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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脸严相的同乡少年,那民兵丝毫不敢放肆,指着最先被臧锋斩断手臂的那人,老实交待到:“他是我们的伍长,领军校尉叫李元春,再往上的长官我就不认识了。”
“亏你还是个军人,自己将军是谁竟然都不知道!”颜天纵实在瞧不上这种脓包,一马鞭挥了过去,“打死你这个糊涂蛋!”
颜天纵并未用力,但那人已是惊弓之鸟,嗷嗷大喊:“小人...小人并非军人,只是种地的农民,是被当地县令强征过来的!”
“好啦天纵,住手吧。”无期又问那人:“是谁让你们屠城的?”
“是领军校尉李元春的命令。”
“他现在在哪?”
“就在城内的府衙。”
无期看向朱、秦二人,在等他们拿主意。
“冤有头债有主,找那李元春去吧。”朱莫岐说了这话,自顾驾马往前走了。
“那这人怎么处理?”见二师伯走了,天纵便问秦克己。
“交给无期处置吧,毕竟是他同乡。”
待众人走远之后,原地只剩下了燕无期和那名民兵,无期冷着脸说道:“天理公道,自有循环,你杀了无辜妇孺,也当为此付出代价。”
那人哼哼唧唧道:“我也是被逼无奈才干这事的,再说,我们不是同乡吗?”
“正因为是同乡,我才不杀你!”
听到不杀自己,那人长舒一口气,壮着胆子站了起来,无期却在口中喃喃自语:“你尚有家眷需要赡养,不能断你四肢......”
那人刚刚起身,只见眼前寒光闪动,先是觉得耳根一凉,再觉得左眼像是被什么东西糊住了,最后传来的才是无边的疼痛。“啊!啊!啊!”那人一时不知该捂哪里。
燕无期的剑太快了,刷刷刷,同时挥出三剑,精准地切掉了那人的两只耳朵,最后一剑斩在了他的左眼上。
“这个教训够让你长记性了!”无期松开缰绳,策马而去。
昆州城府衙,说是府衙,不过是个略大一点的民宅而已,那时的昆州还不叫昆明,阁罗凤尚未大肆修筑,只是个边塞小城。
一个尖嘴猴腮的瘦高个子坐于主堂之上,正在饮酒,他身形过于瘦弱,撑不起来那宽大厚重的明光铠,显得松松垮垮,十分滑稽。
主堂之下,歪歪扭扭的坐着一群身穿唐朝军服的兵痞,或衣衫不整,或披头散发,或醉态惺忪,有长相不堪入目的歪瓜裂枣之徒,还有穷面刻字的盗贼匪类。
一群乌合之众,毫无军纪可言。
其中一名醉酒的匪兵嚼了两下嘴里的肉糜,呸得一口,吐了出来,咒骂道:“他奶奶的!到底是蛮子!这是给人吃的东西?”
在他身旁有一名身穿南诏服饰的女子,手里托着酒壶,战战兢兢地伺候着,女子脸上尽是淤青。那匪兵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粗鲁地揪起女子的长发,粗吼道:“这是给人吃的东西吗?”
女子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是不住的掉泪。
见她这副模样,那匪兵愈加的猖狂,一拳打在了女子的腹部,随后再次揪起她的头发,拖到角落里又是一阵毒打。主堂之上,身穿明光铠的尖嘴猴腮男子,随手抄起一个叫不出名的南方水果,用力朝那南诏女子丢了过去,嘴里念念有词:“臭娘儿们!臭娘儿们!”
紧接着他又晃了晃酒坛子——竟然没酒了。
“哐当”一声,空酒坛子被摔了出去,他厉声呵斥身后的另外一名女子:“去给老子拿酒!”
那女子站在原地没动。
“你聋了?”瘦高个一巴掌甩在了她脸上。
女子依然一动不动,横着眼,恶狠狠地盯着他。
“你还敢瞪老子!”瘦高个抬手又是一巴掌。
女子还是不动,只是有鲜血从嘴角流出——因为过于愤恨,她竟然咬破了自己的嘴唇,原先坚定的眼神被满目的凶光取代,她恨不得把这人挖心掏肺,食其肉,寝其皮。
穿明光铠那人不过是个纸糊的老虎,色厉内荏,瞬间就被这女子吃人的眼神给吓住了,他不知所措地吩咐下面的人:“去...去把她儿子带过来。”
不大一会儿,一个五短身材的匪兵抱着一个还在吃奶的娃娃回来了,穿明光铠甲的瘦高个指着小婴儿,恐吓道:“去给老子拿酒,不然我掐死他!”
