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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天色渐晚,林长野下班归家,没急着吃饭,先从床下拉出一只金属箱来,轻拿轻放,安置在中岛台上。
打开箱盖,里头是一堆复杂的仪器,调试一番,屏幕亮起。
他戴上监听耳机,里面久久没有传来声音,只有些窸窸窣窣的响动。
林长野看了眼手表,这个时间,宣月才刚刚关店,还没去“药”。
今天是他们说好的日子,接近阿皓的第一步。
他又摘下耳机,从柜子里拿出两袋方便面,烧水煮面,一起下锅。等待的时间里,也不时走到仪器旁戴上耳机听一听。
那头响起说话声时,林长野的面也煮好了,正端来中岛台旁吃下第一口。
“嗨,好久不见。”
是宣月的声音。
筷子明显一滞,停在半空。
然后耳机里传来阿皓的声音:“终于舍得上门讨债了?”
……
从耳机里传来说话声开始,林长野就没再吃面,他静静地坐在中岛台前,一动不动听着对白。
等到那头的两人吃完火锅串串,一边跟卫姨道别一边往外走,林长野的面已经彻底凉了。
冬天的食物冷得快,更何况一眨眼就是两个小时。
汤面浮着一层白腻的油花,面条也失去光泽。
规律的脚步声里,阿皓说:“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宣月笑笑:“打个车就行,离得不远。”
“不远也要送。”
她抬眼看他,似乎犹豫了一下,点头道:“那就当饭后散步好了。”
突然想到什么,她瞧了眼阿皓身上的外套,“只一个要求,穿好衣服,谁也别感冒。”
……
林长野心算着从酒吧街附近步行至宣月的住所需要多长时间,最后放下耳机,关好金属箱,重新放回床下。
他看都没看一眼那碗冷嗖嗖的面,披上外套,踏着夜色推门而出。
——
走入一条林荫道,宣月出神地想着事。
阿皓问她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混社会的。”
“那你觉得混社会的人长什么样?满脸横肉,浑身肌肉,戴金链子,还是纹花臂?”
宣月笑出了声,“反正不是你这样。”
“我怎么了?”
“太有人情味了,看着太干净了。”
阿皓似笑非笑品了品,“有人情味?我第一次听人这么说我。”
“我没怎么接触过你们这样的,小时候看《古惑仔》,还以为混社会的都是那样,动不动拿刀打打杀杀,掀桌子砍人,一呼百应,走哪身后都跟着一群人。”
“那你喜欢陈浩南?”
“不,我喜欢山鸡哥。”
“我以为女生都喜欢陈浩南那种呢。”
宣月眨眨眼,“我觉得山鸡哥比较接地气,食得咸鱼抵得渴。人嘛,就该有点小毛病,贪财好色什么的,不然显得太没人味儿。”
“所以是我误会了,刚才你夸我有人情味,其实是在说我贪财好色……?”
“这才是误会,误会。”宣月连忙说,“我是觉得你很有爱心,讲义气,不管是对你阿婆还是对卫姨,包括强子,你跟他的相处方式也很有意思,一点没有要他捧着敬着的意思。”
树影摇曳,地上的光影也在轻轻晃动。
阿皓的声音显得有些懒洋洋的。
“混我们这一行的,不讲义气,拿什么取信于一帮兄弟?□□也是人,是人就该有血有肉,成天端着架子的人海了去,不知道哪天就横尸街头了。”
过了一会儿,宣月轻声问:“你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
阿皓慢慢抬头,似笑非笑反问:“你想知道?”
不止她想知道,整个平城刑警支队都想知道。
宣月点头,一步一步进入正题。
却没想到阿皓口风很严,双手插在裤兜里,笑得痞里痞气说:“我听说跟人交往就像读一本书,一口气读完会让人酣畅淋漓,但读完难免把书丢一边,接着读下一本。”
“……所以呢?”
“所以——”他侧头凝视着宣月,“这个问题,留着下次再回答你。”
宣月:“……”
功亏一篑,还要下次。
她不死心,说:“要不这次先回答这个问题,下次我们再谈点别的。”
“我说小月亮,你就这么想了解我?”
“……倒也不是。”宣月移开目光,心道别太露痕迹,要循序渐进,“下次就下次好了。”
只是后来还是忍不住嘀咕:“怎么跟《一千零一夜》似的?”
“《一千零一夜》怎么了?”
“你不知道它背后的故事?”
