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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对,原就是我错了,我想办法弥补。”他点点头,“但现在……你肯和我和好了吗?”
“不能。”
“那要怎样你才开心?”
“自己想!”
戚继光站起身,踱到窗边,心里忽然有了一个主意。
“明天早上我来看你,包管你高兴。”他走过来在如初脸上偷得一吻,“不过现在我得走了,倘若在外逗留时间过长,下回出来就难。”
如初当然舍不得他,好多天没见,今天可是第一次单独在一起。但她知道小光的难处,所以也就不婆婆妈妈了。两人又私语了一会儿,戚继光起身离开。
到了晚间饭后,白凝若又来拜访了。或者说,是来示威吧。
“胡姐姐,请你放弃元敬。”这一次,她开门见山,端端庄庄往那儿一坐,颇有点当家主母来摊牌,要劝服外室小妾安分的态度。
“我说过,只要他说不再爱我,我立即就走。”
“我也说过,何必弄得大家不体面,彼此留点余地不好吗?”
听着这句话,如初深深吸了一口气。
自从见到白凝若以来,她就一直和这个才十、八九岁的姑娘斗心机,可因为才见过小光,此刻她的心忽然软了,很想诚恳地对白凝若说:没错,彼此留点余地不好吗?你明知道小光不爱你,为什么偏偏要做出这么多事来抢他。所谓佳偶天成,但如果是硬要凑成一对怨偶,别说你只有戚家长辈的支持,就算是老天帮你,也终究不是个了局。所谓婚姻,如果男女双方不能相爱,甚至一方还惦记着别人,那又有何幸福可言?真正的聪明,不是在情场上不计后果的比拼,是要在最合适的时机退场,寻找自己真正的机会。感情的事毕竟不是一场战斗,而只是关乎于自己的一生。
不过她这番肺腑之言还没有说出口,就听白凝若好整以暇地道,“想必今天你已经看到了,我和元敬之间是很默契的,纵然他现在迷恋你,舍不得你,但那不过是一时,以色侍人,终不得久。所以不如趁着你还能抽身,给大家一个干脆。”
“你凭什么这么说?”如初的满腔热血被泼了一盆凉水,只得无奈地笑,“这世上的事很奇怪的,就算亲眼看到,也有可能是假的。”
“可我和元敬的青梅竹马却没有半分是假。”白凝若冷笑着,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望着如初。
本来,她还想慢慢把眼前的女人弄走,好保住自己的婚姻,嫁给自己梦想了好多年的人。可是,当被派来监视这狐狸精的家丁报告说,元敬自与她分手就来到客栈,并逗留很久后,她心中的怒火就再也压抑不住。
于是她打算施展点激烈手段,倘若这狐狸精再不识好歹,她也只有搬出戚老太太和夫人了。她不想闹得不可开交,因为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让镇上人知道这些事,她丢不起这个人。可现在,她不得不如此了。这不怪她,全是这狐狸精和元敬逼的。
白家对戚家有恩,她平时在两位老人面前也做足了姿态,没道理戚家人不全心向着她。她想嫁给元敬也不是贪图什么,以她在本地的名声和家世,多少富贵人家随便她挑,可她仍然一门心思等元敬回来,为的不就是自己的一片爱慕之心吗?就算元敬真的不曾喜欢过她,也不曾承诺过她又如何?只要能嫁给元敬,占住那个位置,她就能慢慢令他真心对她。如今眼看就要梦想成真,她绝不能让任何人给搅了!
