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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女儿的手,“没事,看中什么了吗?不用担心价钱。”
沈凤书在客厅坐等明芝和友芝回来。这里炉火温暖,桌上一盆水仙散发幽幽清香,他靠着沙发有些眼涩,决定闭上眼睛小休。昏睡中他听到细细的脚步声,来来去去,是丫环小月在做家事。
一个家庭的安逸与否,全靠主妇是否能干。沈凤书暗暗称赞明芝,两个年轻姑娘在外,友芝又是不问世事的人,打理的功劳自然在于明芝。也许祖母的想法是对的,有她帮他理家,无论在哪也可以有个舒适可供休息的地方。
他这一觉直睡到下午,睁开眼便看见桌边的人。
鹅蛋脸,一头乌黑的长发松松梳成两条辫子垂在胸前,面颊白里透红,嘴唇是天然饱满的弓形。
见他醒来,她杏仁般的大眼睛露出了笑意,和一点怯意,“大表哥。”
沈凤书定定看了她一会,确定她肯定是明芝,“二表妹。”
虽然女大十八变,但几个月未见,明芝居然会长成这么一付秀丽的模样,是在沈凤书意料之外的。他听说过明芝生母的事,不由得想到,有那样的母亲,确实女儿也不会差到哪,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明芝和友芝从外面回来,听说大表哥来了,又睡着了,便决定不打扰他。但友芝可以不闻不问关上门做她的事,明芝却不行,对帮她离开家来到这里的沈凤书,她必须表示出应有感谢。
“我睡了多久?”沈凤书看着窗外的日头,那轮金红的太阳堪堪挂在屋脊上,随时有可能在不经意间溜进地平线。“姑妈和初芝呢?”
明芝站起身,给沈凤书倒了杯热茶,“徐仲九送她们回去了。他还帮你在旅馆开了间房,说晚上夜路不好走,不如歇一晚明天一早再走。”
沈凤书喝了口茶,暖意缓缓下肚,“怎么不叫醒我?”
“大表哥难得来,不妨多留点时间。”明芝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要不要把五少爷的事情告诉沈凤书,转念又决定不说,免得露出蛛丝马迹,被他察觉自己和徐仲九来往密切。“晚饭要出去吃吗?这附近有中餐也有西餐。”
“你们平常吃什么,我也跟着吃点就行。”沈凤书拿出烟,想了想还是出去到院子里吸。他站在树下静静吸烟,隔着窗能看见明芝和小月在张罗晚饭。她穿着条普通的蓝布棉袍,但身段高挑修长,带着少女特有的青涩。
我是不是错了。沈凤书忖道。彼一时,明芝是季家最难嫁的女儿;此一时,秀美青春,天底下不在乎妻子的出身、嫁妆的好青年并不少。
明芝准备好了晚饭,其实不过三菜一汤,有小月和福根嫂帮忙,直是小事一桩。但她装作仍在做事的模样,实在是有些胆怯于面对沈凤书。
我干吗怕他?!
明芝在心里大喊一声,终于勇敢地迈步去院子叫沈凤书来吃饭。
也许过于气昂昂的步伐会影响正常的行走,她被台阶一绊,跌跌撞撞冲向沈凤书。而后者愕然之下往后退去,导致她在他面前摔了结结实实的一跤。
唉-明芝在心里哀叹一声,以飞快的速度骨碌碌爬起来,就像刚才那幕从没发生一样,坦荡荡地说,“大表哥,开饭了。”
表妹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沈凤书点了点头,突然发现手指上的刺痛是烟头烧出来的。赶紧熄灭,他才意识到自己是看呆了。
第二十二章
有客人在,明芝坐上主妇的位置,殷勤地把最好的菜摆在沈凤书面前。那是一道八宝鸭,鸭背上淋了虾仁和青豆勾的汁。明芝用筷子和汤匙扒开鸭背,露出里面的内容,笋丁、火腿丁、香菇丁的香味随着糯米的热气一齐飘出来。她拿过小碗,帮沈凤书舀了大半碗,轻轻送到他面前。
友芝不爱吃糯米,明芝挟了一条鸭腿给她。食不语,寝不言,三人安安静静吃晚饭。
沈凤书吃惯大锅饭,偶然在外面吃饭也是一些不得不出席的场合,像这样的家常便饭很久没有了。他不由放慢速度,煮饭的米是季家田里自产的新米,软糯清香,嚼劲很好。
