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www.lwtxt.org,快穿之悲惨人生系统 完结+番外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不过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卖血的,必须得是三个月内没有卖过血的,而且不是特殊血型的人类才能卖,卖了以后还要评估质量,总吃地沟油的,就是最差一等,吃家常菜长大的高一等,吃营养餐长大的就更高啦,不过最高等的,还是常吃清粥素食的,这样的人血液里油污最少,最受血族欢迎。
血族原本最大的缺陷就是一饿就发狂,现在这条已经在公会的努力下消失了。不用偷偷摸摸、也不用辛辛苦苦狩猎,按理说原主应该生活的不错,然而,凡事都有特例。
前面说了,原主没有人教,她也不知道什么是血族公会。其实大部分人类都不知道血族的存在,国家大量买血这种事已经延续了快千年了,人们只以为国家需要,却不知道背后的原因。原主从转化后就是独自一个人,只要饿了,她就会去狩猎,而且和传说中的吸血鬼一样,专等在晚上,对单身女性下手。
如果只是吸血,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公会找到人以后赔笔钱然后把她关监狱就好了,可原主除了吸血,还目无法律,她每三天吸一次血,一次就是三天的量,人类根本承受不了这么多血液的流失,几乎每个被她吸过血的人都要住院好几天,补一两个月才能补回来。
公会被她弄的焦头烂额,今年她18岁,六年的时间,她游荡在不同的地方,被她吸过血的人少说也有六七百,为了搞定这些人,让她们相信袭击她们的只是一个爱吸血的变态人类,他们差点把嘴皮磨破。
虽然公会建立了那么多年,但违法犯罪的事就没少过,不过别的血族一犯罪就犯大罪,直接就杀人,而且一次要杀好几个,杀人倒是简单,送到人类那边、或者送回自己这边,执行死刑就可以了。杀人对血族来说就像人类的毒/品,做过一次,就还想做第二次,因此抓到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死刑。
而像原主这样的,才是最麻烦的。她没杀过人,却一直在不停的伤害人类,而且因为长期野外狩猎,她的血族本能比谁都强,公会的人根本抓不住她,好几次都眼睁睁的看着她跑掉。现在她已经成了公会的头号通缉犯,会长说了,谁能抓到她,他就奖励那个人整整二十年的高级口粮!
就这样,原主就被全公会盯上了……
大家都想抓她,而她要是被抓住,那面临的就是一辈子关监狱,一辈子都要在饥饿的狂躁中度过,想想就很痛苦啊!
原主为了躲抓捕,这几天一直在一间荒废的屋子里躲着,但今天她实在忍不下去了,她太饿了。于是她在晚上出来,饥不择食的扑向了自己见到的第一个人类,想到自己有段时间都得这么过日子,她头一回没吃饱就跑,而是敲晕了那个人类,把她拖回自己藏身的地方,准备用她当储备粮。
可是,这回她失算了。她逮回来的储备粮可不是以前任她欺负的单身女性,人家是灰色地带的老大,手下有一个雇佣兵公司,黑吃黑的事她干的多了,今天走这条小路也是一时兴起。
这位老大叫郑晴歌,被人闷头一下打晕的时候,她还以为仇家找上门了,谁知道醒过来看到的,居然是一个女孩趴在自己身上不断的吸血,郑晴歌哪是会吃亏的人,敢咬我?看我不干死你!
