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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威胁道:“谁敢靠近,我就画花谁的脸!”
“早就料到你会这样,我只是要她们罚你喝酒而已。”在主人的笑声中,这场混乱宣告结束。
“吵死人了!”金珊珊眼中燃着怒火,大声咆哮。
“生气会使女人变老变丑。”店员小青语重心长地劝慰。
“你帮我找找看有没有白头发?”金珊珊一副吓坏的模样。
小青仔细撩拨着她的乌发,就像是猴子彼此互相抓虱子那样。“没有。”
金珊珊得意的微笑。“幸好我天生丽质,连老天爷都不忍心伤害我。”
“不过,你最近越来越像中国国宝。”小青凝视着她,目光流露担忧。
“是西施?还是貂蝉?”都是以狐狸精闻名的美女,也是金珊珊的偶像。
“我指的是还活在世上,有黑眼圈的熊猫。”小青老实到令人憎恨的地步。
“去刷马桶!”这个貌不惊人,嘴却吓人的小青,跟那该死的金佩佩像极了。
小青只好以恨不得踩死蚂蚁的步伐走到店后。
做金珊珊的苦命员工,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虽然不了解她的过去,但对她的脾气了若指掌,只要说一句她不爱听的话,下场就是刷马桶,标准的蛇蝎美人。
至于苦命的意思是,她不仅要忙店里的事,还要当她的私人女佣;不过两人虽算不上惺惺相惜,但也勉强称得上是相依为命。
根据她的观察,这阵子金珊珊的心情恶劣到极点,她提醒自己谨言慎行为妙。
严格来说,真正让金珊珊生气的并不是小青,因为小青吃苦耐劳,叫她帮忙槌背捏腿,从来没有半句埋怨,所以每次她去巴黎添购新装,总是能放心的把店交给小青打理。
让她发怒的原因,其实是机械怪手所发出来的噪音,严重影响到她的睡眠和生意。
当初来到台湾,为了继续过着挥霍的日子,她决定将在美国骗到手的二十万美金,全部拿来投资开店。
经过三个月的市场调查,和谨慎小心的评估,她才选择在信义路的巷内,以每个月四十万台币租下两层楼,一楼当店面,二楼当住家。
这个决定原本是非常完美的,因为“丽芙”不只是一家装潢华丽的服饰店,它更是集合流行和优雅,以及她个人品味的高级舶来品沙龙,提供名媛淑女美的资讯和时尚趋势。
一开始店里的生意简直好到让她数钞票数到手酸,笑到嘴角不用化妆,自然形成马戏团小丑的快乐笑容。
可是自从对街竖起“工地危险”的告示牌之后,整整两个星期,连一只苍蝇都没看见;不是因为门窗关死阻断了苍蝇的生路,而是因为灰尘让苍蝇全死在门外,光是扫地掸灰尘就累死小青了。
眼看“丽芙”变成活人回避的疫区,她为此生气,但却也无计可施。
她曾经写过抱怨信,也写过匿名恐吓信,要求工程尽速完工,可是都石沉大海。
这位柏克莱工程公司的老板,自以为有几个,不,或许是几亿个臭钱就了不起,气得她跑去找关老爷,诅咒他的结局跟老爹一样!
直觉告诉她,那个混蛋是个快进棺材的糟老头,有着死鱼眼、鸡爪手、秃头和啤酒肚,满身癌细胞,**生疮长脓,只能穿纸尿裤,就算是威而刚也不能使他拥有鱼水之欢,这种惨不忍睹的人生,还是早点去见阎罗王比较好。
“我一个人看店就好了,你需要补充睡眠。”小青回到店内。
“我哪睡得着?”金珊珊打了个大呵欠,补充诅咒。“该死的噪音!”
“你看起来像快昏倒了,还是找间旅馆睡一下比较好。”小青一脸的同情。
“除非你肯自动减薪!”金珊珊逮着机会,变相地提议扣薪,算是共体时艰。
“请当我没说。”小青双手合十,恳求她得了健忘症。
金珊珊晓以大义地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你可以睡车子里。”小青临危不乱。
“啊!”金珊珊猛地大叫一声。
“怎么了?”小青以为自己又说错话,大难临头。
“昨晚我喝醉了,是坐计程车回来的。”金珊珊指出。
‘你车子停哪?”小青提心吊胆地问。“最近窃车集团很猖狂的!”
