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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英骸!”
龙英骸一惊,从夜莺的颈窝处抬起头,看见一个女人就站在十米外,愣怔地瞪着他们。睍莼璩晓
“妖精……”
她指着他和夜莺,含泪斥道:“你和这个女人,是什么关系?你不相信我和Eden,为什么又和其他女人暧昧不清?”
他放开夜莺,李诗佳突然朝夜莺扑了过来,扬手就要摔夜莺耳光,可是动作还是迟了一瞬,夜莺的巴掌比她还早落在了她的脸上於。
李诗佳愕然地捂着自己的半边脸,满目怒火。
龙英骸一手推开了夜莺,将李诗佳护在身后,对夜莺道:“你为什么打她?!”
夜莺看了他们一眼,说:“原因还不清楚么?肢”
李诗佳有气不敢发,转头跑掉了。
两人很快又和好了,但之间大大小小的争吵仍是不断。
他们真正彻底分手,是在半年后,夜莺看着龙英骸魂不守舍地坐在路边,涣散的目光失去聚焦,整个人的灵魂像被人抽干了一般。
他就像半年前那样,靠在夜莺的肩膀上,可是一句话都不说,只是阴阳怪气地笑起来。
“夜莺,她骗我……她骗我……我再也不要爱她了……”
夜莺抱着他,说:“不爱就不爱了,只要你能好好的……我会陪着你,英骸。”
**************************
【以下是木棉以前写过的短篇,稍作修改,特别写来作为龙英骸和夜莺的番外,大家可以看到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也可以当作普通的一部短篇小说,以夜莺为第一人称展开回忆的清新爱情故事,隐藏着夜莺和龙英骸另一层的关系纠葛,可能开始大家会看不懂,会觉得人物混乱,因为这个番外还有一个正文中没出现过的重要主角Ives,但希望大家能认真看完0】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淮安,淮安,祝愿你,一世安。
那年的夏天,我和Astrid依依惜别,离开了X市。
那日的天空有点灰,空气中夹着雨后泥土翻新的味道。
到了W市,刚下飞机,他接过我手中的行李箱,一声不吭地走在我前面。
三年了。Ives,我回来了。
我扬起嘴角,小步跑到他身边,夺过他左手提着的袋子,然后,握住了他。
十指相扣。
蜜糖般的阳光温柔地洒在他的脸上,棱角分明的轮廓,深邃俊毅的五官,清冷的眼眸如一潭潋滟的水,高调地张扬着他的轻狂和锋芒。
他长高了好多,站立于我的身侧,无声无形地给了我一种压迫感,与生俱来的王者气质在他的身上更是天造地设,不可一世。
他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什么,侧头与他的新女友低声说着什么。
他的女友眼波盈盈,巧笑倩兮地看我,道:“夜莺,我叫苏菀。”
我敛起笑意,不作声,心底因为她直呼我的中文名而感到不满。对于Ives的女朋友,我习惯性地把她忽略成了二氧化碳。他的女友实在是目不暇接,我没法一一去记下她们的名字。
苏菀尴尬地抿抿唇,低下头去。
Ives淡淡扫了我一眼,我才不甘不愿地开口:“叫我Elsie。”
他在我来W市之前,就已经在这里帮我租了一套房子。
房子不大,一室一厅,不过灰尘却多得要人命。
打理干净后,已是暮色黄昏。
一个小时前,苏菀说是家里有点事,于是先走了。方寸之地中,唯有我和Ives忙得席不暇暖。
叫来的外卖已经凉了,我想拿去热一热,他伸手挡住了我:“算了,太麻烦,出去吃吧。”
我笑了笑,哥,出去吃才麻烦呢。
我们又撞衫了。
三年前我们第一次相识,还是一对不对盘的小冤家,得知我们都喜欢同一色系的衣服后,我就再也不穿这色系的了。
三年后,我再次穿起这套衣服来到W市,来见他,果不其然,他的口味没有变。
他请我去附近的一家川菜馆吃饭,他知道我挑嘴,偏爱川菜,所以点的全是地道的四川菜。
吃饭间,我抬眸观察他。即便看了千千万万遍,依然会为他高调的俊颜而惊艳。
他的睫毛好像比以前更长了,垂下眼睑时,能掩盖住他眼眸中的锋芒,让他原本如古希腊雕塑般英挺坚毅的面庞少了几分犀利和冷鸷,增添了几分温润。
我谨慎地铭记着他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不敢多说一句话甚至一个短短的语气词都不敢轻易发出。
