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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说起来,遇到贝贝得算是我这一生最幸运的一件事了,尽管要承认这一点让我委实有些于心不甘。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从睡梦中被惊醒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竟是雪白的毛绒团,一个胖乎乎、毛茸茸的家伙映入我的眼帘。她,连同周围的一切全然陌生,因为,我在睡梦中被人粗暴地转移了地方。这是人类常对我们玩的把戏,对此,我只有感到一种无助的悲哀。不过,那次梦醒后的第一眼却是我对这个由人操控的世界记忆的起点。
后来才知道,那和我一样白衣胜雪、长发分披的女生名字叫贝贝。但和我不同的是她的长相奇逗。短粗的身材,一张小圆脸,鼻梁塌陷,两只眼睛虽然大而柔媚,偶尔,也会有雾一般的流盼,可那两眼之间的距离也太夸张了——遥远的彼此几乎要害相思病了。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那身雪白的毛发,但是又明显输于其祖先马尔济斯的优雅。总之,贝贝的外貌乏善可陈。
至于我呢,可是远近闻名的大大大美女,新妈妈给我起名叫皮皮。说老实话,这名字不够典雅,和我贵族身份很不相称,可这事由不得我不是?唉!人在屋檐下嘛!
贝贝见到我的一刹那显然也吃惊不小。看来,对于见到一个靓丽姣美如我的小女生这件事她也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我给她的第一印象,肯定是“惊艳”了。她的反应多少减轻了我对人类不征求我意见就擅自改变我的住所的怨恨,但这对缓解由陌生引起的惊恐不安可没有太多帮助。有那么2、3秒钟,我们彼此静静地打量着对方,心里暗自相互揣度着。
到底是平民阶层出身,缺少本小姐雍容大度的沉着。贝贝很快就放弃矜持,慢慢靠近我。更要命的是,她还试探着将她线条极不悦目、而且还湿乎乎的塌鼻子嗅向我。噢!这差点让我昏厥!我可怜娇弱的小心脏因紧张而急速地狂跳。没办法,本小姐习惯性的伏下前身,拱起后腿“喳”的一声,浑身的毛全都炸了起来,身体膨胀了至少三倍,至少!
就在我感觉自己已经灵魂出窍的瞬间,贝贝显然也抗不住了,她一扭小蛮腰,闪了!
这就是我,一只芳名皮皮、白皮肤、鸳鸯眼、系出名门的波斯猫和那个肥胖的贫民京叭贝贝的相识经过。
几乎从一开始,冥冥中就划定了我们各自的地位。我是娇慵的小姐,她是勤劳的仆从。一切约定俗成,无需多话。
人间事大抵如是。既不浪漫,也不特别耐人寻味。
二
就一只狗狗而言,我对自己相当满意。既不用像马尔济斯那样需要主人天天梳毛,也不用象大麦町一样,需要天天带出去跑步,更不必象圣伯纳一样为他有朝一日硕大的身躯挤不进家门而担心。对于一条自律如此的狗狗,你还好意思苛求它什么呢?
日子就这样平静的一天天过去了,我慢慢习惯了身边多了一只叫皮皮的波斯猫的生活。我们就这样渐渐长成了大姑娘。
每当妈妈带我们外出散步,我和皮皮垂着蓬松的毛发走在路上,回头率还真不低。当然,大家主要是看我,靓女嘛!可皮皮坚持说大家看她更多一些。嗨!没办法。人家是贵族小姐嘛,就这么自负!一般情况下,我总是让着她。因为我记得妈妈说过,吃亏是福呢。
要说皮皮,那可是个自我意识很强的臭美妞。她总是在黄昏薄暮之际,装模作样的偎在窗前那把靠背椅里,若无其事而又惬意的把自己装扮成一幅古老的油画。平心而论,这的确给妈妈家里凭添了几许高雅的格调。春天渐渐来临的时候,我发现她在这种自我陶醉的氛围里开始变得躁动不安,并且,在静夜里开始没完没了的唱小夜曲。这时候,有个邻家女人开腔了,说皮皮、贝贝到春天会有很多麻烦的,建议妈妈把我们送走一只。我不懂她说些什么,也不知道妈妈如何打算,但“送走一只”的坏主意可真让我害怕。唉!多嘴多舌的女人!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我的白马王子。我的双眸因此而变得明如秋水。噢!伟大的爱情!真是剂叫人魂牵梦萦的毒药。可现实又是如此残酷,我精心地呵护着自己的感情,决不轻易对不值得的人奉献。直到仲夏,我梦中的白马王子也没有出现,而皮皮已经是快要做母亲的人了。虽然妈妈什么也不让我知道,可明眼人只要往皮皮身上打量一下,就全明白了。
切!当我是小孩子呢!
三
沙尘暴、滋生的细菌、春困秋乏以及进入热恋阶段的小猫小狗,春天的麻烦真不少。
爱情就这样在不经意间降临,皮皮有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并且有了四个可爱的小咪咪。
这个昏头胀脑的小女人,自己还是个孩子呢,就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可她是个什么样的小妈妈呀!做女孩辰光养下的娇气、贪玩,缺乏责任心的毛病一样没改,如娇花照水般的顾影自怜依然是她每日的必修功课。要光是臭美倒也罢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可她不去窝边守护自己的小宝宝,却毫无羞耻心的到处冶游,关于这一点,我想我永远都不能原谅她。哼!简直没有个做母亲的样子!
