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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予淮八岁的时候,收到的礼物是一只死掉的兔子。
他原本在自家的花园捡到它,腿部被不知道什么动物咬了一口,雪白的毛发被染得通红。
他将小兔子带回房间,学着电视上的方法包扎,它挣扎地厉害,血越流越多,林予淮没办法,只好请佣人叫了兽医来。
“后肢几乎被咬烂了。”兽医检查后告诉他,“我只能帮它止血,但它活不过一周的。”
林予淮担心,每天魂不守舍地看着小兔子,它不吃也不喝,只是奄奄一息地趴在那里。
母亲说,生日许的愿望都会实现,他心心念念等到了那天,12点的钟声刚过,他紧张地躺在床上想:
希望小兔子好起来。
一大早醒来的时候,佣人告诉他父亲林骏回来了,他一向忌惮对方,战战兢兢地穿好衣服准备问安。
林骏书房的门紧闭,似乎在里面谈事情,林予淮在餐桌上看见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加快速度跑下楼,打开后险些吐出来。
是那只小兔子,下半身已经血肉模糊,它绝望地睁着眼睛,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谁干的!”他红着眼睛大声质问,只听得楼上书房的门开了,林骏双手抄进西服口袋,淡淡地睨着他。
“我。”
他一步步走下楼,每一个脚步声都极具压迫感。
“谁允许你养宠物的?”他质问。
“我没有!”他扯着嗓子大声辩解,“我在花园里捡到的,它受伤了,我只是想救它!”
“你挺善良啊。”林骏抬眸,面无表情地嘲讽,随后坐在一张雕花的木椅上,拿起红木桌上的一杯碧螺春,吹散雾气,慢悠悠地咽下一口。
“为什么救它?”
林予淮蹙着眉表示不解;“父亲,他受伤了。”
“弱肉强食,它是被自然界淘汰的产物,用得着你大发慈悲?”
倏然,锐利的目光扫射过来,林予淮害怕地低头,嘟囔道:“我看它可怜”
“这世上可怜的人很多。”
林骏一步步走向他,林予淮一紧张,眼泪直往下掉。
“你要一个个都救吗?”
“不是,我。”话音刚落,一个响亮的巴掌落在少年白嫩的脸颊上。
“救它起来,对你有好处吗?”林骏的眼底波澜不惊,沉着声逼问。
“没有。”林予淮知道父亲的脾性,硬生生把“但是”后面的话咽了下去。
“不应该同情弱者。”
“嗯。”
林骏很满意他的回答:“在这世界上,我们能相信的只有自己。”
“倘若有一天,你沦落到这只兔子的境地,你觉得会有人帮你?”
林予淮小心翼翼地抬眼,试探性回答道:“我我不知道。”
“没有人。”
林骏俯下身,一字一句地肯定道:“人都是自私的,你身处高位,自有人捧你,一旦跌落,所有人都会踩你入土,明白吗?”
“是。”
“我知道了。”
林骏指着那只兔子,冷声告诉他:“这就是你的生日礼物。”
“我希望你明白。”
“永远不要怜悯任何人。”
“永远不要对任何人动心。”
“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永远确保自己身处高位。”林骏将双手背在身后,绕着他转了一圈,“予淮,自然界有生存法则,人类社会也有。”
“我们是制定规则的人,懂了吗?”
**
林予淮12岁生日的那天,他拿着全年级第一的奖状回到家,希望借此可以换取和母亲相处的机会。
在他有限的记忆中,自己只和母亲相处了不到一年,而后林骏出现,强行将他带走。
母亲爱漂亮,性格直爽,人也不似林骏那般阴沉,即便她想尽了办法和孩子团聚,林骏都置若罔闻。
他是制定规则的人,朱晓玫无能为力。
“父亲。”他将写着名字的奖状放在林骏面前,语气中有些期待,“我拿了第一。”
“嗯。”
林骏拿着一本《金融周刊》,平静地回了两个字:“保持。”
林予淮早就料到他这样的回答,但并不敢激怒,他话锋一转,开口道:
“今天是我的生日。”
“嗯。”
林骏难得看了他一眼:“你的信托基金,我打了叁千万。”
林予淮对钱还没有什么概念,他想要的生日礼物不过是高达玩具车,和朋友们的聚会,还有看看妈妈。
“我想母亲了。”
思索再叁,他还是恳求道:“我想回龙城看看。”
“过年的时候再去吧。”
林予淮一年中有两次机会见到朱晓玫,一次是圣诞节,另一次就是春节,他难过地摇头,继续求林骏。
“我真的很想她。”
他不敢多说,有再多的想法也只能克制于此。
听别人说,林骏和朱晓玫以前是神仙眷侣,可为什么他出生之后两人的关系就破裂了。
难道他是罪魁祸首吗?
