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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
“是第一代凤家女和她李姓丈夫之间的约定。女子会延续凤氏,男子则承李家。一直流传至今,而且渐渐,李家成为凤氏的守护,作为最亲近的血缘,只听从凤家家主的调遣和任命。所以,你在成为凤孤鸿的那天,我的父亲选择我保护你。这种保护,虽然不是贴身存在,却是危难时的必须。”详细的,他也没力气说了。
“所以我出现在洛神的时候,你来了。蓝蒙找到我的时候,你来了。”是的,他这么说的话,我终于知道他出现的原因。
“是,你可真是麻烦精。一帮兄弟姐妹哪有我这么忙?基本上只要定期听听他们所保护那位的行踪报告,了解一下社交动向,就可以做自己的事去了。”他的口气却不遗憾。
“对不起。”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动会如此密切的影响了别人的人生。
“你是对不起我。”他轻咳一声,没有吐血,我心稍安,“其实,小时候很讨厌你。练武,学文,电脑,甚至连料理,都是为了能在你身边的时候派上用场。老爸刻板的要命,动不动就说,李家是为凤家而生的。把我们这帮小的烦死。”
“对不起。”我只能说这个。
“可是,五年前遇见你,我就再也讨厌不起来了。享受着每一刻时光,我觉得我是为你而活,同时,我更觉得自己的人生从未如此精彩。是你,阿鸿,让我明白生命需要像火光,倾情燃烧,才不会遗憾。”他握住我的手,仿佛在用全身的力气,“阿鸿,我死了,你别伤心太久,也别为我报仇,代替我的那些兄弟姐妹可能不像我那么好说话,我弟弟健康就很麻烦。”
“平安,你不会死的。”我眼泪没断过,手中的平安却像风中流沙,漏着漏着。
“我有个梦想,希望自己有一天,像小鸟一样能学会飞翔,然后可以躺在棉花糖的云里,看日出日落。”他声音已经很弱,要凑近了才能听见。我的眼泪打湿了他的娃娃脸,他终于抬起手,摸着我参差不齐的头发,“等它再长的时候,希望你能好好的放我飞翔。”
我泪眼婆娑得看着他,他给我一个可爱狗狗般讨好的笑容,然后闭上了眼睛。
平安死了。
我甚至没能好好留他,没能撒娇任性,他说完他想说的,就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他松开握我的手,我赶紧抓住他。
“平安,你最会开玩笑了。我告诉你,你死的话,我不会伤心。”我对他苍白的脸说话,“你不甘心吧?不甘心就别乱来。你先睡,等医院到了,你就会好的,一定会好的。到时候,你想飞,我就给你双最大的翅膀,别说看太阳,就是看宇宙都行。”
雪酌月一直维持蹲着的姿势。他脱下自己的皮衣,罩住了平安血迹斑斑的身体。一言不发。
到了黎城医院,我坐在急救室的长椅上发呆。医生出来对我摇头说抱歉的时候,我没理他们。护士推着覆盖白布的担架出来时,我也没跟着去。手术室的灯灭了,我还坐在那儿不动。我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我只知道我需要一个奇迹。
“丫头,你得接受治疗。”有人站在我面前。
说话的不是雪。那人应该姓李,叫李不凡。我记得他洪钟般的声音,但如今却很沉重。
我因此而抬头,眼睛又酸又涩,“不凡叔,我要等平安回来。”
他向身后的护士点点头,那护士上来,要给我打针。我没挣扎,因为全身都已经麻木。大概是镇静剂一类的,我觉得很累,眼皮不一会儿就沉了。
梦里没有平安。一天一夜,我醒来后,踏歌就在身边,他还没有完全康复,但事事亲力亲为。据医生说,我断了两根肋骨,有点内伤,刀伤和瘀青不少,但没有生命威胁。没再问起平安,因为我知道他已经死了,真的死了。不是噩梦,不是幻觉,一切发生得突然却真实地残酷。机械地接受着治疗,我整日不是望着窗外,就是发呆。
雪酌月的出现仿佛如昙花,来的时候突然,去的时候也突然。
