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如果他都配不上苏锦,就没有人配得上她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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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暮笙在给姚湄读报,姚湄闭着眼在养神,看到他们来,一个面色骤冷,一个睁眼微笑。
靳恒远过去叫了一声“妈”洽。
姚湄答应着,很高兴。
暮笙不太高兴。
察颜观色,是靳恒远最擅长的。
他看得分明,然后,用比之还冷的眼神,斜眼盯他。
靳恒远非常清楚一件事,自己其实不是一个好处的人,喜欢摆架子——谁让他有那资本摆呢!
十几二十岁的时候,靠的是家里,身为家中最得宠的骄子,识眼色的都爱来巴结他,再加上他会打架,比他年小的,一个个都得惧他几分。
后来走上了社会,凭着一张三寸不烂之舌,以及一个如鱼得水的社交圈,哪个不想着和他沾边,得他帮衬?
在这种环境下,他一早养成了冷脸摆谱的臭脾气,在外头,他惯会冷脸来招呼人。人面上的笑,往往虚得不得了钤。
很多人都怕他。
更有人说,他瞪人时,让人发慌。
这不是假话。
曾经,他就有过把新来的实习生吓哭过的实例。
现在,他就用这种眼神来招呼小舅子。
“不叫姐夫,你这是又想讨打了是不是?”
他的眼神里闪着这样一种危险的信号。
暮笙接收到了,心里竟真的怵了起来。
虽然是第一次和这个男人打交道,但他真心觉得他不好对付。
打架不打脸孔,全打在身上看不到的地方,一个人,那得有多阴险,才会做的那么绝。
再想想那拳头,他头皮就发紧,身上就生疼。
从小到大,他还没输得那么惨过。
“姐夫!”
好汉不吃眼前亏,暮笙咬着牙叫了一声。
心不甘情不愿。
可没办法!
靳恒远寡寡然勾了勾唇。
老婆得宠,把她宠坏了,就没人接收得了,但在小舅子面前,必须建起自己的威信。
虽然,现在的他,根本不是真心服贴的,但养成一个见到他就叫“姐夫”的习惯,是必须的。
“嗯!”
靳恒远一边答应,一边差遣起他来:
“去,把碗洗洗……开饭了……”
苏暮笙有点恼,没动。
不服气啊!
他妈他姐都不这么使唤他的呢?
靳恒远见差他不动,眼神又眯了一下,走过去,不着痕迹的凑到他耳边,低语了一句:
“不会洗,还是不想洗?”
“……”
“一个男人,要是心甘情愿当米虫,千手不动,一般都是废物投胎,一辈子成不了气候。”
“……”
你要承认自己是废物,那就坐着等吃吧……“
“……”
三句话,气得暮笙直磨牙,噌的扔了报纸,去把搁在床头柜里的碗筷取了去洗。
谁会甘心承认自己是废物?
他太能激怒他了。
靳恒远看着他离开,心里乐呵着。
哎呀呀,真是太喜欢这种欺负人的调调了。
一个字:爽。
*
苏锦正和姚湄说话,转头时正好看到这一暮:瞧那孩子,对恒远分明还是有敌意的,嘴里却这么叫了,还拿了碗筷去洗。
一副被靳恒远吃得死死的模样。
她稀罕极了。
趁着他去洗碗,她拿着水果去洗,瞧他一脸垂头丧气的脸,心下暗自啄磨着。
“暮笙?你和恒远没事吧?”
“没事!”
他没脸向姐姐告状说:自己挨了靳恒远一阵虐打。
“声音闷闷的还说没事?你们之前都聊了什么?我怎么觉得你这声姐夫叫的很委屈啊?”
“我就是不习惯多了一个外人。”
关了水龙头,他抬头睇着苏锦:
“以前姐姐是我一个人的,以后,姐姐成了别人的了。我讨厌这样一个转变!”
