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公子:小老师,别害羞_分节阅读_12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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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瑶大大叹气,“只能诅咒这个捣乱的人!他要是男人就让他‘短小精悍’,她要是女人就让她喝凉水都长肉,还怎么美容都赶不上凤姐!”
“呵……”简桐笑开,“你个毒舌妇。快打住吧,不然将来谁敢娶你啊!”
奚瑶也在电话里笑,“告诉你件好事儿吧,估计我的桃花也快开了——蔺鸿涛那个绝品给我打电话了,约我这个周末打网球!”
“啊?”简桐这次真是惊着了。蔺鸿涛跟奚瑶这对组合?——怎么觉着都是很奇怪呢!
更何况,蔺老爷子说听琴已经是蔺鸿涛的女友……
“瑶瑶,你都说蔺鸿涛是个绝品。你想这地球上肯定有英雌所见略同吧?所以在你发现了蔺鸿涛这个绝品之前,是不是他早被别人发现过了?”
奚瑶笑起来,“简桐,你甭那么拐弯抹角地说了。你就直说,他八成有女人呗!K,有女人又怎么样,老娘照样把他抢过来!”
简桐听得真是满额头的黑线,“瑶瑶啊……”
奚瑶自信地笑出声,“你就放心吧,我相信蔺鸿涛是个好男人。这样的人既然从我身边过,我不抓住试试,那才是有病呢!不过如果他对我真的没那个意思,或者他心中真的已经早有所爱,那我会只要一个goodbye-kiss,然后去找我下一个即将邂逅的绝品。”
这几年来奚瑶像只花蝴蝶,身畔男人不断。简桐忍不住皱眉,“瑶瑶,你要花到何时为止?你这样做,是不是因为还是忘不了窦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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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继续,亲们晚安。】
正文 曾经,君似梅花清入骨(第二更)[VIP]
“窦裕是谁呀?我都忘了。”奚瑶在电话里清清凉凉地笑,“要不是你提起,我压根儿就不记着身边还有叫这个名字的男人。”
奚瑶挂了电话,简桐只觉心中难过。当年认识梅轩的时候,正是在窦裕为奚瑶庆祝生日的小Party上。如今她与梅轩已经分开,奚瑶和窦裕比他们俩分得更早。肋.
简桐回了办公室,张小泉不在。简桐打开电脑再去浏览那个帖子。
从奚瑶的语气里,简桐也听出来了网上的情形一定挺严重的。她跟兰泉说话的身影被拍下来了放到网上去,那真的就没啥好掩饰的了。
可是网上真实的情形却让简桐愕住:有个人在她跟兰泉手拉手的那张后头跟帖,发上来一张那人自己的照片。也是个背影,也是在G大校园西门外的红砖步道上,也是梧桐幽幽——只不过没有那日傍晚那样红成胭脂一般的斜阳。
那人的背影实在是与兰泉太过相像,就算简桐乍然看上去都是一愣——所以那人说照片里的人其实就是自己,下面同学们得跟帖便也90%都是相信。
就算简桐认不出那个背影,她却也认得出那个ID:清入骨。
君似梅花清入骨——那人是梅轩。
梅轩与兰泉是姑舅表兄弟,两人外貌身量本就相似,更何况两人一起长大,彼此的生活习惯甚至是小动作都熟悉,甚至会有潜移默化中的互相模仿——所以单凭一张照片来看,梅轩真是像极了兰泉!
简桐抓起电话打给梅轩。梅轩仿佛并不意外简桐打电话来,很快接起来,“小桐,别怕。有我。”
简桐深深吸了口气,“梅轩,谢谢你帮忙。可是,你真的不必将自己牵连进来。你的ID恐怕会有人认出来。”
当年的梅轩是校园里的风头人物,在校期间曾经与中文系的同学在BBS上展开过长达一个半月的网络大辩论。那时候的梅轩真是舌灿莲花、动静之间风起云涌,于网络之间嬉笑怒骂、有理有利,驳斥得对手最后甘拜下风。那件事相信几年前的校友们都记忆颇深,还开玩笑说梅轩的ID用得好,果然是句句到肉、声声入骨。
还有人干脆在网上发帖,“梅师兄,切莫继续‘清入骨’,干脆直接换做‘请入骨’:请君入瓮的请。”
最恐怖的是,紧接下来便有梅轩的的粉丝自称‘骨灰’,更将粉丝团体自行命名为“骨灰盒”!
