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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闷得我都快发霉了。
除了闷,还有一件烦心事,我饿肚子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先是每顿至少吃五碗饭,后来增到六碗,七碗……最后能一口扫光十大海碗米饭。就这么吃还容易饿,每隔几分钟就得嚼点干果什么的,不然就觉得胃里淡寡难受。伴随着食欲增加,人也越来越懒,脑袋整天晕晕沉沉的总是犯困。有时还莫名其妙觉得恶心,想干呕。
吃得多,睡得多,我觉得自己真像一头猪。可吃下去那么多东西,除了腰上多了点肉,体重一点没变化。
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吃的女人,保镖们显然很吃惊。而作为一个有羞耻感的好青年,我觉得自己颜面扫地,可肚子一饿又不得不厚着脸皮向他们讨吃的。
跟莫宁可讲了几次,他终于松口,让人请了位法国医生来替我看病。
抽血,验尿,折腾了一下午,晚上医生带回了结果。不是内分泌失调,不是神经紊乱……
“我怀孕了?”听完医生的诊断,我有些怀疑自己的法语水平。
“是的,太太。”医生用蹩脚的中文重复道,“喜得贵子,恭喜你。”
我怀孕了?
同白知秋在一起时从没做过避孕措施,因为我们都想要个宝宝,尤其是他。可我身体不好,不管是我们一起吃调理食谱,还是我治疗针灸泡温泉,老天都不让他如愿以偿。
易道和白知秋不一样,他不希望我怀孕。所以和我在一起时非常谨慎,即使在最失魂的时刻也能及时撤出排在外面,没想到我居然怀孕了。
医生说,体外排精避孕法的中奖率是为30%,显然花执的身体比白霖容易受孕。
最初的恍惚褪去之后,心脏激烈地收缩。久违的狂喜和沸腾的血液猛地窜到头顶,让我阵阵眩晕,似乎连因呕吐留在嘴里的酸味也泛起了一丝甜味。
向来倒霉,没想到老天还肯眷顾我,送了我一个世上最美妙的礼物。
一个天使,一个宝贝,一个救赎,一个希望。
也是从今以后,我最爱的人。
“我怀孕了,dieumerci.(感谢上帝。)”一手抚着小腹,一手拥住医生,我嚎啕大哭,把鼻涕和眼泪留在医生的白大褂上。狠狠哭,狠狠哭,将曾经失去孩子时装傻没流下的泪水一次性补完。直到补偿的机会来临,才不得不承认这几年没有一刻不痛恨!
痛恨自己的愚蠢!懦弱!无能!
我的孩子,对不起……
我决定了,我不回家了,我要留在民国生下这个孩子。
谁也不准再伤害我的孩子,易道不准,白知秋也不准。
☆、176第十六章
几天辗转未眠。
从一出生我就被白知秋收养,名义上是他的妹妹,实际上却是他的宠物,玩物,所有物。许多人对我的跑车豪宅游艇,还有我那堆世界顶级银行卡艳羡不已,却没人知道我拥有的荣华富贵是怎么来的。
作为白知秋的专属所有物,我身体属于白知秋,心也必须属于白知秋,荣华富贵不过是他饲养我的饵料。这种饲养过程夺走了我作为人最宝贵的东西——尊严。不管现在的我是恨他,还是爱他,我破碎成一片片的尊严都无法复原,不管怎么做都无法复原……
我绝不会让我的孩子像我一样生活,我要让我的孩子永远生活在阳光下,做一个快乐的孩子。
而一个快乐的孩子必须生活在一个快乐的环境中,他可以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却不能有一个暴虐的父亲。
白知秋,我太了解这个男人了。他想要个宝宝,想要我和他的宝宝。但我的宝宝是易道的,白知秋不会接受别的男人和我的孩子,他会杀了我的孩子。事实上联想到他之前的反应,我觉得他早已知道我怀孕的事。依他的性格他早该动手除了宝宝,不会手下留情。为什么没动手,只能有一个原因:他做不到。
这阵子我的身体很奇怪,遇到危险时常常做出超人似的举动。先前还以为是魂魄出窍之类的力量,现在终于明白了,是宝宝的力量。宝宝在保护我,也在保护他自己,白知秋绝对是忌惮宝宝的力量才不敢对宝宝下手。
想到这我的心疼得一抽一抽。
别人家的宝宝像掌上明珠,我的宝宝就像苦力,还没出生就担负起保护自己和妈妈的职责,都怪我这个当妈的没用。
宝宝的力量始终有限,如果什么都不做,等白知秋想到杀宝宝的办法,宝宝必死无疑。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得带着宝宝逃走。
但发现我怀孕后,莫宁可一面让人通知白知秋,一面增派了三个保镖。八个保镖看守着小楼的各个出口,把所有窗户和上阳台的门都封死了。用心观察了好几天,我竟找不到一丝逃出去的机会。
一天黄昏,正心不在焉用刀叉拨弄着盘里的牛排,楼下有人按了按门铃。
不久,来人蹬蹬走上楼。
推开门,一股奇异的熏香味扑面而来,很刺鼻,有点像印度檀香。
扭头一看是花素见,头戴一顶圆帽,身穿米白色风衣,手上带着黑皮手套。几天不见,她看上去有种疲惫不堪的憔悴,眼眶陷得很深,就像几天几夜都没有好好睡过觉似的。
也许是从我眼中看出了惊愕,她微微一笑:“做了亏心事,害怕了?”
