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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建筑逐渐增多,并且隐约能看见远处灯火辉煌。
“沈相公,前面就是镇江府了,很快就要从大河出去汇入运河。”
船家看着灯火,告知了一下沈忆宸行程。古代长江并没有具体名字,一般都是直接叫做大江大河。
“嗯。”
沈忆宸点了点头,应天距离镇江府水路大约也在百来公里左右,本以为要一天才能达到。结果这样顺流而下,速度远比自己预估的块,不到半天就已经抵达了。
不过到了运河之后,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逆流了,而且水面宽度远小于长江,吹拂的江风也不够大,速度将会慢下来许多。
离开长江汇入运河,镇江府内的这一段叫做内运河,宽度与秦淮河差不多。加之自宋代以来,江浙地带一直都是富庶之地,所以两岸风貌也无比类似。
都有着各种琼楼画舫,青楼妓院等等风俗烟花场所。
“宸哥,我看你今天有些疲惫,要不今晚就在镇江府寻一客栈落脚?”
阿牛虽憨厚话不多,但基本眼力劲还是有的,沈忆宸第一次坐船出远门,能明显感受到不太适应有种疲态,最好还是下船休息一晚再出发。
不过对于阿牛的话,沈忆宸却摇了摇头,看向船夫问道:“船家,运河晚上能连夜赶路吗?”
早一日赶到京师,准备时间就更充分一些,所以沈忆宸不打算停靠上岸。
“沈相公,镇江运河上游船画舫众多,夜晚行船比较堵塞容易发生碰撞,要是得罪了贵家公子官老爷,可能会惹上麻烦。”
“另外河道上都有靠水讨生活的帮会,夜晚也容易多生事端,最好还是过了镇江再夜行。”
船夫毕竟有过漕运经验,别看进入繁华市区河道,好像夜晚行船更加方便的样子。
实际上恰恰因为繁华,各方势力错综复杂,你一外地船只晚上视野不开阔,惹到任何一方都是麻烦事情。
过江龙都不一定能压住地头蛇,别说沈忆宸区区秀才功名了。
古代远行可不仅仅只有交通工具、道路状况的不便,治安同样是个值得重点关注的大问题,甚至优先度还要更高。
“船家大哥所言甚是,阿牛我们下去寻一客栈落脚吧。”
沈忆宸从来都不是胡搅蛮缠之人,船夫说的事情都很在理。于是招呼了声阿牛,两人就从雀船下去,准备寻找客栈过夜。
镇江的运河景色,从船上看灯火辉煌璀璨无比,下船后也是人群熙熙攘攘,尽显繁华。
只是在这人群之中,沈忆宸看到了许多衣衫褴褛的流民,缩在街角处想着乞讨一口吃食,与之前见到的景色形成鲜明对比。
一边是太平盛世歌舞升平,另外一边却是天灾人祸挣扎求生。
“阿牛,这些应该是遭了水患的浙江流民吧?”
“嗯,浙江今年入春后水患严重,许多活不下去的农户只能拖家带口逃灾。应天府的城防严格,所以他们没办法进城,看来镇江府被溜进来不少。”
听着阿牛的话,沈忆宸这才明白为何在应天府内,好像丝毫没有天灾的影子,原来是流民不准入内。
古人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沈忆宸虽然还没有达到这种地步,但事实上主要精力也放在了科举上面,对于外界变化不太关注。
如今出了应天府,才能看见大明繁盛之下阴暗的一面。
“走吧,先找到地方吃点东西。”
沈忆宸叹了口气,把目光从流民身上挪开,哪怕自己有悲悯之心,面对现状却无能为力,
“好的,宸哥。”
相比较起来,阿牛就显得习以为常,因为这种遭遇天灾人祸成了流民,放在古代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
两人沿着运河前行,河边的青楼女子们,见到沈忆宸仪表堂堂,并且一身襕衫,纷纷朝他媚声招揽。
“公子,画舫已备好佳肴玉露,何不与妾身共饮??”
