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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这么晚才到?”他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堵车?”
他今天穿着一套浅灰色的西装,打着一条宝蓝色的领带,看上去风度翩翩、神采奕奕。
“嗯。”她抽出耳机就往耳朵里塞,被他毫不犹豫地扯了下来,塞到一边,“别听音乐。”
“你想干嘛?”她白了他一眼。
“聊聊。”他嗓音低沉,派头十足,“闵慧,我等这一刻很久了。”
闵慧拿起手机,调出里面的录音机:“聊吧,我全程录音。”
“淘气。”他嗤笑一声,一把夺过来,三下五除二地关了机,“飞机上不能开机,这是常识。”
“FXXK!”她在心里骂了一句。
他看着她,神秘地笑了:“你用的是什么牌子的香水,这么好闻?让我想起春天。我想给我妻子买一个。”见她漠然不理,自顾自地又说,“唔,我猜猜看——BurberryHerBlossom,是吗?洒上它,你这一天就好像走在伦敦的鲜花大道上……”
程启让与一般男人区别最大的地方就是他有狼一样敏锐的嗅觉。对身体的气味特别敏感。他不允许身边的助理、秘书在上班之前或上班之中吃韭菜、大蒜、洋葱、咖喱之类的食物,在烧烤空前流行的滨城,为了避开孜然,有夜跑习惯的他宁肯绕道远行。
他还有可怕的洁癖,会因为办公桌不干净就将秘书和保洁阿姨同时开除。
据说他与妻子关系恶化就是从妻子养狗的时候开始的。
程启让不喜欢动物身上的气味,也不喜欢沾染他们的毛发,他讨厌猫,更讨厌狗。
所以他对各种香气都有研究,喜欢花香、木香和各种烘培味道的香气。他喜欢恭维女员工身上的香水味,总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每逢三八妇女节公司送出的礼物中必含一瓶他亲手挑选的香水。
闵慧的这瓶BurberryHerBlossom是曹牧送的,已经快用完了,她不舍得扔掉,就把最后的一点用水稀释了一下,倒进了沐浴露。曹牧说程启让喜欢香水从大学时候就开始了,“如果你知道男生宿舍有多么臭的话”。寝室女生为了追求他,不惜用整个暑期打工的钱购买昂贵的香水以获得他的欢心。
“你知道世上什么东西最香吗,程启让?”她冷笑,“是人品。散发恶臭的人品什么香水也掩盖不了。”
程启让的脸忽然阴沉,正要张口反驳,一个人拎着一个电脑包从他身边匆匆走过,忽然折身回来:“启让?”
闵慧抬头一看,吃了一惊,居然是辛旗,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衣,灰色的九分裤,看样子是一路跑来最后一个登机,满头满脸都是汗。
“Ethan?”
两人客气地握了握手。
“真巧,在飞机上碰到你们。”辛旗笑着说,“闵慧,介意坐我的座位吗?我有些项目想跟程总好好地聊一下。这是我的包,你帮我拿一下。”
闵慧一怔,随即喜出望外,连忙站起来:“不介意不介意,你们聊吧!”说罢接过辛旗递来的机票和包往前走,一位空乘走过来看了一下她的票,说:“直走左转,商务舱。”
闵慧犹豫了一下,回头见辛旗已经跟程启让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心想,他不介意我干嘛介意,好歹也是娃儿他爹。于是找到座位,心安理得地坐了下来。
两个小时正好够看一场电影,闵慧挑了一部无厘头的喜剧,还没看完飞机就已经着陆了。她回到原座取行李,顺便将辛旗的包还回去,辛旗还在与程启让交头接耳。
“闵慧,”程启让一见到她,立即吩咐起来,“晚上七点半,医院的院长请咱们吃饭,地址已经发到了你的手机了。”
“好的。”
“项目的事情你准备一下,他们饭后想听听你的介绍。”
“已经准备好了。”
“七点十分我在宾馆的大堂等你,我们一起走。”程启让又说。
“哦——启让,”辛旗插口道,“闵慧不住在宾馆。”
“哦?”程启让的眸中闪过一丝不快,随即笑着说,“Ethan,我们这一趟可是有公务在身的哟。”
“我儿子不是病了么,我约了个老中医,难得她妈也在北京,想一起去见见,咨询一下。”辛旗只当没看见程启让脸色,“闵慧没跟你说?”
“没有。”
“我忘了。”闵慧补了一句。
“那地方有点远,看完后我直接把她送到你们会客的地点,你看行吗?保证不耽误晚上的公务。”
程启让显然是懵了,也不清楚辛旗是什么操作,只好点头:“行,晚上见。”
***
出租车上,辛旗对司机说:“我们去金融街。”
闵慧问道:“你的公司不是已经全部搬到滨城了吗?”
