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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近了,近到能清晰感受到另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怦然有力的心跳。
身处黑暗中感官会被无限放大,那柔软的两片落在手上时,易晖立刻就知道,是嘴唇。
周晋珩在亲吻他的手,从手背移动到指根,又缓慢地辗转到虎口处,带着灼热又温和的气息。
那是他画画时拿笔的位置,上辈子这块皮肤曾被烫伤,红肿和水泡消退后不复平滑,变得皱巴巴,色素沉淀让这双手更加难以入眼。他那时虽傻,也懂得分辨美丑,平时要么戴手套,要么藏在袖子里捂着。
而现在,始作俑者正亲吻着伤疤的位置,一如他曾经无数次幻想过的那样,恬静,温柔,没有丝毫嫌恶。
易晖忽然想起,当时周晋珩不是没给他拒绝的机会,也根本阻止不了他中途松开拿着杯子的手。
之所以忍着疼痛不松手,是因为不想他生气,心甘情愿做他发泄怒火的道具;之所以挡着伤口不让别人看,与其说怕自己看到难过,更不如说是因为怕被他看到,怕被他嫌弃。
是因为太爱他。
“对不起。”温热的唇瓣紧贴手背的皮肤,周晋珩的低声呢喃穿过雨声抵达耳畔,仿佛来自遥远的光年之外,经过无数岁月的洗礼,“对不起……再相信我一次,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关于为什么小周坚定认为江一晖就是易晖,其实小周也不确定所谓转世重生,他就是很伤心很绝望,看到江一晖举手投足都跟易晖一样,再加上见到他的一连串反应,因为不接受易晖死了,所以忽略前因后果直接说服自己认定那就是易晖,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至于之后会不会产生怀疑,那就是以后的事了。这个问题在文中很多处都写了,评论里也回答过多次,在这里再统一回答一下,说太多涉及剧透,不说又被追问不停otz……本身魂穿就很玄幻了,何况是人的直觉,不能接受这个逻辑的还是慎看吧。
第三十一章
躺着的人一动也不动,这让周晋珩觉得安心的同时,更为终于能触碰而欣喜。
醒着的时候别说靠近了,说句话都要做好不被搭理的心理准备,这无声的抵抗虽然令人灰心丧气,可也从侧面证明了小傻子没忘记他。
忘不了才会心生怨恨,充满怨恨才会抗拒,而恨是因为爱,被他恨着,总比被他淡忘来得好。
周晋珩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会用在剧本里见到过的奇葩逻辑来安慰自己,苦笑的同时,将那只手握得更紧。
老天终究待他不薄。
犯下的错他会一一弥补,既然给他机会握住这只手,他就再也不会放开。
雨一直下到后半夜。
易晖睁开眼睛时,周晋珩正把掀开一角的门帘放回去,见他醒了,道:“雨刚停,再睡会儿吧。”
易晖没答话,用手掌贴在帐篷布上感受了一下,确实不下雨了,便坐起来收拾东西。
周晋珩劝不住,只好跟他一起收拾。
毛毯没有绳子捆扎,体积略大,塞不进背包,周晋珩就把它夹在腋下,收起的帐篷也被他先一步背上身,易晖要去抢,他仗着个高腿长走在前面,只给易晖留了那包没拆的饼干:“这个你拿着,下山之前必须吃掉。”
易晖懒得理会他这些蛮不讲理的“命令”,把饼干揣进兜里,自顾自地走。
天还黑着,坑洼不平的路面覆着一层雨水,并没有比下雨时好走多少。周晋珩在前面引路,打着电筒的手却背在身后给易晖照路。走了一会儿,易晖过意不去,自己用手机开电筒,道:“我有电筒,你自己照吧。”
周晋珩闻声回头,面孔落在光束中粲然一笑:“好,那你跟着我走,小心脚下。”
过了一会儿,易晖才反应过来他是以为自己关心他才笑的,犹豫再三,解释的话到嘴边还是吞了回去。
说得越多越显得心虚,他们现在的关系充其量只是朋友的朋友,淡然处之才符合自然规律。
沿途经过山上唯一的公共洗手间,周晋珩扭头问:“要方便吗?”
已经过去半个下午加一个晚上,易晖觉得自己还能再憋一会儿,摇头道:“不用。”
本想继续赶路早点下山,谁知周晋珩返身回来,三步并作两步跨到易晖面前,递过手上的毯子:“等我一下。”
易晖抱着毯子呆立在那儿,气得想跺脚又不敢随便乱动,生怕动作幅度一大就要绷不住了。
周晋珩出来后,边擦手边自言自语般地嘀咕:“以后可不能这么憋了,好像在哪本书上看过,硬憋会把肾憋出毛病。”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易晖当即觉得肾一疼,真有点像“憋出毛病”的前兆。
到底还是进了男厕。周晋珩打着手电把易晖送进去,一副要看着他解手的架势,被易晖投来的审视目光盯了半晌,才讪讪地退出去,到外面还不忘高声叮嘱:“地上滑,小心一点。”
易晖觉得自己似乎被当成小孩在照顾,转念一想,从前他是个傻子,可不就等于稚龄儿童吗?