女子口中发出了几声类似于野兽的低吼,冷不丁的朝他扑了过去,不顾一切地胡乱撕咬,硬生生地扯掉了一大块带皮的肉,堂下几个还算清醒的匪兵紧忙上来,拉开了两人。
“老子劈了你!”发了疯的瘦高个拔出腰刀,正要动手。
“这里谁叫李元春。”
门口传来一句铿锵有力的声音,匪兵首领放下腰刀,眯着眼朝门口望去,只见共有六人,各骑一马停在了门外。
“我就是!你们是......”最后一个字还没出口,一把明晃晃的宝剑飞驰而来,把李元春穿了个通透,钉在了身后的墙壁上。
角落里正在殴打南诏女子的匪兵,跌跌撞撞地走来,指着秦克己众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说道:“你们几个摊上事了!竟敢杀了总招讨使的侄子。”
他口中的总招讨使说得是李宓。
“哦?是吗?”朱莫岐说话总是很柔和。
“你们几个等死吧!”那匪兵说完这话,就要出门去告状。
“你出不去的。”朱莫岐还是面带微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那人刚要回头,胸口被人猛得踹了一脚,整个人不可思议地飞出去三丈远,落地后抽搐了两下,死了!
被秦克己一脚踹死了......
就在这时,距离臧锋最近的无期只觉得耳畔有疾风吹过,鬓角的发绺都被扬了起来。
三五个眨眼的时间,臧锋又回到了众人身边,大堂中央多了七八具身穿唐朝军服的尸体。
秦克己迈着阔步朝李元春的尸体走去,他要把钉在墙上的罡正剑拔下来,待走至那南诏女子身边时,秦克己问她:“你的孩子?”
女子还是一言不发,只是紧紧护着襁褓里的婴儿。
秦克己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和三五粒碎银子,递给她,说道:“好好活着!”
待秦克己拔了剑,刚走出没几步,那女子操着不太熟练的汉话,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一剑宗秦克己。”
一脸严相的同乡少年,那民兵丝毫不敢放肆,指着最先被臧锋斩断手臂的那人,老实交待到:“他是我们的伍长,领军校尉叫李元春,再往上的长官我就不认识了。”
“亏你还是个军人,自己将军是谁竟然都不知道!”颜天纵实在瞧不上这种脓包,一马鞭挥了过去,“打死你这个糊涂蛋!”
颜天纵并未用力,但那人已是惊弓之鸟,嗷嗷大喊:“小人...小人并非军人,只是种地的农民,是被当地县令强征过来的!”
“好啦天纵,住手吧。”无期又问那人:“是谁让你们屠城的?”
“是领军校尉李元春的命令。”
“他现在在哪?”
“就在城内的府衙。”
无期看向朱、秦二人,在等他们拿主意。
“冤有头债有主,找那李元春去吧。”朱莫岐说了这话,自顾驾马往前走了。
“那这人怎么处理?”见二师伯走了,天纵便问秦克己。
“交给无期处置吧,毕竟是他同乡。”
待众人走远之后,原地只剩下了燕无期和那名民兵,无期冷着脸说道:“天理公道,自有循环,你杀了无辜妇孺,也当为此付出代价。”
那人哼哼唧唧道:“我也是被逼无奈才干这事的,再说,我们不是同乡吗?”
“正因为是同乡,我才不杀你!”
听到不杀自己,那人长舒一口气,壮着胆子站了起来,无期却在口中喃喃自语:“你尚有家眷需要赡养,不能断你四肢......”