苏锦听着,莞在失笑,伸手揉他那头浓发:“不管姐姐有没有结婚,我们永远是对方唯一的亲人,这不会改变。”
他听着点头,心下则在叹息。
其实他想要的不止是唯一的亲人这样一个身份。
可爱人这个身份,却不是他现在想强求就能求来的。
苏锦哪知道他在想什么,笑的更温和了:
“恒远不难相处。他答应过我,会好好照顾你的,这与你来说,就等于多了一个哥哥。还有就是,恒远很会烧饭做菜,比我做的还好吃呢,以后,你有口福了……”
暮笙狠狠抽了一下嘴角:
为什么他会觉得,那男人能给予他的不会是照顾,而是管教呢?
*
有件事,暮笙的确无法否认,那就是靳恒远的厨艺,真不是盖的。
都说女人会烧一手好菜,就能收住男人的胃,收住了男人的胃,就能收住男人的心。
现在他觉得,一个会做菜的男人,同样能收住女人的心。
他家那两个女人的心,就是这样被这家伙牢牢给收住的——他妈吃了小半碗粥,而苏锦吃了一大碗米饭,就连他也不争气的多吃了好些。
打架,他不如他;煮饭,他还是不如他,这样两个认知,实在让他沮丧。
靳恒远,靳恒远。
他真心讨厌这个人。
*
一顿晚饭,吃的还算愉快。
饭后休息,靳恒远、苏锦、苏暮笙陪在病床边上。
苏锦给姚湄读《飘》,声情并茂。
靳恒远在边上听着,饶有兴趣。
现在的他,但凡只要和苏锦共处一室,哪怕另外有电灯泡亮着,哪怕说不上什么话,只看着,他就觉得有意思。
至于苏暮笙,则在边上玩手机,时不时会抬眼,用一种估量的眼神打量靳恒远。
靳恒远由着他打量。
十点,姚湄催靳恒远带苏锦回家,只许暮笙陪夜。
苏暮笙一下急了。
“妈,还是让我和姐一起... -->>
病房,暮笙在给姚湄读报,姚湄闭着眼在养神,看到他们来,一个面色骤冷,一个睁眼微笑。
靳恒远过去叫了一声“妈”洽。
姚湄答应着,很高兴。
暮笙不太高兴。
察颜观色,是靳恒远最擅长的。
他看得分明,然后,用比之还冷的眼神,斜眼盯他。
靳恒远非常清楚一件事,自己其实不是一个好处的人,喜欢摆架子——谁让他有那资本摆呢!
十几二十岁的时候,靠的是家里,身为家中最得宠的骄子,识眼色的都爱来巴结他,再加上他会打架,比他年小的,一个个都得惧他几分。
后来走上了社会,凭着一张三寸不烂之舌,以及一个如鱼得水的社交圈,哪个不想着和他沾边,得他帮衬?
在这种环境下,他一早养成了冷脸摆谱的臭脾气,在外头,他惯会冷脸来招呼人。人面上的笑,往往虚得不得了钤。
很多人都怕他。
更有人说,他瞪人时,让人发慌。
这不是假话。
曾经,他就有过把新来的实习生吓哭过的实例。
现在,他就用这种眼神来招呼小舅子。
“不叫姐夫,你这是又想讨打了是不是?”
他的眼神里闪着这样一种危险的信号。
暮笙接收到了,心里竟真的怵了起来。
虽然是第一次和这个男人打交道,但他真心觉得他不好对付。
打架不打脸孔,全打在身上看不到的地方,一个人,那得有多阴险,才会做的那么绝。
再想想那拳头,他头皮就发紧,身上就生疼。
从小到大,他还没输得那么惨过。
“姐夫!”
好汉不吃眼前亏,暮笙咬着牙叫了一声。
心不甘情不愿。
可没办法!
