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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这样的天气,空落落的街道上没有一个人。
倾城凭借轻功在各家房顶街巷间穿梭,一点也不知道她此刻的速度和身法在别人眼中是多么的诡异和恐怖。
她在寻找,在寻找一个可以让她躲起来,独自面对身体异样的地方。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飞越了多久,只知道周围的景物由房舍小镇变换成大片大片的胡杨林。
天已彻底黑了下来,稀稀落落地星点挂在天幕上,一闪一闪的。
饥饿和剧烈运动让体能急速下降,她突然失去力气,一头扎进胡杨下软软的沙里。
意识模糊,身体乏力,也许她就要死了,她想。
燥热过后,体温迅速下降。
呼啸的晚风穿过胡杨林形成一道道风刃,咆哮着劈在她身上。
冷,好冷
她试着把自己蜷缩起来,可是,没用,身子又沈又硬,像是石头。
好想睡,睡着了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倾城倾城
谁?谁在叫我?
唉──
是谁在耳边叹息?如此低柔,如此无奈,让她的心也跟着涩了起来。
唔——好暖。
好似掉进了云端,又软又暖。
那个声音再没响起,可是身体却渐渐温暖。
真舒服。
她呢喃着,拿脸蹭了蹭。
毛茸茸、软绵绵的,那触感像她最喜欢地那件狐裘毯,可是,又比那狐裘毯顺滑、温暖,还带着淡淡的香檀香?
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橘红色的跃动的篝火,然后是,篝火旁背对她的白色身影。
想起身,可是“唔——”好暖好舒服,一点都不想离开眯眼回头,正对一张硕大可爱的驴脸呃对着那双圆不溜秋地黑眼珠眨眨眼,然后低头看一看,怪不得这么舒服,原来她正枕着一条驴腿、趴在人家白驴的肚子下她觉得自己脸红了
早上还对白驴相公不理不睬装没看见,现在竟然厚颜无耻地把人家当被子盖而且偷偷瞄一眼白驴那双大大的黑眼睛,里面柔柔软软的情意实在让她汗颜!
“醒了?”这时,身后突然响起一道男声,温温润润的,低低柔柔的,很是好听。
她赶紧将视线从白驴脸上离开,暗暗松口气,扭头,然后愣住。
从小到大她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再加上她本身就有着天下第一的倾城之貌,对俊男美女的天姿国色可谓审美疲劳,完全不会有第一眼惊艳的情况出现。
可是眼前这个人
她迟疑了。
那种感觉,不是用惊艳可以形容的,唔也许用震撼比较贴切。
那样的眉眼,那样的肤发,完美到极致,极致到完美,是穷极一切人类语言也无法形容的姿色。
以一个男人来讲,这样的相貌往往会让其流于女气,可是,这人却完全不会。
即便他有一张如此完美的脸,完美到女人也难以企及的地步,可第一眼看上去,仍不会让人怀疑他的性别一种纯男性的美丽。
“身体可还好?”他像是没有看到倾城的失态,微垂着头,柔声问。
他丝缎一样的墨发自肩头流泻下来,抚过她的脸颊,痒痒的。
第47章
倾城回过神,赶忙移开视线,窘迫的红了脸“还、还好。”
余光看到他点了下头,然后站起身。
她这才发现他是这般高。倾长的身影配上他劲瘦的体格,有些单薄,好似下一瞬便会轻飘飘地随风而去。
脑中忽然闪过一个画面,她来不及看清,心中便没来由的恐慌,手在这恐慌地支配下,先于大脑,抓住了他雪白的袍脚。
然后,她看到一双绣有精致祥云纹的男靴。
是他,今早同白驴一起出现的那个男人。
是了,白驴在这里,他当然也在这里。
他是白驴的新主人嘛!想到这儿,心里突然酸酸的不是滋味,有种被抛弃的委屈。
“怎么了?”他复又蹲下身,声音依旧是温温润润的没有情绪起伏。
倾城慌忙把手收回来,咬着唇摇摇头。
这时,肩膀处一阵粗糙的湿热,是白驴舔了她一下。
她本能一缩肩膀,然后看到“呀!”她竟然衣衫褴褛、衣不蔽体!紧接着,一件带着淡淡檀香的白袍兜头罩了下来,在衣袂翻飞间,她偷偷看了他一眼。
他看着她的眼半敛,墨一样的眼眸平静没有情绪。
他说,他叫百里,是个四海云游的修真人。金兵攻燕那天,他从燕都郊外救下了被金兵追捕的白驴,从此,白驴认他做主,随他天南海北。
他还说,前几日他经过边镇外的那片胡杨林时,见到昏迷的她,便顺手救了回来还说她重伤未愈,又过度劳累,导致气血淤积,引发了热症,适度休息和静养,不日便可痊愈。
倾城心中虽有疑惑,但还是相信了他。
现在的她认为,相信一个人,比怀疑一个人要来的容易,她犯不着为此劳心劳神。再说,相信百里,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但,她却不知,这是他第一次骗她,而这,只是个开始。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每一个谎言都需要之后的无数个谎言来弥补。
当然,这是后话。
第48章
现下,他们正住在位于边镇外三十五里处的鸣沙山上。
鸣沙山位于大燕擎苍山西北支脉最边缘,此山一面古木参天,一面沙石漫山,因北面沙石山夜风泣鸣而得名。
鸣沙山又称仙佛槛,听说,是每一个欲往西方极乐世界的修佛、修真之人的必经之地,寓意为仙佛世界的第一道门槛。
既成为门槛,也定不是那么容易翻越的。
一山两面,困难重重,自古以来有多少修行之人败在这仙佛第一槛前?更有甚者,为了能在以后途中适应环境而特意在这里生活几载作为修炼的。也因此,这鸣沙山上有多处石头垒造的小 屋,都是先人遗留下的古迹。
倾城他们就住在这其中一座小屋中。此屋位于鸣沙山山南半腰,周围古木环绕,长青植被繁茂,除却风大寒冷,倒也不失一处幽居。
当然除了风大寒冷,还有让倾城最最难以接受的一点,那便是──伙食!百里不是弥生、嗔痴那样的酒肉和尚,他一天三顿皆是素,白驴就更不用说了,你见过一头吃肉的驴吗?
