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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赶稿的夜晚,何素蓬头垢面地趴在桌子上面,指尖飞快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旁边则堆满了泡面、饼干和各种垃圾食品。也只有这个时候,有着洁癖的她才会暂时性对那些脏乱不堪的东西视而不见。
最近,她正在构思一个新的故事,是一个关于穿越时空的题材,故事的灵感是来自于她已故老妈的日记。其实,说是日记,还不如说是一个近乎疯狂的痴心女子对于爱人的幻想,近乎崩溃的幻想。
一个从古代来的男人到了现代,然后和她老妈谈起恋爱,又莫名的消失不见。
日记里,字里行间充满了赚人热泪的感情,就是她这个以编故事谋生的小女子在读它的时候,也好几次沉迷于其中,难以控制泪水。
她没想到老妈居然也会有这样的好文采,可是佩服之余,就更加痛恨起那个老妈笔下的男子——她的父亲,一个在她刚刚出生就抛弃了她们母女的可恶男子,那个该死的混账男人!
她始终没有明白过,为什么出身名门的母亲会不惜与家人决裂,背弃原来的婚约,也要和这样一个混账在一起?
她其实没有看过这个男人,不过从日记里面的描述来看,那是一个非常清秀却无比坚毅的人。不过她一直认为,这只是母亲情人眼里出西施,把癞虾蟆变成天鹅的缘故。
“老妈呀老妈,你真是傻瓜一个。”因为是个傻瓜,所以直到死的那刻也不说一句责怪的话,只说老天不公,命运不公。
萤幕上,正好写到母亲和父亲结婚的那一幕,两个人甜甜蜜蜜地说一辈子都要这样。
一辈子有多长?
这个问题,她也不只一次问过母亲,每次母亲都说一辈子就是永远,不以时间空间为限的。就带着这样的期待,母亲年未老,身却已老,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白发斑斑。
在她十七岁那年,母亲还是没有撑住,终于走了。
心有点痛,连带着胃也无止境地痛了起来。
印出还没有存档的文章,把自己缩进软软的沙发中,闭起眼睛,暂时让自己从那个甜蜜的幻想与艰涩真实相互纠结的世界里解脱开来。
突然,手底好像摸到了什么,她拿出来一看,居然是一个小小的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根样子古朴,看不出质地的簪子。
这些年,复古风正盛,难道是外公外婆送给她的礼物?想想,也确实有这个可能,下个月十六号不就是她的二十六岁生日了吗?
把泛着青绿光芒的簪子放在手中把玩着。渐渐地,她的眼皮越来越重,所以没有看见手里簪子的光芒越来越大,房间越来越亮,仿佛白昼。
最后,光圈把她团团围住。
空荡荡的房间阴冷得诡异,墙壁上挂着的时钟指向两点。
外面,风忽起,把没有关紧的窗户吹开,摊在桌上的日记随着风不停地翻动,许久才停了下来。月光下,正好可以看清那上面的一段话——
“那天是午夜两点,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失眠,怎么也睡不着。然后,我觉得隔壁客房有一阵怪声,以为是窗户没有关好,所以披了件外衣打算去关窗。
“客房的门没关上,里面有一丝丝光亮,我以为是父亲,也这样叫了,可是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在光亮处,我第一次看见了他,一个穿着长长青色袍子的男人,面容俊秀,他的头发很长,以一根碧绿的簪子松松挽起。他对我笑,笑得极美,我不知所措,只是愣在那里。
“我不知道别人的爱情是怎么样的,可是我的爱情从那一刻,从我遇到他的那一刻就开始了。我爱上了一个没有身分的古代男人,为此,我势必注定沉沦。”
风继续吹了起来,日记本再次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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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似乎有了光亮,是不是天亮了?
脑子还糊成一团的何素勉为其难睁开了一半的眼睛。
好刺眼的光呀,怎么三月的早晨就有如此猛烈的阳光了吗?
底下的床铺有点硬,感觉很不舒服,难不成昨天晚上她没有睡在床上,而是靠在沙发上睡着的?
终于,她的眼睛打开了。
金葱色的纱帐,上面还挂着另外一些石头模样的东西。真是俗气的用色,她怎么不记得自己的房间里有这样的摆设?
