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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认真体验。
蒂姆和史蒂芬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手机会被某个杂牌机吊打。
蒂姆哼道:“电量大又怎样,这个缺陷完全可以用充电宝弥补。
只要多购买几个充电宝,并随时充满电,根本就不是问题。”
史蒂芬也点点头,看蛤蟆金刚的机身全是鄙夷。
仅为了续航就把手机搞得比自己的大诺基还丑,除了脑子抽筋,他想不出牛大祥为什么这么做。
但鲁滨逊却没有说话,显然他更相信自己的金牌销售。
鲁门·莫里斯玩了一会,抬头看向牛大祥:“这款手机太棒了,我很喜欢。”
说完他看向史蒂芬:“蛤蟆金刚的造型在你看来的确夸张了点,但我认为反而更好。
在非洲,所有勇士出门都喜欢携带两件武器。
一个是石头,另一个是木棍。
这款手机完全可以取代石头,手机石头,很不错的创意。”
牛大祥立刻道:“谢谢夸奖。”
鲁门·莫里斯又道:“我当然知道充电宝可以弥补电量的不足。
但充电宝也有它的弊端,携带不方便,当然,更重要的是不够炫酷。
否则我也不会提出一定要大电量手机了。”
鲁滨逊点点头,示意第二个金牌销售提问。
这次站出来的是位女性:“大家好,我叫格蕾丝·伊娃,现在在加纳工作。
和鲁门·莫里斯的要求不同,我认为一款手机能否热卖的重点是信号。
众所周知,在非洲,手机信号极不稳定。
所以一款信号接受能力强的手机,绝对是一大卖点。”
说完,她看向蒂姆:“蒂姆先生,我记得水果手机的信号接收问题一直被人诟病吧?”
傅松在旁边看着表情尴尬的蒂姆,他没想到这位格蕾丝·伊娃说话竟如此直接。
水果手机信号接收不稳定是真的,因为这方面的技术目前最好的是高通的基带。
但水果不满高通收取的高昂专利费,转而和英特尔合作。
只是英特尔的技术部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他们撅着屁股研究了好几年,也没能突破高通的专利壁垒。
水果机的用户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直花最高的价格支持水果,结果却因为水果的“抠门”,导致自己的信号接收体验一直处在最差状态。
后来水果实在顶不住舆论压力,抛弃英特尔和高通合作。
但此时高通的技术已被华为赶超,其他手机都换成了华为的技术。
于是水果依旧被吊在信号差的耻辱柱上下不来。
第二场比试水果直接出局,大诺基、小麦等其他机型表现还行,但也都是中规中矩。
格蕾丝·伊娃有些失望:“就没有信号好一点的手机吗?”
“咳咳……”傅松轻咳两声,道,“伊娃女士可以试试蛤蟆金刚。”
格蕾丝·伊娃一愣:“它吗?”
说实话,和鲁门·莫里斯喜欢大块头手机不同,格蕾丝·伊娃还是更中意小巧精致的颜值机,比如vio。
其实傅松在代工vio时,已经对它的信号接收器做了优化。
所以在格蕾丝·伊娃看来,这款以三个奇怪字母命名的手机,已经勉强能用。
傅松笑道:“对,蛤蟆金刚体积大可不仅因为电池。”
“是吗?看来你很有自信。”
格蕾丝·伊娃说着,忽然眼珠一转。
她走到窗边,开始玻璃窗,淡淡的水腥气透过窗户飘进来。
原来众人所在的建筑有一半在圣水湖上,所以这扇窗户下方就是圣水湖。
格蕾丝·伊娃道:“想要检测一部手机的信号接受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水下。
这里离湖底有28米。
如果将手机抛下去还能打通,那么这部手机在非洲90%的地方都能接收到信号。”
说完,她取出一张手机卡,塞到蛤蟆金刚中。
又用塑料保护膜将其包裹严实,先拨了一下号,确认信号正常,接着用绳子绑住一端,随手丢进湖中。
很快手机沉到底部。
格蕾丝·伊娃再次拨打刚才那个号码。
她已经做好了“您好,您拨打的手机号码暂时无法接通”的提示信号,结果下一刻,手机竟然通了。
格蕾丝·伊娃脸上全是不敢置信:“这……怎么可能?”
说完,她忙用绳子把湖底的手机拉出来,撕开塑料保护******蟆金刚的来电显示上有一个未接来电,正是她刚才拨打的。
格蕾丝·伊娃转身夺过蒂姆手中的水果样机,依法炮制扔到水里。
等蒂姆反应过来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再次拨号。
【您好,您拨打的手机号码暂时无法接通。】
格蕾丝·伊娃又试了几次,发现除了蛤蟆金刚,其他手机的情况都差不多。
旁边,牛大祥看着这位黑人奴性不停忙碌,不禁有些好笑。
因为同样的经历,他也体验过。
只不过他是在电梯里,对方实在湖水中。
最后,确认了蛤蟆金刚的信号接收能力,的确强到爆这一事实后,格蕾丝·伊娃忽然问旁边的蒂姆:
“喂,你怎么搞的?手机性能这么棒,外观也这么漂亮。
为什么不能把信号接受也优化一下呢?”
蒂姆看了格蕾丝·伊娃半天,终于道:“信号接收差本来就是水果机的特色,你不是早就已经知道了吗?”
