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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都没有说,一开口就问:“你准备用什么替我饯行?”
“用我的左手。”
严正刚的回答也同样直接干脆“这里是盗窟,人了盗窟,就像是入了地狱,想离开只有再世为人。你要走,我就只有杀了你,用我的左手杀你。”
他一直将他的左手藏在衣袖里。
“我从来不用武器,我这只手就是杀人的武器。”严正刚道“江湖中善用左手的人,出手绝对没有比我更快的,所以你一定要特别注意!”
“我见过你出手,我当然会注意的。”小方问“可是我不懂,你既然要杀我,为什么要提醒我注意?”
“因为我要你死得心服口服。”严正刚道“我要你死而无怨。”
小方叹了口气:“严正刚果然人如其名,公正刚直,绝不肯做欺人的事,所以你如果偶尔做一次,谁也不会怀疑的。”
严正刚的脸色还没有变,眼神却己变了。
小方又接着说:“如果我真的全神费注,注意你的左手,今天我就死定了。”
他忽然间笑了笑“幸好我还没有忘记柳分分。”
“柳分分?她怎么样?”
“连她都没有怀疑你,连她都上了你的当,何况我这个初出道的小伙子?”小方道“你能做宋老夫子的第三只手,当然也可以用他的手做你的第三只手,用第三只手来杀我。”
他又叹了口气:“那时我死得虽然心不服口不服,心里就算有一肚子怨气,也发不出来了。”
严正刚的脸色也已改变了:“想不到你居然还不太笨。”
他已准备出手,他的眼睛却在看着小方身后的那道小门,宋老夫子无疑就在小门后,只要他一出手,两人前后夹击,小方还是必死无疑,江湖中几乎已没有人能避得开他们的合力一击。
小方却又笑了笑:“还有件事你一定也想不到。”
“什么事?”
“我另外也有只手。”小方道:“第三只手。”
严正刚冷笑:“你也有第三只手?我怎么看不见?”
“你当然看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的。”小方道“但是你绝对不能不信。”
“为什么?”
“因为你的第三只手,现在已经被我的第三只手绑起来了。”小方突然道:“如果你不信,不妨自己去看看。”
严正刚当然不会去看的,他笑了。
他很少笑,有时终月难得一笑,可是这次他真的笑了。
因为这件事真的很好笑,他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么可笑的事。
一个初出道的年轻小伙子,居然想用这种法子来骗一个像他这样的老江湖。
他少年时就已成名,壮年时纵横江湖,杀人无算,中年后虽然被仇家逼得改名换姓,亡命天涯,智慧却更成熟,经验也更丰富,他怎么会上这种当!
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他藏在衣袖里的手已闪电般击出。
他出手时,宋老夫子也一定会配合他出手的。
他们并肩作战多年,出生入死,身经百战,他们的配合从来未有一次出过意外,从未有一次失过手。
这一次却是例外。
严正刚已出手,门外的宋老头子却完全没有反应。
他一击不中,再出手。
门外还是完全没有动静。
严正刚不再发出第三击,竟然凌空跃起,掠出那道小门。
宋老夫子果然在门外,却已倒在墙角下,只能看着他苦笑。
严正刚笑不出来了,他终于发觉这件事一点都不可笑。
小方已经走了。
他确信严正刚绝不会再追,击倒了宋老夫子,就无异也击倒了严正刚。
他当然不是用他的“第三只手”击倒宋老夫子,他没有第三只手。
可是他有第二双眼睛——“阳光”就是他的第二双眼睛。
如果不是“阳光”的暗示,他绝不会想到宋老夫子会躲在暗处等着和严正刚前后夹击。
“阳光”说的虽然并不太明显,却已使他想起了他们联手对付柳分分时所用的诡计。
他先找到了宋老夫子,先用客气的微笑、有礼的态度稳住了宋老夫子,就在宋老夫子已经认为他已完全丧失斗志时,他忽然出手了,以最快的手法,点住了宋老夫子三处穴道。
宋老夫子不是他的朋友,是他的仇敌,对付仇敌是可以不择手段的。
小方对自己这次行动觉得很满意。
下一个要为他“饯行”的人是谁?
