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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有缁衣伽蓝女子,历经千劫百难,仍是不改初心,拈花一笑风致嫣然,照亮这破败人间。
十五年红尘辗转,梁欢始信,灵台即灵山,佛,自在心间。
可惜这俗世终是留不住她。经年辗转飘零,她身体多有亏损,直至生下梁御风,已是气血两虚,不久便撒手尘寰。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新凉?
梁欢经此事心中大恸,加上姐姐始终未曾找到,终于心灰意冷。于是带着尚在襁褓的独子扬帆出海,远赴海外。
众女不舍,自行组织船队追随而去,终成沧浪海合欢岛基业。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沧浪主人梁欢这一生当中,欢颜无多,不如意事十常居八'九。
而自始至终,也只爱过那一个女子。
作者有话要说:给男神沧浪主人填的词(按词林正韵)
调寄浪淘沙(沧浪主人)
烽火漫玄黄,
四顾苍茫。
纵横万里铁枪长。
功过是非由众口,
满纸荒唐。
形影两参商,
白露成霜。
浮生一梦又新凉。
浩渺沧浪何处是?
苦海慈航。
第41章庐州旧事
宿醉的感觉非常糟糕。每当此时此刻,石桐宇就想,下次切切不可多饮了。
可惜,他既然结识了梁御风,这个愿望只怕是毕生都难以实现了……
梁少爷精力充沛,一大早就起来了,趿拉着鞋在外间走来走去,吵得他更加头痛欲裂。一怒之下,他索性披衣起来,拉开门就吼:“你!”
结果话音未落,被塞过来的果子堵住嘴——
梁御风笑嘻嘻凑到他跟前,促狭地扬了扬眉毛。
石桐宇气不过,忽然一口咬下去,梁少爷吓得赶紧缩手。手指与口唇一触即分,似有还无的温软,两人心头微生异样。
梁少爷没脸没皮惯了,这回也莫名有点不自在。眼神左飘右飘一阵,也没寻思出说句什么话好。百无聊赖之下,干脆随手抓起几个果子抛着玩儿。
石桐宇悄悄瞥了他一眼,又嚼了嚼嘴里的果子,汁浓味甘,口感柔软,味道酸酸甜甜。梁少爷还毛手毛脚给他去了皮,样子虽然不好看,吃起来滋味却不差。
“猕猴桃?”他看着梁御风手中那几枚没剥皮的,迟疑着没话找话。
外形色泽都差不多,只不过个头非常之小,只有核桃那么大,让他有点不敢肯定。
“呃,我们岛上都叫它奇异果。”梁御风道。
对话挽救了尴尬场面,两人互看了一眼,气氛总算恢复如常。
石桐宇起身自去洗漱,顺口又问:“哪来的?”
这个问题不用思考,梁少爷直接回答:“在门口的竹篮里找到的。”
自从他们来到芙蓉山庄,真可算得上是宾至如归。也不知是每位客人都有这样的待遇,还是小乔特意巴结的缘故。
他们每日清晨刚起来,就有人适时送来朝食早饭。米粥点心都是热腾腾刚出锅的,小菜也清爽可口,连石桐宇都挑不出刺。只不过很少在清早就送水果罢了。
梁御风把篮子提进来后就随便放在桌案上,这时他从篮内拿出食盒,忽然道:“咦?”
石桐宇道:“什么?”
“还有张纸条压在下面。”梁少爷大笑,“哈哈,好丑的字!”
石桐宇一怔,凑过去看时,只见那纸上的字迹确实拙劣如幼儿,歪歪斜斜不说,还缺笔少划。但那三个字却触目惊心,直直撞入眼底——
“给苗苗”。
梁御风没心没肺地狂笑:“哈哈,肯定是小乔送来的吧?这小子!”
石桐宇忽然道:“不对。”
梁御风讶然:“啊?”
石桐宇伸手拿过那张字条,皱眉细细辨认:“我好像……见过这个字迹。”
梁御风张口结舌:“这么丑的字……我看多半是左手写的吧?左手写字不都这么难看?还有字迹一说吗?”
石桐宇倒没想过这一茬,犹豫道:“咦?”
