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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暖花开季节,分别近五近的皓突然从w市打来电话,说要回来。
那是个平淡如水的凉爽夜晚。
“七七,你好吗?”迟疑地按下接听键,传来一个温暖的声音,男人。我的心顿时若漫上潮水的沙滩,温暖而潮湿:五年过去,还有谁会记得我的乳名?
“你是----?”我一下子从藤椅里撑起身子,声音几近颤抖,手中的书悄然滑落。
“七七,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皓。我很想你。”
手机无声滑落在地毯上,在空中闪过一道优美的弧线,里面依然有声音:七七,七七你怎么了?我要回去看你。
随之一滴泪从我眼角滚落:皓,真的是你吗?那个一脸脏兮兮、双手沾满泥污的小男孩,真的是你吗?我是七七!我是七七!那个总爱哭鼻涕,似乎永远感冒,瘦弱的小女孩。哦,皓。我的青梅竹马。
往事像一片片清香的花瓣在澄澈如水的夜绽放。
2.
我们是农村一起长大的孩子。两家隔着一条河。河面上用几根木棍搭着,美名其曰:桥。每到阴雨天,河水涨高,漫过“桥面”孩子上学,大人便背着孩子,一边将裤管高高绾起,小心翼翼地从木棍上蹚过,像极电视上的杂技表演,看得人胆颤心惊。
我乳名叫七七,家里的独女,脾气古怪,眼神傲慢,喜欢冒险,总不时给大人制造“意外”于是那个大雨停歇后的早晨,我背着父母悄然背上书包去上学,我兴奋地迫不及待地绾起裤管,然后一脚踏进冰冷的河水里,一根较细的木棍在我脚下旋转了一下,前面一个男人惊愕地掉头看了我一眼,正当我准备得意地在嘴角扬起一抹骄傲的笑容时,一个趔趄使我一头扎进河里。
醒来,我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头发湿湿地耷拉在额头,床边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小男孩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
“你真勇敢。”男孩帮我挼挼额前的湿发。
“你——你说什么?”我一头雾水,心里想的全是老师和母亲凶狠阴沉的脸。
“你叫什么名字?”男孩问。
“呃,叫我七七吧。”我咧开一口漂亮的小米牙,这个漂亮男孩一下子就使我忘了将被大人“惩罚”的恐惧。
“我叫皓。”
“你几岁?”他又问。
“七岁。”
“我九岁。”
这便是我和皓的相识。是前面那个男人——皓的父亲救了我。那一次因为有皓和他父亲护送我回家,我得以躲过母亲的责骂。
后来才知,皓和我上同一所小学,他三年级,我一年级。
接着我们成了朋友。每天一同上下学,每到阴雨天我再也不怕“失足落河”了,皓总是很准时来家里接我。母亲也很喜欢他。他成了我无话不谈的知已朋友,我的“铁哥们儿”我的“保护神”这种相伴相随的日子一直持续到皓高中毕业。
那年夏天,皓考取北方一所名牌大学。上学那天我去车站送他。
“七七,哥不在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七七,你太瘦,要吃得胖一点,高二高三学业重。”
“七七,记得感冒了要吃药。”
“七七,要用功学习,别胡思乱想。”
“七七,我最不放心的人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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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皓在说,一直说了很多。第一次体会到离别的伤感,我不顾一切趴在皓的肩上,哭得像个泪人。皓温暖的手抚上我的后背,一遍遍地唤:七七。七七。
那一年我十八岁,皓二十岁。
“两年后,我在北方等你。”
最后,皓意味深长地说,一边擦我脸上的泪。
“哥,你放心,我一定不让你失望。”我破涕为笑,一如七岁时刚见皓时的样子:纯真,干净,明媚。
以后的两年里,皓经常有信寄来:
“七七,学业重吗?累不累?有没有想我呀?”
“七七,你胖了没有?是不是还那么瘦?村里的那架‘木桥’还在不在?”
“七七,钱够不够用?我给你寄了一千块钱,是我打工赚的,你收到没?”