给自己填了个七分饱,他也慢条斯理地放下筷子。
当他抬起眼时,我还是情不自禁就被他眼中摄人的光芒给吓得发怵。
或许是我的反应太大,他怔了怔,忽而浅浅地弯了弯唇角,敛起了那份狂肆耀眼的光芒。
Ives牵起我的手,往外面带。十分钟的路程,我们走得慢之又慢,却都彼此保持着缄默,周遭的气氛仿佛凝结了起来。
他送我到家门口,松开我的手,声线有些沙哑:“很累了吧,去睡觉吧。”
“嗯……”我含糊地应了声,“晚安。”
“我和苏菀,是认真地在交往。”
他忽然就丢给了我这么一句话。
我愣了一下,大笑:“我知道,你和谁交往,都是认真的,是吧?”
没关系,只要我在你的心里,是特殊的,这样就好。
至少,你能做到每天送我回家,而忘记了送你的女朋友。
我不贪心,你和她,我和他,甚好。
Ives无奈地叹了口气,道:“晚安。”
我冲他挥手,目送他离去。
翌日,我坐着龙英骸的兰博基尼,去了新工作的地点。
Ives托关系帮我找了一份外企的工作,在当地还算小有名气,主要是月薪还算不错。
打从高中毕业后,因为高考成绩低迷,没有考上满意的大学,是以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过了四五月的米虫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完全是在虚度光阴。家里虽然不算富裕,但至少还有钱养我,尽管家有一对活宝父母日夜不停歇地催促着我去相亲、应聘,但我终究还是凭借着一点小聪明无赖了这么久。
高中的时候,龙英骸向我提出了交往,一直到如今,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如同君子之交淡如水,真的是淡如水,就连父母都显得不耐烦了,总是催促我另寻新欢。
上个月,龙英骸到W市上大学,分离了三十多天,我终于按捺不住,摆脱了米虫生活,挥别了我亲爱的小富婆Astrid,飞到W市来找我的男朋友,还有我朝思暮想的Ives。
第一天跟着一个师兄在财务部实习,刺促不休地忙活到了中午,大多人都吃饭回来了,我才放下手中的事情。
Ives在公司门口等我,望见他,我一下子就振奋了起来。
我主动贴了上去,挽起他的胳膊,亲昵地叫了一声“哥”。
他淡笑:“都有男朋友了,还不避避嫌。”
我脸色一沉,不快地瞪他:“你这是在变相地赶我走吗?”
他摇头苦笑,用手指敲了敲我的额头,嗔骂:“臭丫头。”
我笑:“我都有男朋友了,你还叫我丫头?”
他挑了挑眉,但笑不语。
亲爱的,你可明白,我的疯狂是为谁绽放?
吃饭间,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来,咽了咽嘴里的土豆丝,道:“下午龙英骸会来接我,今晚我住他家。”
Ives愣了一下,想是还没反应过来,半晌,他才回应了我一声“哦”。
我失望地垂下头,继续扒饭。
莫名地,我想哭,放声哭出来。这一刻,我好想念我的小富婆Astrid,想抱着她的肩膀,想毫不留情地痛骂她,想用眼泪淹死她……
可是面对着他,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维持好自己的形象。对他,不只是爱慕,更多的是敬畏。
他还是那么安静,静得好像不存在。按部就班地送我回公司,我迟钝地对他说了句“明天见”。
他没有走,面无表情地立在我面前,像一尊雕塑,平平地看着我。
我欲开口让他快走吧,他才缓缓开口:“还没结婚,不要随意把身体交付出去。”
我怔了下,嘴角浮起一丝冷笑:“哦。”
“那样的女人,不值得珍惜。”
他终于走了,我的心却乱了。
Ives说得不错,但是这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却像暴雨梨花针一样,能瞬间让我窒息。
第一天的实习很顺利,从公司里走出来,已然精疲力竭,两腿发软。
黑色的兰博基尼停在公司外,男人斜倚在车子上,望着浅蓝色的天空发呆,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支烟,吞云吐雾,乐此不疲。
走到他身边,他眼睛斜了过来,促狭地勾起极浅的笑意。
他通体黑色,黑得发亮,没有多余的花样。这让我想起了从来不穿暗色系的Ives。
白色象征着圣洁、不容亵渎,黑色代表着神秘与悲伤。
可是黑与白,又有哪个是我读得懂的?
