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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富裕的,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叶二哥很靠谱的安抚道:“好点的猪肉是要留着过年,但是有猪油啊,熬剩下的油渣又香又脆,放盐撒白糖,或者用菜梗炒,你想怎么吃都成。”
叶大哥用力点着头,着重回忆了一下油渣的美味,才帮腔道:“除了油渣,还有猪下水,这些东西娘不会留太久,赶在年前都会做了吃。”
叶舒华不是很理解猪下水是什么,但她知道油渣啊,按照大哥和二哥的说法,“好点的肉”应该就是可以腌制保存的那种,那些都是她娘的宝贝,她就不强求了,转而期待的问:“那猪蹄也不用留着过年对吗?”
“猪蹄?”叶二哥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有些奇怪的说,“你说猪脚啊,什么时候喜欢吃这个了?”
叶大哥也连忙劝道:“猪脚又大又没什么肉,不划算,还不如要大肠呢,娘做炒肥肠特别对味,咱们全家都爱吃的啊!”
叶舒华一听肥肠就是一阵恶寒,更加强烈抗议了,“我今年想换个口味,就想吃猪脚,烤得金黄焦脆撒上辣椒和盐,听说特别特别好吃!”
“烤猪脚?”叶大嫂皱眉,帮着想吃肥肠的丈夫质疑起来,“我们都没听说过的玩意儿,小妹这是从哪里知道的?”
林红梅本以为自家男人会顺着她的话,让小姑子打消这不切实际的念头,没想到他竟然还帮着叶小妹找理由,“是不是听知青说的?”
“有可能。”叶二哥也道,“听说咱们大队的知青好像都是大城市来的,他们知道的新鲜玩意儿多。”
或许哥俩只是单纯的认为林红梅在发出疑问,所以他们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合情合理,但是在林红梅看来,她就是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典型,气得她再也不想见到这对是非不分的兄弟了,干脆抱起大宝回屋。
大宝正躺在摇篮里咿咿呀呀地努力吸引小姑姑的注意,冷不丁见亲妈要把自己抱走,手舞足蹈的抗议起来。
林红梅这下更觉得人人都在跟自己做对了,加快脚步回房间,“砰”的一声,大力把房门关上。
可惜她的愤怒依然没有引起叶家三傻的关注,毕竟隔三差五都要来这一出,在叶舒华他们看来已经跟喝水吃饭一样常见了,再没兴趣对此发表任何意见,只有叶大哥回头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摇头嘟囔:“又开始了。”
剩下两兄妹都没作声,不过叶二哥还是不着痕迹看了看另一边安静旁听的媳妇,并送上了赞赏的眼神,他觉得自己等了秀儿大半年、差点为此耽误最佳说亲年龄,其实是再英明不过的决定,因为如果不娶秀儿,可能就要说个像大嫂一样的泼妇,那他就要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
当然叶二哥的担心纯属多余,王翠芬当年中意宋秀秀、同意他们俩相亲,就是因为她跟林红梅完全相反的性子。王翠芬认为长媳要泼辣能干、撑得起一大家子,老二媳妇和老三媳妇则需性情温和,她们能对自己的男人好就成,用不着太能干,太能干了她还担心家里每天妯娌大战。