他记得卜鹰曾经对他提过“朱云”的名字,也记得朱云就是“鹰记”商号的总管,是个非常诚恳、非常规矩的年轻人。
小方从未想到他也是个身怀绝技、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
但是卜鹰提到他名字时,却好象把他的份量看得比严正刚还重,要掌管“鹰记”商号也绝不是一个普通人所能做得到的,如果他没有特别的武功和才能,卜鹰也绝不会将这么重要的职位交给他。
小方相信卜鹰绝不会看错人,他对朱云已经有了戒心。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朱云。
朱云看来还是和平时一样老实规矩,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手上多了一柄剑。
一柄很普通的青钢剑,剑已出鞘。
朱云双手抱剑,剑尖下垂,向小方恭敬行礼。
“晚辈朱云,恭请方大侠赐招。”
小方笑了笑:“我不是大侠,你也不是我的晚辈,你不必太客气。”
他刚才对宋老夫子的态度和朱云对他同样客气,现在宋老夫子己倒在墙角里。
这些日子来,他又学会了很多事。
他也明白朱云的意思——晚辈求前辈赐招,就不必大公平了,前辈的手里没有剑,晚辈也一样可以出手的。
朱云果然已出手。
他的出手并不快,招式间的变化也不快,事实上,他的招式根本没有什么精妙复杂的变化,只不过每一招都用得很实际,很有效。
这种剑术虽然也有它的优点,可是用来对付小方就不行了。
小方虽然赤手空拳,可是施展开每个练武者都必学的“空手人白刃的功夫,应付这柄不已游刃有余。
他甚至已经在怀疑,卜鹰对朱云是不是估计得太亢些,朱云是不是还没有将真功夫使出来。
小方正想增加压力,逼他使出全力,朱云却已经后退十步,再次用双手抱剑,剑尖下垂,向小方恭敬行礼:“晚辈不是方大侠对手,晚辈已经败了。”
现在就认输未免还太早,卜鹰属下,本不该有这种人的。
卜鹰属下都是战士,不奋战到最后关头,绝不会轻易放弃。
朱云忽然笑了笑:“方大侠一定会认为晚辈还未尽全力,还不该放手的。”
小方承认这一点,朱云微笑道:“晚辈不愿再战,只因为晚辈已不忍与方大侠缠斗下去了。”
小方忍不住问:“你不忍?为什么不忍?”
“因为方大侠已中了奇毒,已经绝对活不到半个时辰了。”朱云道:“如果晚辈再缠斗二十招,方大剑的毒性一发作,就必死无救了。”
小方也在笑。
朱云说的话,他根本就不信,连一句也不信。
“我中了毒?你看得我中了毒?”
小方故意问:“是什么时候中的毒?”
“就在片刻之前。”
“卜鹰给我喝的酒中有毒?”
“没有,酒里绝对没有毒。”朱云道“他要杀你,也不必用毒酒。”
“毒不在酒里,在哪里?”
“在手上?”
“谁的手?”
朱云反问:“你刚才握过谁的手?”
小方又笑了。
他刚才只握过“阳光”的手,他绝不相信“阳光”会暗算他。
朱云却在叹息:“其实你应该想得到的。她也是为你饯行的人,第一个为你饯行的就是她;只不过她用的手法和我们不同而已。”
“有什么不同?”
“她用的方法比我们温和。”朱云道:“但是也远比我们有效。”
“她用的是什么法子?”
“你们最近常在一起,你应该看见她手上一直戴着个戒指。”
小方看见过那个戒指,纯金的戒指,式样仿佛很好,手工也很好。
究竟是什么式样,小方都己记不清了。在拉萨,每个女人都戴着金饰,在每一条河流滩头,都可以看见人们用最古老原始的方法就能捞取到大量的金沙。
手上戴着一个纯金的戒指,在这里绝不是件能够引人注意的事。
“可是她戴的那个戒指不同。”朱云道“那个戒指虽然只有几钱重,却远比几百两黄金更珍贵。”
“为什么?”小方问“是不是因为它的手工特别精细?”
“不县”
“是为了什么?”
“是因为戒指上的毒。”朱云道“是用三十三种毒淬成的。先将这三十三种剧毒淬入黄金,再打成这么样一个戒指。戒指上有一根刺,比针尖还细的刺,刺入你的皮肤时,你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可是半个时辰内,你已必死无救。”
小方已经不笑了,但是也没有特别的反应。朱云却仿佛在为他惋惜:“本来我们都已经把你当作朋友,如果你不走,这里绝对没有人会伤害你,‘阳光’更不会。”
他叹息着说:“不幸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
小方忽然打断他的话。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小方道“不是朋友,就是仇敌,所以她才会用这种方法对付我,你们对付仇敌本来就是不择手段的。”
朱云并不否认。
小方又道:“她先把严正刚和宋老夫子的杀着告诉我,为的就是要稳住我,要我对她完全信任,她才能在我不知不觉中把毒刺刺入我的掌心。”
他忽然问:“可是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我呢?”
朱云还没有回答,小方又问他:“毒蛇噬手,壮士断腕,你是不是要我斩断自己这只手?”
