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www.lwtxt.org,和豪门总裁一起重生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他一头泛黄的粉毛发愁,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小孩居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学来了时下年轻人中流行的所有东西,染发和戴耳饰就不说了,连穿衣服的风格都变得奇奇怪怪起来——也不是说不好看吧,但医生还是把人叫过去,认认真真地敲了一记警钟:“小秋,你可以烫发染发打扮漂亮一点,这样你还是一个好小秋,但是文身抽烟喝酒泡吧!这些都不许!”
云秋捋着怀里小熊的耳朵,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医生:“文身疼,抽烟呛人,泡吧好吵,你说的我都试过了,也不是什么很吓人的东西嘛。”
医生:“……”
这些云秋真的都试过。他看见温存锐的朋友里有人纹身,很酷很好看,于是问温存锐那个要怎么弄。
温存锐说:“要用针蘸上墨在你身上刺出花纹,会很疼的,而且文上去之后一般来说都洗不掉,所以说这是基本不可以重来一次的事情,如果不是特别特别特别想,我不是很建议哦。如果你真的特别特别特别想,那我就带你去看看。”
云秋就拽着他说:“看看,看看。”
云秋都想好了,想要在身上纹一只小熊,还想要纹一朵喇叭花。然而他跟着温存锐去了纹身店后,很快就被几个鬼哭狼嚎怕疼的例子和洗纹身的例子吓退了。
反而是温存锐问他:“你这么喜欢小熊,想要把它纹在身上,我懂了,可是喇叭花是怎么回事呢?”
云秋就扭扭捏捏的,也不愿意跟他说,好半天之后等没了人,这才悄悄地靠近温存锐的耳边,小声告诉他:“大哥哥这么叫我的,只这么叫我一个人,不这么叫其他人的。”
温存锐就笑着说:“哦,原来是这样,那我帮你保密。”
抽烟,云秋也试了一下,被呛出了眼泪。他试的时候温存锐别的朋友也在场,撺掇他多吸几口,说“习惯了就好”,被温存锐拦了下来:“这又不是什么好习惯,抽烟伤身体,要提神还不如喝咖啡,这个试试就好,不要学了。”
云秋有点迷茫:“可是抽烟很酷,我看过大哥哥抽烟,他抽烟的样子很好看。”
温存锐又说:“那是他长得好看,抽烟这种没有任何技术难度的事情一点都不酷,你要像萧先生那样做一点有难度的事情,比如说开个公司玩玩什么的,那才叫酷,懂不懂?”
云秋就说:“哦。”
至于喝酒,他上次试过了,并不好喝。而泡吧的话,云秋本能地有点畏惧那样人多且吵嚷的环境,看谁都像是要拐他的黑土狼,所以也不喜欢。
他渐渐地,像是温存锐之前说过的一样,什么都接触过了、尝试之后,渐渐知道了自己真正的喜好,而不是被局限于十八年来那个方寸小家,他只能在他们给他的东西中进行挑选。他知道了自己喜欢听哪一类型的歌,喜欢什么式样的衣服和鞋子——他爱上了利落的短装和漂亮的短靴,也开始在手上逮一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比如戒指,比如手环,一开始他把自己弄得花里胡哨,后面也渐渐地知道什么叫审美和搭配,开始形成自己的穿衣风格。
他一头泛黄的粉毛发愁,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小孩居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学来了时下年轻人中流行的所有东西,染发和戴耳饰就不说了,连穿衣服的风格都变得奇奇怪怪起来——也不是说不好看吧,但医生还是把人叫过去,认认真真地敲了一记警钟:“小秋,你可以烫发染发打扮漂亮一点,这样你还是一个好小秋,但是文身抽烟喝酒泡吧!这些都不许!”
云秋捋着怀里小熊的耳朵,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医生:“文身疼,抽烟呛人,泡吧好吵,你说的我都试过了,也不是什么很吓人的东西嘛。”
医生:“……”
这些云秋真的都试过。他看见温存锐的朋友里有人纹身,很酷很好看,于是问温存锐那个要怎么弄。
温存锐说:“要用针蘸上墨在你身上刺出花纹,会很疼的,而且文上去之后一般来说都洗不掉,所以说这是基本不可以重来一次的事情,如果不是特别特别特别想,我不是很建议哦。如果你真的特别特别特别想,那我就带你去看看。”
云秋就拽着他说:“看看,看看。”
云秋都想好了,想要在身上纹一只小熊,还想要纹一朵喇叭花。然而他跟着温存锐去了纹身店后,很快就被几个鬼哭狼嚎怕疼的例子和洗纹身的例子吓退了。
反而是温存锐问他:“你这么喜欢小熊,想要把它纹在身上,我懂了,可是喇叭花是怎么回事呢?”
云秋就扭扭捏捏的,也不愿意跟他说,好半天之后等没了人,这才悄悄地靠近温存锐的耳边,小声告诉他:“大哥哥这么叫我的,只这么叫我一个人,不这么叫其他人的。”
温存锐就笑着说:“哦,原来是这样,那我帮你保密。”
抽烟,云秋也试了一下,被呛出了眼泪。他试的时候温存锐别的朋友也在场,撺掇他多吸几口,说“习惯了就好”,被温存锐拦了下来:“这又不是什么好习惯,抽烟伤身体,要提神还不如喝咖啡,这个试试就好,不要学了。”
云秋有点迷茫:“可是抽烟很酷,我看过大哥哥抽烟,他抽烟的样子很好看。”
温存锐又说:“那是他长得好看,抽烟这种没有任何技术难度的事情一点都不酷,你要像萧先生那样做一点有难度的事情,比如说开个公司玩玩什么的,那才叫酷,懂不懂?”
云秋就说:“哦。”
至于喝酒,他上次试过了,并不好喝。而泡吧的话,云秋本能地有点畏惧那样人多且吵嚷的环境,看谁都像是要拐他的黑土狼,所以也不喜欢。
他渐渐地,像是温存锐之前说过的一样,什么都接触过了、尝试之后,渐渐知道了自己真正的喜好,而不是被局限于十八年来那个方寸小家,他只能在他们给他的东西中进行挑选。他知道了自己喜欢听哪一类型的歌,喜欢什么式样的衣服和鞋子——他爱上了利落的短装和漂亮的短靴,也开始在手上逮一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比如戒指,比如手环,一开始他把自己弄得花里胡哨,后面也渐渐地知道什么叫审美和搭配,开始形成自己的穿衣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