就着炒青菜沈凤书连吃两碗饭,明芝忍不住帮他盛了一大碗汤。春笋和小排、咸肉炖的腌笃鲜,见他爱蔬菜,她特意挟了许多笋尖在碗里。沈凤书并不推辞,拿过来吃得干干净净。
明芝不敢多看,心里却暗暗嘀咕,徐仲九也罢了,沈凤书看着瘦弱,食量可不小。
吃过饭,明芝给沈凤书泡了杯茶,她和友芝就喝秋天收的桂花泡的水。夜来天冷,她叮嘱小月多点个炭炉来,一边细细收紧了所有窗帘,防止风从窗缝里钻进屋。
沈凤书喝了几口茶,和友芝说了一会学业上的事才走。
沈凤书这一来,如同石子进湖在明芝心上泛起点点涟漪,她发现自己不像从前那么怕他。从前,她一见到他就想到季太太,加上沈凤书并不是春风满面的人,小小的明芝敬畏之下只好远之。
其实……大表哥跟太太还是不同的。明芝记得沈凤书在外面读书那几年,逢年过节给表妹们的礼物每份都一样。有年初芝很喜欢礼物中纸和笔,拿其他东西跟她们换了,沈凤书知道后特意又寄了一箱子给她们,还是人手一份。
徐仲九同她讲,跟沈凤书结婚横竖她吃不了亏,说的时候他很流氓相地上下打量她。明芝只恨被自己涨得通红的脸给出卖:她听明白他的意思了。不等他明说下去,她提起脚就走,这不是大姑娘家可以讨论的话题,尤其面前这个人还是男子。
明芝心底有条线,她是对徐仲九动了心,但也仅限于心而已,不能有实质上的过线。他俩可以什么都说,唯独不能讲关于她婚事的。他说也算了,如果她也跟着讲,那对沈凤书实在太过冒犯。沈凤书对她可算仁至义尽,她不能过分。
当然这在徐仲九看来是自欺欺人,但暂时他还不想打破她的幻想。他津津有味看她挣扎在道德边缘,时不时往秤盘上加点砝码,逗得小兔重新开始蹦达。
第二天早上六点多,福根打开大门吓了一跳,表少爷站在车边安安静静地抽烟,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福根赶紧放下大竹帚,把表少爷迎进去,幸好二小姐起得也早,不然就得手忙脚乱了。
沈凤书当天有个会要参加,因此不跟明芝客气,直截了当把她叫到窗边,“我有话问你。”
明芝手足无措,嫌疑犯般战战兢兢立到他面前。不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她不敢看他,垂头盯着自己的鞋,那是家常穿的黑棉鞋,绒布的面,收拾得干干净净。
从沈凤书的角度,刚好看到她睫毛紧张得一颤一颤,突然不忍心起来。
她几乎还是个孩子,他想。
“明芝,”沈凤书斟酌着语气开了口,“你愿意嫁给我吗?”
被他发现了,她和徐仲九的事?!明芝的心猛地向下沉,一路往下掉,无止无尽没个头。
果然。
明芝的沉默意味着什么,沈凤书早就知道这个答案,但按照形式仍然得问。现在已经得到当事人的答复,他思索了一下,在看到明芝瑟瑟发抖的双手时难得地没有不耐烦,反而产生了一丝怜悯-姑父姑妈对她管得太严了,“婚事取消,我送你去国外读书,姑父那边我来说。”
闹出如此不名誉的事,明芝绝望地想,徐仲九怎么办?沈凤书打算怎么对付他,赶走够不够解恨?毕竟她和他没走得太过,最多有些暧昧。太太会怎么说?会不会把她送到哪个乡下随便嫁个人。
表妹太过胆小,失之大气。沈凤书放重了一点语气,“明芝,抬起头,看我。”
明芝不敢不抬。
还好,她苦中作乐地想,沈凤书对她这名义上的表妹很厚道,竟愿意送她去读书。她要替徐仲九说话,恐怕会有反效果,激得他动了手就不好了。沈凤书可不是书生,他早年就读陆军大学,做了好几年职业军人,北上打军阀身先士卒才受的伤,杀的人恐怕不能以个数来论。
明芝的双眼稚嫩而胆怯,沈凤书尽量放缓表情,“好好读书。我会让徐仲九来办理相应手续。”
不是那个原因,明芝福至心灵,一颗晃来晃去的心“呯”的着了陆,手不抖了,喉咙也能出声了。她叫住转身要走的沈凤书,“大表哥,我愿意的。”
沈凤书回头,目光明锐。她心里缩了下,脸上却丝毫未露,坦荡荡回视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愿意嫁给你。”