白色到底不是透明,黑色始终莫测高深,唯有我在其中彷徨无措。
龙英骸拉过我的手腕,低首,贴在我的脸侧。温热的气息洒在脖颈上,酥酥麻麻的,暧昧至极。我屏息,目视着前方。
“中午和他一起吃饭?”他低低一笑,“你一点都不怕我会吃醋。”
“要吃,三年前你就该被酸死了。”
他莫测地看了我很久,推了推我的胳膊:“走吧。”
他租房子比我租的大了一倍,是二室一厅的,干净而宽敞。
龙英骸家境很好,这我是知道的,单看他每周换过的名牌车就不下三辆,从来不重复。我曾笑骂他是败家子,但他的脸色变得苍白,我不懂原因,却再也不提他的家世。
沙发上很乱,到处斜着他的衣服,一点空隙都不留。他回到家,就把自己锁在了书房里。
他和我之间,始终隔着两道过不去的墙。
他的坎,我的结。
我一笑置之,帮他整理七倒八歪的生活品。Astrid说,待嫁的女人就要承担起已成家的妇人的责任,女人要包办男人的生活,男人要包养女人的下半生,没有婚约的姑娘亦是如此。
他的衣服上残存着他身上独有的味道,好像是一种香水味,这个味道从三年前我就已经熟悉了。
Ives从不喷香水,他说男人抹那玩意就是娘娘腔。龙英骸不是娘娘腔,也很抗拒一切化妆品,我就问他为什么讨厌还要往自己身上喷,他不语,神情沉郁得吓人。
Ives一直都不赞同我们的“一见钟情”,我们本就属于一拍即合的感情,仓促潦草得像中医写出的字,在完全没有感情的基础下就确定了双方关系。
不是Ives,不管是长得好看的龙英骸还是丑八怪龙英骸,不管嫁蟑螂嫁老鼠嫁鸡还是嫁鸭,又有什么分别?
晚点时间,他还没从书房里出来,里面一丁点儿动静都不曾听到。我百无聊赖地和电脑打格斗,感觉到肚子里的饿虫在抗议了,十分嚣张,吵得我不得安宁。
他家里没有能吃的,连泡面包装袋都见不到,兜兜转转了半天,终于决定还是叫外卖更现实点。
直到外卖上/门,书房的门仍紧紧地锁闭着,我气恼地盯着那扇雕花木门,很困惑这么晚了他还不觉得饿么?
忽然有一个念想闪过脑海,他不会是已经……饿晕了吧?
这个机率非常的小,但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毕竟他是我的男朋友,未来的老公,我就必须留意他的任何一种弊病。
走到门前,胆战心惊地敲了敲门,无果。
“喂,你吃不吃饭啊?”尝试着出声叫他。同样的结果。
若不是我亲眼看着他走进了这个房间里,我真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早就不在了。
手旋了旋门把,出乎意料的,门居然开了。
钻入房间里,书房里有一张床,竟看到他裸着上身躺在大床上,霎时间我面红耳赤。
他斜了我眼,似笑非笑,促狭的眼角带着一丝狡黠。我顿了顿,往床边靠近。
“我喊你,你怎么不应?”坐在柔软的床上,狠狠瞪他。
他笑意依旧,不咸不淡,声音沙哑,道:“这不是让你进来了么。”
我咬牙,再次瞪他:“吃饭!”
