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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六月到八月是盛莲国的雨季,几乎天天都会下雨,不过少有倾盆大雨的情况。在这个诗情画意的国度,连落雨,都飘着诗意,轻轻淡淡的,像是不舍得让丝毫力道将这如画的美景打碎。轻雨霏霏,就算是不撑伞走入雨中,短时间里也不会淋得太湿。
颂莲王府的西居,是王君周夜萧的住所,与住在东居的颂莲王遥相对,各据一方。王府里的人都知道,王与王君的相处方式与其说是相敬如宾,还不如说是相敬如冰。
两人之间有礼而客气,在皇家的礼例日,他们会遵礼同房、会互相问候、会出席必须一同出现的皇家宴会——算来起一个月大概见四次面吧。完全的行礼如仪,完美得足以当每一个贵族用来教育子弟的范本。
然而,除此之外,他们各过各的,没听王君抱怨深闺寂寞,也没见王出门寻欢作乐。
诡异,是大家肚子里一致的嘀咕,但没有人敢对这件事嚼舌根,颂莲王平时对下人虽少有管束,但倘若犯了她的忌讳,下场就是马上流放“残莲岛”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可怕的地方终老,永无翻身之日。
有些资深的老家奴自是知道个中原委,对十几年前那段颂莲王与周家双生兄弟间发生的事,可是记忆深刻,但可没人敢说出半句。王府的家规可不是摆着好看的,大家都亲眼看到过有几个人只是谈论了几句关于王君的兄长沦落风尘的闲话,就被王怒不可遏地差点一刀砍了。
后来虽然没把人杀了,但全家流放去残莲岛当罪奴,那种活罪,也没比死了好过多少。人老成精,在王府待了一辈子,对种种禁忌可乖觉得很。
尤其在有过几起这样的事件后,更是没人敢多舌的谈论主子的种种隐私。人人知道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好了,多余的话一个字也不要说。尤其在颂莲王面前,能有多小心就多小心,最好把呼吸这种事都做到像死去一样的无声无息。
颂莲王这个人看似随意,对事也不挑剔,不算难服侍,对下人的要求并不高,但千万、千万不要提到与周家有关的种种,不能提起周子熙的名字,最好也不要没事提起王君周夜萧,除非是为了传达王君的话。
可若说颂莲王对王君淡冷嘛,又不太像,因为整个王府的财务都交在王君手上;而王君所有的吃穿用度规格一律比照颂莲王,并没有任何短少。有时从莲帝那儿得了什么宝贝赏赐,王也全往王君这里送,自己通常一件不留。
青华是周夜萧的贴身男仆,此刻他正忙着指挥下人整理皇宫新赐来的珍宝,还一边盯着另一群人整理王君的春衣,十几个男侍女仆在西居里来来去去,动作迅速而精准,有条不紊,不见丝毫混乱。这么多人在屋子里走动,也没发出任何吵人的声响,整个宅子里唯一听到的是外头浙沥沥的轻小雨声。
青华是个家生子儿,因为从小就聪明伶俐,所以被老王君送去专门训练皇室总管的“高侍学院”读书,以做为未来王府内总管的储备人才。
那可是每个奴籍身分的人都渴望能进去就读的学校呢!
