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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被他以武力强行镇/压了。
粉红色的长毛绒,衬着夙夜白皙得近乎透明的手腕,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相当养眼。
夙夜的皮肤,当然不能用肤如凝脂来形容,但是他白啊,虽然是苍白的白、惨白的白。
不过好歹是白皙的,不是有句老话儿吗?“一白遮百丑”。
而且他毛孔很细,汗毛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到。
雪白的皮肤,裹着一圈粉红色绒毛,颇有点白雪映红梅的味道。
于是,这一试用,俩人都表示很满意,虽然满意的着眼点不同。
比起实用性,欧宇辰更喜欢它的可观赏性,实在是大大出乎他意料中的好。
当然啦,他并不在意夙夜好看不好看——又不是给自己选老婆,只要不是丑得天怒人怨,让人看着倒胃口就行。
不过,枕边人不但不丑,偶尔还有充当花瓶、美化环境的附赠功效,欧宇辰还是乐于见到的。
虽然这花瓶档次低了点,瞅着廉价了点,好歹比咸菜坛子强多了不是?
夙夜对这副手铐满意,则是因为和原来用的绳子相比,它禁锢的效果更好,还没有什么伤害值。
无聊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缓慢,所以才会有人说“度日如年”。
欧宇辰去la三天了,这三天来,夙夜白天很无聊,晚上更无聊。
睡觉都睡得不大踏实,总觉得身边好像缺了点什么。
半夜里睡得迷迷瞪瞪的,常常不自觉地伸出手,在身畔摸摸索索。
摸了半天,当然是什么也没摸到,结果突然间就惊醒了。
他反射弧本来就有些长,发半天呆,才想起来欧宇辰现在在遥远的大洋彼岸。
他有轻度的神经衰弱,这一醒过来,就不大容易再睡着,只能瞪着眼睛到天亮。
睡眠不足的后果就是,第二天头昏脑胀的,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
人,果然是种容易习惯的生物。
细细数,也没有多长时间,他却已经习惯了欧宇辰的存在。
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他在,固然没有什么感觉,突然间离开了,却浑身都不自在,只觉得空落落的。
此时此刻,la正是傍晚时分。
夙夜想,欧宇辰在做什么呢?
听说夙博罕现在还离不开轮椅,他那么喜爱欧宇辰,阔别多日后,俩人能在异国他乡见面,一定很高兴。
欧宇辰慧黠伶俐,向来很懂得怎么讨得夙博罕的欢心(正确的说法是,欧宇辰想讨谁的欢心,都是蛮容易的),大概正推着他,在夕阳下散步吧。
夙博罕一脸的慈祥和蔼,就算是偶尔闹闹脾气,也会被欧宇辰哄得服服帖帖的。
欧宇辰呢?必然是眉眼弯弯,挂着招牌的灿烂笑容,亮瞎人的眼睛。
俩人倾情表演着长者慈祥、幼者孝顺的戏码。
那场景,光凭想象,就觉得很温馨。
毫无道理的,夙夜心里不太舒服,虽然他连为什么不舒服都不晓得。
当然不是嫉妒夙博罕对欧宇辰的偏爱,他既然没把夙博罕当成自己的亲人,自然不会在乎他喜爱谁。
这种不舒服的心理就显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因为,父母过世后,欧宇辰是他身边最接近的人吧。
瞪着天花板,胡思乱想了半天,夙夜越想越烦。
空了大半边的床让他烦闷,空荡荡的屋子,也让他烦闷。
脑子里乱哄哄的,根本静不下心来,像是煮糊了一锅粥,搅和得他昏头昏脑的。
知道自己横竖是睡不着了,他索性打开床头灯,随便摸了本书看。
瞪着翻开的扉页看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瞧进去,反而心里更添烦躁。
***
很多年以后,北冥雪还是能清晰地回想起那天早晨发生的事情,甚至每一处微小的细节。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十月份的第三天,学校照例放假。
她和荆祁提前一天,就约好了去人民公园玩。
北方的十月份,天气已经很冷了,并不太适合逛公园。
不过,也实在没有其它地方好去。
人民公园就在学校附近,步行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实在很方便。
对于b大校园里热恋中的情侣来说,理所当然的,是外出约会时的第一选择。
他们来到公园的时候,八点刚过,晨练的人们已经三三两两散去,公园从喧嚣乍然归于沉寂,显得格外冷清。
早冬料峭寒意的风,吹在身上,冷飕飕的。
反抗,被他以武力强行镇/压了。
粉红色的长毛绒,衬着夙夜白皙得近乎透明的手腕,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相当养眼。
夙夜的皮肤,当然不能用肤如凝脂来形容,但是他白啊,虽然是苍白的白、惨白的白。
不过好歹是白皙的,不是有句老话儿吗?“一白遮百丑”。
而且他毛孔很细,汗毛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到。
雪白的皮肤,裹着一圈粉红色绒毛,颇有点白雪映红梅的味道。
于是,这一试用,俩人都表示很满意,虽然满意的着眼点不同。
比起实用性,欧宇辰更喜欢它的可观赏性,实在是大大出乎他意料中的好。
当然啦,他并不在意夙夜好看不好看——又不是给自己选老婆,只要不是丑得天怒人怨,让人看着倒胃口就行。
不过,枕边人不但不丑,偶尔还有充当花瓶、美化环境的附赠功效,欧宇辰还是乐于见到的。
虽然这花瓶档次低了点,瞅着廉价了点,好歹比咸菜坛子强多了不是?
