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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婆婆手上极是利索的,应衬着我同意的那句答语,马上就打开随身带来的方方正正的包裹,把一件一件的东西拿出来摆好,有角梳,公子巾、和一面铜镜,还有一连串好几个形状各异的做工精细的粉盒,这么一排就排成了极好看的样子。隐隐的香气从中细细如流地飘出来,香香甜甜地那么好闻。想来既是鼓捣出了这般气质,定然是有那不凡的作用的。
我在重重缭绕的香气中,凝出眼神来盯着那角梳,几颗水珠点缀目中所视的光景只觉诸什都朦胧如霭,心中徐徐想到,自己怀中还揣着的陈腊月的木簪,就将那木簪取出来,递给她,说,“婆婆用这个吧。”
她在铜镜中瞧了瞧木簪,缓缓地向我点了点头,然后,手法灵巧地帮我结了个清爽而大气的发型。又在那群盒子中,择出两、三只小盒子,轻动机钮打开盖子,在其中取出了好些香喷喷的粉末,加水调了调,调得匀净了,细细地敷在我脸上。
那粉末有淡淡的香味,有点提神,我觉得精神都好了些。
经着婆婆一双巧手这么一勾勒,突出和夸大一些棱角后,果然去掉了好些女孩子的秀气,另外又加上了好些英气上去,就像换了一个人。确实有点不怎么像我了。
我不由在心底暗暗称叹起来,这个婆婆真是厉害,连这么厉害只在传说中听说过的易容术,也不在话下。我想到这些又看了看婆婆那双已显苍老的巧手,只觉得是苍老得好看。
不过,这个婆婆比颉利和芙蕖管我都严,什么地方都不让我去,还时常在我耳边叨唠,她已老迈年高。跟不上我的脚步,时常要我留在她身边给她看着个影子,莫眼花将我看得丢了。这下我可真是吃瘪,常常要顾忌她确实老迈年高,就不好到处乱跑,让她颤巍巍着脚步到处去找我。
由此我天天过的那是什么日子,整个就是吃、住、睡、行,一点趣味都没有,简直要乏味死了。一两日也容易对付,若是时日长了。我已不太敢想那些日后的事。
不过,她将我扮成如此清俊的小生,却着实有些招蜂引蝶。我们打那大街上一路走过。我只是低调地盯看着自己一双脚尖,不想,前后就有两、三个姑娘向我抛手绢。一开始我还有些不懂,这城中的姑娘怎么都这么不小心,将手帕丢得满大街都是。还往往让我捡得正好,这个捡手帕就捡得面有难色,况且寻思着婆婆年事已高,就不好让婆婆捡,只得屈着自己勉为其难地一捡再捡。终究是不怎么愿意捡的。
后来,我思考了很久。才真实地发觉,我为什么不愿意捡手帕的真实原因。
原因其实简单,那时。我虽扮成个公了,但从心眼儿里看出去这尘世,还用的是一副小女儿情态。但见一只绢帕,在眼前飘过,便得正好。而且还分外巴望,那是个公子哥儿送的。
只是。每一次寻到的丢手绢的对象,不是粉衣服的花姑娘,就是个绿衣服的花姑娘。安然不是心中所想的清俊公子,出尘一笑,很是让人丛生失望。只有一次是个例外,也不是例得太外,因那还是一个姑娘,唯一不同的是那是个穿黑衣服的花姑娘。
不过,那黑衣服的姑娘将我误认成了,当今最富盛名的双面采花兼断袖,正当红的采花贼包晓义。其实,包晓义的名头虽大,但我一直不能理解,他既然已经双面采花之后,还如何能再行断袖之实。只是,这个问题先后难倒很多人后,也没能找到答案,就只得作罢。不想白日里遇到这桩事,却是正经和包晓义有关。关于包晓义的那个疑问,我已经等待了三年,甚是渴求一个伶俐人与我指点一二,捅破了那层窗纸来看看。
然此番,却是有人将我认成了是那市井中鲜艳名声的采花贼。我的委屈简直比天上的星星还多。
这姑娘行事却是地道的认真,她瞧了瞧我那陌生的眼色,就像生怕我忘了自己从前做地的坏事一样,一桩桩提点给我,帮我回忆。包晓义这一生不平凡的花边生平,便比人们传讲的过往更加齐全地笼荷下来,果然是字字血声声泪。语中那人,非常之适合成为被替天行道的对象。
我很受感染,想这包晓义可真是不晓义,怎么尽干这种不是人的事呢。差点要陪流两滴泪。
只是那姑娘并不容下空来,她控诉得毕了,马上重凝神问我说,“这种人杀得杀不得?”我认同得厉害,自然是将一颗人头点得殷勤,又附上几句,“... -->>