昏沉沉地想撑起自己的身子,却只觉得一股从没有过的重量袭来,然后几乎又跌回去,撞到后面的木板。
幸好,在危及时刻,她拉住了床沿,然后得救。
大大喘口气,让自己先从诡异的氛围中清醒一下,再眯一下眼。
大约过了五分钟,她再次睁眼,以为会消失的床幔和纱帐顶上的诡异石头却一样都没有消失。
再往旁边看,红木凳子,红木太师椅,纸糊的窗子,桌面上还摆着上好瓷器。
“我被绑架了!”被绑到一个热中子中国古代文化的变态家中。
“嗯,一定是这样的。”她这样安慰自己,拍拍胸口,先是一阵发愣,之后,就是怒火冲天。
她随便穿上床边的鞋就往门外冲,一边跑一边骂“我何素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欺负到我头上,居然敢把我劫到这个地方来,等我出去之后不把你告到死就奇怪了!”
在开门的那一瞬间,她眼前一花,心顿时一沉“砰”的一声,她大力关上了门。然后等了一会,在定了一百次神之后再次打开。
只见方才看见在门边睡着的女孩已经醒来,礼貌地低头叫了声“白小姐。”
何素晃了下“你在叫我?”出口的不是她的声音,她的嗓音天生有些沙哑,而这个却是清清脆脆的少女声音。
“是呀,白小姐。”少女先是怔了下,可是马上又笑容可掏地回道。
“你叫我白小姐?”她指着自己。
“白小姐,您这是怎么了?难不成睡了一觉,此刻还没有清醒过来?”少女狐疑地打量着她。
何素心里已经隐隐有了不好的预兆。
虽然好友方盛总是觉得她的个性简直可怕,属于女人中的异类,常常怀疑这样的她要是活在古代会怎么样,但那不过是一种疯狂的想法罢了,她应该不会如此凄惨,回到一个落后野蛮,没有女子人权的时代吧?
“方盛,你这个乌鸦嘴!”她仰天大喊,试图让天上哪一个神仙能发现这个乌龙,然后把一切调整回来。
少女受了惊吓,一边拍着胸口,一边说;“白小姐,您是怎么了?看起来您真的是病了,我请个大夫来给您瞧瞧!”
还没有说完,她就小跑步地离开。
“不对,我是何素,我一定是何素,不是什么白小姐的。”何素跌跌撞撞地退回房间,在屋子里面兜圈子,许久之后,终于看见一样唯一熟悉的东西,那根碧绿的簪子。
簪子?一切的原因难道就出在这根簪子上面?
她快步冲了过去,握住它,大声呼喊“簪子,我要回去,我要回去!”
不行?再换一个。
“芝麻开门,芝麻开门。”
还是不行,再换。
“上帝保佑,上帝保佑。”
试了不下百种奇奇怪怪的语言,直到她口干舌燥,再也不能说话为止。
她斜靠在床上,无力地闭上了眼睛,混沌中,似乎听到那个丫头叽叽喳喳的声音。
“大夫,您过来看看,白小姐好像病了的样子。”
bbscn
睡梦里,似乎有只手压在她额上,有些冰冷,甚至还有微微的潮湿感。
“少爷,您不要欺负白小姐了,她正病着呢!”有人义正词严地制止那双手,还是那个少女的声音。
“小孔,我是大人,又是男人,怎么会欺负一个小姑娘呢?”声音有些微哑,不是清亮的那种,但是听起来很舒服,充满磁性。
“还说没有,那你干么不把手上的水擦干?”
“唉,小孔你真是婆妈。人家白绫姑娘可是非常喜欢我这个样子的。”男人不满意地说。
“少爷,就算人家姑娘倾慕于你,你也不应该这样子欺负她呀!”