可怜那出生时粉团一般的四个小宝贝只存活了一个,妈妈流着眼泪给活下来的小波斯猫取名叫单单,每每想起此事,我就禁不住泪水涟涟,妈妈为此也很伤心。偏偏是身为母亲的皮皮对此反应淡漠,这唯一的弱小的幸存者,常... -->>
一
说起来,遇到贝贝得算是我这一生最幸运的一件事了,尽管要承认这一点让我委实有些于心不甘。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从睡梦中被惊醒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竟是雪白的毛绒团,一个胖乎乎、毛茸茸的家伙映入我的眼帘。她,连同周围的一切全然陌生,因为,我在睡梦中被人粗暴地转移了地方。这是人类常对我们玩的把戏,对此,我只有感到一种无助的悲哀。不过,那次梦醒后的第一眼却是我对这个由人操控的世界记忆的起点。
后来才知道,那和我一样白衣胜雪、长发分披的女生名字叫贝贝。但和我不同的是她的长相奇逗。短粗的身材,一张小圆脸,鼻梁塌陷,两只眼睛虽然大而柔媚,偶尔,也会有雾一般的流盼,可那两眼之间的距离也太夸张了——遥远的彼此几乎要害相思病了。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那身雪白的毛发,但是又明显输于其祖先马尔济斯的优雅。总之,贝贝的外貌乏善可陈。
至于我呢,可是远近闻名的大大大美女,新妈妈给我起名叫皮皮。说老实话,这名字不够典雅,和我贵族身份很不相称,可这事由不得我不是?唉!人在屋檐下嘛!
贝贝见到我的一刹那显然也吃惊不小。看来,对于见到一个靓丽姣美如我的小女生这件事她也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我给她的第一印象,肯定是“惊艳”了。她的反应多少减轻了我对人类不征求我意见就擅自改变我的住所的怨恨,但这对缓解由陌生引起的惊恐不安可没有太多帮助。有那么2、3秒钟,我们彼此静静地打量着对方,心里暗自相互揣度着。
到底是平民阶层出身,缺少本小姐雍容大度的沉着。贝贝很快就放弃矜持,慢慢靠近我。更要命的是,她还试探着将她线条极不悦目、而且还湿乎乎的塌鼻子嗅向我。噢!这差点让我昏厥!我可怜娇弱的小心脏因紧张而急速地狂跳。没办法,本小姐习惯性的伏下前身,拱起后腿“喳”的一声,浑身的毛全都炸了起来,身体膨胀了至少三倍,至少!
就在我感觉自己已经灵魂出窍的瞬间,贝贝显然也抗不住了,她一扭小蛮腰,闪了!
这就是我,一只芳名皮皮、白皮肤、鸳鸯眼、系出名门的波斯猫和那个肥胖的贫民京叭贝贝的相识经过。
几乎从一开始,冥冥中就划定了我们各自的地位。我是娇慵的小姐,她是勤劳的仆从。一切约定俗成,无需多话。
人间事大抵如是。既不浪漫,也不特别耐人寻味。
二
就一只狗狗而言,我对自己相当满意。既不用像马尔济斯那样需要主人天天梳毛,也不用象大麦町一样,需要天天带出去跑步,更不必象圣伯纳一样为他有朝一日硕大的身躯挤不进家门而担心。对于一条自律如此的狗狗,你还好意思苛求它什么呢?
日子就这样平静的一天天过去了,我慢慢习惯了身边多了一只叫皮皮的波斯猫的生活。我们就这样渐渐长成了大姑娘。
每当妈妈带我们外出散步,我和皮皮垂着蓬松的毛发走在路上,回头率还真不低。当然,大家主要是看我,靓女嘛!可皮皮坚持说大家看她更多一些。嗨!没办法。人家是贵族小姐嘛,就这么自负!一般情况下,我总是让着她。因为我记得妈妈说过,吃亏是福呢。
要说皮皮,那可是个自我意识很强的臭美妞。她总是在黄昏薄暮之际,装模作样的偎在窗前那把靠背椅里,若无其事而又惬意的把自己装扮成一幅古老的油画。平心而论,这的确给妈妈家里凭添了几许高雅的格调。春天渐渐来临的时候,我发现她在这种自我陶醉的氛围里开始变得躁动不安,并且,在静夜里开始没完没了的唱小夜曲。这时候,有个邻家女人开腔了,说皮皮、贝贝到春天会有很多麻烦的,建议妈妈把我们送走一只。我不懂她说些什么,也不知道妈妈如何打算,但“送走一只”的坏主意可真让我害怕。唉!多嘴多舌的女人!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我的白马王子。我的双眸因此而变得明如秋水。噢!伟大的爱情!真是剂叫人魂牵梦萦的毒药。可现实又是如此残酷,我精心地呵护着自己的感情,决不轻易对不值得的人奉献。直到仲夏,我梦中的白马王子也没有出现,而皮皮已经是快要做母亲的人了。虽然妈妈什么也不让我知道,可明眼人只要往皮皮身上打量一下,就全明白了。
切!当我是小孩子呢!
三
沙尘暴、滋生的细菌、春困秋乏以及进入热恋阶段的小猫小狗,春天的麻烦真不少。
爱情就这样在不经意间降临,皮皮有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并且有了四个可爱的小咪咪。
这个昏头胀脑的小女人,自己还是个孩子呢,就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可她是个什么样的小妈妈呀!做女孩辰光养下的娇气、贪玩,缺乏责任心的毛病一样没改,如娇花照水般的顾影自怜依然是她每日的必修功课。要光是臭美倒也罢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可她不去窝边守护自己的小宝宝,却毫无羞耻心的到处冶游,关于这一点,我想我永远都不能原谅她。哼!简直没有个做母亲的样子!
可怜那出生时粉团一般的四个小宝贝只存活了一个,妈妈流着眼泪给活下来的小波斯猫取名叫单单,每每想起此事,我就禁不住泪水涟涟,妈妈为此也很伤心。偏偏是身为母亲的皮皮对此反应淡漠,这唯一的弱小的幸存者,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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