那婆婆手上极是利索的,应衬着我同意的那句答语,马上就打开随身带来的方方正正的包裹,把一件一件的东西拿出来摆好,有角梳,公子巾、和一面铜镜,还有一连串好几个形状各异的做工精细的粉盒,这么一排就排成了极好看的样子。隐隐的香气从中细细如流地飘出来,香香甜甜地那么好闻。想来既是鼓捣出了这般气质,定然是有那不凡的作用的。
我在重重缭绕的香气中,凝出眼神来盯着那角梳,几颗水珠点缀目中所视的光景只觉诸什都朦胧如霭,心中徐徐想到,自己怀中还揣着的陈腊月的木簪,就将那木簪取出来,递给她,说,“婆婆用这个吧。”
她在铜镜中瞧了瞧木簪,缓缓地向我点了点头,然后,手法灵巧地帮我结了个清爽而大气的发型。又在那群盒子中,择出两、三只小盒子,轻动机钮打开盖子,在其中取出了好些香喷喷的粉末,加水调了调,调得匀净了,细细地敷在我脸上。
那粉末有淡淡的香味,有点提神,我觉得精神都好了些。
经着婆婆一双巧手这么一勾勒,突出和夸大一些棱角后,果然去掉了好些女孩子的秀气,另外又加上了好些英气上去,就像换了一个人。确实有点不怎么像我了。
我不由在心底暗暗称叹起来,这个婆婆真是厉害,连这么厉害只在传说中听说过的易容术,也不在话下。我想到这些又看了看婆婆那双已显苍老的巧手,只觉得是苍老得好看。
不过,这个婆婆比颉利和芙蕖管我都严,什么地方都不让我去,还时常在我耳边叨唠,她已老迈年高。跟不上我的脚步,时常要我留在她身边给她看着个影子,莫眼花将我看得丢了。这下我可真是吃瘪,常常要顾忌她确实老迈年高,就不好到处乱跑,让她颤巍巍着脚步到处去找我。
由此我天天过的那是什么日子,整个就是吃、住、睡、行,一点趣味都没有,简直要乏味死了。一两日也容易对付,若是时日长了。我已不太敢想那些日后的事。
不过,她将我扮成如此清俊的小生,却着实有些招蜂引蝶。我们打那大街上一路走过。我只是低调地盯看着自己一双脚尖,不想,前后就有两、三个姑娘向我抛手绢。一开始我还有些不懂,这城中的姑娘怎么都这么不小心,将手帕丢得满大街都是。还往往让我捡得正好,这个捡手帕就捡得面有难色,况且寻思着婆婆年事已高,就不好让婆婆捡,只得屈着自己勉为其难地一捡再捡。终究是不怎么愿意捡的。
后来,我思考了很久。才真实地发觉,我为什么不愿意捡手帕的真实原因。
原因其实简单,那时。我虽扮成个公了,但从心眼儿里看出去这尘世,还用的是一副小女儿情态。但见一只绢帕,在眼前飘过,便得正好。而且还分外巴望,那是个公子哥儿送的。
只是。每一次寻到的丢手绢的对象,不是粉衣服的花姑娘,就是个绿衣服的花姑娘。安然不是心中所想的清俊公子,出尘一笑,很是让人丛生失望。只有一次是个例外,也不是例得太外,因那还是一个姑娘,唯一不同的是那是个穿黑衣服的花姑娘。
不过,那黑衣服的姑娘将我误认成了,当今最富盛名的双面采花兼断袖,正当红的采花贼包晓义。其实,包晓义的名头虽大,但我一直不能理解,他既然已经双面采花之后,还如何能再行断袖之实。只是,这个问题先后难倒很多人后,也没能找到答案,就只得作罢。不想白日里遇到这桩事,却是正经和包晓义有关。关于包晓义的那个疑问,我已经等待了三年,甚是渴求一个伶俐人与我指点一二,捅破了那层窗纸来看看。
然此番,却是有人将我认成了是那市井中鲜艳名声的采花贼。我的委屈简直比天上的星星还多。
这姑娘行事却是地道的认真,她瞧了瞧我那陌生的眼色,就像生怕我忘了自己从前做地的坏事一样,一桩桩提点给我,帮我回忆。包晓义这一生不平凡的花边生平,便比人们传讲的过往更加齐全地笼荷下来,果然是字字血声声泪。语中那人,非常之适合成为被替天行道的对象。
我很受感染,想这包晓义可真是不晓义,怎么尽干这种不是人的事呢。差点要陪流两滴泪。
只是那姑娘并不容下空来,她控诉得毕了,马上重凝神问我说,“这种人杀得杀不得?”我认同得厉害,自然是将一颗人头点得殷勤,又附上几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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