所以就算叶二哥和宋秀秀没成,王翠芬也会给他挑个跟宋秀秀差不多的媳妇。
叶二哥不知道,此刻看着媳妇的眼神就无比庆幸了。
宋秀秀没有儿子抱,正在百无聊赖的纳鞋底,看到丈夫的注视,差点没把针扎进自己指尖,心想她要是能像大嫂那样一举得男,那她也犯不着坐在这里看他们兄妹三个相亲相爱。
想到这里,宋秀秀不由摸了摸肚子,脸上有几分愁容,自从肚子大起来后,队里的老人就说看她肚皮圆润,多半要生女儿。其实这套说法,宋秀秀在娘家的时候就听过了,当年她大嫂怀孕,大家都说肚子圆生闺女,后来,大嫂果然给她生了个大侄女。
这还不要紧,宋秀秀出嫁前一个月,大嫂又怀上了,等她怀上不久,家里送来消息,她大嫂又给了她生了个小侄女。因为这个,宋秀秀在婆家远不如林红梅那般有底气。
她知道大伯娘家和她婆婆有福气,也都是先生儿子才生女儿的,嫁出去的大姑子也生了儿子,紧接着妯娌又一举得男,统统都是好消息,队里都在说老叶家子孙缘好、不缺儿子,她就怕自己这胎不是带把的,会被编排说是她从老宋家带过来的闺女命,万一她像娘家嫂子一样连生两个丫头,那更是坐实了他们老宋家没有福气的说法。
因为这段心事,宋秀秀刚怀孕的时候有多高兴,肚子大了以后就有多忐忑了,可她还不敢告诉丈夫,因为她怕丈夫本来没想到是她不够有福气那方面去,反而被她提醒得想起来了。
理所当然也不能告诉婆婆妯娌她们了
憋屈的宋秀秀只能每天摸着肚子祈祷,希望是他们看错了,她怀的其实也是个小子。
宋秀秀的担忧当然也没人察觉,叶舒华还在对着好奇的叶大哥和二哥眨眼睛,一本正经的瞎说:“我没看到他们的脸,就是听他们在说烤猪脚而已,听着有点耳熟,但是想不起是哪几个人。”
叶大哥和叶二哥当下表示,“那肯定是知青了,你又不怎么出门,当然听不出他们的声音。”
“嗯嗯,那就是这样吧。”叶舒华也很敷衍的点点头,继续问,“那咱们家今年可以要猪脚了吗?”
看在小妹闪着星星眼、一脸期待的份上,好哥哥们表示他们没问题了,并且还答应帮她去说服王翠芬。
人逢喜事精神爽,临近过年不只是小孩子翘首以盼,就连大人也是同样期待,这个时候,兄妹三人都请求今年的猪下水换成猪脚,王翠芬稍微诧异了下,也就点头了,“你们不后悔就成,反正猪脚也好,猪下水也好,都是你们几个吃的。不过我可把话丑话放在前面了,我没学过炖猪脚,不好吃可别怨我。”
兄妹三人对视了一眼,仿佛拥有了小秘密一样,心照不宣的表示:“猪脚拿回来我们自己烧,不用娘受累。”
王翠芬闻言更加意外了,目光从兄妹三个身上依次打量过,最后定格在叶小妹身上,老大和老二听话老实得很,从来不提这种稀奇古怪的要求,这次一定是被小妹撺掇的!
不过转念一想,王翠芬又觉得这样也不错,以这丫头的性子,现在肯定满脑子都是猪脚了,哪还有心思想到分了肉,又可以请小宋来家里吃饭呢——虽然无论如何都是要请小宋来吃饭,但王翠芬也不允许他们家小妹屁颠屁颠跑过去,因为实在预料不到她又会借着这个机会,从小宋那里骗走什么好东西。
有时候,王翠芬不但愁自家姑娘,也很是替小宋发愁,多聪明会来事的一个小伙子,出身又好,长得也俊俏,怎么就不知道擦亮眼睛、分辨哪些人是用心险恶?
闹得现在她还要担心,小妹哪天骗了小宋太多贵重东西,他们家都还不清,到时候该怎么办。卖女儿吗?
