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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里做什么坏事去了。
谁这么想不开,年纪轻轻地就要舍身侍奉神了?
格拉斯站在人群里,远远看着殿中那名新神官起身,转过头来面向殿门,露出一张略微熟悉的俊秀脸庞。那人淡蓝色的双眼在人群中划过一圈,在落到他身上时却稍作停留,眼神震动了一下,似乎也已经认出了他来。
“阿克罗斯……”他本打算打个招呼,可在两人目光短暂相交后,白却立刻将目光挪开,神色迅速冷淡下来。他的脸色变化之快,险些让格拉斯以为自己看到的那一幕是错觉。
后面的仪式他都无心再看,耐下心思等到晚上,才终于等到白从神殿离开。
此时白已经穿上了正式神官袍,顶上包裹着纯白的头巾,一端在耳边垂下,缀着淡金色流苏。他身上并无多余的装饰,却像诗里写得那样,被“神赐的光辉”照耀得光彩熠熠。这副模样比在森林相遇时更加耀眼,态度也更冷漠,见到堵在自己回家路上的格拉斯和瑟泊汀,就像是看着路边的野草、石块似的,连多扫一眼也是不肯。
白倒也不是不想和主角搞好关系,可是格拉斯第六感太敏锐了,搞不好哪天露出点破绽,就让他知道自己扮成老爷爷的事了!为了维护他救死扶伤的不随身老爷爷身份不被识破,老爷爷对格拉斯有多亲近,白?阿克罗斯对他就得有多冷淡。最好维持陌生人状态,既不会有什么交情,也不至于成为主角的眼中钉肉中刺,这样最安全。
白用心良苦,却注定无人领受。
两个人拦不住他,还有一口重达十几斤的黄铜炖锅挡在路中间。格拉斯神情坚定,抱着锅走到他面前:“你还记得这锅吗?我们在入学试炼时见过的,当时你把早餐和锅都留给了我们,我们还没道谢呢。我叫格拉斯?莫沃尔,这是我的朋友瑟泊汀……”
我当然知道你叫什么,我连你七大姑八大姨和未来的老婆是谁都知道,而且过几天就能给你介绍个漂亮女朋友。但是我还不想就这么抱上你的大腿,走死忠基友路线。
白袖着双手,漠然答道:“我知道了。区区一口锅而已,不值什么钱,你们就收着吧。我还要回家,就不多聊了。”
他在空中打了个响指,那辆曾出场过一次的豪华马车又从路边驶了过来。白拉开车门,在格拉斯如有实质的目光逼视下潇洒地登车离去。
再一次的,他无视了少年最初时纯真炽热的心,和那口能卖出几十银币的黄铜炖锅。
回到家里,白就迎来了一场比新年还要热闹的宴会。阿克罗斯家在拜萨城所有的亲朋都被请了过来,共同庆祝他宣誓终身侍奉农神,成为正式神官。
这是个一人侍奉神,连邻居都光荣的时代。除了他们请来的客人之外,还有不少信徒不请自来,带着酒肉和乐器,借着这场宴会赞颂起了农神的恩德。幸好他们家邻居也都是霍桑的信徒,不然这么吵闹到半夜,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暗挫挫地拿弹弓射他们家玻璃了。
酒宴半酣,白去挨桌敬酒时,忽然有人指着他的头巾问道:“你头上的不是金麦穗吗?戴错了!初级神官的装扮里不包括这种装饰,至少要到中级以上,才能佩戴象征农神的麦穗、镰刀和葡萄藤,快把这个收起来,别让上级神官知道你装扮越级了。”
金麦穗?难道是农神给他的那个?不可能吧!当时他就搁空间戒指里了,这两天一直没拿出来过呢。
白摸了摸头巾,果然在上次发现麦穗的地方又摸到一枚同样的金麦穗。他翻手收进空间指环里,对那人笑了笑:“多谢提醒。这是我准备祭品的奖励,因为今天成为正式神官,太高兴了,就私下戴上了。下次我一定会收好,成为中级神官之前不会再戴了。”
他应付走了那人,精神力探到指环空间里,赫然发现那里只有一枚金麦穗。也就是说,今天出现在他头上的,正是那天农神给他的那枚。可是他一直好好收着这东西,又没和头巾放在一起,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又到了头上呢?
等到客人都离开了,他才叫住父母和两个哥哥,关上大门,把麦穗引发的灵异事件告诉了他们。
听完了这个故事,四个人八只眼都狠狠盯住了他。没等他说出“咱们找个神官驱驱邪”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一家四口就欣喜若狂地对着麦穗跪下,赞美农业之神的厚德,感激神祗对阿克罗斯家,对他们的儿子、弟弟的宠眷。
白自然也要跟着跪下,那句“找个神官来驱邪”在舌尖转了一圈,就改成了:“咱们要不要做个神龛,把这枚金麦穗供起来?”
百加德锐利的鹰眼在儿子脸上扫过,脸色因为过于庄重虔诚,就像要打架一样吓人,严肃无比地说道:“这是神赐予你的东西,怎么能随便放在家里?以后一定要随身带着……对,就缝在内衣里衬,让霍桑的恩宠永远沐浴汝身!”
救命,狂信徒好可怕!