“怎么会呢?谁都知道,我是出了名的好人。”他笑着说“小孔,你猜她为什么一直都不肯告诉我们她的事情呢?就连名字也是问了半天才说的,还吞吞吐吐的,不知道是真是假。”
“看她的穿著打扮,定然出身不错,她不说来历自然是有难处的,也许是家中有事。三少爷,她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外已是不易,后来还遇到了坏人,多可怜啊,你还不体谅,整天拿话来嘲笑她,她到底是女孩子,哪禁得起这样的奚落,我看这回一定是给您气病的!您都不晓得,白小姐昨天真的很吓人,就像是被鬼附身一样又跳又叫。三少爷,都是您害的!”
“我有吗?”男人装糊涂。
小孔迭声地说;“有有有!”
“白绫姑娘的体质好得不得了,脸皮也厚得不得了,哪有这样容易——”后面的话大概不太好听,所以那男人就没有再继续了。
不过,就这么几句话,已经让何素对他充满敌意。看起来又碰见一个不懂尊重女性的男人了!
突然,那双冷冷的手又开始摸她的脸颊。“小孔,她的脸怎么还是烫烫的,难道你没有让她吃药?”
“怎么会?我刚刚才喂她吃的,大概药效还没有发挥吧。”
“这丫头,看起来这么壮,居然说病就病。”他正说着,突然就“哎唷”了一声。“小孔,你干么拿木条打我呀?!”
“三少爷,你怎么可以用那样粗俗的话来形容白小姐呢?”小孔义愤填膺。
那个三少爷突然夸张地笑了起来。“这个词已经很好了,我还没有用大哥二哥的形容词呢,小孔,你要不要听?”
小孔轻笑一声才说:“三少爷,您今天不去铺子吗?若是老爷看您这样游手好闲,可又要拿出家法了。”
“不要了,不要了,小孔你也知道的,我不是那块料,要是去了把生意搞砸,老头子才会怪我呢。”他继续说话“还有呀,我也想要陪陪我的仰慕者呢。”
仰慕者?这样的人渣居然还有人会仰慕他?真是天下红雨了!何素觉得那双湿手真的好讨厌,若不是她没有力气,一定会拿菜刀砍了它的!
“白小姐真是可怜!”小孔总结。
“怎么可怜了?”
“她为什么好死不死地叫三少爷给救了呢?而且还从此对少爷死心蹋地!要是小孔,怎么也不会喜欢三少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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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赶稿的夜晚,何素蓬头垢面地趴在桌子上面,指尖飞快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旁边则堆满了泡面、饼干和各种垃圾食品。也只有这个时候,有着洁癖的她才会暂时性对那些脏乱不堪的东西视而不见。
最近,她正在构思一个新的故事,是一个关于穿越时空的题材,故事的灵感是来自于她已故老妈的日记。其实,说是日记,还不如说是一个近乎疯狂的痴心女子对于爱人的幻想,近乎崩溃的幻想。
一个从古代来的男人到了现代,然后和她老妈谈起恋爱,又莫名的消失不见。
日记里,字里行间充满了赚人热泪的感情,就是她这个以编故事谋生的小女子在读它的时候,也好几次沉迷于其中,难以控制泪水。
她没想到老妈居然也会有这样的好文采,可是佩服之余,就更加痛恨起那个老妈笔下的男子——她的父亲,一个在她刚刚出生就抛弃了她们母女的可恶男子,那个该死的混账男人!
她始终没有明白过,为什么出身名门的母亲会不惜与家人决裂,背弃原来的婚约,也要和这样一个混账在一起?
她其实没有看过这个男人,不过从日记里面的描述来看,那是一个非常清秀却无比坚毅的人。不过她一直认为,这只是母亲情人眼里出西施,把癞虾蟆变成天鹅的缘故。
“老妈呀老妈,你真是傻瓜一个。”因为是个傻瓜,所以直到死的那刻也不说一句责怪的话,只说老天不公,命运不公。
萤幕上,正好写到母亲和父亲结婚的那一幕,两个人甜甜蜜蜜地说一辈子都要这样。
一辈子有多长?
