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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养花?”他问我。
“嗯,以前想养,一直没时间。”我告诉他:“爸说要去南方了,要我帮他养几株花。”
他没说话,大概是没想到这世上除了陆嘉明还有人喜欢种花。
我把几株玫瑰都排在一起,看了一下花匠的花肥和工具,准备照着买点过来,李貅站在旁边看着我,忽然问了句:“你现在是决定和郑敖在一起了?”
我有点惊讶地看着他。
不过他向来是直截了当的人,问出这样的话也不奇怪。
“算是吧。”我这样回答。
“什么叫算是吧。”李貅十分不爽:“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他还敢勉强你不成!有什么不好的就跟我们说……”
他说的“我们”,其实也只有他而已。我爸那边我是宁死都不会惊动的,李祝融和我差不多等于是陌生人,一直以来都在试图给我撑腰的,也只有李貅而已。
不过这份好意我只能心领了。
“没有什么不好的。”我这样跟他解释:“过去我和郑敖都犯过错,现在两个人都在慢慢修补,所以会渐渐好起来的。”
李貅表情仍然不是很开心的样子,说了句:“最好是这样,不然我就揍死郑敖那混蛋。”
我笑了笑,跟他道谢:“谢谢你了。”
他不是很自在的样子,但也没有退出去,而是抱着手站在旁边看。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我送你的那只羊驼,你带到哪去了。”
那只羊驼我送去罗熙家的农庄叫他帮我养了,谁知道这一养就是三年,上次过去我还忘了问,不知道它在那里生活得怎么样了,估计每天都有新鲜的草吃,心情应该也不错。
“我当时让一个朋友帮我养了,过两天打个电话给他问一下。”我告诉他。
李貅没有再追问了,但仍然没有走,门神一样站在旁边,他的面孔酷似李祝融,只是更阳光更耀眼些,十分英俊。性格也像,如果他心里藏了一句话的话,是宁死都不会说出口的。
要是我不说,他大概可以忍一辈子。
我知道他想和我握手言和。
我爸说他把我当家人,我原先不信,后来渐渐相信了。但他是这样的性格,宁愿为你做一百件事,都不会说一句话,何况我当初也没有回应他,他这样骄傲的性格,是不会再主动说什么的。除非我来说。
但我不准备说。
有些事,是要慢慢来的。
以前我总勉强自己,忍得下的,忍不下的,我都要求自己忍,要求自己一言不发,不在乎,不置喙,不争不抢,我觉得这是最体面又最高傲的姿态。
但后来才明白,原来我不是圣人。我只是忍了,并不是不计较,我学不会我爸的云淡风轻,忍下去不过是自己内伤,不如说出来,该责怪责怪,该惩罚惩罚,好过一个人自己煎熬。
我总要过这一关。
喜欢人并不是丢脸的事,单恋一个人也不是丢脸的事,谁都要喜欢一个人的。情窦初开,微笑注目,这是世上最好的情绪。他不喜欢我,并不丢人,他游戏人间,也不是我的失败。我咬着牙吞下冰,也不是因为我不够体面,而是因为我喜欢他。
在乎,介意,注视,想要他的专一和爱,这也不是丢脸的事。如果主动去要,去和他讨论,是因为我想要和他有一个未来,而不是因为我失去了自尊,不是因为我失去了原则。
爱本就让人不能自已。
像叶素素喜欢李貅那样,喜欢就说,就争取,得不到就收手,就算有遗憾,一切也坦荡自然,时间久了,终究会遗忘。十年二十年后说起来,不过云淡风轻一件往事。
多好。
我强求自己去克制,去隐藏,装作若无其事地吞下冰冷的冰碴子,外表看着平静,内心已是千疮百孔。我想要离开,心却控制不住地在朝他走,伤口好了又被撕开,日复一日,天长地久,他终究成了我的心魔。
我小时候太早懂事,并不是什么好事,孩子其实是很强大的,他们拥有天生的治愈力,这世界对他们来说无比新奇。每一天都有无数新的乐趣让他们忘记昨天所受的伤害。我因为小时候的境遇,过早地失去了这种能力,该忘的,不该忘的,我都记得。压在身上,让我找不到自己的方向。
“你会养花?”他问我。
“嗯,以前想养,一直没时间。”我告诉他:“爸说要去南方了,要我帮他养几株花。”
他没说话,大概是没想到这世上除了陆嘉明还有人喜欢种花。
我把几株玫瑰都排在一起,看了一下花匠的花肥和工具,准备照着买点过来,李貅站在旁边看着我,忽然问了句:“你现在是决定和郑敖在一起了?”