“不知道。说来听听。”
“相传古代阿拉伯地区有一位国王,他生性残暴,因为王后背叛了他,每天娶一位少女,天亮就把人杀掉。后来大臣的女儿为了拯救无辜少女,自愿嫁给他,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每次讲到最精彩的地方就戛然而止。国王为了听完故事,只好留下她的性命,第二天继续听。”
阿皓:“后来呢,既然叫《一千零一夜》,那她讲完一千零一个故事就被国王杀了?”
宣月:“……”
宣月白他一眼:“讲完第一千零一个故事,她感动了国王,国王和她白头偕老了。”
阿皓看来还挺遗憾的,“居然没死。”
“你是有多喜欢悲剧?”
“悲剧不好吗?”阿皓静静地望着前路,莞尔,“喜剧都是哗众取宠,笑完就忘了。悲剧才叫能人刻骨铭心,一辈子都难忘。”
他说这话时,眼里有难以描述的厚重情感,像墨一样流淌。
宣月张了张嘴,出口却是一句:“你连《一千零一夜》的故事都没听过,我还以为每个小孩都知道。”
“那没办法,我从小跟着阿婆,爸妈死得早,阿婆又没什么文化,忙着赚钱养活我,哪有功夫给我讲故事?”
这是宣月第一次意识到,黑与白其实没有那么明确的界限,眼前这个人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他和他们一样有悲有喜,有难以忘怀的过去,和期盼已久的未来。
就好像长夜将尽,黎明欲来时,天边是混沌的,没有清晰的边界。
很多人就在这片混沌里。
不知不觉走到了老旧的家属区外,宣月回过神来,“我到了,你回去吧。”
“哪一栋?”
她只迟疑了一下,指指前方,“那栋。”
“几楼?”
“……问这么详细干嘛?”
“怎么,怕了?”阿皓嘴角斜斜地勾起,“我要是真想做什么坏事,你已经回不去了。”
宣月退后一步,有些警惕的样子。看她这样,阿皓哈哈大笑。
“酒喝了,饭也吃了,这会儿才开始害怕是不是太迟了?”
宣月憋半天憋出一句:“我相信你是好人,别乱来。”
阿皓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看来黑桃A没白请啊,和你呆一晚上,娱乐程度至少值一瓶路易十三。”
“路易十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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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天色渐晚,林长野下班归家,没急着吃饭,先从床下拉出一只金属箱来,轻拿轻放,安置在中岛台上。
打开箱盖,里头是一堆复杂的仪器,调试一番,屏幕亮起。
他戴上监听耳机,里面久久没有传来声音,只有些窸窸窣窣的响动。
林长野看了眼手表,这个时间,宣月才刚刚关店,还没去“药”。
今天是他们说好的日子,接近阿皓的第一步。
他又摘下耳机,从柜子里拿出两袋方便面,烧水煮面,一起下锅。等待的时间里,也不时走到仪器旁戴上耳机听一听。
那头响起说话声时,林长野的面也煮好了,正端来中岛台旁吃下第一口。
“嗨,好久不见。”
是宣月的声音。
筷子明显一滞,停在半空。
然后耳机里传来阿皓的声音:“终于舍得上门讨债了?”
……
从耳机里传来说话声开始,林长野就没再吃面,他静静地坐在中岛台前,一动不动听着对白。
等到那头的两人吃完火锅串串,一边跟卫姨道别一边往外走,林长野的面已经彻底凉了。
冬天的食物冷得快,更何况一眨眼就是两个小时。
汤面浮着一层白腻的油花,面条也失去光泽。
规律的脚步声里,阿皓说:“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宣月笑笑:“打个车就行,离得不远。”
“不远也要送。”
她抬眼看他,似乎犹豫了一下,点头道:“那就当饭后散步好了。”
突然想到什么,她瞧了眼阿皓身上的外套,“只一个要求,穿好衣服,谁也别感冒。”
……
林长野心算着从酒吧街附近步行至宣月的住所需要多长时间,最后放下耳机,关好金属箱,重新放回床下。
他看都没看一眼那碗冷嗖嗖的面,披上外套,踏着夜色推门而出。
——
走入一条林荫道,宣月出神地想着事。
阿皓问她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混社会的。”
“那你觉得混社会的人长什么样?满脸横肉,浑身肌肉,戴金链子,还是纹花臂?”
宣月笑出了声,“反正不是你这样。”
“我怎么了?”