这间学院是奴籍唯一可以飞黄腾达的管道,如非最出色的人才,是不可能进得去的。而他轻易地考进去了,还在两年前以优异的成绩学成回王府,被派到王君身边服侍。
他一回来就是二级品侍,地位只比大总管、内总管小一级,算是非常少年得志了。如果日后表现得好的话,被王君赐姓脱去奴籍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可惜现任的王爷不好男色,不然以青华唇红齿白的出色模样,一举飞上枝头当起小夫君多好哇,虽然没有名分,但荣华富贵可少不了!咱青华可是个尊贵的银莲呢——青华的父母不只一次偷偷这样感叹。青华每每听了都会暗自翻白眼,只能不断地告诫父母千万不可以出去乱说。幸好他的父母算是老实本分的,也知道这种话说出去的后果,绝口不与别人谈起这样的话题——虽然夫妻俩私下没少叹气过。
对,他是长得挺不错的,他自己也不客气地这样认为。以前在学院时,他可是接到不少追求信呢,还有一些孟浪的女人还守在他上学的路口唱情歌示爱。因为他是银莲,因为他长得好看,所以在这个女权为上的国家里,他这个男性是被特殊优待的。
身为一个奴籍,长得好看已是不容易,更别说身上还长着银莲了!当初就是因为他出生时身上带着银莲,震惊了王府上下,让老莲王与老王君都特地召见他,连带的让他父母大出风头、鸡犬升天。品级从八品粗工杂役提升为五品的小避事,手下配四个粗役,管着一处偏院的清扫工作。
青华是个二十岁的少年,才刚成年,虽然有出色的学业成绩,做事也极有效率,不过在思想心性上,仍然带着点孩子的天真好奇。在工作之外,偶尔会有点失于谨慎的举止。那是因为他自小离家,从没机会见识过颂莲王恐怖的手段,回来后也没人跟他说起王与周家兄弟这个禁忌话题是怎么一回事。所以他虽然知道有些话题不能说、不能问,但总是忍不住好奇着王爷这对夫妻是怎么一回事呢?
所以每当有闲暇时,他都在偷偷观察王君周夜萧。当然,也常常看王君看到失神。没办法,他实在太美丽了!美到让人连嫉妒的心都扬不起来;美到让任何一个曾经自以为是美人的男人都认清自己其实很平凡的残酷事实。
他发现平日沉静少动的王君会在下雨天走出屋子,不是静静地站在廊沿边看飘雨,不理会雨丝洒了他一身,再不就是拿几个茶杯直接走进雨中盛接雨水。待天晴后,走到无人的地方,将茶杯摆成一列,以长长的玉簪轻轻敲击,发出美妙的音色,串成一首不知名的曲子。
然而这样的风雅,却是不给人见的,要不是他对王君太过好奇又观察入微,也不会发现王君有这样不为人知的举止。那模样好美,美得难以形容。
而现在,所有奴仆都忙得团团转时,青华好不容易偷了个闲,目光开始往走廊处搜寻王君的所在,没发现人,却见一抹珍珠灰的衣袂正从西侧的转角处消失。那是他的主子,永远穿着一身似灰似白的宽袍。
身为正君,本该穿着尊贵的正白色,但除了必须出席宴会才肯服白外,王君平日里总是坚持着这样的色调,虽然也美丽非常,但却非正色!毕竟珍珠灰带着点暗淡,怎么比得上正白的明皙高贵?
周夜萧是个怪主子,常常静静地仿若不存在,也不理会仆人在做什么,只要别妨碍到他就好了。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被成山成海的锦衣玉食围绕,却像是置身事外。尤其在半年前,他那个传奇一般的双生兄长死讯传来后,他变得更加沉默了。让青华下意识地感到提心吊胆,虽然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就是觉得主子不像是活着,也忘了自己是活着的,死气沉沉。
他服侍主子起居,常常心惊地发现每天清晨主子张开眼时,眼中总是带着说不出的失望。
是的,是失望没错!他没有看错!但,失望什么呢?失望于醒过来吗?
这个念头跳入青华心中时,把他自己给吓得打了好几个冷颤,忍不住想呼自己巴掌,大骂自己胡思乱想,莫名其妙!
唉!怎么还在这里乱想?这雨一时间不会停,得给主子送把伞饼去!可别让主子着凉了。
随手抓了把伞,正欲追过去,幸好及时想到,转头问身边的小男侍:
“王君的养生茶熬好了没?”