用的是白知秋的口吻。
让自己定下心神,我问:“你想做什么?”
她往边上让了让,露出身后的门:“去医院,这孩子不能留。”
我想了想,穿好外衣,跟在她身后下楼。
楼下几个保镖守在门口,见我们要出门,其中一个领头的费劲用上海话问:“白小姐,你们这是去哪啦?”
花素见扯着我的胳膊往外走,看也没看他:“带她去医院,你们少爷那边我会打招呼。”
保镖迟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是。”
好久没出门,一踏出小楼,眼睛被夕阳刺得有点痛。但我不敢放慢脚步,紧紧跟在花素见身后,直到上了门口的汽车才舒了口气。
等汽车驶出法租界,我小声问:“姐,为什么冒充白知秋?”
专心开着车,她表情镇定:“怎么,连哥哥都不认识了。”
我了解白知秋的所有喜好,他只用ambresoie香水。而花素见身上散发的香味太过浓烈,白知秋绝对不会碰这种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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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闷得我都快发霉了。
除了闷,还有一件烦心事,我饿肚子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先是每顿至少吃五碗饭,后来增到六碗,七碗……最后能一口扫光十大海碗米饭。就这么吃还容易饿,每隔几分钟就得嚼点干果什么的,不然就觉得胃里淡寡难受。伴随着食欲增加,人也越来越懒,脑袋整天晕晕沉沉的总是犯困。有时还莫名其妙觉得恶心,想干呕。
吃得多,睡得多,我觉得自己真像一头猪。可吃下去那么多东西,除了腰上多了点肉,体重一点没变化。
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吃的女人,保镖们显然很吃惊。而作为一个有羞耻感的好青年,我觉得自己颜面扫地,可肚子一饿又不得不厚着脸皮向他们讨吃的。
跟莫宁可讲了几次,他终于松口,让人请了位法国医生来替我看病。
抽血,验尿,折腾了一下午,晚上医生带回了结果。不是内分泌失调,不是神经紊乱……
“我怀孕了?”听完医生的诊断,我有些怀疑自己的法语水平。
“是的,太太。”医生用蹩脚的中文重复道,“喜得贵子,恭喜你。”
我怀孕了?
同白知秋在一起时从没做过避孕措施,因为我们都想要个宝宝,尤其是他。可我身体不好,不管是我们一起吃调理食谱,还是我治疗针灸泡温泉,老天都不让他如愿以偿。
易道和白知秋不一样,他不希望我怀孕。所以和我在一起时非常谨慎,即使在最失魂的时刻也能及时撤出排在外面,没想到我居然怀孕了。
医生说,体外排精避孕法的中奖率是为30%,显然花执的身体比白霖容易受孕。
最初的恍惚褪去之后,心脏激烈地收缩。久违的狂喜和沸腾的血液猛地窜到头顶,让我阵阵眩晕,似乎连因呕吐留在嘴里的酸味也泛起了一丝甜味。
向来倒霉,没想到老天还肯眷顾我,送了我一个世上最美妙的礼物。
一个天使,一个宝贝,一个救赎,一个希望。
也是从今以后,我最爱的人。
“我怀孕了,dieumerci.(感谢上帝。)”一手抚着小腹,一手拥住医生,我嚎啕大哭,把鼻涕和眼泪留在医生的白大褂上。狠狠哭,狠狠哭,将曾经失去孩子时装傻没流下的泪水一次性补完。直到补偿的机会来临,才不得不承认这几年没有一刻不痛恨!