接下来,两个人就打了起来,见郑晴歌开始反抗,原主立刻站起来,郑晴歌看清了原主的长相,神色有一瞬间的恍惚。血族转化后都长得很好看,这是一种诱惑本能,原主瞅准这个机会,冲过去就想再把她敲晕一次,郑晴歌猛地回神,却发现自己没地方躲了,情急之下,她攥住夏芙的胳膊,不让她动自己。
可是人类力气哪有常年狩猎的游猎人力气大,眼看夏芙就要攻击自己,郑晴歌下意识的做了一个举动。
她狠狠的咬住... -->>
不过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卖血的,必须得是三个月内没有卖过血的,而且不是特殊血型的人类才能卖,卖了以后还要评估质量,总吃地沟油的,就是最差一等,吃家常菜长大的高一等,吃营养餐长大的就更高啦,不过最高等的,还是常吃清粥素食的,这样的人血液里油污最少,最受血族欢迎。
血族原本最大的缺陷就是一饿就发狂,现在这条已经在公会的努力下消失了。不用偷偷摸摸、也不用辛辛苦苦狩猎,按理说原主应该生活的不错,然而,凡事都有特例。
前面说了,原主没有人教,她也不知道什么是血族公会。其实大部分人类都不知道血族的存在,国家大量买血这种事已经延续了快千年了,人们只以为国家需要,却不知道背后的原因。原主从转化后就是独自一个人,只要饿了,她就会去狩猎,而且和传说中的吸血鬼一样,专等在晚上,对单身女性下手。
如果只是吸血,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公会找到人以后赔笔钱然后把她关监狱就好了,可原主除了吸血,还目无法律,她每三天吸一次血,一次就是三天的量,人类根本承受不了这么多血液的流失,几乎每个被她吸过血的人都要住院好几天,补一两个月才能补回来。
公会被她弄的焦头烂额,今年她18岁,六年的时间,她游荡在不同的地方,被她吸过血的人少说也有六七百,为了搞定这些人,让她们相信袭击她们的只是一个爱吸血的变态人类,他们差点把嘴皮磨破。
虽然公会建立了那么多年,但违法犯罪的事就没少过,不过别的血族一犯罪就犯大罪,直接就杀人,而且一次要杀好几个,杀人倒是简单,送到人类那边、或者送回自己这边,执行死刑就可以了。杀人对血族来说就像人类的毒/品,做过一次,就还想做第二次,因此抓到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死刑。
而像原主这样的,才是最麻烦的。她没杀过人,却一直在不停的伤害人类,而且因为长期野外狩猎,她的血族本能比谁都强,公会的人根本抓不住她,好几次都眼睁睁的看着她跑掉。现在她已经成了公会的头号通缉犯,会长说了,谁能抓到她,他就奖励那个人整整二十年的高级口粮!
就这样,原主就被全公会盯上了……
大家都想抓她,而她要是被抓住,那面临的就是一辈子关监狱,一辈子都要在饥饿的狂躁中度过,想想就很痛苦啊!
原主为了躲抓捕,这几天一直在一间荒废的屋子里躲着,但今天她实在忍不下去了,她太饿了。于是她在晚上出来,饥不择食的扑向了自己见到的第一个人类,想到自己有段时间都得这么过日子,她头一回没吃饱就跑,而是敲晕了那个人类,把她拖回自己藏身的地方,准备用她当储备粮。
可是,这回她失算了。她逮回来的储备粮可不是以前任她欺负的单身女性,人家是灰色地带的老大,手下有一个雇佣兵公司,黑吃黑的事她干的多了,今天走这条小路也是一时兴起。
这位老大叫郑晴歌,被人闷头一下打晕的时候,她还以为仇家找上门了,谁知道醒过来看到的,居然是一个女孩趴在自己身上不断的吸血,郑晴歌哪是会吃亏的人,敢咬我?看我不干死你!
接下来,两个人就打了起来,见郑晴歌开始反抗,原主立刻站起来,郑晴歌看清了原主的长相,神色有一瞬间的恍惚。血族转化后都长得很好看,这是一种诱惑本能,原主瞅准这个机会,冲过去就想再把她敲晕一次,郑晴歌猛地回神,却发现自己没地方躲了,情急之下,她攥住夏芙的胳膊,不让她动自己。
可是人类力气哪有常年狩猎的游猎人力气大,眼看夏芙就要攻击自己,郑晴歌下意识的做了一个举动。
她狠狠的咬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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