稍有回暖的心登时冷却下来。上一次当就够蠢了,当年那人勾勾手指头他就巴巴地跟上去,就算他没比从前聪明多少,也不至于蠢到那个地步。
太近了,近到能清晰感受到另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怦然有力的心跳。
身处黑暗中感官会被无限放大,那柔软的两片落在手上时,易晖立刻就知道,是嘴唇。
周晋珩在亲吻他的手,从手背移动到指根,又缓慢地辗转到虎口处,带着灼热又温和的气息。
那是他画画时拿笔的位置,上辈子这块皮肤曾被烫伤,红肿和水泡消退后不复平滑,变得皱巴巴,色素沉淀让这双手更加难以入眼。他那时虽傻,也懂得分辨美丑,平时要么戴手套,要么藏在袖子里捂着。
而现在,始作俑者正亲吻着伤疤的位置,一如他曾经无数次幻想过的那样,恬静,温柔,没有丝毫嫌恶。
易晖忽然想起,当时周晋珩不是没给他拒绝的机会,也根本阻止不了他中途松开拿着杯子的手。
之所以忍着疼痛不松手,是因为不想他生气,心甘情愿做他发泄怒火的道具;之所以挡着伤口不让别人看,与其说怕自己看到难过,更不如说是因为怕被他看到,怕被他嫌弃。
是因为太爱他。
“对不起。”温热的唇瓣紧贴手背的皮肤,周晋珩的低声呢喃穿过雨声抵达耳畔,仿佛来自遥远的光年之外,经过无数岁月的洗礼,“对不起……再相信我一次,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关于为什么小周坚定认为江一晖就是易晖,其实小周也不确定所谓转世重生,他就是很伤心很绝望,看到江一晖举手投足都跟易晖一样,再加上见到他的一连串反应,因为不接受易晖死了,所以忽略前因后果直接说服自己认定那就是易晖,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至于之后会不会产生怀疑,那就是以后的事了。这个问题在文中很多处都写了,评论里也回答过多次,在这里再统一回答一下,说太多涉及剧透,不说又被追问不停otz……本身魂穿就很玄幻了,何况是人的直觉,不能接受这个逻辑的还是慎看吧。
第三十一章
躺着的人一动也不动,这让周晋珩觉得安心的同时,更为终于能触碰而欣喜。
醒着的时候别说靠近了,说句话都要做好不被搭理的心理准备,这无声的抵抗虽然令人灰心丧气,可也从侧面证明了小傻子没忘记他。
忘不了才会心生怨恨,充满怨恨才会抗拒,而恨是因为爱,被他恨着,总比被他淡忘来得好。
周晋珩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会用在剧本里见到过的奇葩逻辑来安慰自己,苦笑的同时,将那只手握得更紧。
老天终究待他不薄。
犯下的错他会一一弥补,既然给他机会握住这只手,他就再也不会放开。
雨一直下到后半夜。
易晖睁开眼睛时,周晋珩正把掀开一角的门帘放回去,见他醒了,道:“雨刚停,再睡会儿吧。”
易晖没答话,用手掌贴在帐篷布上感受了一下,确实不下雨了,便坐起来收拾东西。
周晋珩劝不住,只好跟他一起收拾。
毛毯没有绳子捆扎,体积略大,塞不进背包,周晋珩就把它夹在腋下,收起的帐篷也被他先一步背上身,易晖要去抢,他仗着个高腿长走在前面,只给易晖留了那包没拆的饼干:“这个你拿着,下山之前必须吃掉。”
易晖懒得理会他这些蛮不讲理的“命令”,把饼干揣进兜里,自顾自地走。
天还黑着,坑洼不平的路面覆着一层雨水,并没有比下雨时好走多少。周晋珩在前面引路,打着电筒的手却背在身后给易晖照路。走了一会儿,易晖过意不去,自己用手机开电筒,道:“我有电筒,你自己照吧。”
周晋珩闻声回头,面孔落在光束中粲然一笑:“好,那你跟着我走,小心脚下。”
过了一会儿,易晖才反应过来他是以为自己关心他才笑的,犹豫再三,解释的话到嘴边还是吞了回去。
说得越多越显得心虚,他们现在的关系充其量只是朋友的朋友,淡然处之才符合自然规律。
沿途经过山上唯一的公共洗手间,周晋珩扭头问:“要方便吗?”
已经过去半个下午加一个晚上,易晖觉得自己还能再憋一会儿,摇头道:“不用。”
本想继续赶路早点下山,谁知周晋珩返身回来,三步并作两步跨到易晖面前,递过手上的毯子:“等我一下。”
易晖抱着毯子呆立在那儿,气得想跺脚又不敢随便乱动,生怕动作幅度一大就要绷不住了。
周晋珩出来后,边擦手边自言自语般地嘀咕:“以后可不能这么憋了,好像在哪本书上看过,硬憋会把肾憋出毛病。”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易晖当即觉得肾一疼,真有点像“憋出毛病”的前兆。
到底还是进了男厕。周晋珩打着手电把易晖送进去,一副要看着他解手的架势,被易晖投来的审视目光盯了半晌,才讪讪地退出去,到外面还不忘高声叮嘱:“地上滑,小心一点。”
易晖觉得自己似乎被当成小孩在照顾,转念一想,从前他是个傻子,可不就等于稚龄儿童吗?
稍有回暖的心登时冷却下来。上一次当就够蠢了,当年那人勾勾手指头他就巴巴地跟上去,就算他没比从前聪明多少,也不至于蠢到那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