梁御风笑道:“小乔那小子又想讨好苗苗,又怕你揍他,就自以为得计用左手写字……哈哈,真是掩耳盗铃。”
却有缁衣伽蓝女子,历经千劫百难,仍是不改初心,拈花一笑风致嫣然,照亮这破败人间。
十五年红尘辗转,梁欢始信,灵台即灵山,佛,自在心间。
可惜这俗世终是留不住她。经年辗转飘零,她身体多有亏损,直至生下梁御风,已是气血两虚,不久便撒手尘寰。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新凉?
梁欢经此事心中大恸,加上姐姐始终未曾找到,终于心灰意冷。于是带着尚在襁褓的独子扬帆出海,远赴海外。
众女不舍,自行组织船队追随而去,终成沧浪海合欢岛基业。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沧浪主人梁欢这一生当中,欢颜无多,不如意事十常居八'九。
而自始至终,也只爱过那一个女子。
作者有话要说:给男神沧浪主人填的词(按词林正韵)
调寄浪淘沙(沧浪主人)
烽火漫玄黄,
四顾苍茫。
纵横万里铁枪长。
功过是非由众口,
满纸荒唐。
形影两参商,
白露成霜。
浮生一梦又新凉。
浩渺沧浪何处是?
苦海慈航。
第41章庐州旧事
宿醉的感觉非常糟糕。每当此时此刻,石桐宇就想,下次切切不可多饮了。
可惜,他既然结识了梁御风,这个愿望只怕是毕生都难以实现了……
梁少爷精力充沛,一大早就起来了,趿拉着鞋在外间走来走去,吵得他更加头痛欲裂。一怒之下,他索性披衣起来,拉开门就吼:“你!”
结果话音未落,被塞过来的果子堵住嘴——
梁御风笑嘻嘻凑到他跟前,促狭地扬了扬眉毛。
石桐宇气不过,忽然一口咬下去,梁少爷吓得赶紧缩手。手指与口唇一触即分,似有还无的温软,两人心头微生异样。
梁少爷没脸没皮惯了,这回也莫名有点不自在。眼神左飘右飘一阵,也没寻思出说句什么话好。百无聊赖之下,干脆随手抓起几个果子抛着玩儿。
石桐宇悄悄瞥了他一眼,又嚼了嚼嘴里的果子,汁浓味甘,口感柔软,味道酸酸甜甜。梁少爷还毛手毛脚给他去了皮,样子虽然不好看,吃起来滋味却不差。
“猕猴桃?”他看着梁御风手中那几枚没剥皮的,迟疑着没话找话。
外形色泽都差不多,只不过个头非常之小,只有核桃那么大,让他有点不敢肯定。
“呃,我们岛上都叫它奇异果。”梁御风道。
对话挽救了尴尬场面,两人互看了一眼,气氛总算恢复如常。
石桐宇起身自去洗漱,顺口又问:“哪来的?”
这个问题不用思考,梁少爷直接回答:“在门口的竹篮里找到的。”
自从他们来到芙蓉山庄,真可算得上是宾至如归。也不知是每位客人都有这样的待遇,还是小乔特意巴结的缘故。
他们每日清晨刚起来,就有人适时送来朝食早饭。米粥点心都是热腾腾刚出锅的,小菜也清爽可口,连石桐宇都挑不出刺。只不过很少在清早就送水果罢了。
梁御风把篮子提进来后就随便放在桌案上,这时他从篮内拿出食盒,忽然道:“咦?”
石桐宇道:“什么?”
“还有张纸条压在下面。”梁少爷大笑,“哈哈,好丑的字!”
石桐宇一怔,凑过去看时,只见那纸上的字迹确实拙劣如幼儿,歪歪斜斜不说,还缺笔少划。但那三个字却触目惊心,直直撞入眼底——
“给苗苗”。
梁御风没心没肺地狂笑:“哈哈,肯定是小乔送来的吧?这小子!”
石桐宇忽然道:“不对。”
梁御风讶然:“啊?”
石桐宇伸手拿过那张字条,皱眉细细辨认:“我好像……见过这个字迹。”
梁御风张口结舌:“这么丑的字……我看多半是左手写的吧?左手写字不都这么难看?还有字迹一说吗?”
石桐宇倒没想过这一茬,犹豫道:“咦?”
梁御风笑道:“小乔那小子又想讨好苗苗,又怕你揍他,就自以为得计用左手写字……哈哈,真是掩耳盗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