龙英骸叹了口气,翻了个身将我揽进怀里,下颏置在我肩胛,轻轻摩挲。手上的力度不大不小,撩拨着人。我打了个颤栗,手肘往他小腹上一撞。
他无动于衷,环着我的手却更紧了紧,仿佛想将我揉进他身体里,合二为一。
微张的嘴,也不知被下了什么魔法,乖乖地合上了。我们都默契地不再说话。
我贪恋他的怀抱,喜欢他用炙热的身体来温暖我冰凉的躯体。我要的,只是这样一个能够温暖我的胸膛,让我在寒冷的冬天有一个依靠。
我一直都想得到Ives,他是我信仰,是我心中的神祗,遥遥不可及。我不想像他身边的女朋友一样,如衣服般每天都是要换的,既然做他女朋友的保质期只有短短几天,那我就做他长期不变的妹妹。
但我做梦都想得到他的一个拥抱,可是我始终不敢谮越,生怕触到那根弦后就是万劫不复。
龙英骸的唇贴着我的后颈,慢慢地滑过,最后贴住我的嘴唇。他的嘴唇柔软得像棉花糖,夹着他身上独特的味道,一点点侵蚀着我的意识。他撬开了我的唇齿,含住我的舌,细细吸吮,动作轻柔缓慢,然后攻城掠池,风卷残云,放肆地旋动,在我口中兴风作浪……
我陷入他的柔情中,全身火热,无法自拔。直到他将我的裙子从下往上撩起,指尖的触感刺激到我的神经,脑海里蓦然浮现出Ives淡泊的话语——“那样的女人,不值得珍惜。”
那样的女人,不值得珍惜……
裙子从身上卸去的那一秒,我按住了龙英骸的手,颤抖着开口:“我们的第一次,留到将来我们结婚,新婚之夜再来,可以吗?”
他眼中带着讥笑,缄默了几秒,又捡起裙子,帮我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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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英骸!”
龙英骸一惊,从夜莺的颈窝处抬起头,看见一个女人就站在十米外,愣怔地瞪着他们。睍莼璩晓
“妖精……”
她指着他和夜莺,含泪斥道:“你和这个女人,是什么关系?你不相信我和Eden,为什么又和其他女人暧昧不清?”
他放开夜莺,李诗佳突然朝夜莺扑了过来,扬手就要摔夜莺耳光,可是动作还是迟了一瞬,夜莺的巴掌比她还早落在了她的脸上於。
李诗佳愕然地捂着自己的半边脸,满目怒火。
龙英骸一手推开了夜莺,将李诗佳护在身后,对夜莺道:“你为什么打她?!”
夜莺看了他们一眼,说:“原因还不清楚么?肢”
李诗佳有气不敢发,转头跑掉了。
两人很快又和好了,但之间大大小小的争吵仍是不断。
他们真正彻底分手,是在半年后,夜莺看着龙英骸魂不守舍地坐在路边,涣散的目光失去聚焦,整个人的灵魂像被人抽干了一般。
他就像半年前那样,靠在夜莺的肩膀上,可是一句话都不说,只是阴阳怪气地笑起来。
“夜莺,她骗我……她骗我……我再也不要爱她了……”
夜莺抱着他,说:“不爱就不爱了,只要你能好好的……我会陪着你,英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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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木棉以前写过的短篇,稍作修改,特别写来作为龙英骸和夜莺的番外,大家可以看到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也可以当作普通的一部短篇小说,以夜莺为第一人称展开回忆的清新爱情故事,隐藏着夜莺和龙英骸另一层的关系纠葛,可能开始大家会看不懂,会觉得人物混乱,因为这个番外还有一个正文中没出现过的重要主角Ives,但希望大家能认真看完0】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淮安,淮安,祝愿你,一世安。