“我的公寓没搬啊。”
“那个不是租的?”
“不是。”他说,“咱们先回去休息一下,晚上我送你去吃饭,再接你回来。”
这段时间两人一直都在冷战,突然间这么殷勤,闵慧有点不适应:“不用那么麻烦,公司帮我订了宾馆。”
“你不愿意跟程启让在一起不是吗?”
“是。”
“那就离他远点,住在我这。”
“……”
“闵慧,我知道你讨厌这个人。”他的神情很严肃,“但是再怎么讨厌也不要付诸暴力,更不能起杀心,懂不?”
她觉得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起了杀心?”
“你最近情绪不大稳定,我得看着你一点儿。”他又说。
闵慧更不明白了:“我的情绪挺好的呀。”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是怎么回事?”辛旗怔怔地看着她,“把包拿过来给我看一下,里面没藏什么凶器吧?”
闵慧瞪眼看了他两秒,忽然哈哈大笑,笑得喘不过气来:“辛旗你真逗!你是担心我会杀了程启让吗?怎么可能?我是个有孩子的妈妈,为了孩子我也不会乱来呀。”
“你能想到这一点挺好的。”他慢慢地说。
“不过转念一想,就算我出了什么事,苏全还有个爸爸,我也挺放心的。”
他忽然指着她手袋上别着的一只笔问道:“这是什么?”
“圆珠笔。”
那只笔是金属做的,比一般的笔要粗,掂在手上也重出许多。
“这不是一般的圆珠笔吧?”他说。
“这叫多功能防身战术笔。”闵慧将笔帽一拧,一一显示上面的部件,“这个尖尖的东西叫‘钨钢攻击头’,可以破窗。这是‘折叠切割刀’,像一把小匕首,可以攻击也可以防身。尾部这里还有个‘强光爆闪手电’,还可以照明也可闪瞎侵犯者的双眼。此外它还是只笔,可以写字。——很便宜的,淘宝上卖,要不要,我送你一个?”
辛旗白了她一眼:“你是怎么通过安检的?”
“这些东西尺寸很小,没人会查呀。”
“闵慧——”辛旗还想说说她,汽车忽然停了,司机说,“对不起,车坏了,我给你们叫辆车吧?”
司机是女的,看上去很年轻,也没什么经验,一筹莫展地四处翻找保险单。闵慧连忙说:“我去看一下,你有手套和毛巾吗?”
司机愣住:“你会修车?”
“会一点。”
她下车走到前面支好三角架打开引擎盖,往里面看了看,司机连忙跟了过来,在一旁探头探脑。
“有水吗?”闵慧问道。
“后备箱里有。”
“拿一桶过来。”
她戴上手套,隔着毛巾轻轻拧开水箱,往里面倒了一桶水。
回到车上时,车已经好了,司机千恩万谢,表示不收路费。
“你不是不开车吗?”辛旗好奇地问道。
“跟周如稷在一起的时候,他负责开车,我负责修车,我自己还换过机油呢。”
“你这么爷们,让男人怎么办?”
“好办,见到我叫声大哥就行了。”
r /> “这么晚才到?”他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堵车?”
他今天穿着一套浅灰色的西装,打着一条宝蓝色的领带,看上去风度翩翩、神采奕奕。
“嗯。”她抽出耳机就往耳朵里塞,被他毫不犹豫地扯了下来,塞到一边,“别听音乐。”
“你想干嘛?”她白了他一眼。
“聊聊。”他嗓音低沉,派头十足,“闵慧,我等这一刻很久了。”
闵慧拿起手机,调出里面的录音机:“聊吧,我全程录音。”
“淘气。”他嗤笑一声,一把夺过来,三下五除二地关了机,“飞机上不能开机,这是常识。”
“FXXK!”她在心里骂了一句。
他看着她,神秘地笑了:“你用的是什么牌子的香水,这么好闻?让我想起春天。我想给我妻子买一个。”见她漠然不理,自顾自地又说,“唔,我猜猜看——BurberryHerBlossom,是吗?洒上它,你这一天就好像走在伦敦的鲜花大道上……”
程启让与一般男人区别最大的地方就是他有狼一样敏锐的嗅觉。对身体的气味特别敏感。他不允许身边的助理、秘书在上班之前或上班之中吃韭菜、大蒜、洋葱、咖喱之类的食物,在烧烤空前流行的滨城,为了避开孜然,有夜跑习惯的他宁肯绕道远行。
他还有可怕的洁癖,会因为办公桌不干净就将秘书和保洁阿姨同时开除。
据说他与妻子关系恶化就是从妻子养狗的时候开始的。
程启让不喜欢动物身上的气味,也不喜欢沾染他们的毛发,他讨厌猫,更讨厌狗。
所以他对各种香气都有研究,喜欢花香、木香和各种烘培味道的香气。他喜欢恭维女员工身上的香水味,总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每逢三八妇女节公司送出的礼物中必含一瓶他亲手挑选的香水。
闵慧的这瓶BurberryHerBlossom是曹牧送的,已经快用完了,她不舍得扔掉,就把最后的一点用水稀释了一下,倒进了沐浴露。曹牧说程启让喜欢香水从大学时候就开始了,“如果你知道男生宿舍有多么臭的话”。寝室女生为了追求他,不惜用整个暑期打工的钱购买昂贵的香水以获得他的欢心。
“你知道世上什么东西最香吗,程启让?”她冷笑,“是人品。散发恶臭的人品什么香水也掩盖不了。”
程启让的脸忽然阴沉,正要张口反驳,一个人拎着一个电脑包从他身边匆匆走过,忽然折身回来:“启让?”