“七七,我很想你。”
“七七,你好吗?北方的枫叶又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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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皓一共给我写了一百零七封信,我只给他回过两封,第一封是高二结束时,信只写了四个字:哥,我想你。第二封写在高考前一天,三个字:等着我。
我信心满满地走进考场,即将见到皓的喜悦使我的心因激动而颤抖不止。我想象着两年来皓的变化:他一定又长高了吧?他还喜欢穿纯棉衬衣和帆布鞋吗?他还会不会认得我?他——有女朋友了吗?
谁料天意弄人。我落榜了。那个流火的七月,在听到那个犹如晴天霹雳的消息时,我一下子失了音,两个月发不出一点声音。
发榜那天,皓打来电话:七七,考得怎样?七七,你说话呀?
我紧紧地抓住听筒,用口形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着:皓,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一边泪流满面。
母亲劝我复读,我冷然拒绝。十月份我的嗓音突然恢复。接着我去了南方遥远的s城,远离皓,相隔数千里。在打工的日子里,我努力告诉自己:那个叫七七的女孩已经死了,七七死了。在劳顿卑微的日子里,我学会了抽烟、喝酒、肆无忌惮地疯笑,忘了流泪,我认不得自己。潜意识里,我更希望的是皓不再认得我,在无数个糜烂狂乱的夜晚,我利用间或清醒的意识一遍遍地祝祷,祝祷皓千万不要太难过,不要为七七难过。七七已经死了。他的七七,青小梅。
半年后,我谈了一场恋爱。男友是个广东人,小我一岁,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成熟得多,很会体贴照顾人。他说他见到我的第一面就喜欢上了我。我深信不疑。我是在听到他说出“广东”两个字时爱上他的。我知道,只有那么遥远的地方最适合我生存,没有皓的消息,远离任何伤痛,没有人认得我,了解我。总有一天,我要跟我的小男友走,我狠狠地想。
在甜蜜的爱情里,渐渐地,我忘记了过去的伤痛和对皓的负疚。他应该活得很好吧?偶尔我这样想。
然而爱情带来的甜蜜并没有持续很久。春节时,男友回广东老家,我回到父母身边。他在除夕夜打来长途。我兴奋接起,听到的竟是:七七,我们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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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暖花开季节,分别近五近的皓突然从w市打来电话,说要回来。
那是个平淡如水的凉爽夜晚。
“七七,你好吗?”迟疑地按下接听键,传来一个温暖的声音,男人。我的心顿时若漫上潮水的沙滩,温暖而潮湿:五年过去,还有谁会记得我的乳名?
“你是----?”我一下子从藤椅里撑起身子,声音几近颤抖,手中的书悄然滑落。
“七七,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皓。我很想你。”
手机无声滑落在地毯上,在空中闪过一道优美的弧线,里面依然有声音:七七,七七你怎么了?我要回去看你。
随之一滴泪从我眼角滚落:皓,真的是你吗?那个一脸脏兮兮、双手沾满泥污的小男孩,真的是你吗?我是七七!我是七七!那个总爱哭鼻涕,似乎永远感冒,瘦弱的小女孩。哦,皓。我的青梅竹马。
往事像一片片清香的花瓣在澄澈如水的夜绽放。
2.