“刚好,在这里呢,小总管,还有你吩咐的小点心也刚出笼呢。”小男侍已经端在手上了,脸上带着点得意。
“很好。你留下来盯着看,别让他们粗手粗脚地碰坏了家具。等他们走后,记得再叫人把屋子清扫一遍。”交代完,接过托盘,很快撑伞走入雨中,追着主子的脚步而去。
“是的,小总管。”小男侍只能高声应着,因为不过眨眼间,小总管已经跑得好远去了。
细雨缠绵如丝,将天地笼罩。六个盛了雨水的白瓷茶杯在石桌上排成一列,周夜萧坐在石椅上,似喃似咏的声音传出:
“花谢了,春还在;人殒了,梦还在”伴着叮叮咚咚的轻响在雨声中漫扬。
雨声很小,乐声更小,而比这两道轻响更轻更微弱的,是淡得几不可闻的呢喃,断断续续的,依稀带着呜咽——
“春在何用?梦在何用?春没有颜色,梦只是幻影,俱没了”
王君是在唱歌吗?青华感到好惊讶!那声音真是好听,亏得他天生耳尖,不然岂不是错过了!
他从小就听说过王君的双生哥哥周子熙是盛莲唱歌最好听的人,每个听过周子熙唱歌的人,今生就再也没办法忍受别人的歌声。
每个人都说,相较于那歌神一般的人儿,王君是连个乐器都不会弹的人,更别说唱歌了,那种平板无奇的声音,哪里唱得出天籁?大家都说两人除了长得极相似之外,才华天差地别,周夜萧胜在其兄长的只有一点——他是银莲,而周子熙只是个曾经大胆冒充金莲,差点对皇室诈婚成功的下等墨莲。
人人认为那个周子熙几乎是个十全十美的男人——美丽绝伦、才华洋溢、温柔善良、虚怀若谷等等等等的,可惜就差在他是个不应该存在的墨莲,于是当真相揭发之后,所有人的不谅解,活生生将周子熙这个上流社会的宠儿给逼入风尘,并终生不得踏进京岛一步!
那个传奇般的人,世人虽介意他的欺瞒,然而半年前周子熙死亡的消息却又让曾经见过他的人为之哀惜伤怀不已。青华没见过周子熙,但如果周子熙果真长得与王君一模一样的话,那他倒也可以想象得出那是怎样的绝代风华。
周夜萧是周子熙的影子,一辈子没办法发光,只能在光的明灿下暗淡。关于这对兄弟的闲话,本来在这些年已稍有平息。但在半年前传来周子熙意外死亡的消息之后,又爆出新一波的热络,简直可以说把所有陈年芝麻事都翻了出来。
当然,从这些闲谈里,青华知道了这对周氏兄弟因为都与颂莲王在感情上有纠葛不清的关系,所以早在十几年前就绝裂不相往来了。
青华有些犹豫地站在一棵树后,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才好。身为一个尽忠职守的小总管,他该把伞拿过去遮在王君头上、把热茶递给王君暖手暖身,但直觉告诉他,眼下他最好什么也不要做,因为很显然此刻正在唱歌的王君是任何人都不能打扰的。
王君是特意出来淋雨的,是特意在雨声里待着,好让雨声掩住自己的乐声与歌声。他唱歌,连他自己也不给听的
“碰!砰!”就在浙沥沥的雨声几乎将天地凝结时,一声巨响打破了一切,让躲在树后的青华浑身惊得大抖。伞掉了、托盘也直直往下落,幸好在落地前被他拼小命接住,没砸坏这些上好的杯盘,也没让人发现他藏身于此。
青华稳住身形后,赶紧看过去,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结果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
击出那恐怖巨响的,是颂莲王!
是那个永远冷淡矜贵的颂莲王!
颂莲王把王君身前的那张石桌给掀翻了!