那年的夏天,我和Astrid依依惜别,离开了X市。
那日的天空有点灰,空气中夹着雨后泥土翻新的味道。
到了W市,刚下飞机,他接过我手中的行李箱,一声不吭地走在我前面。
三年了。Ives,我回来了。
我扬起嘴角,小步跑到他身边,夺过他左手提着的袋子,然后,握住了他。
十指相扣。
蜜糖般的阳光温柔地洒在他的脸上,棱角分明的轮廓,深邃俊毅的五官,清冷的眼眸如一潭潋滟的水,高调地张扬着他的轻狂和锋芒。
他长高了好多,站立于我的身侧,无声无形地给了我一种压迫感,与生俱来的王者气质在他的身上更是天造地设,不可一世。
他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什么,侧头与他的新女友低声说着什么。
他的女友眼波盈盈,巧笑倩兮地看我,道:“夜莺,我叫苏菀。”
我敛起笑意,不作声,心底因为她直呼我的中文名而感到不满。对于Ives的女朋友,我习惯性地把她忽略成了二氧化碳。他的女友实在是目不暇接,我没法一一去记下她们的名字。
苏菀尴尬地抿抿唇,低下头去。
Ives淡淡扫了我一眼,我才不甘不愿地开口:“叫我Elsie。”
他在我来W市之前,就已经在这里帮我租了一套房子。
房子不大,一室一厅,不过灰尘却多得要人命。
打理干净后,已是暮色黄昏。
一个小时前,苏菀说是家里有点事,于是先走了。方寸之地中,唯有我和Ives忙得席不暇暖。
叫来的外卖已经凉了,我想拿去热一热,他伸手挡住了我:“算了,太麻烦,出去吃吧。”
我笑了笑,哥,出去吃才麻烦呢。
我们又撞衫了。
三年前我们第一次相识,还是一对不对盘的小冤家,得知我们都喜欢同一色系的衣服后,我就再也不穿这色系的了。
三年后,我再次穿起这套衣服来到W市,来见他,果不其然,他的口味没有变。
他请我去附近的一家川菜馆吃饭,他知道我挑嘴,偏爱川菜,所以点的全是地道的四川菜。
吃饭间,我抬眸观察他。即便看了千千万万遍,依然会为他高调的俊颜而惊艳。
他的睫毛好像比以前更长了,垂下眼睑时,能掩盖住他眼眸中的锋芒,让他原本如古希腊雕塑般英挺坚毅的面庞少了几分犀利和冷鸷,增添了几分温润。
我谨慎地铭记着他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不敢多说一句话甚至一个短短的语气词都不敢轻易发出。
给自己填了个七分饱,他也慢条斯理地放下筷子。
当他抬起眼时,我还是情不自禁就被他眼中摄人的光芒给吓得发怵。
或许是我的反应太大,他怔了怔,忽而浅浅地弯了弯唇角,敛起了那份狂肆耀眼的光芒。
Ives牵起我的手,往外面带。十分钟的路程,我们走得慢之又慢,却都彼此保持着缄默,周遭的气氛仿佛凝结了起来。
他送我到家门口,松开我的手,声线有些沙哑:“很累了吧,去睡觉吧。”
“嗯……”我含糊地应了声,“晚安。”
“我和苏菀,是认真地在交往。”
他忽然就丢给了我这么一句话。
我愣了一下,大笑:“我知道,你和谁交往,都是认真的,是吧?”
