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史诗——《乌古斯可汗的传说》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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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三兄弟史箭,箭要服从弓”
史诗乌古斯可汗传说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描写古代维吾尔民族的起源和创世传说。像其他民族一样,古代维吾尔人民中间流传着有关本民族来源的各种神话传说,类似的传说也在许多汉文古籍中有所记载。周书。突厥传中就记载了突厥民族起源的神话传说:“突厥者,盖匈奴之别种,姓阿什那氏,别为部落。后为邻国所破,仅灭其族。有一儿年且九岁,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其足,弃草泽中;有母狼以肉饲之。及长,与狼合,遂有孕焉。彼王闻此儿尚在,重遣杀之。使者见狼在侧,并欲杀狼,狼遂逃于高昌国之北山。山有洞穴,穴内有平壤茂草,周回数百里,四面俱山,狼匿其中,遂生十男。十男长大,外托妻孕,其后各有一姓,阿什那即一也。”同样在周书。突厥传同时记载:“突厥之先,出于索国,在匈奴之北,其部落大人曰阿谤步,兄弟十七人,其一曰伊质泥师都,狼所生也。泥师都即别感异气,能征召风雨,娶二妻,云是夏神、冬神之女。一孕而生四男,其一变为白鸿,其一国于阿铺水、剑水之间,号为契骨其一居践斯处折施山,即其大儿也。山上仍有阿谤步种类,遂共奉大儿为主,号为突厥。”
在乌古斯可汗传说中,关于乌古斯为自己的六个儿子取名太阳、月亮、星星、天、山、海,这种习俗与古代维吾尔民族的创世传说是一脉相承的,这种习俗也反映了萨满教对古代突厥语各民族,包括维吾尔民族的深远影响。例如史诗中写道,乌古斯在大帐中竖立两根木杆,木杆上各挂一只金鸡、银鸡,木杆下面各拴一只黑羊、白羊,进行祈祷和祭祀的仪式就是源于突厥民族信奉的萨满教。这种古老的宗教遗俗仍然存留在现代西域各突厥语民族的生活中。
史诗中有关仓狼引路的情节,也是源于突厥族原始的图腾崇拜意识和宗教情结。关于突厥族的起源,在汉文典籍周书。突厥传中也有这样记载的:(突厥军队)“旗纛之上,施金狼头;盖本狼生,示不忘旧”这些记载,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西域各民族在其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与西部自然密不可分的关系。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在人类的发展进步中,自然环境是其安身立命的家园所在,这种人与山川大漠、河流湖泊、动物植物和谐相处、休戚与共、互为依存的关系,在漫长的岁月里,形成了世世代代的西部人独特的环境意识和人文情结,也是天人和谐、万物共存的西部文化精神的真实写照。
乌古斯可汗传说的第二部分主要叙述乌古斯的征战活动。在辽阔的西部原野上,乌古斯统领着自己的军队,向一切不愿归附并试图反抗的敌人发起攻击,在血与火的较量中,乌古斯以英雄的气概和胆识,犹如崛起在旷野上的狂飙一样,横扫千军如卷席,令敌人闻风丧胆,那些貌似强大的部落首领要么归附投降,要么被乌古斯的铁骑所摧毁。
纵观乌古斯可汗传说全诗,我们不难发现,英雄乌古斯的经历,就是古代维吾尔民族由弱到强,发展壮大,直至建立伟大王国的历史写照。英雄乌古斯也就是维吾尔民族自强不息、崛起壮大的象征,把一个民族的宏大历史图景,浓缩在一位骁勇善战、智谋过人的英雄身上,这也就是史诗得以孕育、发展、成熟的独特人文环境。
乌古斯可汗传说是传唱在古代维吾尔族民间的英雄史诗,是人们对英雄的崇拜和敬仰之情的体现。在漫长的岁月风尘中,乌古斯成了古代维吾尔人的精神象征,被赋予了神性的光芒。诚然,英雄乌古斯传说的产生必然以古代岁月中的历史事件为依据,但绝不是历史史实的记叙,史诗在长期的民间流传过程中,经过了许多代民间艺人的加工、锤炼,逐步形成了既有历史的背景,又有丰富人文情感和艺术创造的诗歌作品。史诗中虽然可以间接地反映出某些历史进程的影子,但如执意把史诗中的主人公与某些历史人物联系起来,比如匈奴单于冒顿和蒙古成吉思汗等,必将对史诗的研究产生误入歧途的负面影响。