“你想?”林骏忽然笑了起来,林予淮以为有了丝希望,立刻趁热打铁道:
“我保证会按时回家,就两天。”
“好啊。”
林骏脸色忽变,指着门外,语气平淡:“出去吧。”
“在门口站两天,也算是出去玩了。”
林予淮瞪大眼睛,只听得他对保镖说:“看着他。”
夜晚的时候忽降暴雨,林予淮单薄的身躯被雨水无情拍打着,他紧握拳头,心里恨透了林骏。
他希望父亲死掉就好了。
从那之后,他下定决心,如果林骏死了,他一定不会去参加葬礼的。
**
22岁那年,维多利亚港的风异常凉爽,他遇见了一个很重要的女孩。
此时的林予淮刚刚大学毕业,风华正茂,沃顿商学院的学历已经可以为他的能力背书。
虽然年纪轻,但在林骏的培养下已经在商界小试牛刀过——开了个初创公司,吸引了一波天使轮投资,而后跟随父亲出入各种社交场合,进退得宜,谈吐风度。
人人都说虎父无犬子,林予淮遗传得好,他确实是天之骄子,不但拥有了母亲绝世的相貌,还将林骏的那套经商头脑继承了下来。
一时间,这位商界新贵风头无限,成了富家小姐挤破头也要拿下的对象。
林染比所有人都主动,她也比所有人都单纯,当别人还在思考要从林予淮头上得到点什么的时候,林染带他逛遍香港的大街小巷。
两人渴了,就在路边买鲜榨柠檬茶喝,饿了,林染回家蒸叉烧包给他。
林予淮起初没透露自己的身份,从小的教育告诉他不应该相信任何人,尤其是这种过度殷勤的女人。
回到龙城后,林予淮不适应那里潮湿的阴雨天气,一连病了好几天,林染从香港飞过来照顾,他的额头烧得滚烫,林染守了他好几晚。
半夜的时候他又觉得冷... -->>
林予淮八岁的时候,收到的礼物是一只死掉的兔子。
他原本在自家的花园捡到它,腿部被不知道什么动物咬了一口,雪白的毛发被染得通红。
他将小兔子带回房间,学着电视上的方法包扎,它挣扎地厉害,血越流越多,林予淮没办法,只好请佣人叫了兽医来。
“后肢几乎被咬烂了。”兽医检查后告诉他,“我只能帮它止血,但它活不过一周的。”
林予淮担心,每天魂不守舍地看着小兔子,它不吃也不喝,只是奄奄一息地趴在那里。
母亲说,生日许的愿望都会实现,他心心念念等到了那天,12点的钟声刚过,他紧张地躺在床上想:
希望小兔子好起来。
一大早醒来的时候,佣人告诉他父亲林骏回来了,他一向忌惮对方,战战兢兢地穿好衣服准备问安。
林骏书房的门紧闭,似乎在里面谈事情,林予淮在餐桌上看见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加快速度跑下楼,打开后险些吐出来。
是那只小兔子,下半身已经血肉模糊,它绝望地睁着眼睛,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谁干的!”他红着眼睛大声质问,只听得楼上书房的门开了,林骏双手抄进西服口袋,淡淡地睨着他。
“我。”
他一步步走下楼,每一个脚步声都极具压迫感。
“谁允许你养宠物的?”他质问。
“我没有!”他扯着嗓子大声辩解,“我在花园里捡到的,它受伤了,我只是想救它!”
“你挺善良啊。”林骏抬眸,面无表情地嘲讽,随后坐在一张雕花的木椅上,拿起红木桌上的一杯碧螺春,吹散雾气,慢悠悠地咽下一口。
“为什么救它?”
林予淮蹙着眉表示不解;“父亲,他受伤了。”
“弱肉强食,它是被自然界淘汰的产物,用得着你大发慈悲?”
倏然,锐利的目光扫射过来,林予淮害怕地低头,嘟囔道:“我看它可怜”
“这世上可怜的人很多。”
林骏一步步走向他,林予淮一紧张,眼泪直往下掉。
“你要一个个都救吗?”