夙夜对这副手铐满意,则是因为和原来用的绳子相比,它禁锢的效果更好,还没有什么伤害值。
无聊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缓慢,所以才会有人说“度日如年”。
欧宇辰去la三天了,这三天来,夙夜白天很无聊,晚上更无聊。
睡觉都睡得不大踏实,总觉得身边好像缺了点什么。
半夜里睡得迷迷瞪瞪的,常常不自觉地伸出手,在身畔摸摸索索。
摸了半天,当然是什么也没摸到,结果突然间就惊醒了。
他反射弧本来就有些长,发半天呆,才想起来欧宇辰现在在遥远的大洋彼岸。
他有轻度的神经衰弱,这一醒过来,就不大容易再睡着,只能瞪着眼睛到天亮。
睡眠不足的后果就是,第二天头昏脑胀的,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
人,果然是种容易习惯的生物。
细细数,也没有多长时间,他却已经习惯了欧宇辰的存在。
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他在,固然没有什么感觉,突然间离开了,却浑身都不自在,只觉得空落落的。
此时此刻,la正是傍晚时分。
夙夜想,欧宇辰在做什么呢?
听说夙博罕现在还离不开轮椅,他那么喜爱欧宇辰,阔别多日后,俩人能在异国他乡见面,一定很高兴。
欧宇辰慧黠伶俐,向来很懂得怎么讨得夙博罕的欢心(正确的说法是,欧宇辰想讨谁的欢心,都是蛮容易的),大概正推着他,在夕阳下散步吧。
夙博罕一脸的慈祥和蔼,就算是偶尔闹闹脾气,也会被欧宇辰哄得服服帖帖的。
欧宇辰呢?必然是眉眼弯弯,挂着招牌的灿烂笑容,亮瞎人的眼睛。
俩人倾情表演着长者慈祥、幼者孝顺的戏码。
那场景,光凭想象,就觉得很温馨。
毫无道理的,夙夜心里不太舒服,虽然他连为什么不舒服都不晓得。
当然不是嫉妒夙博罕对欧宇辰的偏爱,他既然没把夙博罕当成自己的亲人,自然不会在乎他喜爱谁。
这种不舒服的心理就显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因为,父母过世后,欧宇辰是他身边最接近的人吧。
瞪着天花板,胡思乱想了半天,夙夜越想越烦。
空了大半边的床让他烦闷,空荡荡的屋子,也让他烦闷。
脑子里乱哄哄的,根本静不下心来,像是煮糊了一锅粥,搅和得他昏头昏脑的。
知道自己横竖是睡不着了,他索性打开床头灯,随便摸了本书看。
瞪着翻开的扉页看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瞧进去,反而心里更添烦躁。
***
很多年以后,北冥雪还是能清晰地回想起那天早晨发生的事情,甚至每一处微小的细节。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十月份的第三天,学校照例放假。
她和荆祁提前一天,就约好了去人民公园玩。
北方的十月份,天气已经很冷了,并不太适合逛公园。
不过,也实在没有其它地方好去。
人民公园就在学校附近,步行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实在很方便。
对于b大校园里热恋中的情侣来说,理所当然的,是外出约会时的第一选择。
他们来到公园的时候,八点刚过,晨练的人们已经三三两两散去,公园从喧嚣乍然归于沉寂,显得格外冷清。
早冬料峭寒意的风,吹在身上,冷飕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