箭”“三兄弟史箭,箭要服从弓”
史诗乌古斯可汗传说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描写古代维吾尔民族的起源和创世传说。像其他民族一样,古代维吾尔人民中间流传着有关本民族来源的各种神话传说,类似的传说也在许多汉文古籍中有所记载。周书。突厥传中就记载了突厥民族起源的神话传说:“突厥者,盖匈奴之别种,姓阿什那氏,别为部落。后为邻国所破,仅灭其族。有一儿年且九岁,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其足,弃草泽中;有母狼以肉饲之。及长,与狼合,遂有孕焉。彼王闻此儿尚在,重遣杀之。使者见狼在侧,并欲杀狼,狼遂逃于高昌国之北山。山有洞穴,穴内有平壤茂草,周回数百里,四面俱山,狼匿其中,遂生十男。十男长大,外托妻孕,其后各有一姓,阿什那即一也。”同样在周书。突厥传同时记载:“突厥之先,出于索国,在匈奴之北,其部落大人曰阿谤步,兄弟十七人,其一曰伊质泥师都,狼所生也。泥师都即别感异气,能征召风雨,娶二妻,云是夏神、冬神之女。一孕而生四男,其一变为白鸿,其一国于阿铺水、剑水之间,号为契骨其一居践斯处折施山,即其大儿也。山上仍有阿谤步种类,遂共奉大儿为主,号为突厥。”
在乌古斯可汗传说中,关于乌古斯为自己的六个儿子取名太阳、月亮、星星、天、山、海,这种习俗与古代维吾尔民族的创世传说是一脉相承的,这种习俗也反映了萨满教对古代突厥语各民族,包括维吾尔民族的深远影响。例如史诗中写道,乌古斯在大帐中竖立两根木杆,木杆上各挂一只金鸡、银鸡,木杆下面各拴一只黑羊、白羊,进行祈祷和祭祀的仪式就是源于突厥民族信奉的萨满教。这种古老的宗教遗俗仍然存留在现代西域各突厥语民族的生活中。
史诗中有关仓狼引路的情节,也是源于突厥族原始的图腾崇拜意识和宗教情结。关于突厥族的起源,在汉文典籍周书。突厥传中也有这样记载的:(突厥军队)“旗纛之上,施金狼头;盖本狼生,示不忘旧”这些记载,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西域各民族在其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与西部自然密不可分的关系。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在人类的发展进步中,自然环境是其安身立命的家园所在,这种人与山川大漠、河流湖泊、动物植物和谐相处、休戚与共、互为依存的关系,在漫长的岁月里,形成了世世代代的西部人独特的环境意识和人文情结,也是天人和谐、万物共存的西部文化精神的真实写照。
乌古斯可汗传说的第二部分主要叙述乌古斯的征战活动。在辽阔的西部原野上,乌古斯统领着自己的军队,向一切不愿归附并试图反抗的敌人发起攻击,在血与火的较量中,乌古斯以英雄的气概和胆识,犹如崛起在旷野上的狂飙一样,横扫千军如卷席,令敌人闻风丧胆,那些貌似强大的部落首领要么归附投降,要么被乌古斯的铁骑所摧毁。
纵观乌古斯可汗传说全诗,我们不难发现,英雄乌古斯的经历,就是古代维吾尔民族由弱到强,发展壮大,直至建立伟大王国的历史写照。英雄乌古斯也就是维吾尔民族自强不息、崛起壮大的象征,把一个民族的宏大历史图景,浓缩在一位骁勇善战、智谋过人的英雄身上,这也就是史诗得以孕育、发展、成熟的独特人文环境。
乌古斯可汗传说是传唱在古代维吾尔族民间的英雄史诗,是人们对英雄的崇拜和敬仰之情的体现。在漫长的岁月风尘中,乌古斯成了古代维吾尔人的精神象征,被赋予了神性的光芒。诚然,英雄乌古斯传说的产生必然以古代岁月中的历史事件为依据,但绝不是历史史实的记叙,史诗在长期的民间流传过程中,经过了许多代民间艺人的加工、锤炼,逐步形成了既有历史的背景,又有丰富人文情感和艺术创造的诗歌作品。史诗中虽然可以间接地反映出某些历史进程的影子,但如执意把史诗中的主人公与某些历史人物联系起来,比如匈奴单于冒顿和蒙古成吉思汗等,必将对史诗的研究产生误入歧途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