鸣池来过了,宋王来过了。他们告诉我,白锦图把股票卖给了凤家,黎城凤凰的危机解除,而且成为凤家专控的分部。我什么也没说。无论事情解没解决,我都不关心。就算用全世界的财富,也换不回最珍贵的生命。
奶奶来过了,姐姐来过了。她们说,平安的遗体已经送回李家,他们会好好处理他的身后事,让我不用担心。我说,平安终于回家了,我没什么可担心的,只是一定要告诉我葬礼的日期。她们松口气的样子,以为我想开了。
艾伦来过了,莎莎来过了。一个静静地在旁边画画,一个躺在我身边睡着了。
没人知道我内心的煎熬,如同十个太阳,烤得几乎干裂成灰。
第131章 高明逼神恶(六)
更新时间2010-7-7 19:06:14 字数:2286
平安的葬礼会在凤城举行。我那时才知道,原来李家和凤家的大本营在同一个城市里。家里让我回去,黎城将由鸣池接手。当我和踏歌回到那栋呆了半年的小房子,我走不进去,那里有太多平安的影子。
“我来收拾,很快的。”踏歌说。他看到了我的那份胆怯和哀愁。
“我去散散步。”我望着公园那里。
“身体还没完全恢复,一定要小心。”踏歌嘱咐我。
我默默点点头。外伤好的差不多了,断骨和内伤还需要时间调养。
慢慢的,我背着手,沿弯弯曲曲的小路走着。好希望此刻我已经成为一个老婆婆,那些刻骨铭心的悲痛因为衰老而淡去,不会再让人伤心。才走了短短一段路,我有些支撑不住,正好树下有张长椅,坐下缓口气。
桃花早就谢了,绿叶丛丛簇簇,透着鲜亮。没有了粉色的柔情点缀,它的生命却毫不逊色,反而更加张扬,在期盼着果实丰硕的时刻。我很羡慕它。活着的意义,多简单,多明确。
我想起来,就在这棵树下,叶秋寒让我聆听了他心的告白。十天了,说没想他,那是自欺欺人。我知道他天天到医院等着见我,可我没办法面对他。这个男人的父亲是害死平安的帮凶。每当想到这点,我胸中的怒火就会将那份思念焚烧殆尽。于是,我对自己说,再等等吧,或许过几天就好了,因为心里很清楚,叶秋寒是无辜的。
脚边开着一列凤仙花,大红色,好不旺盛。我盯着发呆,鲜红,好像血一样。就在这时,一双黑色皮鞋出现在我视线里。
在身后保护着我的凤卫们走上两个,挡在我面前。
我不明白。
“是第一代凤家女和她李姓丈夫之间的约定。女子会延续凤氏,男子则承李家。一直流传至今,而且渐渐,李家成为凤氏的守护,作为最亲近的血缘,只听从凤家家主的调遣和任命。所以,你在成为凤孤鸿的那天,我的父亲选择我保护你。这种保护,虽然不是贴身存在,却是危难时的必须。”详细的,他也没力气说了。
“所以我出现在洛神的时候,你来了。蓝蒙找到我的时候,你来了。”是的,他这么说的话,我终于知道他出现的原因。
“是,你可真是麻烦精。一帮兄弟姐妹哪有我这么忙?基本上只要定期听听他们所保护那位的行踪报告,了解一下社交动向,就可以做自己的事去了。”他的口气却不遗憾。
“对不起。”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动会如此密切的影响了别人的人生。
“你是对不起我。”他轻咳一声,没有吐血,我心稍安,“其实,小时候很讨厌你。练武,学文,电脑,甚至连料理,都是为了能在你身边的时候派上用场。老爸刻板的要命,动不动就说,李家是为凤家而生的。把我们这帮小的烦死。”
“对不起。”我只能说这个。
“可是,五年前遇见你,我就再也讨厌不起来了。享受着每一刻时光,我觉得我是为你而活,同时,我更觉得自己的人生从未如此精彩。是你,阿鸿,让我明白生命需要像火光,倾情燃烧,才不会遗憾。”他握住我的手,仿佛在用全身的力气,“阿鸿,我死了,你别伤心太久,也别为我报仇,代替我的那些兄弟姐妹可能不像我那么好说话,我弟弟健康就很麻烦。”
“平安,你不会死的。”我眼泪没断过,手中的平安却像风中流沙,漏着漏着。
“我有个梦想,希望自己有一天,像小鸟一样能学会飞翔,然后可以躺在棉花糖的云里,看日出日落。”他声音已经很弱,要凑近了才能听见。我的眼泪打湿了他的娃娃脸,他终于抬起手,摸着我参差不齐的头发,“等它再长的时候,希望你能好好的放我飞翔。”
我泪眼婆娑得看着他,他给我一个可爱狗狗般讨好的笑容,然后闭上了眼睛。