“六岁上,元敬已经捏土为马,以陶为人,在地上排兵布阵,双方厮杀,显示出极高的才华。我爹断定他是个人才,因此分文不取,悉心教导。十岁,元敬武可抗成年之人,文可败当地有名的童生,成为整个济宁州都赫赫有名的小才子。十四岁,第一次随父亲到海防卫去,恰逢倭寇来袭,元敬临危不乱,从容应敌,随父亲打了一个近年很少能胜的阵仗。可是他自己受伤严重,在床上足躺了几个月。十七岁,他赴京办理承袭事宜,我十里相送,恋恋不舍。”白凝若滔滔不绝地说起往事,“胡姐姐,自从我认识六岁的元敬,他的每一次重大事件、重大成长我都旁边亲眼看着,你有吗?所以这世上还有谁比我更了解他,适合他呢?你知不知道他讨厌胡萝卜?知不知道他其实喜欢安静?知不知道很孝顺自己的祖母和母亲,很疼爱自己的弟弟妹妹?知不知道他根本不愿意当这个四品的小小武官?知不知道他最爱吃的是三丁包子?也就是肉丁、蘑菇丁和豆皮丁所制?你什么也不知道,和他什么也没经历过,更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却来这里和我抢他,你不觉得可笑吗?你又有什么赢的可能?所以,听妹妹一句,离开鲁桥镇,再也不要回来。这样至少大家的面子还保得住。我知道胡姐姐是商人之女,用不着我赠送路费盘缠,可只要你肯放弃元敬,无论你要什么,我都会想办法给你。明白吗?胡姐姐,请你离开元敬!”说着,向前一步,逼视如初。
好厉害的女人呀!倒小看她了。这些歪理初听起来还真唬人,可是却没有一句提及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小光和她之间的爱情。她长篇大论,叽叽歪歪,但她和小光的感情互动在哪里?分毫不曾有过吧?
于是如初镇定地站起来,与白凝若对视着,而因为她的高挑身材,在气质上还略胜一筹似的。
“没错,你和小光青梅竹马,而我才认识他不过一年有余,可是论起对人的了解,并不是由时间来决定的。表面上,你占尽上风,可实际上,你一无所有。”如初很自信、很认真地说,“是,我和他没有共同的过去,可我们可以有共同的、长长的未来。因为我们的心贴在一起,所以我们就可以一生都手拉手、肩并肩地走,可以在艰难的人生中相互扶持、可以在寒冷中相互拥抱取暖、可以相偎相依、相濡以沫。他讨厌胡萝卜,可他为了我吞得下整块胡萝卜肉饼;他喜欢安静,可是他见了我就笑闹个不停;他孝顺长辈,疼爱弟妹,这是一个好男人的优良品质,我为他感到骄傲,并且会和他一起这么做;他爱吃什么,我都可以煮给他吃。不好意思,我虽然不会看病、不会作诗、不会女... -->>
“你说得对,原就是我错了,我想办法弥补。”他点点头,“但现在……你肯和我和好了吗?”
“不能。”
“那要怎样你才开心?”
“自己想!”
戚继光站起身,踱到窗边,心里忽然有了一个主意。
“明天早上我来看你,包管你高兴。”他走过来在如初脸上偷得一吻,“不过现在我得走了,倘若在外逗留时间过长,下回出来就难。”
如初当然舍不得他,好多天没见,今天可是第一次单独在一起。但她知道小光的难处,所以也就不婆婆妈妈了。两人又私语了一会儿,戚继光起身离开。
到了晚间饭后,白凝若又来拜访了。或者说,是来示威吧。
“胡姐姐,请你放弃元敬。”这一次,她开门见山,端端庄庄往那儿一坐,颇有点当家主母来摊牌,要劝服外室小妾安分的态度。
“我说过,只要他说不再爱我,我立即就走。”
“我也说过,何必弄得大家不体面,彼此留点余地不好吗?”