“不是,我。”话音刚落,一个响亮的巴掌落在少年白嫩的脸颊上。
“救它起来,对你有好处吗?”林骏的眼底波澜不惊,沉着声逼问。
“没有。”林予淮知道父亲的脾性,硬生生把“但是”后面的话咽了下去。
“不应该同情弱者。”
“嗯。”
林骏很满意他的回答:“在这世界上,我们能相信的只有自己。”
“倘若有一天,你沦落到这只兔子的境地,你觉得会有人帮你?”
林予淮小心翼翼地抬眼,试探性回答道:“我我不知道。”
“没有人。”
林骏俯下身,一字一句地肯定道:“人都是自私的,你身处高位,自有人捧你,一旦跌落,所有人都会踩你入土,明白吗?”
“是。”
“我知道了。”
林骏指着那只兔子,冷声告诉他:“这就是你的生日礼物。”
“我希望你明白。”
“永远不要怜悯任何人。”
“永远不要对任何人动心。”
“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永远确保自己身处高位。”林骏将双手背在身后,绕着他转了一圈,“予淮,自然界有生存法则,人类社会也有。”
“我们是制定规则的人,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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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予淮12岁生日的那天,他拿着全年级第一的奖状回到家,希望借此可以换取和母亲相处的机会。
在他有限的记忆中,自己只和母亲相处了不到一年,而后林骏出现,强行将他带走。
母亲爱漂亮,性格直爽,人也不似林骏那般阴沉,即便她想尽了办法和孩子团聚,林骏都置若罔闻。
他是制定规则的人,朱晓玫无能为力。
“父亲。”他将写着名字的奖状放在林骏面前,语气中有些期待,“我拿了第一。”
“嗯。”
林骏拿着一本《金融周刊》,平静地回了两个字:“保持。”
林予淮早就料到他这样的回答,但并不敢激怒,他话锋一转,开口道:
“今天是我的生日。”
“嗯。”
林骏难得看了他一眼:“你的信托基金,我打了叁千万。”
林予淮对钱还没有什么概念,他想要的生日礼物不过是高达玩具车,和朋友们的聚会,还有看看妈妈。
“我想母亲了。”
思索再叁,他还是恳求道:“我想回龙城看看。”
“过年的时候再去吧。”
林予淮一年中有两次机会见到朱晓玫,一次是圣诞节,另一次就是春节,他难过地摇头,继续求林骏。
“我真的很想她。”
他不敢多说,有再多的想法也只能克制于此。
听别人说,林骏和朱晓玫以前是神仙眷侣,可为什么他出生之后两人的关系就破裂了。
难道他是罪魁祸首吗?
“你想?”林骏忽然笑了起来,林予淮以为有了丝希望,立刻趁热打铁道:
“我保证会按时回家,就两天。”
“好啊。”
林骏脸色忽变,指着门外,语气平淡:“出去吧。”
“在门口站两天,也算是出去玩了。”
林予淮瞪大眼睛,只听得他对保镖说:“看着他。”
夜晚的时候忽降暴雨,林予淮单薄的身躯被雨水无情拍打着,他紧握拳头,心里恨透了林骏。
他希望父亲死掉就好了。
从那之后,他下定决心,如果林骏死了,他一定不会去参加葬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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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那年,维多利亚港的风异常凉爽,他遇见了一个很重要的女孩。
此时的林予淮刚刚大学毕业,风华正茂,沃顿商学院的学历已经可以为他的能力背书。
虽然年纪轻,但在林骏的培养下已经在商界小试牛刀过——开了个初创公司,吸引了一波天使轮投资,而后跟随父亲出入各种社交场合,进退得宜,谈吐风度。
人人都说虎父无犬子,林予淮遗传得好,他确实是天之骄子,不但拥有了母亲绝世的相貌,还将林骏的那套经商头脑继承了下来。
一时间,这位商界新贵风头无限,成了富家小姐挤破头也要拿下的对象。
林染比所有人都主动,她也比所有人都单纯,当别人还在思考要从林予淮头上得到点什么的时候,林染带他逛遍香港的大街小巷。
两人渴了,就在路边买鲜榨柠檬茶喝,饿了,林染回家蒸叉烧包给他。
林予淮起初没透露自己的身份,从小的教育告诉他不应该相信任何人,尤其是这种过度殷勤的女人。
回到龙城后,林予淮不适应那里潮湿的阴雨天气,一连病了好几天,林染从香港飞过来照顾,他的额头烧得滚烫,林染守了他好几晚。
半夜的时候他又觉得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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