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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运用
(1)数字运用的一般原则是: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或者为避免歧解,可以灵活变通,但全文体例应统一。
(2)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选择是惟一而确定的:1非叙述性文字(如统计表)中不带量词的纯数值(如正负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如:48,32。04%、1/4、1、5;2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如一方面、七国集团、“xx”计划、五省一市、第三季度、第一方案等等。
(3)对于标明论文中段落、层次顺序的序数可采用汉语序数字、阿拉伯序数字、罗马数字和英文字母a、b等组合排列。
(4)对于表示货币金额的数字,应根据论文内容分别标明货币大写金额(壹、贰、叁、肆、伍、
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零、圆或元、整)和货币小写金额(阿拉伯数字)。
2.计量单位的使用
会计论文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主要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中的有关规定,如:
米、分米、厘米、毫米等──长度计量单位
克、公斤、吨等──重量计量单位
平方米、平方公里等──面积计量单位
升、毫升等──容量计量单位等。
立方厘米、立方分米、立方米等──体积计量单位
3.报表、分配表及账簿等图表的使用
会计论文写作中经常需要运用大量实例进行论证,而报表、分配表及账簿等使用非常重要,能够使文章直观明了,清楚地表达用文字难以表达清楚的内容。
4.论文中的公式表示方法
(1)文字公式中太长,可排成双排,如:
(2)字母公式中,如需对公式中的字母进行注解,注解的方法要前后统一。
5.注释或注解
注释或注解,是指解释会计论文中的文字,内容要简明、扼要、清晰。原则上凡引文必须注明出处,加注的方法有四种:
(1)夹注,即段中注。注写在正文中,一律用括号标明。宜全篇须注处较少(只两三处),若夹注过多,不便于阅读正文。
(2)脚注,即页下注。多见于出版之书刊,注在本页的下端,是最便于阅读的。
(3)章、节附注。即注在一章或一节之后,一般书刊、特长论文才用。
(4)尾注,即所有注释都放在文章结尾或全书末尾。文内统一编码,文末集中注释。这种注释法比较规范。多用此注释法。
行文的注码(除夹注外),编号顺序,一律用1234的小写标出,写在所注对象的右上角,占一格。若脚注,注释很少,只一二处,也可用梅花符号“*”标明。
附注出处的,一般安排顺序是:著者(编者、译者)名、书名或篇名、出版者(或报名、刊名)、出版年份(报纸年月日、杂志期号)、页码(报纸第几版)。
6.常用标点符号的使用
句号、问号、叹号是句末标点;逗号、顿号、间隔号、分号、冒号是句中标点,均表示语气停顿;引号、括号、破折号、连接号、着重号、书名号为符号;标点都表示一定的意义,统称标点符号。
.数字运用
(1)数字运用的一般原则是: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或者为避免歧解,可以灵活变通,但全文体例应统一。
(2)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选择是惟一而确定的:1非叙述性文字(如统计表)中不带量词的纯数值(如正负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如:48,32。04%、1/4、1、5;2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如一方面、七国集团、“xx”计划、五省一市、第三季度、第一方案等等。
(3)对于标明论文中段落、层次顺序的序数可采用汉语序数字、阿拉伯序数字、罗马数字和英文字母a、b等组合排列。
(4)对于表示货币金额的数字,应根据论文内容分别标明货币大写金额(壹、贰、叁、肆、伍、
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零、圆或元、整)和货币小写金额(阿拉伯数字)。
2.计量单位的使用
会计论文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主要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中的有关规定,如:
米、分米、厘米、毫米等──长度计量单位
克、公斤、吨等──重量计量单位
平方米、平方公里等──面积计量单位
升、毫升等──容量计量单位等。
立方厘米、立方分米、立方米等──体积计量单位
3.报表、分配表及账簿等图表的使用
会计论文写作中经常需要运用大量实例进行论证,而报表、分配表及账簿等使用非常重要,能够使文章直观明了,清楚地表达用文字难以表达清楚的内容。
4.论文中的公式表示方法
(1)文字公式中太长,可排成双排,如:
(2)字母公式中,如需对公式中的字母进行注解,注解的方法要前后统一。
5.注释或注解
注释或注解,是指解释会计论文中的文字,内容要简明、扼要、清晰。原则上凡引文必须注明出处,加注的方法有四种:
(1)夹注,即段中注。注写在正文中,一律用括号标明。宜全篇须注处较少(只两三处),若夹注过多,不便于阅读正文。
(2)脚注,即页下注。多见于出版之书刊,注在本页的下端,是最便于阅读的。
(3)章、节附注。即注在一章或一节之后,一般书刊、特长论文才用。
(4)尾注,即所有注释都放在文章结尾或全书末尾。文内统一编码,文末集中注释。这种注释法比较规范。多用此注释法。
行文的注码(除夹注外),编号顺序,一律用1234的小写标出,写在所注对象的右上角,占一格。若脚注,注释很少,只一二处,也可用梅花符号“*”标明。
附注出处的,一般安排顺序是:著者(编者、译者)名、书名或篇名、出版者(或报名、刊名)、出版年份(报纸年月日、杂志期号)、页码(报纸第几版)。
6.常用标点符号的使用
句号、问号、叹号是句末标点;逗号、顿号、间隔号、分号、冒号是句中标点,均表示语气停顿;引号、括号、破折号、连接号、着重号、书名号为符号;标点都表示一定的意义,统称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