“唱歌吗?好兴致。”语气好淡,仿佛刚才暴力翻桌的是别人。
莲瞳身上散发着浓浓酒气,向来挺直的身板也显得不稳,走向周夜萧时,步子像在飘。
“你听错了。”周夜萧持簪的手一顿,无视一地狼籍。从石椅上站起,完美地对颂莲王行了个礼:“日安,我王。”口气轻缓庄重,低垂的捡上没有任何表隋。
“抬起头来。”莲瞳低声命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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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六月到八月是盛莲国的雨季,几乎天天都会下雨,不过少有倾盆大雨的情况。在这个诗情画意的国度,连落雨,都飘着诗意,轻轻淡淡的,像是不舍得让丝毫力道将这如画的美景打碎。轻雨霏霏,就算是不撑伞走入雨中,短时间里也不会淋得太湿。
颂莲王府的西居,是王君周夜萧的住所,与住在东居的颂莲王遥相对,各据一方。王府里的人都知道,王与王君的相处方式与其说是相敬如宾,还不如说是相敬如冰。
两人之间有礼而客气,在皇家的礼例日,他们会遵礼同房、会互相问候、会出席必须一同出现的皇家宴会——算来起一个月大概见四次面吧。完全的行礼如仪,完美得足以当每一个贵族用来教育子弟的范本。
然而,除此之外,他们各过各的,没听王君抱怨深闺寂寞,也没见王出门寻欢作乐。
诡异,是大家肚子里一致的嘀咕,但没有人敢对这件事嚼舌根,颂莲王平时对下人虽少有管束,但倘若犯了她的忌讳,下场就是马上流放“残莲岛”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可怕的地方终老,永无翻身之日。
有些资深的老家奴自是知道个中原委,对十几年前那段颂莲王与周家双生兄弟间发生的事,可是记忆深刻,但可没人敢说出半句。王府的家规可不是摆着好看的,大家都亲眼看到过有几个人只是谈论了几句关于王君的兄长沦落风尘的闲话,就被王怒不可遏地差点一刀砍了。
后来虽然没把人杀了,但全家流放去残莲岛当罪奴,那种活罪,也没比死了好过多少。人老成精,在王府待了一辈子,对种种禁忌可乖觉得很。
尤其在有过几起这样的事件后,更是没人敢多舌的谈论主子的种种隐私。人人知道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好了,多余的话一个字也不要说。尤其在颂莲王面前,能有多小心就多小心,最好把呼吸这种事都做到像死去一样的无声无息。
颂莲王这个人看似随意,对事也不挑剔,不算难服侍,对下人的要求并不高,但千万、千万不要提到与周家有关的种种,不能提起周子熙的名字,最好也不要没事提起王君周夜萧,除非是为了传达王君的话。
可若说颂莲王对王君淡冷嘛,又不太像,因为整个王府的财务都交在王君手上;而王君所有的吃穿用度规格一律比照颂莲王,并没有任何短少。有时从莲帝那儿得了什么宝贝赏赐,王也全往王君这里送,自己通常一件不留。
青华是周夜萧的贴身男仆,此刻他正忙着指挥下人整理皇宫新赐来的珍宝,还一边盯着另一群人整理王君的春衣,十几个男侍女仆在西居里来来去去,动作迅速而精准,有条不紊,不见丝毫混乱。这么多人在屋子里走动,也没发出任何吵人的声响,整个宅子里唯一听到的是外头浙沥沥的轻小雨声。
青华是个家生子儿,因为从小就聪明伶俐,所以被老王君送去专门训练皇室总管的“高侍学院”读书,以做为未来王府内总管的储备人才。
那可是每个奴籍身分的人都渴望能进去就读的学校呢!