沈凤书静静地看着她,“你想好再说。”
“我想好了。”
,拍拍女儿的手,“没事,看中什么了吗?不用担心价钱。”
沈凤书在客厅坐等明芝和友芝回来。这里炉火温暖,桌上一盆水仙散发幽幽清香,他靠着沙发有些眼涩,决定闭上眼睛小休。昏睡中他听到细细的脚步声,来来去去,是丫环小月在做家事。
一个家庭的安逸与否,全靠主妇是否能干。沈凤书暗暗称赞明芝,两个年轻姑娘在外,友芝又是不问世事的人,打理的功劳自然在于明芝。也许祖母的想法是对的,有她帮他理家,无论在哪也可以有个舒适可供休息的地方。
他这一觉直睡到下午,睁开眼便看见桌边的人。
鹅蛋脸,一头乌黑的长发松松梳成两条辫子垂在胸前,面颊白里透红,嘴唇是天然饱满的弓形。
见他醒来,她杏仁般的大眼睛露出了笑意,和一点怯意,“大表哥。”
沈凤书定定看了她一会,确定她肯定是明芝,“二表妹。”
虽然女大十八变,但几个月未见,明芝居然会长成这么一付秀丽的模样,是在沈凤书意料之外的。他听说过明芝生母的事,不由得想到,有那样的母亲,确实女儿也不会差到哪,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明芝和友芝从外面回来,听说大表哥来了,又睡着了,便决定不打扰他。但友芝可以不闻不问关上门做她的事,明芝却不行,对帮她离开家来到这里的沈凤书,她必须表示出应有感谢。
“我睡了多久?”沈凤书看着窗外的日头,那轮金红的太阳堪堪挂在屋脊上,随时有可能在不经意间溜进地平线。“姑妈和初芝呢?”
明芝站起身,给沈凤书倒了杯热茶,“徐仲九送她们回去了。他还帮你在旅馆开了间房,说晚上夜路不好走,不如歇一晚明天一早再走。”
沈凤书喝了口茶,暖意缓缓下肚,“怎么不叫醒我?”
“大表哥难得来,不妨多留点时间。”明芝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要不要把五少爷的事情告诉沈凤书,转念又决定不说,免得露出蛛丝马迹,被他察觉自己和徐仲九来往密切。“晚饭要出去吃吗?这附近有中餐也有西餐。”
“你们平常吃什么,我也跟着吃点就行。”沈凤书拿出烟,想了想还是出去到院子里吸。他站在树下静静吸烟,隔着窗能看见明芝和小月在张罗晚饭。她穿着条普通的蓝布棉袍,但身段高挑修长,带着少女特有的青涩。
我是不是错了。沈凤书忖道。彼一时,明芝是季家最难嫁的女儿;此一时,秀美青春,天底下不在乎妻子的出身、嫁妆的好青年并不少。
明芝准备好了晚饭,其实不过三菜一汤,有小月和福根嫂帮忙,直是小事一桩。但她装作仍在做事的模样,实在是有些胆怯于面对沈凤书。
我干吗怕他?!
明芝在心里大喊一声,终于勇敢地迈步去院子叫沈凤书来吃饭。
也许过于气昂昂的步伐会影响正常的行走,她被台阶一绊,跌跌撞撞冲向沈凤书。而后者愕然之下往后退去,导致她在他面前摔了结结实实的一跤。
唉-明芝在心里哀叹一声,以飞快的速度骨碌碌爬起来,就像刚才那幕从没发生一样,坦荡荡地说,“大表哥,开饭了。”
表妹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沈凤书点了点头,突然发现手指上的刺痛是烟头烧出来的。赶紧熄灭,他才意识到自己是看呆了。
第二十二章
有客人在,明芝坐上主妇的位置,殷勤地把最好的菜摆在沈凤书面前。那是一道八宝鸭,鸭背上淋了虾仁和青豆勾的汁。明芝用筷子和汤匙扒开鸭背,露出里面的内容,笋丁、火腿丁、香菇丁的香味随着糯米的热气一齐飘出来。她拿过小碗,帮沈凤书舀了大半碗,轻轻送到他面前。
友芝不爱吃糯米,明芝挟了一条鸭腿给她。食不语,寝不言,三人安安静静吃晚饭。
沈凤书吃惯大锅饭,偶然在外面吃饭也是一些不得不出席的场合,像这样的家常便饭很久没有了。他不由放慢速度,煮饭的米是季家田里自产的新米,软糯清香,嚼劲很好。
就着炒青菜沈凤书连吃两碗饭,明芝忍不住帮他盛了一大碗汤。春笋和小排、咸肉炖的腌笃鲜,见他爱蔬菜,她特意挟了许多笋尖在碗里。沈凤书并不推辞,拿过来吃得干干净净。