好在时代变迁,“骨灰”已经有了全新的定义:骨灰级,那是说资格高到不能再高。
当年曾经轰动一时,所以当这个ID在校园BBS上重出江湖,怎么可能会没人认得出来!
“呵……”梅轩在电话里轻声地笑,“小桐,我自己都不怕,你又何必怕?”
“梅轩!告诉我,你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
梅轩一笑,“中午了,我10分钟后开车过去,咱们一起午饭,边吃边聊。”
都不等简桐拒绝,梅轩直接挂断了电话。简桐对着电话里的空响,皱眉。
滑动鼠标再向下去,果然就在梅轩发帖下面得几楼就看见了自己跟兰泉的那张照片。隔着画家上的葡萄藤绿叶,两个人在花影间身影相对,兰泉的手放在她手上。
应该感谢那些花藤与绿叶,让他们两人的面容影影绰绰看不分明。不过只要低头看她和兰泉今天穿的衣裳,相信学生们很快就能人肉出来!.
简桐走近梅轩的车子,讶然见梅轩的车子已经换了,再不是用了很久的那辆蓝色天籁,换成雷克萨斯。
浅金色的车身,在阳光下散发着优雅高贵的光芒。简桐微微皱了皱眉,上车。
梅轩含笑问,“我这新车子怎么样?”
简桐笑了笑,“很贵。”
“哈……”梅轩笑开,“小桐,你总能直刺我软肋。”说着转头过来深深凝望简桐,“你以为我是因为价钱才换了车子?——小桐,我还是喜欢雷克萨斯那个曾经的那个中文名字,‘凌志’。”
“凌志,凌云之志。我在用这车子自勉。”
简桐缓缓点头,却别过头去望窗外。
君似梅花清入骨,既然清入骨,自然不必形于外。梅轩此时已经要用一辆车子来明志,那么他还是曾经那个骨有梅香的梅轩了么?
简桐没去梅轩定位子的餐厅,她拉着他去吃麻辣烫。
现在的麻辣烫店已经环境好了很多,不光是过去那种拿铁皮焊的长箱子当街去卖的那种;现在有很多店面,里面铺着淡黄颜色的地板,装着大红皮革的沙发,环境很棒... -->>
!”奚瑶大大叹气,“只能诅咒这个捣乱的人!他要是男人就让他‘短小精悍’,她要是女人就让她喝凉水都长肉,还怎么美容都赶不上凤姐!”
“呵……”简桐笑开,“你个毒舌妇。快打住吧,不然将来谁敢娶你啊!”
奚瑶也在电话里笑,“告诉你件好事儿吧,估计我的桃花也快开了——蔺鸿涛那个绝品给我打电话了,约我这个周末打网球!”
“啊?”简桐这次真是惊着了。蔺鸿涛跟奚瑶这对组合?——怎么觉着都是很奇怪呢!
更何况,蔺老爷子说听琴已经是蔺鸿涛的女友……
“瑶瑶,你都说蔺鸿涛是个绝品。你想这地球上肯定有英雌所见略同吧?所以在你发现了蔺鸿涛这个绝品之前,是不是他早被别人发现过了?”
奚瑶笑起来,“简桐,你甭那么拐弯抹角地说了。你就直说,他八成有女人呗!K,有女人又怎么样,老娘照样把他抢过来!”
简桐听得真是满额头的黑线,“瑶瑶啊……”
奚瑶自信地笑出声,“你就放心吧,我相信蔺鸿涛是个好男人。这样的人既然从我身边过,我不抓住试试,那才是有病呢!不过如果他对我真的没那个意思,或者他心中真的已经早有所爱,那我会只要一个goodbye-kiss,然后去找我下一个即将邂逅的绝品。”
这几年来奚瑶像只花蝴蝶,身畔男人不断。简桐忍不住皱眉,“瑶瑶,你要花到何时为止?你这样做,是不是因为还是忘不了窦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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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继续,亲们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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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裕是谁呀?我都忘了。”奚瑶在电话里清清凉凉地笑,“要不是你提起,我压根儿就不记着身边还有叫这个名字的男人。”
奚瑶挂了电话,简桐只觉心中难过。当年认识梅轩的时候,正是在窦裕为奚瑶庆祝生日的小Party上。如今她与梅轩已经分开,奚瑶和窦裕比他们俩分得更早。肋.