这间学院是奴籍唯一可以飞黄腾达的管道,如非最出色的人才,是不可能进得去的。而他轻易地考进去了,还在两年前以优异的成绩学成回王府,被派到王君身边服侍。
他一回来就是二级品侍,地位只比大总管、内总管小一级,算是非常少年得志了。如果日后表现得好的话,被王君赐姓脱去奴籍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可惜现任的王爷不好男色,不然以青华唇红齿白的出色模样,一举飞上枝头当起小夫君多好哇,虽然没有名分,但荣华富贵可少不了!咱青华可是个尊贵的银莲呢——青华的父母不只一次偷偷这样感叹。青华每每听了都会暗自翻白眼,只能不断地告诫父母千万不可以出去乱说。幸好他的父母算是老实本分的,也知道这种话说出去的后果,绝口不与别人谈起这样的话题——虽然夫妻俩私下没少叹气过。
对,他是长得挺不错的,他自己也不客气地这样认为。以前在学院时,他可是接到不少追求信呢,还有一些孟浪的女人还守在他上学的路口唱情歌示爱。因为他是银莲,因为他长得好看,所以在这个女权为上的国家里,他这个男性是被特殊优待的。
身为一个奴籍,长得好看已是不容易,更别说身上还长着银莲了!当初就是因为他出生时身上带着银莲,震惊了王府上下,让老莲王与老王君都特地召见他,连带的让他父母大出风头、鸡犬升天。品级从八品粗工杂役提升为五品的小避事,手下配四个粗役,管着一处偏院的清扫工作。
青华是个二十岁的少年,才刚成年,虽然有出色的学业成绩,做事也极有效率,不过在思想心性上,仍然带着点孩子的天真好奇。在工作之外,偶尔会有点失于谨慎的举止。那是因为他自小离家,从没机会见识过颂莲王恐怖的手段,回来后也没人跟他说起王与周家兄弟这个禁忌话题是怎么一回事。所以他虽然知道有些话题不能说、不能问,但总是忍不住好奇着王爷这对夫妻是怎么一回事呢?
所以每当有闲暇时,他都在偷偷观察王君周夜萧。当然,也常常看王君看到失神。没办法,他实在太美丽了!美到让人连嫉妒的心都扬不起来;美到让任何一个曾经自以为是美人的男人都认清自己其实很平凡的残酷事实。
他发现平日沉静少动的王君会在下雨天走出屋子,不是静静地站在廊沿边看飘雨,不理会雨丝洒了他一身,再不就是拿几个茶杯直接走进雨中盛接雨水。待天晴后,走到无人的地方,将茶杯摆成一列,以长长的玉簪轻轻敲击,发出美妙的音色,串成一首不知名的曲子。
然而这样的风雅,却是不给人见的,要不是他对王君太过好奇又观察入微,也不会发现王君有这样不为人知的举止。那模样好美,美得难以形容。
而现在,所有奴仆都忙得团团转时,青华好不容易偷了个闲,目光开始往走廊处搜寻王君的所在,没发现人,却见一抹珍珠灰的衣袂正从西侧的转角处消失。那是他的主子,永远穿着一身似灰似白的宽袍。
身为正君,本该穿着尊贵的正白色,但除了必须出席宴会才肯服白外,王君平日里总是坚持着这样的色调,虽然也美丽非常,但却非正色!毕竟珍珠灰带着点暗淡,怎么比得上正白的明皙高贵?
周夜萧是个怪主子,常常静静地仿若不存在,也不理会仆人在做什么,只要别妨碍到他就好了。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被成山成海的锦衣玉食围绕,却像是置身事外。尤其在半年前,他那个传奇一般的双生兄长死讯传来后,他变得更加沉默了。让青华下意识地感到提心吊胆,虽然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就是觉得主子不像是活着,也忘了自己是活着的,死气沉沉。
他服侍主子起居,常常心惊地发现每天清晨主子张开眼时,眼中总是带着说不出的失望。
是的,是失望没错!他没有看错!但,失望什么呢?失望于醒过来吗?
这个念头跳入青华心中时,把他自己给吓得打了好几个冷颤,忍不住想呼自己巴掌,大骂自己胡思乱想,莫名其妙!