小宋嫌不嫌弃乡下丫头是一回事,就算他不介意娶农村媳妇,看他们家小妹这好吃劲,小宋也一准儿不同意。
可怜天下父母心,王翠芬想得比任何人都要长远。
不过她有一点没看错自家傻丫头,自从知道要杀年猪以后,叶舒华确实一门心思期待着她的烤猪蹄,心无旁骛到吃着香甜可口的奶糖都没把亲爱的宋大哥给想起来。
叶舒华也可能想起过宋清徽,只是想到吃烤猪蹄的大好日子,实在不该多个外人跟她抢吃的,于是又无情无义的把宋清徽扔角落里了。
但是知青点的宋清徽,这几天却不得安宁。
打着手电筒送叶小妹的那天晚上,他回去就做了个噩梦,梦里叶小妹笑魇如花的冲他笑,一遍一遍说着“宋大哥我喜欢你”,声音又娇又甜,大有他不同意她就表白到天荒地老的架势。
他本来不想理会,却在她一遍又一遍的痴缠下软了心肠,不受控制的回了三个字“我也是”。
没想到前一秒还甜美动人的小姑娘,下一秒却翻脸无情的说:“你真傻,我才不喜欢傻子呢,嘻嘻嘻——”
恶作剧成功的叶小妹兴奋的跑回家了,宋清徽却生生被吓醒了,摸了摸后背,竟然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后半夜里辗转反侧。
许是噩梦太可怕,宋清徽这些天耳朵里仿佛还回荡着叶小妹的那句话,不等他升起一丝男人该有的自得,梦里叶小妹变脸的样子又浮现眼前,宋清徽瞬间清醒,并且伴随着一阵后怕,也许这个梦就是警示,幸好他那天没被鬼迷心窍,否则恐怕就像是在梦里一样,被叶小妹当成大傻子。
要是真被傻丫头当成了大傻子,那真是一世英名全被毁了。宋清徽这般安慰自己,但内心深处,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偏偏这个时候,他竟然听到女知青自以为隐蔽的讨论声——
“叶小妹自从上次来请宋知青吃饭,好像就再没来个知青点了?”
“不是说她在家做家务带孩子?可能走不开吧。”
“农忙的时候,叶小妹确实需要在家做事,可现在都不用下地了,叶婶和两个儿媳妇都在家,用得着叶小妹做事吗?”
“对啊,上次清鱼塘,叶小妹可是从早上待到晚上,一点都不像要洗衣做饭的人,我看她闲得很”
“那叶小妹在家这么闲,怎么也不来找宋清徽?”
“感觉我们是真误会了,叶小妹在家受宠得很,一看就知道心无城府、不知掩饰,她要是真瞧中了宋清徽,还不得找各种借口赖在咱们这不走?”
“说的也是,叶小妹可不是沉得住气的人,她肯定不喜欢宋清徽。”
不小心听到这段对话的宋清徽只觉得膝盖一痛。虽然在知青同伴们面前澄清他跟叶小妹的关系,是他一直想要的,可现在真的如愿以偿,他却有种说不出来的心塞——明明他坐拥叶小妹垂涎不已的肉罐头和糖,竟然都不能让她动一丝芳心,难道他就这么毫无吸引力吗?
宋清徽都快被叶小妹打击得自我怀疑起来了。
吃完饭,同志们又聊起叶小妹最关心的活动,“明天早上杀年猪,你们谁想去帮忙吗?”