“呸!你这个乌鸦嘴!”金珊珊冷不防地轻拍她的嘴,以示薄惩。
小青吃了闷亏,却不敢发怒,反而还好心建议道:“你快去找车子,找到后开到郊外去睡一觉吧!”
“好吧。”金珊珊依照惯例来到镜前,准备在出门前做一番加工,修缮美貌。
扑了一层蜜粉,涂上一嘴口红,再喷一身的香水,对镜自怜一阵,她才款款步出店门。
望着对街的工地,强忍着想在地上捡石头,打死几只小鸟的冲动;她明白就算自己那么做也是没用的,毕竟错不在这些工人,他们只不过是领人薪水的可怜虫,真正可恶的人是那个讨人厌的糟老头!
不晓得在台湾盖一栋大楼要花多少时间?她真担心,当七个月后她过二十六岁生日,也就是明年一月时,到时候别人会以为她是过六十二岁生日的老太婆。
不行!她要不就赶快嫁人,要不就一脚踹死糟老头!
相形之下,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她到台湾的这一年来,还没遇到半个让她看得顺眼的英俊多金冤大头。
新人生比旧人生辛苦了一点,以前她不用赚钱就有花不完的钱,现在她才知道老爹的好处。
不过旧习难改,她依旧是派对动物,每个星期有三天会周旋在纸醉金迷的场合,只可惜那些有钱的公子哥儿,不是太丑,就是太嫩;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事,着实委屈了她,而她也对还没断奶的男孩不感兴趣。
她这个人相当重视自己的美貌,凡是有损美丽的结果,她不会做!因此她曾经想过,自己将来最好的出路就是做情妇,当一辈子的狐狸精,永远不用担心会因为怀孕而身材走样。
正当她穿过窄巷,从头顶上传来此起彼落的口哨声。
“美女!”一个戴着可笑的钢盔、状似**的工人喊道。
“你妈的好!”金珊珊竖着中指问候人家的妈妈,恶毒无比。
“你有胆再说一遍!”被羞辱的工人青筋暴现,四周被笑声淹没。
金珊珊变本加厉地说:“看你营养不良的样子,还不快回家吃你妈的奶。”
“你别跑!贱女人!”工人气得火冒三丈,身手矫健地攀住滑梯,直逼而来。
“摔死你最好!”金珊珊加快脚步,连逃命都保持优雅的姿态,全靠多年修炼有成。
“小姐!”一只修长的手指敲打着玻璃车窗。
“你招魂啊!”金珊珊吃力地睁开惺松的睡眼。
“你的车子不该停这儿!”厉声从窗缝中透了进来。
“不停这,难道要停你头上?!”金珊珊正缺出气筒发泄。
“这里是残障停车位,你没资格停。”声音中弥漫着怒气。
金珊珊毫不示弱地说:“你是什么东东?是残障人士,还是交通警察?”
“都不是。”屏息了一下,变成充满正义感的口吻。“我是正义之士。”
“原来你是鸡公!”金珊珊大笑三声,然后嗤之以鼻地说:“我要把车子停哪,关你屁事!”
“好个泼妇!”车窗外的高大身影突然弯下腰,探头打量泼妇的尊容。
一张她有生以来所见过,最英俊潇洒的东方脸孔,映在车窗上。
她感到脸颊有些微烫,心中对于自己刚才的出言不逊深感后悔,但她仍然不忘露出甜美的笑容——这是狐狸精的专长,只要是穿着亚曼尼西装的帅男,管他是死会还是活会,她都会不遗余力地施展电人的高强本领。
很显然的,他不是那种**粘在办公椅上的绣花枕头,他的皮肤晒了不少的阳光,强壮的体格充满十足的动力,尽管他穿着剪裁合身的黑色西装,但衬衫的领口故意少扣了两颗扣子,领带吊儿郎当地悬挂着,反而更加突显出他与生俱来的男性魅力!那对深邃的眼眸更是令她一阵悸动
怎么搞的?这个男人又不可怕,她为何会紧张莫名?
他绝对是个危险人物,说得夸张点,他是个有高贵外表的痞子!她一定得冷静下来,否则让他看出他第一眼就蛊惑了她,她就惨了!