没有吧?!所以,所谓客随主便,这主还是救了自己的主,即便对那些山菜野根倒进了胃口,倾城为了不失礼、不送命,也得咬牙吃下去。
一顿两顿还好,可这四五天下来,即便这里没有镜子,倾城也知道自己此刻肯定是“面有菜色”了。
这日,倾城趁百里在屋中打坐修行的空当偷偷溜了出来,寻思着在山野里打些猎物开开荤。
虽然这些天她饱受素食的折磨,但是气色明显好了许多,身上也有劲了,在林中蹦上跳下地十分灵活,只除了偶尔心慌气短也不知是她运气不好,还是这时节山中动物都蛰伏了,总之, 她在山里绕了一上午也没见个活物的影子。
偏偏肚子又饿了,她又不识得山里可以吃的植物,只好以最快的速度往回赶。
一边走她一边怀念弥生的小烤鸡,想起弥生的小烤鸡又想起可爱老成的小弥生,也不知他现在怎样了,她那天就那样走了,他一定很担心,尉迟炀会不会好好照顾他?嗔痴大师回来了没?
越想问题... -->>
第46章
这样的天气,空落落的街道上没有一个人。
倾城凭借轻功在各家房顶街巷间穿梭,一点也不知道她此刻的速度和身法在别人眼中是多么的诡异和恐怖。
她在寻找,在寻找一个可以让她躲起来,独自面对身体异样的地方。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飞越了多久,只知道周围的景物由房舍小镇变换成大片大片的胡杨林。
天已彻底黑了下来,稀稀落落地星点挂在天幕上,一闪一闪的。
饥饿和剧烈运动让体能急速下降,她突然失去力气,一头扎进胡杨下软软的沙里。
意识模糊,身体乏力,也许她就要死了,她想。
燥热过后,体温迅速下降。
呼啸的晚风穿过胡杨林形成一道道风刃,咆哮着劈在她身上。
冷,好冷
她试着把自己蜷缩起来,可是,没用,身子又沈又硬,像是石头。
好想睡,睡着了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倾城倾城
谁?谁在叫我?
唉──
是谁在耳边叹息?如此低柔,如此无奈,让她的心也跟着涩了起来。
唔——好暖。
好似掉进了云端,又软又暖。
那个声音再没响起,可是身体却渐渐温暖。
真舒服。
她呢喃着,拿脸蹭了蹭。
毛茸茸、软绵绵的,那触感像她最喜欢地那件狐裘毯,可是,又比那狐裘毯顺滑、温暖,还带着淡淡的香檀香?
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橘红色的跃动的篝火,然后是,篝火旁背对她的白色身影。
想起身,可是“唔——”好暖好舒服,一点都不想离开眯眼回头,正对一张硕大可爱的驴脸呃对着那双圆不溜秋地黑眼珠眨眨眼,然后低头看一看,怪不得这么舒服,原来她正枕着一条驴腿、趴在人家白驴的肚子下她觉得自己脸红了
早上还对白驴相公不理不睬装没看见,现在竟然厚颜无耻地把人家当被子盖而且偷偷瞄一眼白驴那双大大的黑眼睛,里面柔柔软软的情意实在让她汗颜!
