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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万听说我要一起去,马上说:“你不需要陪同我们,我们不会再迷路了。”
我看看他,又看一眼瓦西里,说道:“我并没有在征求你们的意见,我只是通知你们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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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刚刚下过一场小雨,校门外的主路上,地面还有些湿漉漉。空气很是清新湿润,配上桂花的香气和朦胧的夜灯,倒真是一个惬意的仲秋之夜。
露熊们愉快地走在前面,说说笑笑,指指点点,路过感兴趣的店面,也会拐进去看看。而我,则象一个变态的尾行痴汉,默默跟在他们后面。
要说上海的治安,还算是不错的,我这样的妹纸在夜晚单独出门基本不会害怕。但就像神仙也会长痔疮一样,凡事都没有十全十美,跟所有繁华熙攘的大城市一样,上海最大的治安问题,就是扒手多。
就在我默默尾行露熊们的时候,一个小个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紧紧跟上了他们。还没等我发现他的异常,他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将走在最后面的瓦西里上衣口袋里的皮夹子衔了出来。
我的火眼金睛清楚地捕捉到了这一幕,脑袋里迅速做起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虽然我对瓦西里印象不太好,但萌萌曾经说过,他的皮夹子值几万块,要是丢了,估计老要肉疼的,而且,万一他的皮夹子里还有什么重要的证件,银行卡……丢了会很麻烦的……算了,虽然不喜欢他,但咱做好事也甭挑人了,就他吧。
☆、第10章怀疑(加情节了,看过的小伙伴们再看看这章哦)
正这样想着,那小扒手得了瓦西里的钱包,扭头往回走,眼看就要经过我身边。
擦肩而过的瞬间,我一把拉住他胳膊。小扒手一惊,斜瞄着我,我说道:“侬组撒(做什么),伊是吾旁友(朋友),皮夹子还来!”不管他听不听得懂,我要先表明本地人身份。
小扒手个子还没我高,长得瘦瘦弱弱,我知道象他们这样的扒手,应该不会单独行动,四周可能还有同党,但我竟然没有害怕。一股邪不胜正的信念在心里升腾起来,让我浑身充满了力量,现在回想起来,真不知道是为什么。
我死死抓着小扒手的胳膊,他挣了一挣,没挣开。“你放开!”他瞪着眼说。
“我不放,皮夹子还来!”我一边说一边警惕地看着四周,发现并没有同党来接应他,心里暗自庆幸:莫非他只是出来打酱油,顺手偷着玩儿的?很好,既然如此,那就亮兵器吧,咱们单挑。
我对小扒手说道:“小兄弟,我也不想把你怎么样,你看我都没喊住我那六个老外朋友,咱们小事化了,你把皮夹子还给我,我放你走,谁也别把谁逼急了。”我故意将“老外”两个字加了重音,心想:你们入职培训的时候应该有讲吧,偷国际友人钱包和薅社会主义羊毛一样,是重罪来的。
小扒手估计还不到十六,一双眼睛生得倒也聪明灵巧。他转转眼珠,权衡了一番,将手伸进衣服里,就在我担心他会掏出一把尖刀的时候,他掏出了瓦西里的钱包,并且随手丢在了地上。我松开抓着他的手,立刻弯腰去拾。谁知那小赤佬估计被我“截胡”心有不甘,竟抬起脚一脚踹在我左面胯骨上,我的手刚拿到钱包,却不留神被他偷袭成功,身子一歪,倒在了湿漉漉的步行方砖上。
“我~#%##%-”原谅我一时口不择言骂了脏话,此处被消音成无数“哔~哔~哔~”
那小扒手踹完我,立刻象一只注射了安非他命的兔子似的,撒腿跑远了,而他的同伙,最终也没有现身。
我在“哔哔”声的伴奏下,狼狈地爬起来,拾起钱包放进我的斜挎包里,低头看看身上,刚才倒地的右半边衣服裤子都弄脏了。真倒楣!我抬起头看看前方,露熊们连影子也看不见了。
这是一条笔直的路,没有任何岔路,我往前冲了两百米,还是不见他们的身影,于是又往回走,路过一家“卜蜂莲花”的时候,我脑子里一道电光闪过,马上转头进了这家大超市。
这家“卜蜂莲花”有上下两层,每层都相当大,我当然不会盲目地乱转,凭着看过七百多集“名侦探柯南”而培养出来的推理能力,我直奔酒类专区。果然,一转到这片货架,就看到他们几个正一箱接一箱地往手推车里搬着“五粮液”!