她立刻使出扭转劣势的秘诀——用软声柔语“撒奶”
“我不是有意占用残障停车位,我是没看清楚。”
“你的眼睛那么大,不像视力有问题。”
“我失眠好几天,精神恍惚。”金珊珊懒洋洋地强调。
“你骂人的时候倒是精力充沛!”男人捉住她的把柄进攻。
“我在车里睡觉,被你吵醒,难免会说出失态的话。”金珊珊解释。
“在车里睡觉很危险,会使歹徒有机可乘。”男人出自好意的提醒。
金珊珊眼眸闪烁着有如星星般的光芒。“谢谢你的关心,你真是个好人。”
“你还不快把车子移开!”男人无动于衷地沉着脸说道,似乎对抛媚眼有免疫力。
“等一下,好人先生,请问尊姓大名?”金珊珊摇下车窗追问。
“小姐,我没兴趣跟你做朋友。”男人冷得令人不寒而栗。
“你拒绝我?!”金珊珊完全不能接受他如此冷漠的反应。
男人以命令的口气说;“快把车子开走!”
这个俊男正好就是向修华,昨晚的她,留给他一个很不好的印象。
他见过的美女不少,也曾经跟其中几个美女共谱恋曲,但他有他的原则,不是所有美女都能成为他的女朋友,只有个性好的美女才能得到他的青睐,至于像她这种只会惹是生非的狐狸精,不要说交往,他连看都懒得再看一眼。
昨晚他也喝了不少酒,所以将车子留在原地,由詹启良送他回住处,今天好不容易忙完公事过来取车,由于天生的正义感使然,让他忍不住想过来数落占用残障车位的车主一番,没想到却反而被这只可恶的狐狸精骂鸡公,实在令他怒气难消!
她想知道他的名字?门儿都没有!他根本不可能会给她纠缠不清的机会。
一个转身,正打算头也不回地往自己的车子走去,哪知大难临脚——
真搞不懂她是报复心太强,还是开车技术太烂?有路不开,居然将轮子辗到他脚上?!
“老天!停车!快停车!”向修华气得胀红了脸,拍打着车身,呼天喊救命。
“发生什么事了?”车子倒退停妥之后,金珊珊急忙跳下车,一探究竟。
向修华靠着自己车子的车门,边喘着气边说:“你究竟会不会开车?”
“我还是赛车俱乐部的高手。”金珊珊一脸浑然不知闯祸的表情。
“小姐,刚才你的轮胎从我脚上辗过。”向修华气得咬牙切齿。
“我就说我精神恍惚嘛!”金珊珊一副天真无辜的模样。
“真是倒楣!”向修华试着扭动足踝,测试自己受伤的程度。
看他脸色凝重,金珊珊出自好意地提议道:“我送你去医院做检查。”
“不用麻烦,我还想活着娶妻生子。”向修华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就知道你没结婚。”金珊珊嘴角拉出如上弦月的弧线,增强美丽指数。
“但我已经有未婚妻了。”她想诱惑他,他就给她当头棒喝,让她趁早死心。
“恭喜你。”金珊珊突然弯下腰,在他还来不及反应之下,脱掉他的皮鞋。
“你干什么?”向修华气呼呼地瞪着她,眸中有着熊熊的杀气。
金珊珊握着他的脚。“我想知道你的脚有没有伤到。”
“我没事,麻烦你把鞋子还给我。”向修华怒喝。
他真服了这只超级狐狸精,居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虽然是生意人必备的条件,但绝对不是女人该有的心态。
眼看她的手握住他的脚旋弄,越转越痛,他的下颔紧绷,额头青筋暴现
他一向以打女人为耻,但这个狐狸精却令他发火,对付她只能用狠招!彼不得脚痛,他狠狠地朝她踹下去,一时失准,或者应该说是太准了,他的脚竟不偏不倚地踹到她胸部——
柔软有如布丁的感觉,使他体内莫名其妙地燃烧了起来。
怎么会这样?他不明白,也不想弄明白,丢下跌坐在地上,一手搓揉着疼痛的胸口、一手紧抓着皮鞋不放的狐狸精,他转身钻进车里,踩着油门,火速逃离现场。
“喂!你的皮鞋!”金珊珊望着车牌,铭记在心。
器威胁道:“谁敢靠近,我就画花谁的脸!”