“醒了?”这时,身后突然响起一道男声,温温润润的,低低柔柔的,很是好听。
她赶紧将视线从白驴脸上离开,暗暗松口气,扭头,然后愣住。
从小到大她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再加上她本身就有着天下第一的倾城之貌,对俊男美女的天姿国色可谓审美疲劳,完全不会有第一眼惊艳的情况出现。
可是眼前这个人
她迟疑了。
那种感觉,不是用惊艳可以形容的,唔也许用震撼比较贴切。
那样的眉眼,那样的肤发,完美到极致,极致到完美,是穷极一切人类语言也无法形容的姿色。
以一个男人来讲,这样的相貌往往会让其流于女气,可是,这人却完全不会。
即便他有一张如此完美的脸,完美到女人也难以企及的地步,可第一眼看上去,仍不会让人怀疑他的性别一种纯男性的美丽。
“身体可还好?”他像是没有看到倾城的失态,微垂着头,柔声问。
他丝缎一样的墨发自肩头流泻下来,抚过她的脸颊,痒痒的。
第47章
倾城回过神,赶忙移开视线,窘迫的红了脸“还、还好。”
余光看到他点了下头,然后站起身。
她这才发现他是这般高。倾长的身影配上他劲瘦的体格,有些单薄,好似下一瞬便会轻飘飘地随风而去。
脑中忽然闪过一个画面,她来不及看清,心中便没来由的恐慌,手在这恐慌地支配下,先于大脑,抓住了他雪白的袍脚。
然后,她看到一双绣有精致祥云纹的男靴。
是他,今早同白驴一起出现的那个男人。
是了,白驴在这里,他当然也在这里。
他是白驴的新主人嘛!想到这儿,心里突然酸酸的不是滋味,有种被抛弃的委屈。
“怎么了?”他复又蹲下身,声音依旧是温温润润的没有情绪起伏。
倾城慌忙把手收回来,咬着唇摇摇头。
这时,肩膀处一阵粗糙的湿热,是白驴舔了她一下。
她本能一缩肩膀,然后看到“呀!”她竟然衣衫褴褛、衣不蔽体!紧接着,一件带着淡淡檀香的白袍兜头罩了下来,在衣袂翻飞间,她偷偷看了他一眼。
他看着她的眼半敛,墨一样的眼眸平静没有情绪。
他说,他叫百里,是个四海云游的修真人。金兵攻燕那天,他从燕都郊外救下了被金兵追捕的白驴,从此,白驴认他做主,随他天南海北。
他还说,前几日他经过边镇外的那片胡杨林时,见到昏迷的她,便顺手救了回来还说她重伤未愈,又过度劳累,导致气血淤积,引发了热症,适度休息和静养,不日便可痊愈。
倾城心中虽有疑惑,但还是相信了他。
现在的她认为,相信一个人,比怀疑一个人要来的容易,她犯不着为此劳心劳神。再说,相信百里,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但,她却不知,这是他第一次骗她,而这,只是个开始。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每一个谎言都需要之后的无数个谎言来弥补。
当然,这是后话。
第48章
现下,他们正住在位于边镇外三十五里处的鸣沙山上。
鸣沙山位于大燕擎苍山西北支脉最边缘,此山一面古木参天,一面沙石漫山,因北面沙石山夜风泣鸣而得名。
鸣沙山又称仙佛槛,听说,是每一个欲往西方极乐世界的修佛、修真之人的必经之地,寓意为仙佛世界的第一道门槛。
既成为门槛,也定不是那么容易翻越的。
一山两面,困难重重,自古以来有多少修行之人败在这仙佛第一槛前?更有甚者,为了能在以后途中适应环境而特意在这里生活几载作为修炼的。也因此,这鸣沙山上有多处石头垒造的小 屋,都是先人遗留下的古迹。
倾城他们就住在这其中一座小屋中。此屋位于鸣沙山山南半腰,周围古木环绕,长青植被繁茂,除却风大寒冷,倒也不失一处幽居。
当然除了风大寒冷,还有让倾城最最难以接受的一点,那便是──伙食!百里不是弥生、嗔痴那样的酒肉和尚,他一天三顿皆是素,白驴就更不用说了,你见过一头吃肉的驴吗?
没有吧?!所以,所谓客随主便,这主还是救了自己的主,即便对那些山菜野根倒进了胃口,倾城为了不失礼、不送命,也得咬牙吃下去。
一顿两顿还好,可这四五天下来,即便这里没有镜子,倾城也知道自己此刻肯定是“面有菜色”了。
这日,倾城趁百里在屋中打坐修行的空当偷偷溜了出来,寻思着在山野里打些猎物开开荤。
虽然这些天她饱受素食的折磨,但是气色明显好了许多,身上也有劲了,在林中蹦上跳下地十分灵活,只除了偶尔心慌气短也不知是她运气不好,还是这时节山中动物都蛰伏了,总之, 她在山里绕了一上午也没见个活物的影子。
偏偏肚子又饿了,她又不识得山里可以吃的植物,只好以最快的速度往回赶。
一边走她一边怀念弥生的小烤鸡,想起弥生的小烤鸡又想起可爱老成的小弥生,也不知他现在怎样了,她那天就那样走了,他一定很担心,尉迟炀会不会好好照顾他?嗔痴大师回来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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