瓦西里最先看到了我。意识到他们的劣迹又一次被我发现,再加上几天来的宿怨,大概让他有点恼羞成怒,他气鼓鼓地朝我走过来,抬手推了我的肩膀一下,说道:“走开,别跟着我们。”并且连个“请”字都不加。
如果不是怕他爱上我,我真想抽他一个大嘴巴。
我绕过他,走到他们的手推车跟前,打开斜挎包,把他的钱包取出,丢在手推车里,然后侧过头用余光看着我身后的他,说道:“你的钱包,刚才被偷了,我帮你抢回来了。”
“你……抢的?”一旁的伊万带着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问道。
我斜睨他一眼,虽然很想把事情的经过讲给他们听听,但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我绕过他们的手推车,头也不回地朝出口方向走去。
我的心跳得越来越快,但我还是故作平静地走着,直到转过一个弯,确定他们看不到我时,体内飙升的血压才促使我飞快地跑起来,因为我知道,如果不用奔跑来宣泄心里的委屈,我恐怕要泪洒当场了。
我干嘛要帮他们?我干嘛要管他们?我真是自讨苦吃!从现在开始,我不想管了,就算他们去参加“花样作死大赛”我也不管了!... -->>
伊万听说我要一起去,马上说:“你不需要陪同我们,我们不会再迷路了。”
我看看他,又看一眼瓦西里,说道:“我并没有在征求你们的意见,我只是通知你们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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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刚刚下过一场小雨,校门外的主路上,地面还有些湿漉漉。空气很是清新湿润,配上桂花的香气和朦胧的夜灯,倒真是一个惬意的仲秋之夜。
露熊们愉快地走在前面,说说笑笑,指指点点,路过感兴趣的店面,也会拐进去看看。而我,则象一个变态的尾行痴汉,默默跟在他们后面。
要说上海的治安,还算是不错的,我这样的妹纸在夜晚单独出门基本不会害怕。但就像神仙也会长痔疮一样,凡事都没有十全十美,跟所有繁华熙攘的大城市一样,上海最大的治安问题,就是扒手多。
就在我默默尾行露熊们的时候,一个小个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紧紧跟上了他们。还没等我发现他的异常,他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将走在最后面的瓦西里上衣口袋里的皮夹子衔了出来。
我的火眼金睛清楚地捕捉到了这一幕,脑袋里迅速做起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虽然我对瓦西里印象不太好,但萌萌曾经说过,他的皮夹子值几万块,要是丢了,估计老要肉疼的,而且,万一他的皮夹子里还有什么重要的证件,银行卡……丢了会很麻烦的……算了,虽然不喜欢他,但咱做好事也甭挑人了,就他吧。
☆、第10章怀疑(加情节了,看过的小伙伴们再看看这章哦)
正这样想着,那小扒手得了瓦西里的钱包,扭头往回走,眼看就要经过我身边。
擦肩而过的瞬间,我一把拉住他胳膊。小扒手一惊,斜瞄着我,我说道:“侬组撒(做什么),伊是吾旁友(朋友),皮夹子还来!”不管他听不听得懂,我要先表明本地人身份。
小扒手个子还没我高,长得瘦瘦弱弱,我知道象他们这样的扒手,应该不会单独行动,四周可能还有同党,但我竟然没有害怕。一股邪不胜正的信念在心里升腾起来,让我浑身充满了力量,现在回想起来,真不知道是为什么。
我死死抓着小扒手的胳膊,他挣了一挣,没挣开。“你放开!”他瞪着眼说。
“我不放,皮夹子还来!”我一边说一边警惕地看着四周,发现并没有同党来接应他,心里暗自庆幸:莫非他只是出来打酱油,顺手偷着玩儿的?很好,既然如此,那就亮兵器吧,咱们单挑。
我对小扒手说道:“小兄弟,我也不想把你怎么样,你看我都没喊住我那六个老外朋友,咱们小事化了,你把皮夹子还给我,我放你走,谁也别把谁逼急了。”我故意将“老外”两个字加了重音,心想:你们入职培训的时候应该有讲吧,偷国际友人钱包和薅社会主义羊毛一样,是重罪来的。
小扒手估计还不到十六,一双眼睛生得倒也聪明灵巧。他转转眼珠,权衡了一番,将手伸进衣服里,就在我担心他会掏出一把尖刀的时候,他掏出了瓦西里的钱包,并且随手丢在了地上。我松开抓着他的手,立刻弯腰去拾。谁知那小赤佬估计被我“截胡”心有不甘,竟抬起脚一脚踹在我左面胯骨上,我的手刚拿到钱包,却不留神被他偷袭成功,身子一歪,倒在了湿漉漉的步行方砖上。
“我~#%##%-”原谅我一时口不择言骂了脏话,此处被消音成无数“哔~哔~哔~”
那小扒手踹完我,立刻象一只注射了安非他命的兔子似的,撒腿跑远了,而他的同伙,最终也没有现身。
我在“哔哔”声的伴奏下,狼狈地爬起来,拾起钱包放进我的斜挎包里,低头看看身上,刚才倒地的右半边衣服裤子都弄脏了。真倒楣!我抬起头看看前方,露熊们连影子也看不见了。
这是一条笔直的路,没有任何岔路,我往前冲了两百米,还是不见他们的身影,于是又往回走,路过一家“卜蜂莲花”的时候,我脑子里一道电光闪过,马上转头进了这家大超市。
这家“卜蜂莲花”有上下两层,每层都相当大,我当然不会盲目地乱转,凭着看过七百多集“名侦探柯南”而培养出来的推理能力,我直奔酒类专区。果然,一转到这片货架,就看到他们几个正一箱接一箱地往手推车里搬着“五粮液”!
瓦西里最先看到了我。意识到他们的劣迹又一次被我发现,再加上几天来的宿怨,大概让他有点恼羞成怒,他气鼓鼓地朝我走过来,抬手推了我的肩膀一下,说道:“走开,别跟着我们。”并且连个“请”字都不加。
如果不是怕他爱上我,我真想抽他一个大嘴巴。
我绕过他,走到他们的手推车跟前,打开斜挎包,把他的钱包取出,丢在手推车里,然后侧过头用余光看着我身后的他,说道:“你的钱包,刚才被偷了,我帮你抢回来了。”
“你……抢的?”一旁的伊万带着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问道。
我斜睨他一眼,虽然很想把事情的经过讲给他们听听,但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我绕过他们的手推车,头也不回地朝出口方向走去。
我的心跳得越来越快,但我还是故作平静地走着,直到转过一个弯,确定他们看不到我时,体内飙升的血压才促使我飞快地跑起来,因为我知道,如果不用奔跑来宣泄心里的委屈,我恐怕要泪洒当场了。
我干嘛要帮他们?我干嘛要管他们?我真是自讨苦吃!从现在开始,我不想管了,就算他们去参加“花样作死大赛”我也不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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