“早就料到你会这样,我只是要她们罚你喝酒而已。”在主人的笑声中,这场混乱宣告结束。
“吵死人了!”金珊珊眼中燃着怒火,大声咆哮。
“生气会使女人变老变丑。”店员小青语重心长地劝慰。
“你帮我找找看有没有白头发?”金珊珊一副吓坏的模样。
小青仔细撩拨着她的乌发,就像是猴子彼此互相抓虱子那样。“没有。”
金珊珊得意的微笑。“幸好我天生丽质,连老天爷都不忍心伤害我。”
“不过,你最近越来越像中国国宝。”小青凝视着她,目光流露担忧。
“是西施?还是貂蝉?”都是以狐狸精闻名的美女,也是金珊珊的偶像。
“我指的是还活在世上,有黑眼圈的熊猫。”小青老实到令人憎恨的地步。
“去刷马桶!”这个貌不惊人,嘴却吓人的小青,跟那该死的金佩佩像极了。
小青只好以恨不得踩死蚂蚁的步伐走到店后。
做金珊珊的苦命员工,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虽然不了解她的过去,但对她的脾气了若指掌,只要说一句她不爱听的话,下场就是刷马桶,标准的蛇蝎美人。
至于苦命的意思是,她不仅要忙店里的事,还要当她的私人女佣;不过两人虽算不上惺惺相惜,但也勉强称得上是相依为命。
根据她的观察,这阵子金珊珊的心情恶劣到极点,她提醒自己谨言慎行为妙。
严格来说,真正让金珊珊生气的并不是小青,因为小青吃苦耐劳,叫她帮忙槌背捏腿,从来没有半句埋怨,所以每次她去巴黎添购新装,总是能放心的把店交给小青打理。
让她发怒的原因,其实是机械怪手所发出来的噪音,严重影响到她的睡眠和生意。
当初来到台湾,为了继续过着挥霍的日子,她决定将在美国骗到手的二十万美金,全部拿来投资开店。
经过三个月的市场调查,和谨慎小心的评估,她才选择在信义路的巷内,以每个月四十万台币租下两层楼,一楼当店面,二楼当住家。
这个决定原本是非常完美的,因为“丽芙”不只是一家装潢华丽的服饰店,它更是集合流行和优雅,以及她个人品味的高级舶来品沙龙,提供名媛淑女美的资讯和时尚趋势。
一开始店里的生意简直好到让她数钞票数到手酸,笑到嘴角不用化妆,自然形成马戏团小丑的快乐笑容。
可是自从对街竖起“工地危险”的告示牌之后,整整两个星期,连一只苍蝇都没看见;不是因为门窗关死阻断了苍蝇的生路,而是因为灰尘让苍蝇全死在门外,光是扫地掸灰尘就累死小青了。
眼看“丽芙”变成活人回避的疫区,她为此生气,但却也无计可施。
她曾经写过抱怨信,也写过匿名恐吓信,要求工程尽速完工,可是都石沉大海。
这位柏克莱工程公司的老板,自以为有几个,不,或许是几亿个臭钱就了不起,气得她跑去找关老爷,诅咒他的结局跟老爹一样!
直觉告诉她,那个混蛋是个快进棺材的糟老头,有着死鱼眼、鸡爪手、秃头和啤酒肚,满身癌细胞,**生疮长脓,只能穿纸尿裤,就算是威而刚也不能使他拥有鱼水之欢,这种惨不忍睹的人生,还是早点去见阎罗王比较好。
“我一个人看店就好了,你需要补充睡眠。”小青回到店内。
“我哪睡得着?”金珊珊打了个大呵欠,补充诅咒。“该死的噪音!”
“你看起来像快昏倒了,还是找间旅馆睡一下比较好。”小青一脸的同情。
“除非你肯自动减薪!”金珊珊逮着机会,变相地提议扣薪,算是共体时艰。
“请当我没说。”小青双手合十,恳求她得了健忘症。
金珊珊晓以大义地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你可以睡车子里。”小青临危不乱。
“啊!”金珊珊猛地大叫一声。
“怎么了?”小青以为自己又说错话,大难临头。
“昨晚我喝醉了,是坐计程车回来的。”金珊珊指出。
‘你车子停哪?”小青提心吊胆地问。“最近窃车集团很猖狂的!”
