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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
请将本意见转发至本地区内的所有高等学校。
教 育 部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原文见国国务院公报xx3)
三、条款式:通篇由条款方式组成。主要用于各种法规类文件的写作。根据文件内容的复杂程度,分为章断条连式和一“条”到底式。
章断条连式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xx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门组成。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七章 公文归档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行政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统一规定发布之前,各级行政机关可以制定本机关或者本地区、本系统的试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条到底式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28号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业经xx年6月26日农业部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三年七月八日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以下简称现场鉴定)程序和方法,合理解决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维护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现场鉴定是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着这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
第三条(以下略)
第二十一条 委托制种发生质量纠纷,需要进行现场鉴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
请将本意见转发至本地区内的所有高等学校。
教 育 部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原文见国国务院公报xx3)
三、条款式:通篇由条款方式组成。主要用于各种法规类文件的写作。根据文件内容的复杂程度,分为章断条连式和一“条”到底式。
章断条连式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xx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门组成。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七章 公文归档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行政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统一规定发布之前,各级行政机关可以制定本机关或者本地区、本系统的试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条到底式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28号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业经xx年6月26日农业部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三年七月八日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以下简称现场鉴定)程序和方法,合理解决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维护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现场鉴定是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着这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
第三条(以下略)
第二十一条 委托制种发生质量纠纷,需要进行现场鉴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