明芝不敢多看,心里却暗暗嘀咕,徐仲九也罢了,沈凤书看着瘦弱,食量可不小。
吃过饭,明芝给沈凤书泡了杯茶,她和友芝就喝秋天收的桂花泡的水。夜来天冷,她叮嘱小月多点个炭炉来,一边细细收紧了所有窗帘,防止风从窗缝里钻进屋。
沈凤书喝了几口茶,和友芝说了一会学业上的事才走。
沈凤书这一来,如同石子进湖在明芝心上泛起点点涟漪,她发现自己不像从前那么怕他。从前,她一见到他就想到季太太,加上沈凤书并不是春风满面的人,小小的明芝敬畏之下只好远之。
其实……大表哥跟太太还是不同的。明芝记得沈凤书在外面读书那几年,逢年过节给表妹们的礼物每份都一样。有年初芝很喜欢礼物中纸和笔,拿其他东西跟她们换了,沈凤书知道后特意又寄了一箱子给她们,还是人手一份。
徐仲九同她讲,跟沈凤书结婚横竖她吃不了亏,说的时候他很流氓相地上下打量她。明芝只恨被自己涨得通红的脸给出卖:她听明白他的意思了。不等他明说下去,她提起脚就走,这不是大姑娘家可以讨论的话题,尤其面前这个人还是男子。
明芝心底有条线,她是对徐仲九动了心,但也仅限于心而已,不能有实质上的过线。他俩可以什么都说,唯独不能讲关于她婚事的。他说也算了,如果她也跟着讲,那对沈凤书实在太过冒犯。沈凤书对她可算仁至义尽,她不能过分。
当然这在徐仲九看来是自欺欺人,但暂时他还不想打破她的幻想。他津津有味看她挣扎在道德边缘,时不时往秤盘上加点砝码,逗得小兔重新开始蹦达。
第二天早上六点多,福根打开大门吓了一跳,表少爷站在车边安安静静地抽烟,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福根赶紧放下大竹帚,把表少爷迎进去,幸好二小姐起得也早,不然就得手忙脚乱了。
沈凤书当天有个会要参加,因此不跟明芝客气,直截了当把她叫到窗边,“我有话问你。”
明芝手足无措,嫌疑犯般战战兢兢立到他面前。不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她不敢看他,垂头盯着自己的鞋,那是家常穿的黑棉鞋,绒布的面,收拾得干干净净。
从沈凤书的角度,刚好看到她睫毛紧张得一颤一颤,突然不忍心起来。
她几乎还是个孩子,他想。
“明芝,”沈凤书斟酌着语气开了口,“你愿意嫁给我吗?”
被他发现了,她和徐仲九的事?!明芝的心猛地向下沉,一路往下掉,无止无尽没个头。
果然。
明芝的沉默意味着什么,沈凤书早就知道这个答案,但按照形式仍然得问。现在已经得到当事人的答复,他思索了一下,在看到明芝瑟瑟发抖的双手时难得地没有不耐烦,反而产生了一丝怜悯-姑父姑妈对她管得太严了,“婚事取消,我送你去国外读书,姑父那边我来说。”
闹出如此不名誉的事,明芝绝望地想,徐仲九怎么办?沈凤书打算怎么对付他,赶走够不够解恨?毕竟她和他没走得太过,最多有些暧昧。太太会怎么说?会不会把她送到哪个乡下随便嫁个人。
表妹太过胆小,失之大气。沈凤书放重了一点语气,“明芝,抬起头,看我。”
明芝不敢不抬。
还好,她苦中作乐地想,沈凤书对她这名义上的表妹很厚道,竟愿意送她去读书。她要替徐仲九说话,恐怕会有反效果,激得他动了手就不好了。沈凤书可不是书生,他早年就读陆军大学,做了好几年职业军人,北上打军阀身先士卒才受的伤,杀的人恐怕不能以个数来论。
明芝的双眼稚嫩而胆怯,沈凤书尽量放缓表情,“好好读书。我会让徐仲九来办理相应手续。”
不是那个原因,明芝福至心灵,一颗晃来晃去的心“呯”的着了陆,手不抖了,喉咙也能出声了。她叫住转身要走的沈凤书,“大表哥,我愿意的。”
沈凤书回头,目光明锐。她心里缩了下,脸上却丝毫未露,坦荡荡回视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愿意嫁给你。”
沈凤书静静地看着她,“你想好再说。”
“我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