地里做什么坏事去了。
谁这么想不开,年纪轻轻地就要舍身侍奉神了?
格拉斯站在人群里,远远看着殿中那名新神官起身,转过头来面向殿门,露出一张略微熟悉的俊秀脸庞。那人淡蓝色的双眼在人群中划过一圈,在落到他身上时却稍作停留,眼神震动了一下,似乎也已经认出了他来。
“阿克罗斯……”他本打算打个招呼,可在两人目光短暂相交后,白却立刻将目光挪开,神色迅速冷淡下来。他的脸色变化之快,险些让格拉斯以为自己看到的那一幕是错觉。
后面的仪式他都无心再看,耐下心思等到晚上,才终于等到白从神殿离开。
此时白已经穿上了正式神官袍,顶上包裹着纯白的头巾,一端在耳边垂下,缀着淡金色流苏。他身上并无多余的装饰,却像诗里写得那样,被“神赐的光辉”照耀得光彩熠熠。这副模样比在森林相遇时更加耀眼,态度也更冷漠,见到堵在自己回家路上的格拉斯和瑟泊汀,就像是看着路边的野草、石块似的,连多扫一眼也是不肯。
白倒也不是不想和主角搞好关系,可是格拉斯第六感太敏锐了,搞不好哪天露出点破绽,就让他知道自己扮成老爷爷的事了!为了维护他救死扶伤的不随身老爷爷身份不被识破,老爷爷对格拉斯有多亲近,白?阿克罗斯对他就得有多冷淡。最好维持陌生人状态,既不会有什么交情,也不至于成为主角的眼中钉肉中刺,这样最安全。
白用心良苦,却注定无人领受。
两个人拦不住他,还有一口重达十几斤的黄铜炖锅挡在路中间。格拉斯神情坚定,抱着锅走到他面前:“你还记得这锅吗?我们在入学试炼时见过的,当时你把早餐和锅都留给了我们,我们还没道谢呢。我叫格拉斯?莫沃尔,这是我的朋友瑟泊汀……”
我当然知道你叫什么,我连你七大姑八大姨和未来的老婆是谁都知道,而且过几天就能给你介绍个漂亮女朋友。但是我还不想就这么抱上你的大腿,走死忠基友路线。
白袖着双手,漠然答道:“我知道了。区区一口锅而已,不值什么钱,你们就收着吧。我还要回家,就不多聊了。”
他在空中打了个响指,那辆曾出场过一次的豪华马车又从路边驶了过来。白拉开车门,在格拉斯如有实质的目光逼视下潇洒地登车离去。
再一次的,他无视了少年最初时纯真炽热的心,和那口能卖出几十银币的黄铜炖锅。
回到家里,白就迎来了一场比新年还要热闹的宴会。阿克罗斯家在拜萨城所有的亲朋都被请了过来,共同庆祝他宣誓终身侍奉农神,成为正式神官。
这是个一人侍奉神,连邻居都光荣的时代。除了他们请来的客人之外,还有不少信徒不请自来,带着酒肉和乐器,借着这场宴会赞颂起了农神的恩德。幸好他们家邻居也都是霍桑的信徒,不然这么吵闹到半夜,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暗挫挫地拿弹弓射他们家玻璃了。
酒宴半酣,白去挨桌敬酒时,忽然有人指着他的头巾问道:“你头上的不是金麦穗吗?戴错了!初级神官的装扮里不包括这种装饰,至少要到中级以上,才能佩戴象征农神的麦穗、镰刀和葡萄藤,快把这个收起来,别让上级神官知道你装扮越级了。”
金麦穗?难道是农神给他的那个?不可能吧!当时他就搁空间戒指里了,这两天一直没拿出来过呢。
白摸了摸头巾,果然在上次发现麦穗的地方又摸到一枚同样的金麦穗。他翻手收进空间指环里,对那人笑了笑:“多谢提醒。这是我准备祭品的奖励,因为今天成为正式神官,太高兴了,就私下戴上了。下次我一定会收好,成为中级神官之前不会再戴了。”
他应付走了那人,精神力探到指环空间里,赫然发现那里只有一枚金麦穗。也就是说,今天出现在他头上的,正是那天农神给他的那枚。可是他一直好好收着这东西,又没和头巾放在一起,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又到了头上呢?
等到客人都离开了,他才叫住父母和两个哥哥,关上大门,把麦穗引发的灵异事件告诉了他们。
听完了这个故事,四个人八只眼都狠狠盯住了他。没等他说出“咱们找个神官驱驱邪”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一家四口就欣喜若狂地对着麦穗跪下,赞美农业之神的厚德,感激神祗对阿克罗斯家,对他们的儿子、弟弟的宠眷。
白自然也要跟着跪下,那句“找个神官来驱邪”在舌尖转了一圈,就改成了:“咱们要不要做个神龛,把这枚金麦穗供起来?”
百加德锐利的鹰眼在儿子脸上扫过,脸色因为过于庄重虔诚,就像要打架一样吓人,严肃无比地说道:“这是神赐予你的东西,怎么能随便放在家里?以后一定要随身带着……对,就缝在内衣里衬,让霍桑的恩宠永远沐浴汝身!”
救命,狂信徒好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