我有点惊讶地看着他。
不过他向来是直截了当的人,问出这样的话也不奇怪。
“算是吧。”我这样回答。
“什么叫算是吧。”李貅十分不爽:“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他还敢勉强你不成!有什么不好的就跟我们说……”
他说的“我们”,其实也只有他而已。我爸那边我是宁死都不会惊动的,李祝融和我差不多等于是陌生人,一直以来都在试图给我撑腰的,也只有李貅而已。
不过这份好意我只能心领了。
“没有什么不好的。”我这样跟他解释:“过去我和郑敖都犯过错,现在两个人都在慢慢修补,所以会渐渐好起来的。”
李貅表情仍然不是很开心的样子,说了句:“最好是这样,不然我就揍死郑敖那混蛋。”
我笑了笑,跟他道谢:“谢谢你了。”
他不是很自在的样子,但也没有退出去,而是抱着手站在旁边看。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我送你的那只羊驼,你带到哪去了。”
那只羊驼我送去罗熙家的农庄叫他帮我养了,谁知道这一养就是三年,上次过去我还忘了问,不知道它在那里生活得怎么样了,估计每天都有新鲜的草吃,心情应该也不错。
“我当时让一个朋友帮我养了,过两天打个电话给他问一下。”我告诉他。
李貅没有再追问了,但仍然没有走,门神一样站在旁边,他的面孔酷似李祝融,只是更阳光更耀眼些,十分英俊。性格也像,如果他心里藏了一句话的话,是宁死都不会说出口的。
要是我不说,他大概可以忍一辈子。
我知道他想和我握手言和。
我爸说他把我当家人,我原先不信,后来渐渐相信了。但他是这样的性格,宁愿为你做一百件事,都不会说一句话,何况我当初也没有回应他,他这样骄傲的性格,是不会再主动说什么的。除非我来说。
但我不准备说。
有些事,是要慢慢来的。
以前我总勉强自己,忍得下的,忍不下的,我都要求自己忍,要求自己一言不发,不在乎,不置喙,不争不抢,我觉得这是最体面又最高傲的姿态。
但后来才明白,原来我不是圣人。我只是忍了,并不是不计较,我学不会我爸的云淡风轻,忍下去不过是自己内伤,不如说出来,该责怪责怪,该惩罚惩罚,好过一个人自己煎熬。
我总要过这一关。
喜欢人并不是丢脸的事,单恋一个人也不是丢脸的事,谁都要喜欢一个人的。情窦初开,微笑注目,这是世上最好的情绪。他不喜欢我,并不丢人,他游戏人间,也不是我的失败。我咬着牙吞下冰,也不是因为我不够体面,而是因为我喜欢他。
在乎,介意,注视,想要他的专一和爱,这也不是丢脸的事。如果主动去要,去和他讨论,是因为我想要和他有一个未来,而不是因为我失去了自尊,不是因为我失去了原则。
爱本就让人不能自已。
像叶素素喜欢李貅那样,喜欢就说,就争取,得不到就收手,就算有遗憾,一切也坦荡自然,时间久了,终究会遗忘。十年二十年后说起来,不过云淡风轻一件往事。
多好。
我强求自己去克制,去隐藏,装作若无其事地吞下冰冷的冰碴子,外表看着平静,内心已是千疮百孔。我想要离开,心却控制不住地在朝他走,伤口好了又被撕开,日复一日,天长地久,他终究成了我的心魔。
我小时候太早懂事,并不是什么好事,孩子其实是很强大的,他们拥有天生的治愈力,这世界对他们来说无比新奇。每一天都有无数新的乐趣让他们忘记昨天所受的伤害。我因为小时候的境遇,过早地失去了这种能力,该忘的,不该忘的,我都记得。压在身上,让我找不到自己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