点语无伦次了,对不起。大大你知道吗,我哥哥也很喜欢你写的《朱宋》,他说他觉得里面的温夜阑很像他。温夜阑那个角色大大你着墨并不多,也不知道哥哥是怎么看出来的,傻瓜哥哥。”
“不过,大大,我哥哥昏迷了这么久,我经常把《朱宋》翻来覆去的看,忽然有点明白哥哥说的,温大少的确很像我的哥哥。一样的帅气有才情,哈哈,大大你不能说我自恋。不自不觉竟然写了那么多,大大,温夜阑的结局在书里太可悲了,如果有机会,真希望你能够给他写个happy的结局……”
萧辞看到最后也有些动容,小粉丝提到的温夜阑这个角色他其实也很喜欢,当时本来想安排更多的情节给他,却被编辑制止了,编辑说配角就是要虐虐读者才喜欢,原本还想给温夜阑一个好一点的结局最后还是按编辑的说法改了。
萧锦看着沙发上眼睛忽然红了的人,好笑地问了句:“怎么,某个木头惹哭我们萧大作家了?”
萧辞瞪了萧锦一眼,揉了揉眼睛,解释道:“才不是,那个木头才不敢惹我。”
“那怎么眼睛红了?”
萧辞把手机扔给萧锦,让他看那个小粉丝的留言,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就是觉得这个小粉丝挺不容易的,她哥哥出了事让我想到了哥你昏迷的这几个月。而且‘温夜阑’这个角色我也挺喜欢得,哥,你说我要不要添个番外?正好编辑说新书卖得很火热,连带着《朱宋》也跟着热了起来,很多人希望出重置版。”
萧锦手指轻轻地摩擦着评论里“温夜阑”三个字,把手机递回给萧辞,也不管对方的炸毛,摸了摸对方的脑袋,垂眸笑了笑。
“我也很喜欢温夜阑。”
“那我想想怎么写这个番外!”
萧锦取过床边的书,目光悠悠地落到了窗外灿烂的风景里。
————
萧锦在医院又呆了两个月,终于受不住萧辞的紧张兮兮,第一次严厉要求出院。萧辞瘪瘪嘴,不敢反驳,只能不情不愿地给萧锦收拾起了衣服。萧锦乐得轻松,先出了病房。
他缓缓地走到过道,笑看着周围正在做康复的人。他逛得很随意,最后不自不觉就下到了院子,今天的阳光很好,他抬头用手微遮着眼看着湛蓝的天空。
“哥,你看到谁了?”
在他欣赏得出神的时候,一个小姑娘的惊呼让他回过神来。萧锦循声望去,与穿着蓝白相间的青年对上了视线。
这一眼既万年。
无数的深情与思念,都深深地刻在了这一眼中。
穿着西装的男人勾起一抹戏谑的笑容,一步一步地朝着漂亮美丽的青年走去。男人撩起青年柔软的短发,只是轻声说了一句。
“大少,这次你可走不掉了。”
狂,但是被翻得已经有些起褶的小说仍然搁在床头,临睡前他哥哥都会取出来看一看。
萧辞并不觉得他哥哥会喜欢他写的那本小说,反而是看书时那露出的思念,就像是在通过这本书……睹物思人……
“哥,今天王嫂教了我煮了你最爱吃的醋溜排骨。”萧锦晃掉脑里乱七八糟的猜测,笑嘻嘻地走进了房间。
萧锦回过神来,轻轻地笑了笑:“萧辞你越来越贤惠了。”
萧辞佯装生气地轻拍了一下萧锦的肩膀,气鼓鼓道:“哥,你说的什么话。我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男人嘛?俗话说,抓住一个人的心首先抓住一个人的胃!我可是为了抓住那家伙的胃好好练过的。”
“哦,你这话我哥可要伤心了。弟弟为了别的男人苦练厨技,当哥的只能趁一些汤水喝。”萧锦看着萧锦摆出来的饭食,开了句玩笑。萧辞睨了他一眼,塞给他筷子和勺子,恼羞成怒地说了句“吃你的”就坐到沙发上掏出手机向某人告状去了。
萧辞瞧着幸福冒泡的弟弟,心里有些欣慰。不过他瞧着笑得甜甜蜜蜜的萧辞,心里忽然十分想念起温夜阑。不知道大少现在怎么样了……当时他被洪水淹没以为九死一生,没想到还会穿越回到现代,他虽然没有死,但是在朱宋他其实已经相当于“死”了吧。