没关系,只要我在你的心里,是特殊的,这样就好。
至少,你能做到每天送我回家,而忘记了送你的女朋友。
我不贪心,你和她,我和他,甚好。
Ives无奈地叹了口气,道:“晚安。”
我冲他挥手,目送他离去。
翌日,我坐着龙英骸的兰博基尼,去了新工作的地点。
Ives托关系帮我找了一份外企的工作,在当地还算小有名气,主要是月薪还算不错。
打从高中毕业后,因为高考成绩低迷,没有考上满意的大学,是以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过了四五月的米虫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完全是在虚度光阴。家里虽然不算富裕,但至少还有钱养我,尽管家有一对活宝父母日夜不停歇地催促着我去相亲、应聘,但我终究还是凭借着一点小聪明无赖了这么久。
高中的时候,龙英骸向我提出了交往,一直到如今,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如同君子之交淡如水,真的是淡如水,就连父母都显得不耐烦了,总是催促我另寻新欢。
上个月,龙英骸到W市上大学,分离了三十多天,我终于按捺不住,摆脱了米虫生活,挥别了我亲爱的小富婆Astrid,飞到W市来找我的男朋友,还有我朝思暮想的Ives。
第一天跟着一个师兄在财务部实习,刺促不休地忙活到了中午,大多人都吃饭回来了,我才放下手中的事情。
Ives在公司门口等我,望见他,我一下子就振奋了起来。
我主动贴了上去,挽起他的胳膊,亲昵地叫了一声“哥”。
他淡笑:“都有男朋友了,还不避避嫌。”
我脸色一沉,不快地瞪他:“你这是在变相地赶我走吗?”
他摇头苦笑,用手指敲了敲我的额头,嗔骂:“臭丫头。”
我笑:“我都有男朋友了,你还叫我丫头?”
他挑了挑眉,但笑不语。
亲爱的,你可明白,我的疯狂是为谁绽放?
吃饭间,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来,咽了咽嘴里的土豆丝,道:“下午龙英骸会来接我,今晚我住他家。”
Ives愣了一下,想是还没反应过来,半晌,他才回应了我一声“哦”。
我失望地垂下头,继续扒饭。
莫名地,我想哭,放声哭出来。这一刻,我好想念我的小富婆Astrid,想抱着她的肩膀,想毫不留情地痛骂她,想用眼泪淹死她……
可是面对着他,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维持好自己的形象。对他,不只是爱慕,更多的是敬畏。
他还是那么安静,静得好像不存在。按部就班地送我回公司,我迟钝地对他说了句“明天见”。
他没有走,面无表情地立在我面前,像一尊雕塑,平平地看着我。
我欲开口让他快走吧,他才缓缓开口:“还没结婚,不要随意把身体交付出去。”
我怔了下,嘴角浮起一丝冷笑:“哦。”
“那样的女人,不值得珍惜。”
他终于走了,我的心却乱了。
Ives说得不错,但是这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却像暴雨梨花针一样,能瞬间让我窒息。
第一天的实习很顺利,从公司里走出来,已然精疲力竭,两腿发软。
黑色的兰博基尼停在公司外,男人斜倚在车子上,望着浅蓝色的天空发呆,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支烟,吞云吐雾,乐此不疲。
走到他身边,他眼睛斜了过来,促狭地勾起极浅的笑意。
他通体黑色,黑得发亮,没有多余的花样。这让我想起了从来不穿暗色系的Ives。
白色象征着圣洁、不容亵渎,黑色代表着神秘与悲伤。
可是黑与白,又有哪个是我读得懂的?
白色到底不是透明,黑色始终莫测高深,唯有我在其中彷徨无措。
龙英骸拉过我的手腕,低首,贴在我的脸侧。温热的气息洒在脖颈上,酥酥麻麻的,暧昧至极。我屏息,目视着前方。
“中午和他一起吃饭?”他低低一笑,“你一点都不怕我会吃醋。”
“要吃,三年前你就该被酸死了。”
他莫测地看了我很久,推了推我的胳膊:“走吧。”
他租房子比我租的大了一倍,是二室一厅的,干净而宽敞。
龙英骸家境很好,这我是知道的,单看他每周换过的名牌车就不下三辆,从来不重复。我曾笑骂他是败家子,但他的脸色变得苍白,我不懂原因,却再也不提他的家世。
沙发上很乱,到处斜着他的衣服,一点空隙都不留。他回到家,就把自己锁在了书房里。
他和我之间,始终隔着两道过不去的墙。
他的坎,我的结。
我一笑置之,帮他整理七倒八歪的生活品。Astrid说,待嫁的女人就要承担起已成家的妇人的责任,女人要包办男人的生活,男人要包养女人的下半生,没有婚约的姑娘亦是如此。
他的衣服上残存着他身上独有的味道,好像是一种香水味,这个味道从三年前我就已经熟悉了。
Ives从不喷香水,他说男人抹那玩意就是娘娘腔。龙英骸不是娘娘腔,也很抗拒一切化妆品,我就问他为什么讨厌还要往自己身上喷,他不语,神情沉郁得吓人。
Ives一直都不赞同我们的“一见钟情”,我们本就属于一拍即合的感情,仓促潦草得像中医写出的字,在完全没有感情的基础下就确定了双方关系。
不是Ives,不管是长得好看的龙英骸还是丑八怪龙英骸,不管嫁蟑螂嫁老鼠嫁鸡还是嫁鸭,又有什么分别?