唉!怎么还在这里乱想?这雨一时间不会停,得给主子送把伞饼去!可别让主子着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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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好,在这里呢,小总管,还有你吩咐的小点心也刚出笼呢。”小男侍已经端在手上了,脸上带着点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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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小总管。”小男侍只能高声应着,因为不过眨眼间,小总管已经跑得好远去了。
细雨缠绵如丝,将天地笼罩。六个盛了雨水的白瓷茶杯在石桌上排成一列,周夜萧坐在石椅上,似喃似咏的声音传出:
“花谢了,春还在;人殒了,梦还在”伴着叮叮咚咚的轻响在雨声中漫扬。
雨声很小,乐声更小,而比这两道轻响更轻更微弱的,是淡得几不可闻的呢喃,断断续续的,依稀带着呜咽——
“春在何用?梦在何用?春没有颜色,梦只是幻影,俱没了”
王君是在唱歌吗?青华感到好惊讶!那声音真是好听,亏得他天生耳尖,不然岂不是错过了!
他从小就听说过王君的双生哥哥周子熙是盛莲唱歌最好听的人,每个听过周子熙唱歌的人,今生就再也没办法忍受别人的歌声。
每个人都说,相较于那歌神一般的人儿,王君是连个乐器都不会弹的人,更别说唱歌了,那种平板无奇的声音,哪里唱得出天籁?大家都说两人除了长得极相似之外,才华天差地别,周夜萧胜在其兄长的只有一点——他是银莲,而周子熙只是个曾经大胆冒充金莲,差点对皇室诈婚成功的下等墨莲。
人人认为那个周子熙几乎是个十全十美的男人——美丽绝伦、才华洋溢、温柔善良、虚怀若谷等等等等的,可惜就差在他是个不应该存在的墨莲,于是当真相揭发之后,所有人的不谅解,活生生将周子熙这个上流社会的宠儿给逼入风尘,并终生不得踏进京岛一步!
那个传奇般的人,世人虽介意他的欺瞒,然而半年前周子熙死亡的消息却又让曾经见过他的人为之哀惜伤怀不已。青华没见过周子熙,但如果周子熙果真长得与王君一模一样的话,那他倒也可以想象得出那是怎样的绝代风华。
周夜萧是周子熙的影子,一辈子没办法发光,只能在光的明灿下暗淡。关于这对兄弟的闲话,本来在这些年已稍有平息。但在半年前传来周子熙意外死亡的消息之后,又爆出新一波的热络,简直可以说把所有陈年芝麻事都翻了出来。
当然,从这些闲谈里,青华知道了这对周氏兄弟因为都与颂莲王在感情上有纠葛不清的关系,所以早在十几年前就绝裂不相往来了。
青华有些犹豫地站在一棵树后,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才好。身为一个尽忠职守的小总管,他该把伞拿过去遮在王君头上、把热茶递给王君暖手暖身,但直觉告诉他,眼下他最好什么也不要做,因为很显然此刻正在唱歌的王君是任何人都不能打扰的。
王君是特意出来淋雨的,是特意在雨声里待着,好让雨声掩住自己的乐声与歌声。他唱歌,连他自己也不给听的
“碰!砰!”就在浙沥沥的雨声几乎将天地凝结时,一声巨响打破了一切,让躲在树后的青华浑身惊得大抖。伞掉了、托盘也直直往下落,幸好在落地前被他拼小命接住,没砸坏这些上好的杯盘,也没让人发现他藏身于此。
青华稳住身形后,赶紧看过去,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结果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
击出那恐怖巨响的,是颂莲王!
是那个永远冷淡矜贵的颂莲王!
颂莲王把王君身前的那张石桌给掀翻了!
“唱歌吗?好兴致。”语气好淡,仿佛刚才暴力翻桌的是别人。
莲瞳身上散发着浓浓酒气,向来挺直的身板也显得不稳,走向周夜萧时,步子像在飘。
“你听错了。”周夜萧持簪的手一顿,无视一地狼籍。从石椅上站起,完美地对颂莲王行了个礼:“日安,我王。”口气轻缓庄重,低垂的捡上没有任何表隋。
“抬起头来。”莲瞳低声命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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