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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我脸上吐口唾沫,骂我一句废物。可是程依依却没有嫌弃我,仍旧和我在一起了。抛开我们之间的感情不谈,就冲这份恩义,我也永远不会背叛她的!”
我说的这一番话,字字发自肺腑,句句来自内心。
除了我妈和南王的因素外,感恩程依依当初的义举,也是我钟情于她的一大因素。
我爱她,永远。
这个故事,我给慕容青青讲过,也给古玲珑讲过,现在又给金巧巧讲。我一点都没觉得烦躁,反而觉得很骄傲,程依依,我真的能吹她一辈子,她就是我心头的白月光,我愿意把所有的温柔都给她,愿意一遍又一遍地讲给别人听。
金巧巧听完以后,果然彻底地沉默了。
“现在你明白了吧?”我说:“除了程依依外,我再也不可能爱上其他的女孩子了。”
金巧巧肯定不乐意听这样的话,冷着一张脸说:“好了,知道你俩感情好了,不用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了!”
当时我那个无语,不是你让我说的吗,怎么现在成了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了?
金巧巧又说:“换个话题吧,你是怎么去了隐杀组,又怎么成那什么‘小南王’的?”
我说:“之前在机场的VIP休息室里,独臂刀不是讲过我的来历吗?”
金巧巧全程都听到的啊,不然她也不会知道我是隐杀组的小南王。
金巧巧的眼睛瞬间亮了,甚至有些崇拜地看着我说:“那,整个江省真的都归你管啊!”
我点点头,说:“对啊!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多了一个封号,叫小南王!”
事实证明,女人真的喜欢强者、崇拜强者——这是基因决定的,上万年前,人类还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时,身体强壮、四肢发达的男人,一定最招体力稍弱的女人喜欢,因为只有跟了这样的男人,女人才能吃饱肚子,以及放心抚养孩子。
弱一点的男人,根本讨不到老婆!
就包括现在,看看那些猴群、狮群,其实也差不多,只有最强的猴王、狮王才能享有交配权。
到了现代,文明不断发展,科技也在进步,女人不需付出体力也能养活自己,大大减少了依附男人的必要性,但是这种基因仍旧潜藏在体内,所以女人在嫁人的时候,很少会嫁给比自己差的男人,否则都不能踏踏实实的生孩子。
甚至嫁的男人越优秀,越是她炫耀的资本。
——这和拜不拜金没有关系,完全就是基因和生理所决定的,所以男人要想追到心仪的女孩子,必须要让自己变强,只当舔狗是没用的。
得知我是小南王,还管着整个江省,金巧巧简直激动坏了,不断夸我厉害。她说她一早就觉得我优秀,但没想到我这么优秀。竟然只大半年时间,就拿下了一整个省,在隐杀组中获得了如此出色的战绩。
与我的身份相比,她一个金玉满堂的大当家,只掌控着整个蓉城,未免显得太寒酸了。
更何况,就连金玉满堂都不归她一个人控制了。
简而言之,金巧巧确实更崇拜我了,看我时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也不知她在想什么,一张脸竟然慢慢红了起来,甚至红到了耳朵根。我很惊讶,刚想问她怎么回事,金巧巧已经主动开口。
“那个……”金巧巧显然羞涩极了,吞吞吐吐半天,才说:“我说真的,像你这样优秀的男人,只娶一个老婆真的太亏了啊!比如说我爸吧,光我知道的,就十多个情人呢……所以我想说啊,除了程依依外,其实我也可以……”
金巧巧的声音越来越低,说到最后像是蚊子哼哼,我都完全听不清了。
但我还是听懂了她的意思。
我的脸也“唰”一下红了。
什么跟什么啊,金巧巧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红着脸说:“你别胡说八道,我不可能做出那种事的……”
“哎,你别急着拒绝,多考虑一段时间么。”
“不用考虑,这不可能……”
我隐约记得在这之前,慕容青青和古玲珑都表露出过这个意思,但都被我给拒绝了,因为真的太荒唐了。大飞觉得理所应当的事,在我看来根本没有办法接受,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哪里会爱那么多的人啊。
金巧巧还想再说什么,被我一摆手制止了,接着说道:“好了,咱们说点其他话题。我问你啊,如今金玉满堂被杀手门所控制,身为大当家的你应该也很不爽吧,有没有想过将他们赶出去?”