听着这句话,如初深深吸了一口气。
自从见到白凝若以来,她就一直和这个才十、八九岁的姑娘斗心机,可因为才见过小光,此刻她的心忽然软了,很想诚恳地对白凝若说:没错,彼此留点余地不好吗?你明知道小光不爱你,为什么偏偏要做出这么多事来抢他。所谓佳偶天成,但如果是硬要凑成一对怨偶,别说你只有戚家长辈的支持,就算是老天帮你,也终究不是个了局。所谓婚姻,如果男女双方不能相爱,甚至一方还惦记着别人,那又有何幸福可言?真正的聪明,不是在情场上不计后果的比拼,是要在最合适的时机退场,寻找自己真正的机会。感情的事毕竟不是一场战斗,而只是关乎于自己的一生。
不过她这番肺腑之言还没有说出口,就听白凝若好整以暇地道,“想必今天你已经看到了,我和元敬之间是很默契的,纵然他现在迷恋你,舍不得你,但那不过是一时,以色侍人,终不得久。所以不如趁着你还能抽身,给大家一个干脆。”
“你凭什么这么说?”如初的满腔热血被泼了一盆凉水,只得无奈地笑,“这世上的事很奇怪的,就算亲眼看到,也有可能是假的。”
“可我和元敬的青梅竹马却没有半分是假。”白凝若冷笑着,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望着如初。
本来,她还想慢慢把眼前的女人弄走,好保住自己的婚姻,嫁给自己梦想了好多年的人。可是,当被派来监视这狐狸精的家丁报告说,元敬自与她分手就来到客栈,并逗留很久后,她心中的怒火就再也压抑不住。
于是她打算施展点激烈手段,倘若这狐狸精再不识好歹,她也只有搬出戚老太太和夫人了。她不想闹得不可开交,因为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让镇上人知道这些事,她丢不起这个人。可现在,她不得不如此了。这不怪她,全是这狐狸精和元敬逼的。
白家对戚家有恩,她平时在两位老人面前也做足了姿态,没道理戚家人不全心向着她。她想嫁给元敬也不是贪图什么,以她在本地的名声和家世,多少富贵人家随便她挑,可她仍然一门心思等元敬回来,为的不就是自己的一片爱慕之心吗?就算元敬真的不曾喜欢过她,也不曾承诺过她又如何?只要能嫁给元敬,占住那个位置,她就能慢慢令他真心对她。如今眼看就要梦想成真,她绝不能让任何人给搅了!
“六岁上,元敬已经捏土为马,以陶为人,在地上排兵布阵,双方厮杀,显示出极高的才华。我爹断定他是个人才,因此分文不取,悉心教导。十岁,元敬武可抗成年之人,文可败当地有名的童生,成为整个济宁州都赫赫有名的小才子。十四岁,第一次随父亲到海防卫去,恰逢倭寇来袭,元敬临危不乱,从容应敌,随父亲打了一个近年很少能胜的阵仗。可是他自己受伤严重,在床上足躺了几个月。十七岁,他赴京办理承袭事宜,我十里相送,恋恋不舍。”白凝若滔滔不绝地说起往事,“胡姐姐,自从我认识六岁的元敬,他的每一次重大事件、重大成长我都旁边亲眼看着,你有吗?所以这世上还有谁比我更了解他,适合他呢?你知不知道他讨厌胡萝卜?知不知道他其实喜欢安静?知不知道很孝顺自己的祖母和母亲,很疼爱自己的弟弟妹妹?知不知道他根本不愿意当这个四品的小小武官?知不知道他最爱吃的是三丁包子?也就是肉丁、蘑菇丁和豆皮丁所制?你什么也不知道,和他什么也没经历过,更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却来这里和我抢他,你不觉得可笑吗?你又有什么赢的可能?所以,听妹妹一句,离开鲁桥镇,再也不要回来。这样至少大家的面子还保得住。我知道胡姐姐是商人之女,用不着我赠送路费盘缠,可只要你肯放弃元敬,无论你要什么,我都会想办法给你。明白吗?胡姐姐,请你离开元敬!”说着,向前一步,逼视如初。
好厉害的女人呀!倒小看她了。这些歪理初听起来还真唬人,可是却没有一句提及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小光和她之间的爱情。她长篇大论,叽叽歪歪,但她和小光的感情互动在哪里?分毫不曾有过吧?
于是如初镇定地站起来,与白凝若对视着,而因为她的高挑身材,在气质上还略胜一筹似的。
“没错,你和小光青梅竹马,而我才认识他不过一年有余,可是论起对人的了解,并不是由时间来决定的。表面上,你占尽上风,可实际上,你一无所有。”如初很自信、很认真地说,“是,我和他没有共同的过去,可我们可以有共同的、长长的未来。因为我们的心贴在一起,所以我们就可以一生都手拉手、肩并肩地走,可以在艰难的人生中相互扶持、可以在寒冷中相互拥抱取暖、可以相偎相依、相濡以沫。他讨厌胡萝卜,可他为了我吞得下整块胡萝卜肉饼;他喜欢安静,可是他见了我就笑闹个不停;他孝顺长辈,疼爱弟妹,这是一个好男人的优良品质,我为他感到骄傲,并且会和他一起这么做;他爱吃什么,我都可以煮给他吃。不好意思,我虽然不会看病、不会作诗、不会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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