“公子一表人才,奴家心如小鹿乱撞,还望公子垂怜。”
“公子长夜漫漫,奴家甚为寂寞,还请留步。”
不得不说,沈忆宸单在身形相貌这点上,着实遗传了父母双方的优点。
既有着成国公武人的高大英俊,又继承了沈氏的长相俊美,再加上这身秀才的襕衫,称得上年少有为,能吸引众多青楼女子青睐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沈忆宸哪怕在秦淮河畔,都对风花雪月没多大兴趣,更别论镇江的庸脂俗粉了。
没走多远,沈忆宸看见一家卖鸭血汤的商贩,这种就是后世南京著名鸭血粉丝汤的雏形。
于是招呼着阿牛坐下,夜晚喝上一碗鸭血汤,即能好好暖暖身子,又不会涨食,可谓一举两得。
商贩的动作很麻利,短短时间内两碗鸭血汤就已经端上了桌,就在沈忆宸拿起勺子准备品尝一番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喧闹之声。
只见一群衣裳华丽的公子哥,正朝着运河旁的青楼走来,其中一人手中拿着一袋糕点,正不断抛洒着,吸引后面数名流民孩童争夺抢食。
这般类似逗猴子的举动,引得其他公子哥哈哈大笑,抛洒的更起劲了。甚至还变着花样捉弄流民孩童,让他们学狗叫,谁叫的最起劲就抛给谁。
街上的行人商贩们见到这一幕,纷纷摇头叹息世风日下,只是对方明显不是什么好惹的人物,无一人敢出面阻止。
“直娘贼,这也太侮辱人了。”
阿牛见到这一幕后,放下了手中碗筷,气呼呼的骂了一句。
沈忆宸此刻也面带怒色,应天府他接触过大把的公子哥,甚至可以说自身就是在纨绔子弟环境中成长的。
不知是应天纨绔子弟层次太高,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就算吃喝玩乐惹是生非,也没有拿孩童去做没底线的捉弄取乐,至少沈忆宸没见过。
今日的场景,算是让沈忆宸见识到了,某些贵家公子哥眼中的穷苦流民,真就没当人看!
就在沈忆宸与阿牛感到愤慨的时刻,旁边一桌身穿粗布麻衣的壮汉,同样盯着眼前的那群公子哥,脸色非常阴冷。
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还能看到他们下意识把手放在了腰间,显露出短刀匕首的轮廓。
“叶大哥,我忍不住了,早晚都要反,不如先拿这群杂碎祭刀!”
其中一名壮汉,实在看不下去了,对着为首的一名中年汉子说道。
“不行,这是镇江城内,防卫森严。杀了这群杂碎,我们不出去的。”
还没等叶大哥回话,旁边一名汉子就摇头否决了,他们来镇江是有要事,不能乱了分寸。
“王能,你这是怕了么?”
“苍火头,造反我都不怕,还能怕了这几个杂碎?”
眼看两人即将要起争执,叶大哥终于开口道:“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们还有要事在身,必须忍了!”
就在叶大哥安抚之时,旁边一桌却有人站起身来,朝着那群公子哥走去。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沈忆宸!
文人风骨永远都不应该只是舞文弄墨、吟风弄月,更应该有在遇到不平之事,挺身而出的勇气!
沈忆宸不单单有着武人血脉,他同样有着文人风骨!
两岸建筑逐渐增多,并且隐约能看见远处灯火辉煌。
“沈相公,前面就是镇江府了,很快就要从大河出去汇入运河。”
船家看着灯火,告知了一下沈忆宸行程。古代长江并没有具体名字,一般都是直接叫做大江大河。
“嗯。”
沈忆宸点了点头,应天距离镇江府水路大约也在百来公里左右,本以为要一天才能达到。结果这样顺流而下,速度远比自己预估的块,不到半天就已经抵达了。
不过到了运河之后,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逆流了,而且水面宽度远小于长江,吹拂的江风也不够大,速度将会慢下来许多。
离开长江汇入运河,镇江府内的这一段叫做内运河,宽度与秦淮河差不多。加之自宋代以来,江浙地带一直都是富庶之地,所以两岸风貌也无比类似。
都有着各种琼楼画舫,青楼妓院等等风俗烟花场所。
“宸哥,我看你今天有些疲惫,要不今晚就在镇江府寻一客栈落脚?”
阿牛虽憨厚话不多,但基本眼力劲还是有的,沈忆宸第一次坐船出远门,能明显感受到不太适应有种疲态,最好还是下船休息一晚再出发。
不过对于阿牛的话,沈忆宸却摇了摇头,看向船夫问道:“船家,运河晚上能连夜赶路吗?”
早一日赶到京师,准备时间就更充分一些,所以沈忆宸不打算停靠上岸。
“沈相公,镇江运河上游船画舫众多,夜晚行船比较堵塞容易发生碰撞,要是得罪了贵家公子官老爷,可能会惹上麻烦。”
“另外河道上都有靠水讨生活的帮会,夜晚也容易多生事端,最好还是过了镇江再夜行。”
船夫毕竟有过漕运经验,别看进入繁华市区河道,好像夜晚行船更加方便的样子。
实际上恰恰因为繁华,各方势力错综复杂,你一外地船只晚上视野不开阔,惹到任何一方都是麻烦事情。
过江龙都不一定能压住地头蛇,别说沈忆宸区区秀才功名了。
古代远行可不仅仅只有交通工具、道路状况的不便,治安同样是个值得重点关注的大问题,甚至优先度还要更高。
“船家大哥所言甚是,阿牛我们下去寻一客栈落脚吧。”
沈忆宸从来都不是胡搅蛮缠之人,船夫说的事情都很在理。于是招呼了声阿牛,两人就从雀船下去,准备寻找客栈过夜。
镇江的运河景色,从船上看灯火辉煌璀璨无比,下船后也是人群熙熙攘攘,尽显繁华。
只是在这人群之中,沈忆宸看到了许多衣衫褴褛的流民,缩在街角处想着乞讨一口吃食,与之前见到的景色形成鲜明对比。
一边是太平盛世歌舞升平,另外一边却是天灾人祸挣扎求生。
“阿牛,这些应该是遭了水患的浙江流民吧?”
