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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再会大明星
李贺吃完饭就闪人了,他要回去好好学习。
师兄的郑重其事仿佛一记耳光,让他彻彻底底清醒过来,他知道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贪玩。
一行三人抵达洪都体育馆时,凌霄没想到会遇见熟人:体育馆外守门的安保人员,赫然都是沈家的保镖。
“他们怎么会在这里?”被保镖恭敬地让进来,凌霄满脸不解道。
“雪滢之前遇到一些麻烦。”
沈暮云看了他一眼,无奈说道:“本来想着,在洪都这几天让你保护她……我只能从家里调些人过来,毕竟是我主动要帮忙的。”
凌霄撇撇嘴不置可否,他才不会给那个女人当保镖:“对了……怎么搞得她好像很了不起似的,出门还得有人保护。”
“死土……”
发现凌霄用愤怒的眼神盯着自己,二小姐赶紧改口:“笨蛋!你该不会不知道雪滢姐是什么人吧?”
“我知道,女人。”凌霄哼哼道。
“你……无知!”
“我干嘛要知道她是谁啊?她是谁跟我有关系吗?”凌霄嗤之以鼻,他才不在乎对方是谁。
“你这话要是说给别人听,别人一定觉得你是精神病。”
“你才神经病!”
“不是吗?”
沈霓裳满脸鄙夷的瞥了他一眼,昂着头说道:“连最出名的新生代歌手都不认识,还不承认自己是土鳖?”
说到偶像话就停不下来了,二小姐开始眉飞色舞的讲述,有关江雪滢各种辉煌耀眼的成就。
不过,沈霓裳还真没有言过其实,江雪滢确实非常出名。
只可惜……
凌霄对娱乐圈的种种,本身就一点都不感兴趣,况且他以前一直待在山上,就算想了解也没那个途径。
即便他在看电视的时候,也不会在娱乐频道上多停留,因此直到二小姐说出来,他才知道江雪滢是个明星。
江雪滢的名气有多大?
这么说吧,整个炎黄从十几岁到三四十岁的人,至少有一半以上听过她的歌,听说过她的名字!
五年前,她通过青歌赛选拔一举成名,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国内,炙手可热的歌坛新秀。
她不是第一个把炎黄古典音乐,跟现代流行歌曲结合起来的歌手。
但是!
她却是第一个把古典和流行结合起来,并创造出独属于自己风格,让这种曲风流传到大江南北的歌手。
说白了,以前也有人走类似的风格,却没有人能真正大红大紫,没有人能红到她这种程度。
到底有多红?
连续三年唱片销售全国前三!
她的歌曲在广场舞上出现频率居高不下!
演唱会上座率从不低于80%!
网络票选最强歌手榜上,她始终没达到过第三名——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在整个炎黄流行音乐圈子里,她已经成为绝对的风向标,能够跟她匹敌的歌手不足一掌之数。
虽然沈霓裳家世不凡,但她毕竟是个年轻小姑娘,她也有喜欢的偶像明星——江雪滢就是她的偶像。
只可惜,不管她把江雪滢说得多厉害,或者说江雪滢确实很厉害,对凌霄而言依然等于零。
那又怎么样呢?
她再出名再牛气冲天,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凌霄,其实……雪滢挺不错的。”
看到凌霄无动于衷的样子,沈暮云低声说道:“你看,你甩了她一身水,她不也没计较吗?我知道她那个助理有点过分,说到底就是因为雪滢太出名,身为助理有点飘飘然骄纵了些,但这并不能代表雪滢的人品不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们能成为朋友,而不是敌人。”
“我又不求她什么,干嘛要跟她做朋友?行了行了,我保证不主动跟她过不去,这总行了吧?”
凌霄不想驳了师妹的面子,不过他打心眼里,一点都不想跟江雪滢做朋友,他本就不是喜欢交朋友的人。
洪都体育馆非常大。
体育馆拥有超过15000个座位,但凡有明星来江州省举办演唱会,这里都是他们的不二之选。
当然,在歌坛没有足够人气的歌手,根本不敢在这里举办演唱会:这种大规模演唱会成本不菲,如果号召力不够上座率太低,还不得亏到吐血?不过对于江雪滢来说,上座率从来都不是问题。
这不。
十天前开始对外售票,总共15000多张演唱会门票,如今只剩下不足3000张,明晚演唱会之前肯定还能卖出一些。
今天是最后一场彩排,为了尽可能做到完美,彩排放在了体育馆现场。虽然这意味着多支付一天包场费用,但是现场彩排会让所有参加演出的工作人员,更容易适应这个陌生的舞台。
灯光师。
音响师。
场务。
所有工作人员正在做准备。
这边凌霄一行刚走到舞台... -->>
第124章再会大明星
李贺吃完饭就闪人了,他要回去好好学习。
师兄的郑重其事仿佛一记耳光,让他彻彻底底清醒过来,他知道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贪玩。
一行三人抵达洪都体育馆时,凌霄没想到会遇见熟人:体育馆外守门的安保人员,赫然都是沈家的保镖。
“他们怎么会在这里?”被保镖恭敬地让进来,凌霄满脸不解道。
“雪滢之前遇到一些麻烦。”
沈暮云看了他一眼,无奈说道:“本来想着,在洪都这几天让你保护她……我只能从家里调些人过来,毕竟是我主动要帮忙的。”
凌霄撇撇嘴不置可否,他才不会给那个女人当保镖:“对了……怎么搞得她好像很了不起似的,出门还得有人保护。”
“死土……”
发现凌霄用愤怒的眼神盯着自己,二小姐赶紧改口:“笨蛋!你该不会不知道雪滢姐是什么人吧?”