我们是农村一起长大的孩子。两家隔着一条河。河面上用几根木棍搭着,美名其曰:桥。每到阴雨天,河水涨高,漫过“桥面”孩子上学,大人便背着孩子,一边将裤管高高绾起,小心翼翼地从木棍上蹚过,像极电视上的杂技表演,看得人胆颤心惊。
我乳名叫七七,家里的独女,脾气古怪,眼神傲慢,喜欢冒险,总不时给大人制造“意外”于是那个大雨停歇后的早晨,我背着父母悄然背上书包去上学,我兴奋地迫不及待地绾起裤管,然后一脚踏进冰冷的河水里,一根较细的木棍在我脚下旋转了一下,前面一个男人惊愕地掉头看了我一眼,正当我准备得意地在嘴角扬起一抹骄傲的笑容时,一个趔趄使我一头扎进河里。
醒来,我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头发湿湿地耷拉在额头,床边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小男孩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
“你真勇敢。”男孩帮我挼挼额前的湿发。
“你——你说什么?”我一头雾水,心里想的全是老师和母亲凶狠阴沉的脸。
“你叫什么名字?”男孩问。
“呃,叫我七七吧。”我咧开一口漂亮的小米牙,这个漂亮男孩一下子就使我忘了将被大人“惩罚”的恐惧。
“我叫皓。”
“你几岁?”他又问。
“七岁。”
“我九岁。”
这便是我和皓的相识。是前面那个男人——皓的父亲救了我。那一次因为有皓和他父亲护送我回家,我得以躲过母亲的责骂。
后来才知,皓和我上同一所小学,他三年级,我一年级。
接着我们成了朋友。每天一同上下学,每到阴雨天我再也不怕“失足落河”了,皓总是很准时来家里接我。母亲也很喜欢他。他成了我无话不谈的知已朋友,我的“铁哥们儿”我的“保护神”这种相伴相随的日子一直持续到皓高中毕业。
那年夏天,皓考取北方一所名牌大学。上学那天我去车站送他。
“七七,哥不在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七七,你太瘦,要吃得胖一点,高二高三学业重。”
“七七,记得感冒了要吃药。”
“七七,要用功学习,别胡思乱想。”
“七七,我最不放心的人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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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皓在说,一直说了很多。第一次体会到离别的伤感,我不顾一切趴在皓的肩上,哭得像个泪人。皓温暖的手抚上我的后背,一遍遍地唤:七七。七七。
那一年我十八岁,皓二十岁。
“两年后,我在北方等你。”
最后,皓意味深长地说,一边擦我脸上的泪。
“哥,你放心,我一定不让你失望。”我破涕为笑,一如七岁时刚见皓时的样子:纯真,干净,明媚。
以后的两年里,皓经常有信寄来:
“七七,学业重吗?累不累?有没有想我呀?”
“七七,你胖了没有?是不是还那么瘦?村里的那架‘木桥’还在不在?”
“七七,钱够不够用?我给你寄了一千块钱,是我打工赚的,你收到没?”
“七七,我很想你。”
“七七,你好吗?北方的枫叶又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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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皓一共给我写了一百零七封信,我只给他回过两封,第一封是高二结束时,信只写了四个字:哥,我想你。第二封写在高考前一天,三个字:等着我。
我信心满满地走进考场,即将见到皓的喜悦使我的心因激动而颤抖不止。我想象着两年来皓的变化:他一定又长高了吧?他还喜欢穿纯棉衬衣和帆布鞋吗?他还会不会认得我?他——有女朋友了吗?
谁料天意弄人。我落榜了。那个流火的七月,在听到那个犹如晴天霹雳的消息时,我一下子失了音,两个月发不出一点声音。
发榜那天,皓打来电话:七七,考得怎样?七七,你说话呀?
我紧紧地抓住听筒,用口形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着:皓,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一边泪流满面。
母亲劝我复读,我冷然拒绝。十月份我的嗓音突然恢复。接着我去了南方遥远的s城,远离皓,相隔数千里。在打工的日子里,我努力告诉自己:那个叫七七的女孩已经死了,七七死了。在劳顿卑微的日子里,我学会了抽烟、喝酒、肆无忌惮地疯笑,忘了流泪,我认不得自己。潜意识里,我更希望的是皓不再认得我,在无数个糜烂狂乱的夜晚,我利用间或清醒的意识一遍遍地祝祷,祝祷皓千万不要太难过,不要为七七难过。七七已经死了。他的七七,青小梅。
半年后,我谈了一场恋爱。男友是个广东人,小我一岁,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成熟得多,很会体贴照顾人。他说他见到我的第一面就喜欢上了我。我深信不疑。我是在听到他说出“广东”两个字时爱上他的。我知道,只有那么遥远的地方最适合我生存,没有皓的消息,远离任何伤痛,没有人认得我,了解我。总有一天,我要跟我的小男友走,我狠狠地想。
在甜蜜的爱情里,渐渐地,我忘记了过去的伤痛和对皓的负疚。他应该活得很好吧?偶尔我这样想。
然而爱情带来的甜蜜并没有持续很久。春节时,男友回广东老家,我回到父母身边。他在除夕夜打来长途。我兴奋接起,听到的竟是:七七,我们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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