温夜阑会为他哭吗?温夜阑是不是也如同他一样日夜思念着他?萧锦无时无刻不想回到朱宋,重新把温夜阑抱在怀里,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只能拿着萧辞的书,一遍又一遍地看着书里描写的“温家大少”。
萧辞微信完自家的那位,随手便翻看了新书的留言。留言很多,不过他的目光很快就听到了一篇长达一千字的评论上。
“大大你好,我是你的脑残粉,我一直很喜欢你写的全部小说,不管是从第一本的《朱宋》还是现在的《大江》,我都喜欢得不得了。”
《朱宋》就是萧锦拿去的那本小说的名字,也是萧辞的第一次写下来的小说。萧辞觉得对方言辞恳切,便继续把评论看了下去。
开头这位小粉丝用了百来字表达了对萧辞的崇拜和喜爱,中间五六百字则是对他新书《大江》中肯的点评,而最后她的言辞变得有些细微,在最后的两百字这位小粉丝提到了她的哥哥。
“大大,不知道你有没有兄弟姐妹,我有个哥哥,比我大八岁,一直很宠我,是个很温柔的哥哥。我哥他长得可好看了,我很喜欢他。不过……我哥哥前不久发生了车祸,现在依然昏迷在医院里,医生说他醒来的机会微乎其微,大大,我不知道要怎么办,心里糟糕得厉害。”
“哥哥他对外人一直很冷淡,但是对在乎的人却很好。我每次想到哥哥可能要做一辈子的植物人,就想哭,可是我不能哭呀,哥哥一定会没事的不是吗?大大,我有点语无伦次了,对不起。大大你知道吗,我哥哥也很喜欢你写的《朱宋》,他说他觉得里面的温夜阑很像他。温夜阑那个角色大大你着墨并不多,也不知道哥哥是怎么看出来的,傻瓜哥哥。”
“不过,大大,我哥哥昏迷了这么久,我经常把《朱宋》翻来覆去的看,忽然有点明白哥哥说的,温大少的确很像我的哥哥。一样的帅气有才情,哈哈,大大你不能说我自恋。不自不觉竟然写了那么多,大大,温夜阑的结局在书里太可悲了,如果有机会,真希望你能够给他写个happy的结局……”
萧辞看到最后也有些动容,小粉丝提到的温夜阑这个角色他其实也很喜欢,当时本来想安排更多的情节给他,却被编辑制止了,编辑说配角就是要虐虐读者才喜欢,原本还想给温夜阑一个好一点的结局最后还是按编辑的说法改了。
萧锦看着沙发上眼睛忽然红了的人,好笑地问了句:“怎么,某个木头惹哭我们萧大作家了?”
萧辞瞪了萧锦一眼,揉了揉眼睛,解释道:“才不是,那个木头才不敢惹我。”
“那怎么眼睛红了?”
萧辞把手机扔给萧锦,让他看那个小粉丝的留言,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就是觉得这个小粉丝挺不容易的,她哥哥出了事让我想到了哥你昏迷的这几个月。而且‘温夜阑’这个角色我也挺喜欢得,哥,你说我要不要添个番外?正好编辑说新书卖得很火热,连带着《朱宋》也跟着热了起来,很多人希望出重置版。”
萧锦手指轻轻地摩擦着评论里“温夜阑”三个字,把手机递回给萧辞,也不管对方的炸毛,摸了摸对方的脑袋,垂眸笑了笑。
“我也很喜欢温夜阑。”
“那我想想怎么写这个番外!”
萧锦取过床边的书,目光悠悠地落到了窗外灿烂的风景里。
————
萧锦在医院又呆了两个月,终于受不住萧辞的紧张兮兮,第一次严厉要求出院。萧辞瘪瘪嘴,不敢反驳,只能不情不愿地给萧锦收拾起了衣服。萧锦乐得轻松,先出了病房。
他缓缓地走到过道,笑看着周围正在做康复的人。他逛得很随意,最后不自不觉就下到了院子,今天的阳光很好,他抬头用手微遮着眼看着湛蓝的天空。
“哥,你看到谁了?”
在他欣赏得出神的时候,一个小姑娘的惊呼让他回过神来。萧锦循声望去,与穿着蓝白相间的青年对上了视线。
这一眼既万年。
无数的深情与思念,都深深地刻在了这一眼中。
穿着西装的男人勾起一抹戏谑的笑容,一步一步地朝着漂亮美丽的青年走去。男人撩起青年柔软的短发,只是轻声说了一句。
“大少,这次你可走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