这个问题,她也不只一次问过母亲,每次母亲都说一辈子就是永远,不以时间空间为限的。就带着这样的期待,母亲年未老,身却已老,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白发斑斑。
在她十七岁那年,母亲还是没有撑住,终于走了。
心有点痛,连带着胃也无止境地痛了起来。
印出还没有存档的文章,把自己缩进软软的沙发中,闭起眼睛,暂时让自己从那个甜蜜的幻想与艰涩真实相互纠结的世界里解脱开来。
突然,手底好像摸到了什么,她拿出来一看,居然是一个小小的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根样子古朴,看不出质地的簪子。
这些年,复古风正盛,难道是外公外婆送给她的礼物?想想,也确实有这个可能,下个月十六号不就是她的二十六岁生日了吗?
把泛着青绿光芒的簪子放在手中把玩着。渐渐地,她的眼皮越来越重,所以没有看见手里簪子的光芒越来越大,房间越来越亮,仿佛白昼。
最后,光圈把她团团围住。
空荡荡的房间阴冷得诡异,墙壁上挂着的时钟指向两点。
外面,风忽起,把没有关紧的窗户吹开,摊在桌上的日记随着风不停地翻动,许久才停了下来。月光下,正好可以看清那上面的一段话——
“那天是午夜两点,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失眠,怎么也睡不着。然后,我觉得隔壁客房有一阵怪声,以为是窗户没有关好,所以披了件外衣打算去关窗。
“客房的门没关上,里面有一丝丝光亮,我以为是父亲,也这样叫了,可是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在光亮处,我第一次看见了他,一个穿着长长青色袍子的男人,面容俊秀,他的头发很长,以一根碧绿的簪子松松挽起。他对我笑,笑得极美,我不知所措,只是愣在那里。
“我不知道别人的爱情是怎么样的,可是我的爱情从那一刻,从我遇到他的那一刻就开始了。我爱上了一个没有身分的古代男人,为此,我势必注定沉沦。”
风继续吹了起来,日记本再次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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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似乎有了光亮,是不是天亮了?
脑子还糊成一团的何素勉为其难睁开了一半的眼睛。
好刺眼的光呀,怎么三月的早晨就有如此猛烈的阳光了吗?
底下的床铺有点硬,感觉很不舒服,难不成昨天晚上她没有睡在床上,而是靠在沙发上睡着的?
终于,她的眼睛打开了。
金葱色的纱帐,上面还挂着另外一些石头模样的东西。真是俗气的用色,她怎么不记得自己的房间里有这样的摆设?
昏沉沉地想撑起自己的身子,却只觉得一股从没有过的重量袭来,然后几乎又跌回去,撞到后面的木板。
幸好,在危及时刻,她拉住了床沿,然后得救。
大大喘口气,让自己先从诡异的氛围中清醒一下,再眯一下眼。
大约过了五分钟,她再次睁眼,以为会消失的床幔和纱帐顶上的诡异石头却一样都没有消失。
再往旁边看,红木凳子,红木太师椅,纸糊的窗子,桌面上还摆着上好瓷器。
“我被绑架了!”被绑到一个热中子中国古代文化的变态家中。
“嗯,一定是这样的。”她这样安慰自己,拍拍胸口,先是一阵发愣,之后,就是怒火冲天。
她随便穿上床边的鞋就往门外冲,一边跑一边骂“我何素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欺负到我头上,居然敢把我劫到这个地方来,等我出去之后不把你告到死就奇怪了!”
在开门的那一瞬间,她眼前一花,心顿时一沉“砰”的一声,她大力关上了门。然后等了一会,在定了一百次神之后再次打开。
只见方才看见在门边睡着的女孩已经醒来,礼貌地低头叫了声“白小姐。”
何素晃了下“你在叫我?”出口的不是她的声音,她的嗓音天生有些沙哑,而这个却是清清脆脆的少女声音。
“是呀,白小姐。”少女先是怔了下,可是马上又笑容可掏地回道。
“你叫我白小姐?”她指着自己。
“白小姐,您这是怎么了?难不成睡了一觉,此刻还没有清醒过来?”少女狐疑地打量着她。
何素心里已经隐隐有了不好的预兆。
虽然好友方盛总是觉得她的个性简直可怕,属于女人中的异类,常常怀疑这样的她要是活在古代会怎么样,但那不过是一种疯狂的想法罢了,她应该不会如此凄惨,回到一个落后野蛮,没有女子人权的时代吧?