“嗯,浙江今年入春后水患严重,许多活不下去的农户只能拖家带口逃灾。应天府的城防严格,所以他们没办法进城,看来镇江府被溜进来不少。”
听着阿牛的话,沈忆宸这才明白为何在应天府内,好像丝毫没有天灾的影子,原来是流民不准入内。
古人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沈忆宸虽然还没有达到这种地步,但事实上主要精力也放在了科举上面,对于外界变化不太关注。
如今出了应天府,才能看见大明繁盛之下阴暗的一面。
“走吧,先找到地方吃点东西。”
沈忆宸叹了口气,把目光从流民身上挪开,哪怕自己有悲悯之心,面对现状却无能为力,
“好的,宸哥。”
相比较起来,阿牛就显得习以为常,因为这种遭遇天灾人祸成了流民,放在古代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
两人沿着运河前行,河边的青楼女子们,见到沈忆宸仪表堂堂,并且一身襕衫,纷纷朝他媚声招揽。
“公子,画舫已备好佳肴玉露,何不与妾身共饮??”
“公子一表人才,奴家心如小鹿乱撞,还望公子垂怜。”
“公子长夜漫漫,奴家甚为寂寞,还请留步。”
不得不说,沈忆宸单在身形相貌这点上,着实遗传了父母双方的优点。
既有着成国公武人的高大英俊,又继承了沈氏的长相俊美,再加上这身秀才的襕衫,称得上年少有为,能吸引众多青楼女子青睐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沈忆宸哪怕在秦淮河畔,都对风花雪月没多大兴趣,更别论镇江的庸脂俗粉了。
没走多远,沈忆宸看见一家卖鸭血汤的商贩,这种就是后世南京著名鸭血粉丝汤的雏形。
于是招呼着阿牛坐下,夜晚喝上一碗鸭血汤,即能好好暖暖身子,又不会涨食,可谓一举两得。
商贩的动作很麻利,短短时间内两碗鸭血汤就已经端上了桌,就在沈忆宸拿起勺子准备品尝一番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喧闹之声。
只见一群衣裳华丽的公子哥,正朝着运河旁的青楼走来,其中一人手中拿着一袋糕点,正不断抛洒着,吸引后面数名流民孩童争夺抢食。
这般类似逗猴子的举动,引得其他公子哥哈哈大笑,抛洒的更起劲了。甚至还变着花样捉弄流民孩童,让他们学狗叫,谁叫的最起劲就抛给谁。
街上的行人商贩们见到这一幕,纷纷摇头叹息世风日下,只是对方明显不是什么好惹的人物,无一人敢出面阻止。
“直娘贼,这也太侮辱人了。”
阿牛见到这一幕后,放下了手中碗筷,气呼呼的骂了一句。
沈忆宸此刻也面带怒色,应天府他接触过大把的公子哥,甚至可以说自身就是在纨绔子弟环境中成长的。
不知是应天纨绔子弟层次太高,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就算吃喝玩乐惹是生非,也没有拿孩童去做没底线的捉弄取乐,至少沈忆宸没见过。
今日的场景,算是让沈忆宸见识到了,某些贵家公子哥眼中的穷苦流民,真就没当人看!
就在沈忆宸与阿牛感到愤慨的时刻,旁边一桌身穿粗布麻衣的壮汉,同样盯着眼前的那群公子哥,脸色非常阴冷。
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还能看到他们下意识把手放在了腰间,显露出短刀匕首的轮廓。
“叶大哥,我忍不住了,早晚都要反,不如先拿这群杂碎祭刀!”
其中一名壮汉,实在看不下去了,对着为首的一名中年汉子说道。
“不行,这是镇江城内,防卫森严。杀了这群杂碎,我们不出去的。”
还没等叶大哥回话,旁边一名汉子就摇头否决了,他们来镇江是有要事,不能乱了分寸。
“王能,你这是怕了么?”
“苍火头,造反我都不怕,还能怕了这几个杂碎?”
眼看两人即将要起争执,叶大哥终于开口道:“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们还有要事在身,必须忍了!”
就在叶大哥安抚之时,旁边一桌却有人站起身来,朝着那群公子哥走去。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沈忆宸!
文人风骨永远都不应该只是舞文弄墨、吟风弄月,更应该有在遇到不平之事,挺身而出的勇气!
沈忆宸不单单有着武人血脉,他同样有着文人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