那人刚刚起身,只见眼前寒光闪动,先是觉得耳根一凉,再觉得左眼像是被什么东西糊住了,最后传来的才是无边的疼痛。“啊!啊!啊!”那人一时不知该捂哪里。
燕无期的剑太快了,刷刷刷,同时挥出三剑,精准地切掉了那人的两只耳朵,最后一剑斩在了他的左眼上。
“这个教训够让你长记性了!”无期松开缰绳,策马而去。
昆州城府衙,说是府衙,不过是个略大一点的民宅而已,那时的昆州还不叫昆明,阁罗凤尚未大肆修筑,只是个边塞小城。
一个尖嘴猴腮的瘦高个子坐于主堂之上,正在饮酒,他身形过于瘦弱,撑不起来那宽大厚重的明光铠,显得松松垮垮,十分滑稽。
主堂之下,歪歪扭扭的坐着一群身穿唐朝军服的兵痞,或衣衫不整,或披头散发,或醉态惺忪,有长相不堪入目的歪瓜裂枣之徒,还有穷面刻字的盗贼匪类。
一群乌合之众,毫无军纪可言。
其中一名醉酒的匪兵嚼了两下嘴里的肉糜,呸得一口,吐了出来,咒骂道:“他奶奶的!到底是蛮子!这是给人吃的东西?”
在他身旁有一名身穿南诏服饰的女子,手里托着酒壶,战战兢兢地伺候着,女子脸上尽是淤青。那匪兵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粗鲁地揪起女子的长发,粗吼道:“这是给人吃的东西吗?”
女子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是不住的掉泪。
见她这副模样,那匪兵愈加的猖狂,一拳打在了女子的腹部,随后再次揪起她的头发,拖到角落里又是一阵毒打。主堂之上,身穿明光铠的尖嘴猴腮男子,随手抄起一个叫不出名的南方水果,用力朝那南诏女子丢了过去,嘴里念念有词:“臭娘儿们!臭娘儿们!”
紧接着他又晃了晃酒坛子——竟然没酒了。
“哐当”一声,空酒坛子被摔了出去,他厉声呵斥身后的另外一名女子:“去给老子拿酒!”
那女子站在原地没动。
“你聋了?”瘦高个一巴掌甩在了她脸上。
女子依然一动不动,横着眼,恶狠狠地盯着他。
“你还敢瞪老子!”瘦高个抬手又是一巴掌。
女子还是不动,只是有鲜血从嘴角流出——因为过于愤恨,她竟然咬破了自己的嘴唇,原先坚定的眼神被满目的凶光取代,她恨不得把这人挖心掏肺,食其肉,寝其皮。
穿明光铠那人不过是个纸糊的老虎,色厉内荏,瞬间就被这女子吃人的眼神给吓住了,他不知所措地吩咐下面的人:“去...去把她儿子带过来。”
不大一会儿,一个五短身材的匪兵抱着一个还在吃奶的娃娃回来了,穿明光铠甲的瘦高个指着小婴儿,恐吓道:“去给老子拿酒,不然我掐死他!”
女子口中发出了几声类似于野兽的低吼,冷不丁的朝他扑了过去,不顾一切地胡乱撕咬,硬生生地扯掉了一大块带皮的肉,堂下几个还算清醒的匪兵紧忙上来,拉开了两人。
“老子劈了你!”发了疯的瘦高个拔出腰刀,正要动手。
“这里谁叫李元春。”
门口传来一句铿锵有力的声音,匪兵首领放下腰刀,眯着眼朝门口望去,只见共有六人,各骑一马停在了门外。
“我就是!你们是......”最后一个字还没出口,一把明晃晃的宝剑飞驰而来,把李元春穿了个通透,钉在了身后的墙壁上。
角落里正在殴打南诏女子的匪兵,跌跌撞撞地走来,指着秦克己众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说道:“你们几个摊上事了!竟敢杀了总招讨使的侄子。”
他口中的总招讨使说得是李宓。
“哦?是吗?”朱莫岐说话总是很柔和。
“你们几个等死吧!”那匪兵说完这话,就要出门去告状。
“你出不去的。”朱莫岐还是面带微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那人刚要回头,胸口被人猛得踹了一脚,整个人不可思议地飞出去三丈远,落地后抽搐了两下,死了!
被秦克己一脚踹死了......
就在这时,距离臧锋最近的无期只觉得耳畔有疾风吹过,鬓角的发绺都被扬了起来。
三五个眨眼的时间,臧锋又回到了众人身边,大堂中央多了七八具身穿唐朝军服的尸体。
秦克己迈着阔步朝李元春的尸体走去,他要把钉在墙上的罡正剑拔下来,待走至那南诏女子身边时,秦克己问她:“你的孩子?”
女子还是一言不发,只是紧紧护着襁褓里的婴儿。
秦克己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和三五粒碎银子,递给她,说道:“好好活着!”
待秦克己拔了剑,刚走出没几步,那女子操着不太熟练的汉话,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一剑宗秦克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