平安死了。
我甚至没能好好留他,没能撒娇任性,他说完他想说的,就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他松开握我的手,我赶紧抓住他。
“平安,你最会开玩笑了。我告诉你,你死的话,我不会伤心。”我对他苍白的脸说话,“你不甘心吧?不甘心就别乱来。你先睡,等医院到了,你就会好的,一定会好的。到时候,你想飞,我就给你双最大的翅膀,别说看太阳,就是看宇宙都行。”
雪酌月一直维持蹲着的姿势。他脱下自己的皮衣,罩住了平安血迹斑斑的身体。一言不发。
到了黎城医院,我坐在急救室的长椅上发呆。医生出来对我摇头说抱歉的时候,我没理他们。护士推着覆盖白布的担架出来时,我也没跟着去。手术室的灯灭了,我还坐在那儿不动。我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我只知道我需要一个奇迹。
“丫头,你得接受治疗。”有人站在我面前。
说话的不是雪。那人应该姓李,叫李不凡。我记得他洪钟般的声音,但如今却很沉重。
我因此而抬头,眼睛又酸又涩,“不凡叔,我要等平安回来。”
他向身后的护士点点头,那护士上来,要给我打针。我没挣扎,因为全身都已经麻木。大概是镇静剂一类的,我觉得很累,眼皮不一会儿就沉了。
梦里没有平安。一天一夜,我醒来后,踏歌就在身边,他还没有完全康复,但事事亲力亲为。据医生说,我断了两根肋骨,有点内伤,刀伤和瘀青不少,但没有生命威胁。没再问起平安,因为我知道他已经死了,真的死了。不是噩梦,不是幻觉,一切发生得突然却真实地残酷。机械地接受着治疗,我整日不是望着窗外,就是发呆。
雪酌月的出现仿佛如昙花,来的时候突然,去的时候也突然。
鸣池来过了,宋王来过了。他们告诉我,白锦图把股票卖给了凤家,黎城凤凰的危机解除,而且成为凤家专控的分部。我什么也没说。无论事情解没解决,我都不关心。就算用全世界的财富,也换不回最珍贵的生命。
奶奶来过了,姐姐来过了。她们说,平安的遗体已经送回李家,他们会好好处理他的身后事,让我不用担心。我说,平安终于回家了,我没什么可担心的,只是一定要告诉我葬礼的日期。她们松口气的样子,以为我想开了。
艾伦来过了,莎莎来过了。一个静静地在旁边画画,一个躺在我身边睡着了。
没人知道我内心的煎熬,如同十个太阳,烤得几乎干裂成灰。
第131章 高明逼神恶(六)
更新时间2010-7-7 19:06:14 字数:2286
平安的葬礼会在凤城举行。我那时才知道,原来李家和凤家的大本营在同一个城市里。家里让我回去,黎城将由鸣池接手。当我和踏歌回到那栋呆了半年的小房子,我走不进去,那里有太多平安的影子。
“我来收拾,很快的。”踏歌说。他看到了我的那份胆怯和哀愁。
“我去散散步。”我望着公园那里。
“身体还没完全恢复,一定要小心。”踏歌嘱咐我。
我默默点点头。外伤好的差不多了,断骨和内伤还需要时间调养。
慢慢的,我背着手,沿弯弯曲曲的小路走着。好希望此刻我已经成为一个老婆婆,那些刻骨铭心的悲痛因为衰老而淡去,不会再让人伤心。才走了短短一段路,我有些支撑不住,正好树下有张长椅,坐下缓口气。
桃花早就谢了,绿叶丛丛簇簇,透着鲜亮。没有了粉色的柔情点缀,它的生命却毫不逊色,反而更加张扬,在期盼着果实丰硕的时刻。我很羡慕它。活着的意义,多简单,多明确。
我想起来,就在这棵树下,叶秋寒让我聆听了他心的告白。十天了,说没想他,那是自欺欺人。我知道他天天到医院等着见我,可我没办法面对他。这个男人的父亲是害死平安的帮凶。每当想到这点,我胸中的怒火就会将那份思念焚烧殆尽。于是,我对自己说,再等等吧,或许过几天就好了,因为心里很清楚,叶秋寒是无辜的。
脚边开着一列凤仙花,大红色,好不旺盛。我盯着发呆,鲜红,好像血一样。就在这时,一双黑色皮鞋出现在我视线里。
在身后保护着我的凤卫们走上两个,挡在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