靳恒远寡寡然勾了勾唇。
老婆得宠,把她宠坏了,就没人接收得了,但在小舅子面前,必须建起自己的威信。
虽然,现在的他,根本不是真心服贴的,但养成一个见到他就叫“姐夫”的习惯,是必须的。
“嗯!”
靳恒远一边答应,一边差遣起他来:
“去,把碗洗洗……开饭了……”
苏暮笙有点恼,没动。
不服气啊!
他妈他姐都不这么使唤他的呢?
靳恒远见差他不动,眼神又眯了一下,走过去,不着痕迹的凑到他耳边,低语了一句:
“不会洗,还是不想洗?”
“……”
“一个男人,要是心甘情愿当米虫,千手不动,一般都是废物投胎,一辈子成不了气候。”
“……”
你要承认自己是废物,那就坐着等吃吧……“
“……”
三句话,气得暮笙直磨牙,噌的扔了报纸,去把搁在床头柜里的碗筷取了去洗。
谁会甘心承认自己是废物?
他太能激怒他了。
靳恒远看着他离开,心里乐呵着。
哎呀呀,真是太喜欢这种欺负人的调调了。
一个字:爽。
*
苏锦正和姚湄说话,转头时正好看到这一暮:瞧那孩子,对恒远分明还是有敌意的,嘴里却这么叫了,还拿了碗筷去洗。
一副被靳恒远吃得死死的模样。
她稀罕极了。
趁着他去洗碗,她拿着水果去洗,瞧他一脸垂头丧气的脸,心下暗自啄磨着。
“暮笙?你和恒远没事吧?”
“没事!”
他没脸向姐姐告状说:自己挨了靳恒远一阵虐打。
“声音闷闷的还说没事?你们之前都聊了什么?我怎么觉得你这声姐夫叫的很委屈啊?”
“我就是不习惯多了一个外人。”
关了水龙头,他抬头睇着苏锦:
“以前姐姐是我一个人的,以后,姐姐成了别人的了。我讨厌这样一个转变!”
苏锦听着,莞在失笑,伸手揉他那头浓发:“不管姐姐有没有结婚,我们永远是对方唯一的亲人,这不会改变。”
他听着点头,心下则在叹息。
其实他想要的不止是唯一的亲人这样一个身份。
可爱人这个身份,却不是他现在想强求就能求来的。
苏锦哪知道他在想什么,笑的更温和了:
“恒远不难相处。他答应过我,会好好照顾你的,这与你来说,就等于多了一个哥哥。还有就是,恒远很会烧饭做菜,比我做的还好吃呢,以后,你有口福了……”
暮笙狠狠抽了一下嘴角:
为什么他会觉得,那男人能给予他的不会是照顾,而是管教呢?
*
有件事,暮笙的确无法否认,那就是靳恒远的厨艺,真不是盖的。
都说女人会烧一手好菜,就能收住男人的胃,收住了男人的胃,就能收住男人的心。
现在他觉得,一个会做菜的男人,同样能收住女人的心。
他家那两个女人的心,就是这样被这家伙牢牢给收住的——他妈吃了小半碗粥,而苏锦吃了一大碗米饭,就连他也不争气的多吃了好些。
打架,他不如他;煮饭,他还是不如他,这样两个认知,实在让他沮丧。
靳恒远,靳恒远。
他真心讨厌这个人。
*
一顿晚饭,吃的还算愉快。
饭后休息,靳恒远、苏锦、苏暮笙陪在病床边上。
苏锦给姚湄读《飘》,声情并茂。
靳恒远在边上听着,饶有兴趣。
现在的他,但凡只要和苏锦共处一室,哪怕另外有电灯泡亮着,哪怕说不上什么话,只看着,他就觉得有意思。
至于苏暮笙,则在边上玩手机,时不时会抬眼,用一种估量的眼神打量靳恒远。
靳恒远由着他打量。
十点,姚湄催靳恒远带苏锦回家,只许暮笙陪夜。
苏暮笙一下急了。
“妈,还是让我和姐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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