“呸!你这个乌鸦嘴!”金珊珊冷不防地轻拍她的嘴,以示薄惩。
小青吃了闷亏,却不敢发怒,反而还好心建议道:“你快去找车子,找到后开到郊外去睡一觉吧!”
“好吧。”金珊珊依照惯例来到镜前,准备在出门前做一番加工,修缮美貌。
扑了一层蜜粉,涂上一嘴口红,再喷一身的香水,对镜自怜一阵,她才款款步出店门。
望着对街的工地,强忍着想在地上捡石头,打死几只小鸟的冲动;她明白就算自己那么做也是没用的,毕竟错不在这些工人,他们只不过是领人薪水的可怜虫,真正可恶的人是那个讨人厌的糟老头!
不晓得在台湾盖一栋大楼要花多少时间?她真担心,当七个月后她过二十六岁生日,也就是明年一月时,到时候别人会以为她是过六十二岁生日的老太婆。
不行!她要不就赶快嫁人,要不就一脚踹死糟老头!
相形之下,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她到台湾的这一年来,还没遇到半个让她看得顺眼的英俊多金冤大头。
新人生比旧人生辛苦了一点,以前她不用赚钱就有花不完的钱,现在她才知道老爹的好处。
不过旧习难改,她依旧是派对动物,每个星期有三天会周旋在纸醉金迷的场合,只可惜那些有钱的公子哥儿,不是太丑,就是太嫩;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事,着实委屈了她,而她也对还没断奶的男孩不感兴趣。
她这个人相当重视自己的美貌,凡是有损美丽的结果,她不会做!因此她曾经想过,自己将来最好的出路就是做情妇,当一辈子的狐狸精,永远不用担心会因为怀孕而身材走样。
正当她穿过窄巷,从头顶上传来此起彼落的口哨声。
“美女!”一个戴着可笑的钢盔、状似**的工人喊道。
“你妈的好!”金珊珊竖着中指问候人家的妈妈,恶毒无比。
“你有胆再说一遍!”被羞辱的工人青筋暴现,四周被笑声淹没。
金珊珊变本加厉地说:“看你营养不良的样子,还不快回家吃你妈的奶。”
“你别跑!贱女人!”工人气得火冒三丈,身手矫健地攀住滑梯,直逼而来。
“摔死你最好!”金珊珊加快脚步,连逃命都保持优雅的姿态,全靠多年修炼有成。
“小姐!”一只修长的手指敲打着玻璃车窗。
“你招魂啊!”金珊珊吃力地睁开惺松的睡眼。
“你的车子不该停这儿!”厉声从窗缝中透了进来。
“不停这,难道要停你头上?!”金珊珊正缺出气筒发泄。
“这里是残障停车位,你没资格停。”声音中弥漫着怒气。
金珊珊毫不示弱地说:“你是什么东东?是残障人士,还是交通警察?”
“都不是。”屏息了一下,变成充满正义感的口吻。“我是正义之士。”
“原来你是鸡公!”金珊珊大笑三声,然后嗤之以鼻地说:“我要把车子停哪,关你屁事!”
“好个泼妇!”车窗外的高大身影突然弯下腰,探头打量泼妇的尊容。
一张她有生以来所见过,最英俊潇洒的东方脸孔,映在车窗上。
她感到脸颊有些微烫,心中对于自己刚才的出言不逊深感后悔,但她仍然不忘露出甜美的笑容——这是狐狸精的专长,只要是穿着亚曼尼西装的帅男,管他是死会还是活会,她都会不遗余力地施展电人的高强本领。
很显然的,他不是那种**粘在办公椅上的绣花枕头,他的皮肤晒了不少的阳光,强壮的体格充满十足的动力,尽管他穿着剪裁合身的黑色西装,但衬衫的领口故意少扣了两颗扣子,领带吊儿郎当地悬挂着,反而更加突显出他与生俱来的男性魅力!那对深邃的眼眸更是令她一阵悸动
怎么搞的?这个男人又不可怕,她为何会紧张莫名?
他绝对是个危险人物,说得夸张点,他是个有高贵外表的痞子!她一定得冷静下来,否则让他看出他第一眼就蛊惑了她,她就惨了!