往我脸上吐口唾沫,骂我一句废物。可是程依依却没有嫌弃我,仍旧和我在一起了。抛开我们之间的感情不谈,就冲这份恩义,我也永远不会背叛她的!”
我说的这一番话,字字发自肺腑,句句来自内心。
除了我妈和南王的因素外,感恩程依依当初的义举,也是我钟情于她的一大因素。
我爱她,永远。
这个故事,我给慕容青青讲过,也给古玲珑讲过,现在又给金巧巧讲。我一点都没觉得烦躁,反而觉得很骄傲,程依依,我真的能吹她一辈子,她就是我心头的白月光,我愿意把所有的温柔都给她,愿意一遍又一遍地讲给别人听。
金巧巧听完以后,果然彻底地沉默了。
“现在你明白了吧?”我说:“除了程依依外,我再也不可能爱上其他的女孩子了。”
金巧巧肯定不乐意听这样的话,冷着一张脸说:“好了,知道你俩感情好了,不用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了!”
当时我那个无语,不是你让我说的吗,怎么现在成了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了?
金巧巧又说:“换个话题吧,你是怎么去了隐杀组,又怎么成那什么‘小南王’的?”
我说:“之前在机场的VIP休息室里,独臂刀不是讲过我的来历吗?”
金巧巧全程都听到的啊,不然她也不会知道我是隐杀组的小南王。
金巧巧的眼睛瞬间亮了,甚至有些崇拜地看着我说:“那,整个江省真的都归你管啊!”
我点点头,说:“对啊!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多了一个封号,叫小南王!”
事实证明,女人真的喜欢强者、崇拜强者——这是基因决定的,上万年前,人类还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时,身体强壮、四肢发达的男人,一定最招体力稍弱的女人喜欢,因为只有跟了这样的男人,女人才能吃饱肚子,以及放心抚养孩子。
弱一点的男人,根本讨不到老婆!
就包括现在,看看那些猴群、狮群,其实也差不多,只有最强的猴王、狮王才能享有交配权。
到了现代,文明不断发展,科技也在进步,女人不需付出体力也能养活自己,大大减少了依附男人的必要性,但是这种基因仍旧潜藏在体内,所以女人在嫁人的时候,很少会嫁给比自己差的男人,否则都不能踏踏实实的生孩子。
甚至嫁的男人越优秀,越是她炫耀的资本。
——这和拜不拜金没有关系,完全就是基因和生理所决定的,所以男人要想追到心仪的女孩子,必须要让自己变强,只当舔狗是没用的。
得知我是小南王,还管着整个江省,金巧巧简直激动坏了,不断夸我厉害。她说她一早就觉得我优秀,但没想到我这么优秀。竟然只大半年时间,就拿下了一整个省,在隐杀组中获得了如此出色的战绩。
与我的身份相比,她一个金玉满堂的大当家,只掌控着整个蓉城,未免显得太寒酸了。
更何况,就连金玉满堂都不归她一个人控制了。
简而言之,金巧巧确实更崇拜我了,看我时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也不知她在想什么,一张脸竟然慢慢红了起来,甚至红到了耳朵根。我很惊讶,刚想问她怎么回事,金巧巧已经主动开口。
“那个……”金巧巧显然羞涩极了,吞吞吐吐半天,才说:“我说真的,像你这样优秀的男人,只娶一个老婆真的太亏了啊!比如说我爸吧,光我知道的,就十多个情人呢……所以我想说啊,除了程依依外,其实我也可以……”
金巧巧的声音越来越低,说到最后像是蚊子哼哼,我都完全听不清了。
但我还是听懂了她的意思。
我的脸也“唰”一下红了。
什么跟什么啊,金巧巧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红着脸说:“你别胡说八道,我不可能做出那种事的……”
“哎,你别急着拒绝,多考虑一段时间么。”
“不用考虑,这不可能……”
我隐约记得在这之前,慕容青青和古玲珑都表露出过这个意思,但都被我给拒绝了,因为真的太荒唐了。大飞觉得理所应当的事,在我看来根本没有办法接受,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哪里会爱那么多的人啊。
金巧巧还想再说什么,被我一摆手制止了,接着说道:“好了,咱们说点其他话题。我问你啊,如今金玉满堂被杀手门所控制,身为大当家的你应该也很不爽吧,有没有想过将他们赶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