“太有人情味了,看着太干净了。”
阿皓似笑非笑品了品,“有人情味?我第一次听人这么说我。”
“我没怎么接触过你们这样的,小时候看《古惑仔》,还以为混社会的都是那样,动不动拿刀打打杀杀,掀桌子砍人,一呼百应,走哪身后都跟着一群人。”
“那你喜欢陈浩南?”
“不,我喜欢山鸡哥。”
“我以为女生都喜欢陈浩南那种呢。”
宣月眨眨眼,“我觉得山鸡哥比较接地气,食得咸鱼抵得渴。人嘛,就该有点小毛病,贪财好色什么的,不然显得太没人味儿。”
“所以是我误会了,刚才你夸我有人情味,其实是在说我贪财好色……?”
“这才是误会,误会。”宣月连忙说,“我是觉得你很有爱心,讲义气,不管是对你阿婆还是对卫姨,包括强子,你跟他的相处方式也很有意思,一点没有要他捧着敬着的意思。”
树影摇曳,地上的光影也在轻轻晃动。
阿皓的声音显得有些懒洋洋的。
“混我们这一行的,不讲义气,拿什么取信于一帮兄弟?□□也是人,是人就该有血有肉,成天端着架子的人海了去,不知道哪天就横尸街头了。”
过了一会儿,宣月轻声问:“你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
阿皓慢慢抬头,似笑非笑反问:“你想知道?”
不止她想知道,整个平城刑警支队都想知道。
宣月点头,一步一步进入正题。
却没想到阿皓口风很严,双手插在裤兜里,笑得痞里痞气说:“我听说跟人交往就像读一本书,一口气读完会让人酣畅淋漓,但读完难免把书丢一边,接着读下一本。”
“……所以呢?”
“所以——”他侧头凝视着宣月,“这个问题,留着下次再回答你。”
宣月:“……”
功亏一篑,还要下次。
她不死心,说:“要不这次先回答这个问题,下次我们再谈点别的。”
“我说小月亮,你就这么想了解我?”
“……倒也不是。”宣月移开目光,心道别太露痕迹,要循序渐进,“下次就下次好了。”
只是后来还是忍不住嘀咕:“怎么跟《一千零一夜》似的?”
“《一千零一夜》怎么了?”
“你不知道它背后的故事?”
“不知道。说来听听。”
“相传古代阿拉伯地区有一位国王,他生性残暴,因为王后背叛了他,每天娶一位少女,天亮就把人杀掉。后来大臣的女儿为了拯救无辜少女,自愿嫁给他,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每次讲到最精彩的地方就戛然而止。国王为了听完故事,只好留下她的性命,第二天继续听。”
阿皓:“后来呢,既然叫《一千零一夜》,那她讲完一千零一个故事就被国王杀了?”
宣月:“……”
宣月白他一眼:“讲完第一千零一个故事,她感动了国王,国王和她白头偕老了。”
阿皓看来还挺遗憾的,“居然没死。”
“你是有多喜欢悲剧?”
“悲剧不好吗?”阿皓静静地望着前路,莞尔,“喜剧都是哗众取宠,笑完就忘了。悲剧才叫能人刻骨铭心,一辈子都难忘。”
他说这话时,眼里有难以描述的厚重情感,像墨一样流淌。
宣月张了张嘴,出口却是一句:“你连《一千零一夜》的故事都没听过,我还以为每个小孩都知道。”
“那没办法,我从小跟着阿婆,爸妈死得早,阿婆又没什么文化,忙着赚钱养活我,哪有功夫给我讲故事?”
这是宣月第一次意识到,黑与白其实没有那么明确的界限,眼前这个人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他和他们一样有悲有喜,有难以忘怀的过去,和期盼已久的未来。
就好像长夜将尽,黎明欲来时,天边是混沌的,没有清晰的边界。
很多人就在这片混沌里。
不知不觉走到了老旧的家属区外,宣月回过神来,“我到了,你回去吧。”
“哪一栋?”
她只迟疑了一下,指指前方,“那栋。”
“几楼?”
“……问这么详细干嘛?”
“怎么,怕了?”阿皓嘴角斜斜地勾起,“我要是真想做什么坏事,你已经回不去了。”
宣月退后一步,有些警惕的样子。看她这样,阿皓哈哈大笑。
“酒喝了,饭也吃了,这会儿才开始害怕是不是太迟了?”
宣月憋半天憋出一句:“我相信你是好人,别乱来。”
阿皓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看来黑桃A没白请啊,和你呆一晚上,娱乐程度至少值一瓶路易十三。”
“路易十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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