格蕾丝·伊娃:“……”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始认真体验。
蒂姆和史蒂芬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手机会被某个杂牌机吊打。
蒂姆哼道:“电量大又怎样,这个缺陷完全可以用充电宝弥补。
只要多购买几个充电宝,并随时充满电,根本就不是问题。”
史蒂芬也点点头,看蛤蟆金刚的机身全是鄙夷。
仅为了续航就把手机搞得比自己的大诺基还丑,除了脑子抽筋,他想不出牛大祥为什么这么做。
但鲁滨逊却没有说话,显然他更相信自己的金牌销售。
鲁门·莫里斯玩了一会,抬头看向牛大祥:“这款手机太棒了,我很喜欢。”
说完他看向史蒂芬:“蛤蟆金刚的造型在你看来的确夸张了点,但我认为反而更好。
在非洲,所有勇士出门都喜欢携带两件武器。
一个是石头,另一个是木棍。
这款手机完全可以取代石头,手机石头,很不错的创意。”
牛大祥立刻道:“谢谢夸奖。”
鲁门·莫里斯又道:“我当然知道充电宝可以弥补电量的不足。
但充电宝也有它的弊端,携带不方便,当然,更重要的是不够炫酷。
否则我也不会提出一定要大电量手机了。”
鲁滨逊点点头,示意第二个金牌销售提问。
这次站出来的是位女性:“大家好,我叫格蕾丝·伊娃,现在在加纳工作。
和鲁门·莫里斯的要求不同,我认为一款手机能否热卖的重点是信号。
众所周知,在非洲,手机信号极不稳定。
所以一款信号接受能力强的手机,绝对是一大卖点。”
说完,她看向蒂姆:“蒂姆先生,我记得水果手机的信号接收问题一直被人诟病吧?”
傅松在旁边看着表情尴尬的蒂姆,他没想到这位格蕾丝·伊娃说话竟如此直接。
水果手机信号接收不稳定是真的,因为这方面的技术目前最好的是高通的基带。
但水果不满高通收取的高昂专利费,转而和英特尔合作。
只是英特尔的技术部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他们撅着屁股研究了好几年,也没能突破高通的专利壁垒。
水果机的用户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直花最高的价格支持水果,结果却因为水果的“抠门”,导致自己的信号接收体验一直处在最差状态。
后来水果实在顶不住舆论压力,抛弃英特尔和高通合作。
但此时高通的技术已被华为赶超,其他手机都换成了华为的技术。
于是水果依旧被吊在信号差的耻辱柱上下不来。
第二场比试水果直接出局,大诺基、小麦等其他机型表现还行,但也都是中规中矩。
格蕾丝·伊娃有些失望:“就没有信号好一点的手机吗?”
“咳咳……”傅松轻咳两声,道,“伊娃女士可以试试蛤蟆金刚。”
格蕾丝·伊娃一愣:“它吗?”
说实话,和鲁门·莫里斯喜欢大块头手机不同,格蕾丝·伊娃还是更中意小巧精致的颜值机,比如vio。
其实傅松在代工vio时,已经对它的信号接收器做了优化。
所以在格蕾丝·伊娃看来,这款以三个奇怪字母命名的手机,已经勉强能用。
傅松笑道:“对,蛤蟆金刚体积大可不仅因为电池。”
“是吗?看来你很有自信。”
格蕾丝·伊娃说着,忽然眼珠一转。
她走到窗边,开始玻璃窗,淡淡的水腥气透过窗户飘进来。
原来众人所在的建筑有一半在圣水湖上,所以这扇窗户下方就是圣水湖。
格蕾丝·伊娃道:“想要检测一部手机的信号接受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水下。
这里离湖底有28米。
如果将手机抛下去还能打通,那么这部手机在非洲90%的地方都能接收到信号。”
说完,她取出一张手机卡,塞到蛤蟆金刚中。
又用塑料保护膜将其包裹严实,先拨了一下号,确认信号正常,接着用绳子绑住一端,随手丢进湖中。
很快手机沉到底部。
格蕾丝·伊娃再次拨打刚才那个号码。
她已经做好了“您好,您拨打的手机号码暂时无法接通”的提示信号,结果下一刻,手机竟然通了。
格蕾丝·伊娃脸上全是不敢置信:“这……怎么可能?”
说完,她忙用绳子把湖底的手机拉出来,撕开塑料保护******蟆金刚的来电显示上有一个未接来电,正是她刚才拨打的。
格蕾丝·伊娃转身夺过蒂姆手中的水果样机,依法炮制扔到水里。
等蒂姆反应过来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再次拨号。
【您好,您拨打的手机号码暂时无法接通。】
格蕾丝·伊娃又试了几次,发现除了蛤蟆金刚,其他手机的情况都差不多。
旁边,牛大祥看着这位黑人奴性不停忙碌,不禁有些好笑。
因为同样的经历,他也体验过。
只不过他是在电梯里,对方实在湖水中。
最后,确认了蛤蟆金刚的信号接收能力,的确强到爆这一事实后,格蕾丝·伊娃忽然问旁边的蒂姆:
“喂,你怎么搞的?手机性能这么棒,外观也这么漂亮。
为什么不能把信号接受也优化一下呢?”
蒂姆看了格蕾丝·伊娃半天,终于道:“信号接收差本来就是水果机的特色,你不是早就已经知道了吗?”
格蕾丝·伊娃:“……”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