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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聊天,掏出手机相隔几千里都可以看着对方说话......”反正已告诉他自己是穿越来的,跟他说说后世,让他长点见识。
少爷越说越离谱了,不是脑子坏了,是疯了,还是有狂妄症的疯子,世上哪有这样的奇事,分明是少爷在胡说八道。
不能让旁人知道,否则少爷这辈子就完了。还是先劝他回家,告诉太太,早点治疗要紧:“少爷,咱们出来也有一段时间了,先回去吧!”
“现在究竟是哪一年都没弄清楚,回什么家呀!”邓云急了,说话也不过脑子,心中想什么就说什么。
少爷是读书人,怎么反复问小孩子都知道的问题呢?答案只有一个,不是神经病就是白痴,先哄他回家再说:“少爷,现在是崇祯十二年,这下可以回家了吧!”
明末,乱得不能再乱的明末,流寇杀人放火,鞑子杀人放火,甚至有官兵也杀人放火......就自己这瘦不拉几的废材,随便碰上那一伙,基本上都是死翘翘。
逃,逃到海外,随便找个岛屿安身都好,以自己多了几百年的见识,做个岛主也不错。
出海就要船,可造船要很多银子,当务之急是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
钱赚钱才是最赚钱的,现在自己最缺的就是钱,口袋里的十个铜板只够买几根油条,要想赚钱,只有空手套白狼。
邓云开始转移目标,边走边盯着行人看,寻找目标,寻找凯子。
邓旺急了,见邓云不理会自己,想拉他回家。
邓云怒了,自己正想着怎么赚钱,邓旺在这里拉拉扯扯,没完没了的,抬手就给了邓旺的后脑勺一巴掌。
邓云不高,一米七左右,可邓旺接近两米,他要踮起脚才能得逞,好在邓旺没有还手,这让他提着的心放下来了,每当邓旺拉拉扯扯时,就给邓旺后脑勺一巴掌,打了几巴掌后,邓旺老实了,乖乖的跟在后面。
无缘无故挨了几巴掌,邓旺很憋屈,但少爷是疯子,不能跟疯子一般见识,再憋屈也只好忍着。
邓云漫无目的,这条街走到哪条街,看见一个专门代人写字的摊子,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丝灵光,自己满世界寻找凯子,不如守株待兔。
大明文人的地位极高,只要你能写出好诗文来,别人就会高看你一眼,故而有很多半吊子也很想写一首好诗,或一片好文章来显摆,只是水平有限,挖空心思也写不出来。
有些家中钱财万贯的纨绔子弟想着找人捉笔,但有才华的文人大多数有一身傲骨,即使吃糠咽菜也不会出卖自己的学问。
自己也写不出好诗或好文章来,但自己是从后世穿越来的,明朝之后的诗词还记得一些,虽然不多,但自己也没想过以后就靠卖诗词过日子,这种事一次就够了,多了就出名了,很有可能会穿帮,这样就成了文人眼中的败类,就没法在大明混了。
代人写字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挺清爽的,身上的儒衫虽有点发白,但浆洗得干干净净,像个读书人,可能是读了一辈子书,功名没考上,家给读穷了,迫不得已才出来代人写字混生活。
“老丈,能否借一张纸和毛笔一用。”邓云说干就干,剽窃别人的诗词是有些厚颜无耻,但自己穷,又生活在乱世,为了过上好生活,为了能活下去,脸皮不要也罢,反正此事也没人知道。
“小子,老夫又不认识你,这纸和笔是用钱买来的,凭什么借给你。”
这老头本是读书人,被生活所困也变得市侩了,没办法,邓云掏出口袋中的所有的铜板说:“老丈,这十个铜板买你一张纸够吗?”
朋友聊天,掏出手机相隔几千里都可以看着对方说话......”反正已告诉他自己是穿越来的,跟他说说后世,让他长点见识。
少爷越说越离谱了,不是脑子坏了,是疯了,还是有狂妄症的疯子,世上哪有这样的奇事,分明是少爷在胡说八道。
不能让旁人知道,否则少爷这辈子就完了。还是先劝他回家,告诉太太,早点治疗要紧:“少爷,咱们出来也有一段时间了,先回去吧!”
“现在究竟是哪一年都没弄清楚,回什么家呀!”邓云急了,说话也不过脑子,心中想什么就说什么。
少爷是读书人,怎么反复问小孩子都知道的问题呢?答案只有一个,不是神经病就是白痴,先哄他回家再说:“少爷,现在是崇祯十二年,这下可以回家了吧!”
明末,乱得不能再乱的明末,流寇杀人放火,鞑子杀人放火,甚至有官兵也杀人放火......就自己这瘦不拉几的废材,随便碰上那一伙,基本上都是死翘翘。
逃,逃到海外,随便找个岛屿安身都好,以自己多了几百年的见识,做个岛主也不错。
出海就要船,可造船要很多银子,当务之急是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
钱赚钱才是最赚钱的,现在自己最缺的就是钱,口袋里的十个铜板只够买几根油条,要想赚钱,只有空手套白狼。
邓云开始转移目标,边走边盯着行人看,寻找目标,寻找凯子。
邓旺急了,见邓云不理会自己,想拉他回家。
邓云怒了,自己正想着怎么赚钱,邓旺在这里拉拉扯扯,没完没了的,抬手就给了邓旺的后脑勺一巴掌。
邓云不高,一米七左右,可邓旺接近两米,他要踮起脚才能得逞,好在邓旺没有还手,这让他提着的心放下来了,每当邓旺拉拉扯扯时,就给邓旺后脑勺一巴掌,打了几巴掌后,邓旺老实了,乖乖的跟在后面。
无缘无故挨了几巴掌,邓旺很憋屈,但少爷是疯子,不能跟疯子一般见识,再憋屈也只好忍着。
邓云漫无目的,这条街走到哪条街,看见一个专门代人写字的摊子,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丝灵光,自己满世界寻找凯子,不如守株待兔。
大明文人的地位极高,只要你能写出好诗文来,别人就会高看你一眼,故而有很多半吊子也很想写一首好诗,或一片好文章来显摆,只是水平有限,挖空心思也写不出来。
有些家中钱财万贯的纨绔子弟想着找人捉笔,但有才华的文人大多数有一身傲骨,即使吃糠咽菜也不会出卖自己的学问。
自己也写不出好诗或好文章来,但自己是从后世穿越来的,明朝之后的诗词还记得一些,虽然不多,但自己也没想过以后就靠卖诗词过日子,这种事一次就够了,多了就出名了,很有可能会穿帮,这样就成了文人眼中的败类,就没法在大明混了。
代人写字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挺清爽的,身上的儒衫虽有点发白,但浆洗得干干净净,像个读书人,可能是读了一辈子书,功名没考上,家给读穷了,迫不得已才出来代人写字混生活。
“老丈,能否借一张纸和毛笔一用。”邓云说干就干,剽窃别人的诗词是有些厚颜无耻,但自己穷,又生活在乱世,为了过上好生活,为了能活下去,脸皮不要也罢,反正此事也没人知道。
“小子,老夫又不认识你,这纸和笔是用钱买来的,凭什么借给你。”
这老头本是读书人,被生活所困也变得市侩了,没办法,邓云掏出口袋中的所有的铜板说:“老丈,这十个铜板买你一张纸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