简桐回了办公室,张小泉不在。简桐打开电脑再去浏览那个帖子。
从奚瑶的语气里,简桐也听出来了网上的情形一定挺严重的。她跟兰泉说话的身影被拍下来了放到网上去,那真的就没啥好掩饰的了。
可是网上真实的情形却让简桐愕住:有个人在她跟兰泉手拉手的那张后头跟帖,发上来一张那人自己的照片。也是个背影,也是在G大校园西门外的红砖步道上,也是梧桐幽幽——只不过没有那日傍晚那样红成胭脂一般的斜阳。
那人的背影实在是与兰泉太过相像,就算简桐乍然看上去都是一愣——所以那人说照片里的人其实就是自己,下面同学们得跟帖便也90%都是相信。
就算简桐认不出那个背影,她却也认得出那个ID:清入骨。
君似梅花清入骨——那人是梅轩。
梅轩与兰泉是姑舅表兄弟,两人外貌身量本就相似,更何况两人一起长大,彼此的生活习惯甚至是小动作都熟悉,甚至会有潜移默化中的互相模仿——所以单凭一张照片来看,梅轩真是像极了兰泉!
简桐抓起电话打给梅轩。梅轩仿佛并不意外简桐打电话来,很快接起来,“小桐,别怕。有我。”
简桐深深吸了口气,“梅轩,谢谢你帮忙。可是,你真的不必将自己牵连进来。你的ID恐怕会有人认出来。”
当年的梅轩是校园里的风头人物,在校期间曾经与中文系的同学在BBS上展开过长达一个半月的网络大辩论。那时候的梅轩真是舌灿莲花、动静之间风起云涌,于网络之间嬉笑怒骂、有理有利,驳斥得对手最后甘拜下风。那件事相信几年前的校友们都记忆颇深,还开玩笑说梅轩的ID用得好,果然是句句到肉、声声入骨。
还有人干脆在网上发帖,“梅师兄,切莫继续‘清入骨’,干脆直接换做‘请入骨’:请君入瓮的请。”
最恐怖的是,紧接下来便有梅轩的的粉丝自称‘骨灰’,更将粉丝团体自行命名为“骨灰盒”!
好在时代变迁,“骨灰”已经有了全新的定义:骨灰级,那是说资格高到不能再高。
当年曾经轰动一时,所以当这个ID在校园BBS上重出江湖,怎么可能会没人认得出来!
“呵……”梅轩在电话里轻声地笑,“小桐,我自己都不怕,你又何必怕?”
“梅轩!告诉我,你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
梅轩一笑,“中午了,我10分钟后开车过去,咱们一起午饭,边吃边聊。”
都不等简桐拒绝,梅轩直接挂断了电话。简桐对着电话里的空响,皱眉。
滑动鼠标再向下去,果然就在梅轩发帖下面得几楼就看见了自己跟兰泉的那张照片。隔着画家上的葡萄藤绿叶,两个人在花影间身影相对,兰泉的手放在她手上。
应该感谢那些花藤与绿叶,让他们两人的面容影影绰绰看不分明。不过只要低头看她和兰泉今天穿的衣裳,相信学生们很快就能人肉出来!.
简桐走近梅轩的车子,讶然见梅轩的车子已经换了,再不是用了很久的那辆蓝色天籁,换成雷克萨斯。
浅金色的车身,在阳光下散发着优雅高贵的光芒。简桐微微皱了皱眉,上车。
梅轩含笑问,“我这新车子怎么样?”
简桐笑了笑,“很贵。”
“哈……”梅轩笑开,“小桐,你总能直刺我软肋。”说着转头过来深深凝望简桐,“你以为我是因为价钱才换了车子?——小桐,我还是喜欢雷克萨斯那个曾经的那个中文名字,‘凌志’。”
“凌志,凌云之志。我在用这车子自勉。”
简桐缓缓点头,却别过头去望窗外。
君似梅花清入骨,既然清入骨,自然不必形于外。梅轩此时已经要用一辆车子来明志,那么他还是曾经那个骨有梅香的梅轩了么?
简桐没去梅轩定位子的餐厅,她拉着他去吃麻辣烫。
现在的麻辣烫店已经环境好了很多,不光是过去那种拿铁皮焊的长箱子当街去卖的那种;现在有很多店面,里面铺着淡黄颜色的地板,装着大红皮革的沙发,环境很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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