晚点时间,他还没从书房里出来,里面一丁点儿动静都不曾听到。我百无聊赖地和电脑打格斗,感觉到肚子里的饿虫在抗议了,十分嚣张,吵得我不得安宁。
他家里没有能吃的,连泡面包装袋都见不到,兜兜转转了半天,终于决定还是叫外卖更现实点。
直到外卖上/门,书房的门仍紧紧地锁闭着,我气恼地盯着那扇雕花木门,很困惑这么晚了他还不觉得饿么?
忽然有一个念想闪过脑海,他不会是已经……饿晕了吧?
这个机率非常的小,但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毕竟他是我的男朋友,未来的老公,我就必须留意他的任何一种弊病。
走到门前,胆战心惊地敲了敲门,无果。
“喂,你吃不吃饭啊?”尝试着出声叫他。同样的结果。
若不是我亲眼看着他走进了这个房间里,我真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早就不在了。
手旋了旋门把,出乎意料的,门居然开了。
钻入房间里,书房里有一张床,竟看到他裸着上身躺在大床上,霎时间我面红耳赤。
他斜了我眼,似笑非笑,促狭的眼角带着一丝狡黠。我顿了顿,往床边靠近。
“我喊你,你怎么不应?”坐在柔软的床上,狠狠瞪他。
他笑意依旧,不咸不淡,声音沙哑,道:“这不是让你进来了么。”
我咬牙,再次瞪他:“吃饭!”
龙英骸叹了口气,翻了个身将我揽进怀里,下颏置在我肩胛,轻轻摩挲。手上的力度不大不小,撩拨着人。我打了个颤栗,手肘往他小腹上一撞。
他无动于衷,环着我的手却更紧了紧,仿佛想将我揉进他身体里,合二为一。
微张的嘴,也不知被下了什么魔法,乖乖地合上了。我们都默契地不再说话。
我贪恋他的怀抱,喜欢他用炙热的身体来温暖我冰凉的躯体。我要的,只是这样一个能够温暖我的胸膛,让我在寒冷的冬天有一个依靠。
我一直都想得到Ives,他是我信仰,是我心中的神祗,遥遥不可及。我不想像他身边的女朋友一样,如衣服般每天都是要换的,既然做他女朋友的保质期只有短短几天,那我就做他长期不变的妹妹。
但我做梦都想得到他的一个拥抱,可是我始终不敢谮越,生怕触到那根弦后就是万劫不复。
龙英骸的唇贴着我的后颈,慢慢地滑过,最后贴住我的嘴唇。他的嘴唇柔软得像棉花糖,夹着他身上独特的味道,一点点侵蚀着我的意识。他撬开了我的唇齿,含住我的舌,细细吸吮,动作轻柔缓慢,然后攻城掠池,风卷残云,放肆地旋动,在我口中兴风作浪……
我陷入他的柔情中,全身火热,无法自拔。直到他将我的裙子从下往上撩起,指尖的触感刺激到我的神经,脑海里蓦然浮现出Ives淡泊的话语——“那样的女人,不值得珍惜。”
那样的女人,不值得珍惜……
裙子从身上卸去的那一秒,我按住了龙英骸的手,颤抖着开口:“我们的第一次,留到将来我们结婚,新婚之夜再来,可以吗?”
他眼中带着讥笑,缄默了几秒,又捡起裙子,帮我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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