“我知道,女人。”凌霄哼哼道。
“你……无知!”
“我干嘛要知道她是谁啊?她是谁跟我有关系吗?”凌霄嗤之以鼻,他才不在乎对方是谁。
“你这话要是说给别人听,别人一定觉得你是精神病。”
“你才神经病!”
“不是吗?”
沈霓裳满脸鄙夷的瞥了他一眼,昂着头说道:“连最出名的新生代歌手都不认识,还不承认自己是土鳖?”
说到偶像话就停不下来了,二小姐开始眉飞色舞的讲述,有关江雪滢各种辉煌耀眼的成就。
不过,沈霓裳还真没有言过其实,江雪滢确实非常出名。
只可惜……
凌霄对娱乐圈的种种,本身就一点都不感兴趣,况且他以前一直待在山上,就算想了解也没那个途径。
即便他在看电视的时候,也不会在娱乐频道上多停留,因此直到二小姐说出来,他才知道江雪滢是个明星。
江雪滢的名气有多大?
这么说吧,整个炎黄从十几岁到三四十岁的人,至少有一半以上听过她的歌,听说过她的名字!
五年前,她通过青歌赛选拔一举成名,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国内,炙手可热的歌坛新秀。
她不是第一个把炎黄古典音乐,跟现代流行歌曲结合起来的歌手。
但是!
她却是第一个把古典和流行结合起来,并创造出独属于自己风格,让这种曲风流传到大江南北的歌手。
说白了,以前也有人走类似的风格,却没有人能真正大红大紫,没有人能红到她这种程度。
到底有多红?
连续三年唱片销售全国前三!
她的歌曲在广场舞上出现频率居高不下!
演唱会上座率从不低于80%!
网络票选最强歌手榜上,她始终没达到过第三名——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在整个炎黄流行音乐圈子里,她已经成为绝对的风向标,能够跟她匹敌的歌手不足一掌之数。
虽然沈霓裳家世不凡,但她毕竟是个年轻小姑娘,她也有喜欢的偶像明星——江雪滢就是她的偶像。
只可惜,不管她把江雪滢说得多厉害,或者说江雪滢确实很厉害,对凌霄而言依然等于零。
那又怎么样呢?
她再出名再牛气冲天,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凌霄,其实……雪滢挺不错的。”
看到凌霄无动于衷的样子,沈暮云低声说道:“你看,你甩了她一身水,她不也没计较吗?我知道她那个助理有点过分,说到底就是因为雪滢太出名,身为助理有点飘飘然骄纵了些,但这并不能代表雪滢的人品不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们能成为朋友,而不是敌人。”
“我又不求她什么,干嘛要跟她做朋友?行了行了,我保证不主动跟她过不去,这总行了吧?”
凌霄不想驳了师妹的面子,不过他打心眼里,一点都不想跟江雪滢做朋友,他本就不是喜欢交朋友的人。
洪都体育馆非常大。
体育馆拥有超过15000个座位,但凡有明星来江州省举办演唱会,这里都是他们的不二之选。
当然,在歌坛没有足够人气的歌手,根本不敢在这里举办演唱会:这种大规模演唱会成本不菲,如果号召力不够上座率太低,还不得亏到吐血?不过对于江雪滢来说,上座率从来都不是问题。
这不。
十天前开始对外售票,总共15000多张演唱会门票,如今只剩下不足3000张,明晚演唱会之前肯定还能卖出一些。
今天是最后一场彩排,为了尽可能做到完美,彩排放在了体育馆现场。虽然这意味着多支付一天包场费用,但是现场彩排会让所有参加演出的工作人员,更容易适应这个陌生的舞台。
灯光师。
音响师。
场务。
所有工作人员正在做准备。
这边凌霄一行刚走到舞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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