的话都没有说,一开口就问:“你准备用什么替我饯行?”
“用我的左手。”
严正刚的回答也同样直接干脆“这里是盗窟,人了盗窟,就像是入了地狱,想离开只有再世为人。你要走,我就只有杀了你,用我的左手杀你。”
他一直将他的左手藏在衣袖里。
“我从来不用武器,我这只手就是杀人的武器。”严正刚道“江湖中善用左手的人,出手绝对没有比我更快的,所以你一定要特别注意!”
“我见过你出手,我当然会注意的。”小方问“可是我不懂,你既然要杀我,为什么要提醒我注意?”
“因为我要你死得心服口服。”严正刚道“我要你死而无怨。”
小方叹了口气:“严正刚果然人如其名,公正刚直,绝不肯做欺人的事,所以你如果偶尔做一次,谁也不会怀疑的。”
严正刚的脸色还没有变,眼神却己变了。
小方又接着说:“如果我真的全神费注,注意你的左手,今天我就死定了。”
他忽然间笑了笑“幸好我还没有忘记柳分分。”
“柳分分?她怎么样?”
“连她都没有怀疑你,连她都上了你的当,何况我这个初出道的小伙子?”小方道“你能做宋老夫子的第三只手,当然也可以用他的手做你的第三只手,用第三只手来杀我。”
他又叹了口气:“那时我死得虽然心不服口不服,心里就算有一肚子怨气,也发不出来了。”
严正刚的脸色也已改变了:“想不到你居然还不太笨。”
他已准备出手,他的眼睛却在看着小方身后的那道小门,宋老夫子无疑就在小门后,只要他一出手,两人前后夹击,小方还是必死无疑,江湖中几乎已没有人能避得开他们的合力一击。
小方却又笑了笑:“还有件事你一定也想不到。”
“什么事?”
“我另外也有只手。”小方道:“第三只手。”
严正刚冷笑:“你也有第三只手?我怎么看不见?”
“你当然看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的。”小方道“但是你绝对不能不信。”
“为什么?”
“因为你的第三只手,现在已经被我的第三只手绑起来了。”小方突然道:“如果你不信,不妨自己去看看。”
严正刚当然不会去看的,他笑了。
他很少笑,有时终月难得一笑,可是这次他真的笑了。
因为这件事真的很好笑,他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么可笑的事。
一个初出道的年轻小伙子,居然想用这种法子来骗一个像他这样的老江湖。
他少年时就已成名,壮年时纵横江湖,杀人无算,中年后虽然被仇家逼得改名换姓,亡命天涯,智慧却更成熟,经验也更丰富,他怎么会上这种当!
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他藏在衣袖里的手已闪电般击出。
他出手时,宋老夫子也一定会配合他出手的。
他们并肩作战多年,出生入死,身经百战,他们的配合从来未有一次出过意外,从未有一次失过手。
这一次却是例外。
严正刚已出手,门外的宋老头子却完全没有反应。
他一击不中,再出手。
门外还是完全没有动静。
严正刚不再发出第三击,竟然凌空跃起,掠出那道小门。
宋老夫子果然在门外,却已倒在墙角下,只能看着他苦笑。
严正刚笑不出来了,他终于发觉这件事一点都不可笑。
小方已经走了。
他确信严正刚绝不会再追,击倒了宋老夫子,就无异也击倒了严正刚。
他当然不是用他的“第三只手”击倒宋老夫子,他没有第三只手。
可是他有第二双眼睛——“阳光”就是他的第二双眼睛。
如果不是“阳光”的暗示,他绝不会想到宋老夫子会躲在暗处等着和严正刚前后夹击。
“阳光”说的虽然并不太明显,却已使他想起了他们联手对付柳分分时所用的诡计。
他先找到了宋老夫子,先用客气的微笑、有礼的态度稳住了宋老夫子,就在宋老夫子已经认为他已完全丧失斗志时,他忽然出手了,以最快的手法,点住了宋老夫子三处穴道。
宋老夫子不是他的朋友,是他的仇敌,对付仇敌是可以不择手段的。
小方对自己这次行动觉得很满意。
下一个要为他“饯行”的人是谁?