痛恨自己的愚蠢!懦弱!无能!
我的孩子,对不起……
我决定了,我不回家了,我要留在民国生下这个孩子。
谁也不准再伤害我的孩子,易道不准,白知秋也不准。
☆、176第十六章
几天辗转未眠。
从一出生我就被白知秋收养,名义上是他的妹妹,实际上却是他的宠物,玩物,所有物。许多人对我的跑车豪宅游艇,还有我那堆世界顶级银行卡艳羡不已,却没人知道我拥有的荣华富贵是怎么来的。
作为白知秋的专属所有物,我身体属于白知秋,心也必须属于白知秋,荣华富贵不过是他饲养我的饵料。这种饲养过程夺走了我作为人最宝贵的东西——尊严。不管现在的我是恨他,还是爱他,我破碎成一片片的尊严都无法复原,不管怎么做都无法复原……
我绝不会让我的孩子像我一样生活,我要让我的孩子永远生活在阳光下,做一个快乐的孩子。
而一个快乐的孩子必须生活在一个快乐的环境中,他可以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却不能有一个暴虐的父亲。
白知秋,我太了解这个男人了。他想要个宝宝,想要我和他的宝宝。但我的宝宝是易道的,白知秋不会接受别的男人和我的孩子,他会杀了我的孩子。事实上联想到他之前的反应,我觉得他早已知道我怀孕的事。依他的性格他早该动手除了宝宝,不会手下留情。为什么没动手,只能有一个原因:他做不到。
这阵子我的身体很奇怪,遇到危险时常常做出超人似的举动。先前还以为是魂魄出窍之类的力量,现在终于明白了,是宝宝的力量。宝宝在保护我,也在保护他自己,白知秋绝对是忌惮宝宝的力量才不敢对宝宝下手。
想到这我的心疼得一抽一抽。
别人家的宝宝像掌上明珠,我的宝宝就像苦力,还没出生就担负起保护自己和妈妈的职责,都怪我这个当妈的没用。
宝宝的力量始终有限,如果什么都不做,等白知秋想到杀宝宝的办法,宝宝必死无疑。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得带着宝宝逃走。
但发现我怀孕后,莫宁可一面让人通知白知秋,一面增派了三个保镖。八个保镖看守着小楼的各个出口,把所有窗户和上阳台的门都封死了。用心观察了好几天,我竟找不到一丝逃出去的机会。
一天黄昏,正心不在焉用刀叉拨弄着盘里的牛排,楼下有人按了按门铃。
不久,来人蹬蹬走上楼。
推开门,一股奇异的熏香味扑面而来,很刺鼻,有点像印度檀香。
扭头一看是花素见,头戴一顶圆帽,身穿米白色风衣,手上带着黑皮手套。几天不见,她看上去有种疲惫不堪的憔悴,眼眶陷得很深,就像几天几夜都没有好好睡过觉似的。
也许是从我眼中看出了惊愕,她微微一笑:“做了亏心事,害怕了?”
用的是白知秋的口吻。
让自己定下心神,我问:“你想做什么?”
她往边上让了让,露出身后的门:“去医院,这孩子不能留。”
我想了想,穿好外衣,跟在她身后下楼。
楼下几个保镖守在门口,见我们要出门,其中一个领头的费劲用上海话问:“白小姐,你们这是去哪啦?”
花素见扯着我的胳膊往外走,看也没看他:“带她去医院,你们少爷那边我会打招呼。”
保镖迟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是。”
好久没出门,一踏出小楼,眼睛被夕阳刺得有点痛。但我不敢放慢脚步,紧紧跟在花素见身后,直到上了门口的汽车才舒了口气。
等汽车驶出法租界,我小声问:“姐,为什么冒充白知秋?”
专心开着车,她表情镇定:“怎么,连哥哥都不认识了。”
我了解白知秋的所有喜好,他只用ambresoie香水。而花素见身上散发的香味太过浓烈,白知秋绝对不会碰这种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