她立刻使出扭转劣势的秘诀——用软声柔语“撒奶”
“我不是有意占用残障停车位,我是没看清楚。”
“你的眼睛那么大,不像视力有问题。”
“我失眠好几天,精神恍惚。”金珊珊懒洋洋地强调。
“你骂人的时候倒是精力充沛!”男人捉住她的把柄进攻。
“我在车里睡觉,被你吵醒,难免会说出失态的话。”金珊珊解释。
“在车里睡觉很危险,会使歹徒有机可乘。”男人出自好意的提醒。
金珊珊眼眸闪烁着有如星星般的光芒。“谢谢你的关心,你真是个好人。”
“你还不快把车子移开!”男人无动于衷地沉着脸说道,似乎对抛媚眼有免疫力。
“等一下,好人先生,请问尊姓大名?”金珊珊摇下车窗追问。
“小姐,我没兴趣跟你做朋友。”男人冷得令人不寒而栗。
“你拒绝我?!”金珊珊完全不能接受他如此冷漠的反应。
男人以命令的口气说;“快把车子开走!”
这个俊男正好就是向修华,昨晚的她,留给他一个很不好的印象。
他见过的美女不少,也曾经跟其中几个美女共谱恋曲,但他有他的原则,不是所有美女都能成为他的女朋友,只有个性好的美女才能得到他的青睐,至于像她这种只会惹是生非的狐狸精,不要说交往,他连看都懒得再看一眼。
昨晚他也喝了不少酒,所以将车子留在原地,由詹启良送他回住处,今天好不容易忙完公事过来取车,由于天生的正义感使然,让他忍不住想过来数落占用残障车位的车主一番,没想到却反而被这只可恶的狐狸精骂鸡公,实在令他怒气难消!
她想知道他的名字?门儿都没有!他根本不可能会给她纠缠不清的机会。
一个转身,正打算头也不回地往自己的车子走去,哪知大难临脚——
真搞不懂她是报复心太强,还是开车技术太烂?有路不开,居然将轮子辗到他脚上?!
“老天!停车!快停车!”向修华气得胀红了脸,拍打着车身,呼天喊救命。
“发生什么事了?”车子倒退停妥之后,金珊珊急忙跳下车,一探究竟。
向修华靠着自己车子的车门,边喘着气边说:“你究竟会不会开车?”
“我还是赛车俱乐部的高手。”金珊珊一脸浑然不知闯祸的表情。
“小姐,刚才你的轮胎从我脚上辗过。”向修华气得咬牙切齿。
“我就说我精神恍惚嘛!”金珊珊一副天真无辜的模样。
“真是倒楣!”向修华试着扭动足踝,测试自己受伤的程度。
看他脸色凝重,金珊珊出自好意地提议道:“我送你去医院做检查。”
“不用麻烦,我还想活着娶妻生子。”向修华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就知道你没结婚。”金珊珊嘴角拉出如上弦月的弧线,增强美丽指数。
“但我已经有未婚妻了。”她想诱惑他,他就给她当头棒喝,让她趁早死心。
“恭喜你。”金珊珊突然弯下腰,在他还来不及反应之下,脱掉他的皮鞋。
“你干什么?”向修华气呼呼地瞪着她,眸中有着熊熊的杀气。
金珊珊握着他的脚。“我想知道你的脚有没有伤到。”
“我没事,麻烦你把鞋子还给我。”向修华怒喝。
他真服了这只超级狐狸精,居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虽然是生意人必备的条件,但绝对不是女人该有的心态。
眼看她的手握住他的脚旋弄,越转越痛,他的下颔紧绷,额头青筋暴现
他一向以打女人为耻,但这个狐狸精却令他发火,对付她只能用狠招!彼不得脚痛,他狠狠地朝她踹下去,一时失准,或者应该说是太准了,他的脚竟不偏不倚地踹到她胸部——
柔软有如布丁的感觉,使他体内莫名其妙地燃烧了起来。
怎么会这样?他不明白,也不想弄明白,丢下跌坐在地上,一手搓揉着疼痛的胸口、一手紧抓着皮鞋不放的狐狸精,他转身钻进车里,踩着油门,火速逃离现场。
“喂!你的皮鞋!”金珊珊望着车牌,铭记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