他记得卜鹰曾经对他提过“朱云”的名字,也记得朱云就是“鹰记”商号的总管,是个非常诚恳、非常规矩的年轻人。
小方从未想到他也是个身怀绝技、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
但是卜鹰提到他名字时,却好象把他的份量看得比严正刚还重,要掌管“鹰记”商号也绝不是一个普通人所能做得到的,如果他没有特别的武功和才能,卜鹰也绝不会将这么重要的职位交给他。
小方相信卜鹰绝不会看错人,他对朱云已经有了戒心。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朱云。
朱云看来还是和平时一样老实规矩,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手上多了一柄剑。
一柄很普通的青钢剑,剑已出鞘。
朱云双手抱剑,剑尖下垂,向小方恭敬行礼。
“晚辈朱云,恭请方大侠赐招。”
小方笑了笑:“我不是大侠,你也不是我的晚辈,你不必太客气。”
他刚才对宋老夫子的态度和朱云对他同样客气,现在宋老夫子己倒在墙角里。
这些日子来,他又学会了很多事。
他也明白朱云的意思——晚辈求前辈赐招,就不必大公平了,前辈的手里没有剑,晚辈也一样可以出手的。
朱云果然已出手。
他的出手并不快,招式间的变化也不快,事实上,他的招式根本没有什么精妙复杂的变化,只不过每一招都用得很实际,很有效。
这种剑术虽然也有它的优点,可是用来对付小方就不行了。
小方虽然赤手空拳,可是施展开每个练武者都必学的“空手人白刃的功夫,应付这柄不已游刃有余。
他甚至已经在怀疑,卜鹰对朱云是不是估计得太亢些,朱云是不是还没有将真功夫使出来。
小方正想增加压力,逼他使出全力,朱云却已经后退十步,再次用双手抱剑,剑尖下垂,向小方恭敬行礼:“晚辈不是方大侠对手,晚辈已经败了。”
现在就认输未免还太早,卜鹰属下,本不该有这种人的。
卜鹰属下都是战士,不奋战到最后关头,绝不会轻易放弃。
朱云忽然笑了笑:“方大侠一定会认为晚辈还未尽全力,还不该放手的。”
小方承认这一点,朱云微笑道:“晚辈不愿再战,只因为晚辈已不忍与方大侠缠斗下去了。”
小方忍不住问:“你不忍?为什么不忍?”
“因为方大侠已中了奇毒,已经绝对活不到半个时辰了。”朱云道:“如果晚辈再缠斗二十招,方大剑的毒性一发作,就必死无救了。”
小方也在笑。
朱云说的话,他根本就不信,连一句也不信。
“我中了毒?你看得我中了毒?”
小方故意问:“是什么时候中的毒?”
“就在片刻之前。”
“卜鹰给我喝的酒中有毒?”
“没有,酒里绝对没有毒。”朱云道“他要杀你,也不必用毒酒。”
“毒不在酒里,在哪里?”
“在手上?”
“谁的手?”
朱云反问:“你刚才握过谁的手?”
小方又笑了。
他刚才只握过“阳光”的手,他绝不相信“阳光”会暗算他。
朱云却在叹息:“其实你应该想得到的。她也是为你饯行的人,第一个为你饯行的就是她;只不过她用的手法和我们不同而已。”
“有什么不同?”
“她用的方法比我们温和。”朱云道:“但是也远比我们有效。”
“她用的是什么法子?”
“你们最近常在一起,你应该看见她手上一直戴着个戒指。”
小方看见过那个戒指,纯金的戒指,式样仿佛很好,手工也很好。
究竟是什么式样,小方都己记不清了。在拉萨,每个女人都戴着金饰,在每一条河流滩头,都可以看见人们用最古老原始的方法就能捞取到大量的金沙。
手上戴着一个纯金的戒指,在这里绝不是件能够引人注意的事。
“可是她戴的那个戒指不同。”朱云道“那个戒指虽然只有几钱重,却远比几百两黄金更珍贵。”
“为什么?”小方问“是不是因为它的手工特别精细?”
“不县”
“是为了什么?”
“是因为戒指上的毒。”朱云道“是用三十三种毒淬成的。先将这三十三种剧毒淬入黄金,再打成这么样一个戒指。戒指上有一根刺,比针尖还细的刺,刺入你的皮肤时,你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可是半个时辰内,你已必死无救。”
小方已经不笑了,但是也没有特别的反应。朱云却仿佛在为他惋惜:“本来我们都已经把你当作朋友,如果你不走,这里绝对没有人会伤害你,‘阳光’更不会。”
他叹息着说:“不幸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
小方忽然打断他的话。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小方道“不是朋友,就是仇敌,所以她才会用这种方法对付我,你们对付仇敌本来就是不择手段的。”
朱云并不否认。
小方又道:“她先把严正刚和宋老夫子的杀着告诉我,为的就是要稳住我,要我对她完全信任,她才能在我不知不觉中把毒刺刺入我的掌心。”
他忽然问:“可是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我呢?”
朱云还没有回答,小方又问他:“毒蛇噬手,壮士断腕,你是不是要我斩断自己这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