男同志都跃跃欲试,每年都要杀年猪,但他们依然对这项活动乐此不彼,几个活跃分子表完态,习惯性的问宋清徽:“你去吗?去的话明天叫我们起床呗。”
比起叶家这种小生产队的“大户人家”,宋清徽家称得上真正的富有,宋清徽有手表,还有闹钟,不过下乡以来,睡的都是大通铺,闹钟不太用得到,只有在这种天不亮就要起床的时候,大家才迫切需要他的闹钟,因为知青还是不像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听着鸡鸣就知道几点钟。
听到男生的话,宋清徽还没来得及作声,已经有人说道:“宋哥肯定不去,还用问吗?他最爱干净,杀猪这种事从来不凑热闹……”
话还没说完,宋清徽不知为何想起一张兴致勃勃的小脸,竟然鬼使神差的点头:“好。”
“什么?”包括正在滔滔不绝的那位,所有男同志们都是一副惊掉下巴的样子回头,仿佛眼前的宋清徽不是他们认识的宋清徽。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终于粗长了,为了补偿小伙伴们耐心的等待,还有一天的欠更也会补回来的,拿个小本本记下来= =
我去睡觉啦,晚安
较富裕的,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叶二哥很靠谱的安抚道:“好点的猪肉是要留着过年,但是有猪油啊,熬剩下的油渣又香又脆,放盐撒白糖,或者用菜梗炒,你想怎么吃都成。”
叶大哥用力点着头,着重回忆了一下油渣的美味,才帮腔道:“除了油渣,还有猪下水,这些东西娘不会留太久,赶在年前都会做了吃。”
叶舒华不是很理解猪下水是什么,但她知道油渣啊,按照大哥和二哥的说法,“好点的肉”应该就是可以腌制保存的那种,那些都是她娘的宝贝,她就不强求了,转而期待的问:“那猪蹄也不用留着过年对吗?”
“猪蹄?”叶二哥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有些奇怪的说,“你说猪脚啊,什么时候喜欢吃这个了?”
叶大哥也连忙劝道:“猪脚又大又没什么肉,不划算,还不如要大肠呢,娘做炒肥肠特别对味,咱们全家都爱吃的啊!”
叶舒华一听肥肠就是一阵恶寒,更加强烈抗议了,“我今年想换个口味,就想吃猪脚,烤得金黄焦脆撒上辣椒和盐,听说特别特别好吃!”
“烤猪脚?”叶大嫂皱眉,帮着想吃肥肠的丈夫质疑起来,“我们都没听说过的玩意儿,小妹这是从哪里知道的?”
林红梅本以为自家男人会顺着她的话,让小姑子打消这不切实际的念头,没想到他竟然还帮着叶小妹找理由,“是不是听知青说的?”
“有可能。”叶二哥也道,“听说咱们大队的知青好像都是大城市来的,他们知道的新鲜玩意儿多。”
或许哥俩只是单纯的认为林红梅在发出疑问,所以他们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合情合理,但是在林红梅看来,她就是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典型,气得她再也不想见到这对是非不分的兄弟了,干脆抱起大宝回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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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红梅这下更觉得人人都在跟自己做对了,加快脚步回房间,“砰”的一声,大力把房门关上。
可惜她的愤怒依然没有引起叶家三傻的关注,毕竟隔三差五都要来这一出,在叶舒华他们看来已经跟喝水吃饭一样常见了,再没兴趣对此发表任何意见,只有叶大哥回头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摇头嘟囔:“又开始了。”
剩下两兄妹都没作声,不过叶二哥还是不着痕迹看了看另一边安静旁听的媳妇,并送上了赞赏的眼神,他觉得自己等了秀儿大半年、差点为此耽误最佳说亲年龄,其实是再英明不过的决定,因为如果不娶秀儿,可能就要说个像大嫂一样的泼妇,那他就要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
当然叶二哥的担心纯属多余,王翠芬当年中意宋秀秀、同意他们俩相亲,就是因为她跟林红梅完全相反的性子。王翠芬认为长媳要泼辣能干、撑得起一大家子,老二媳妇和老三媳妇则需性情温和,她们能对自己的男人好就成,用不着太能干,太能干了她还担心家里每天妯娌大战。
所以就算叶二哥和宋秀秀没成,王翠芬也会给他挑个跟宋秀秀差不多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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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秀秀没有儿子抱,正在百无聊赖的纳鞋底,看到丈夫的注视,差点没把针扎进自己指尖,心想她要是能像大嫂那样一举得男,那她也犯不着坐在这里看他们兄妹三个相亲相爱。
想到这里,宋秀秀不由摸了摸肚子,脸上有几分愁容,自从肚子大起来后,队里的老人就说看她肚皮圆润,多半要生女儿。其实这套说法,宋秀秀在娘家的时候就听过了,当年她大嫂怀孕,大家都说肚子圆生闺女,后来,大嫂果然给她生了个大侄女。
这还不要紧,宋秀秀出嫁前一个月,大嫂又怀上了,等她怀上不久,家里送来消息,她大嫂又给了她生了个小侄女。因为这个,宋秀秀在婆家远不如林红梅那般有底气。