“方盛,你这个乌鸦嘴!”她仰天大喊,试图让天上哪一个神仙能发现这个乌龙,然后把一切调整回来。
少女受了惊吓,一边拍着胸口,一边说;“白小姐,您是怎么了?看起来您真的是病了,我请个大夫来给您瞧瞧!”
还没有说完,她就小跑步地离开。
“不对,我是何素,我一定是何素,不是什么白小姐的。”何素跌跌撞撞地退回房间,在屋子里面兜圈子,许久之后,终于看见一样唯一熟悉的东西,那根碧绿的簪子。
簪子?一切的原因难道就出在这根簪子上面?
她快步冲了过去,握住它,大声呼喊“簪子,我要回去,我要回去!”
不行?再换一个。
“芝麻开门,芝麻开门。”
还是不行,再换。
“上帝保佑,上帝保佑。”
试了不下百种奇奇怪怪的语言,直到她口干舌燥,再也不能说话为止。
她斜靠在床上,无力地闭上了眼睛,混沌中,似乎听到那个丫头叽叽喳喳的声音。
“大夫,您过来看看,白小姐好像病了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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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梦里,似乎有只手压在她额上,有些冰冷,甚至还有微微的潮湿感。
“少爷,您不要欺负白小姐了,她正病着呢!”有人义正词严地制止那双手,还是那个少女的声音。
“小孔,我是大人,又是男人,怎么会欺负一个小姑娘呢?”声音有些微哑,不是清亮的那种,但是听起来很舒服,充满磁性。
“还说没有,那你干么不把手上的水擦干?”
“唉,小孔你真是婆妈。人家白绫姑娘可是非常喜欢我这个样子的。”男人不满意地说。
“少爷,就算人家姑娘倾慕于你,你也不应该这样子欺负她呀!”
“怎么会呢?谁都知道,我是出了名的好人。”他笑着说“小孔,你猜她为什么一直都不肯告诉我们她的事情呢?就连名字也是问了半天才说的,还吞吞吐吐的,不知道是真是假。”
“看她的穿著打扮,定然出身不错,她不说来历自然是有难处的,也许是家中有事。三少爷,她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外已是不易,后来还遇到了坏人,多可怜啊,你还不体谅,整天拿话来嘲笑她,她到底是女孩子,哪禁得起这样的奚落,我看这回一定是给您气病的!您都不晓得,白小姐昨天真的很吓人,就像是被鬼附身一样又跳又叫。三少爷,都是您害的!”
“我有吗?”男人装糊涂。
小孔迭声地说;“有有有!”
“白绫姑娘的体质好得不得了,脸皮也厚得不得了,哪有这样容易——”后面的话大概不太好听,所以那男人就没有再继续了。
不过,就这么几句话,已经让何素对他充满敌意。看起来又碰见一个不懂尊重女性的男人了!
突然,那双冷冷的手又开始摸她的脸颊。“小孔,她的脸怎么还是烫烫的,难道你没有让她吃药?”
“怎么会?我刚刚才喂她吃的,大概药效还没有发挥吧。”
“这丫头,看起来这么壮,居然说病就病。”他正说着,突然就“哎唷”了一声。“小孔,你干么拿木条打我呀?!”
“三少爷,你怎么可以用那样粗俗的话来形容白小姐呢?”小孔义愤填膺。
那个三少爷突然夸张地笑了起来。“这个词已经很好了,我还没有用大哥二哥的形容词呢,小孔,你要不要听?”
小孔轻笑一声才说:“三少爷,您今天不去铺子吗?若是老爷看您这样游手好闲,可又要拿出家法了。”
“不要了,不要了,小孔你也知道的,我不是那块料,要是去了把生意搞砸,老头子才会怪我呢。”他继续说话“还有呀,我也想要陪陪我的仰慕者呢。”
仰慕者?这样的人渣居然还有人会仰慕他?真是天下红雨了!何素觉得那双湿手真的好讨厌,若不是她没有力气,一定会拿菜刀砍了它的!
“白小姐真是可怜!”小孔总结。
“怎么可怜了?”
“她为什么好死不死地叫三少爷给救了呢?而且还从此对少爷死心蹋地!要是小孔,怎么也不会喜欢三少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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