她知道大伯娘家和她婆婆有福气,也都是先生儿子才生女儿的,嫁出去的大姑子也生了儿子,紧接着妯娌又一举得男,统统都是好消息,队里都在说老叶家子孙缘好、不缺儿子,她就怕自己这胎不是带把的,会被编排说是她从老宋家带过来的闺女命,万一她像娘家嫂子一样连生两个丫头,那更是坐实了他们老宋家没有福气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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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秀秀的担忧当然也没人察觉,叶舒华还在对着好奇的叶大哥和二哥眨眼睛,一本正经的瞎说:“我没看到他们的脸,就是听他们在说烤猪脚而已,听着有点耳熟,但是想不起是哪几个人。”
叶大哥和叶二哥当下表示,“那肯定是知青了,你又不怎么出门,当然听不出他们的声音。”
“嗯嗯,那就是这样吧。”叶舒华也很敷衍的点点头,继续问,“那咱们家今年可以要猪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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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芬闻言更加意外了,目光从兄妹三个身上依次打量过,最后定格在叶小妹身上,老大和老二听话老实得很,从来不提这种稀奇古怪的要求,这次一定是被小妹撺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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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王翠芬不但愁自家姑娘,也很是替小宋发愁,多聪明会来事的一个小伙子,出身又好,长得也俊俏,怎么就不知道擦亮眼睛、分辨哪些人是用心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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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嫌不嫌弃乡下丫头是一回事,就算他不介意娶农村媳妇,看他们家小妹这好吃劲,小宋也一准儿不同意。
可怜天下父母心,王翠芬想得比任何人都要长远。
不过她有一点没看错自家傻丫头,自从知道要杀年猪以后,叶舒华确实一门心思期待着她的烤猪蹄,心无旁骛到吃着香甜可口的奶糖都没把亲爱的宋大哥给想起来。
叶舒华也可能想起过宋清徽,只是想到吃烤猪蹄的大好日子,实在不该多个外人跟她抢吃的,于是又无情无义的把宋清徽扔角落里了。
但是知青点的宋清徽,这几天却不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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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叶小妹在家这么闲,怎么也不来找宋清徽?”
“感觉我们是真误会了,叶小妹在家受宠得很,一看就知道心无城府、不知掩饰,她要是真瞧中了宋清徽,还不得找各种借口赖在咱们这不走?”
“说的也是,叶小妹可不是沉得住气的人,她肯定不喜欢宋清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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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徽都快被叶小妹打击得自我怀疑起来了。
吃完饭,同志们又聊起叶小妹最关心的活动,“明天早上杀年猪,你们谁想去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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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叶家这种小生产队的“大户人家”,宋清徽家称得上真正的富有,宋清徽有手表,还有闹钟,不过下乡以来,睡的都是大通铺,闹钟不太用得到,只有在这种天不亮就要起床的时候,大家才迫切需要他的闹钟,因为知青还是不像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听着鸡鸣就知道几点钟。
听到男生的话,宋清徽还没来得及作声,已经有人说道:“宋哥肯定不去,还用问吗?他最爱干净,杀猪这种事从来不凑热闹……”
话还没说完,宋清徽不知为何想起一张兴致勃勃的小脸,竟然鬼使神差的点头:“好。”
“什么?”包括正在滔滔不绝的那位,所有男同志们都是一副惊掉下巴的样子回头,仿佛眼前的宋清徽不是他们认识的宋清徽。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终于粗长了,为了补偿小伙伴们耐心的等待,还有一天的欠更也会补回来的,拿个小本本记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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