闵慧抬头一看,吃了一惊,居然是辛旗,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衣,灰色的九分裤,看样子是一路跑来最后一个登机,满头满脸都是汗。
“Ethan?”
两人客气地握了握手。
“真巧,在飞机上碰到你们。”辛旗笑着说,“闵慧,介意坐我的座位吗?我有些项目想跟程总好好地聊一下。这是我的包,你帮我拿一下。”
闵慧一怔,随即喜出望外,连忙站起来:“不介意不介意,你们聊吧!”说罢接过辛旗递来的机票和包往前走,一位空乘走过来看了一下她的票,说:“直走左转,商务舱。”
闵慧犹豫了一下,回头见辛旗已经跟程启让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心想,他不介意我干嘛介意,好歹也是娃儿他爹。于是找到座位,心安理得地坐了下来。
两个小时正好够看一场电影,闵慧挑了一部无厘头的喜剧,还没看完飞机就已经着陆了。她回到原座取行李,顺便将辛旗的包还回去,辛旗还在与程启让交头接耳。
“闵慧,”程启让一见到她,立即吩咐起来,“晚上七点半,医院的院长请咱们吃饭,地址已经发到了你的手机了。”
“好的。”
“项目的事情你准备一下,他们饭后想听听你的介绍。”
“已经准备好了。”
“七点十分我在宾馆的大堂等你,我们一起走。”程启让又说。
“哦——启让,”辛旗插口道,“闵慧不住在宾馆。”
“哦?”程启让的眸中闪过一丝不快,随即笑着说,“Ethan,我们这一趟可是有公务在身的哟。”
“我儿子不是病了么,我约了个老中医,难得她妈也在北京,想一起去见见,咨询一下。”辛旗只当没看见程启让脸色,“闵慧没跟你说?”
“没有。”
“我忘了。”闵慧补了一句。
“那地方有点远,看完后我直接把她送到你们会客的地点,你看行吗?保证不耽误晚上的公务。”
程启让显然是懵了,也不清楚辛旗是什么操作,只好点头:“行,晚上见。”
***
出租车上,辛旗对司机说:“我们去金融街。”
闵慧问道:“你的公司不是已经全部搬到滨城了吗?”
“我的公寓没搬啊。”
“那个不是租的?”
“不是。”他说,“咱们先回去休息一下,晚上我送你去吃饭,再接你回来。”
这段时间两人一直都在冷战,突然间这么殷勤,闵慧有点不适应:“不用那么麻烦,公司帮我订了宾馆。”
“你不愿意跟程启让在一起不是吗?”
“是。”
“那就离他远点,住在我这。”
“……”
“闵慧,我知道你讨厌这个人。”他的神情很严肃,“但是再怎么讨厌也不要付诸暴力,更不能起杀心,懂不?”
她觉得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起了杀心?”
“你最近情绪不大稳定,我得看着你一点儿。”他又说。
闵慧更不明白了:“我的情绪挺好的呀。”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是怎么回事?”辛旗怔怔地看着她,“把包拿过来给我看一下,里面没藏什么凶器吧?”
闵慧瞪眼看了他两秒,忽然哈哈大笑,笑得喘不过气来:“辛旗你真逗!你是担心我会杀了程启让吗?怎么可能?我是个有孩子的妈妈,为了孩子我也不会乱来呀。”
“你能想到这一点挺好的。”他慢慢地说。
“不过转念一想,就算我出了什么事,苏全还有个爸爸,我也挺放心的。”
他忽然指着她手袋上别着的一只笔问道:“这是什么?”
“圆珠笔。”
那只笔是金属做的,比一般的笔要粗,掂在手上也重出许多。
“这不是一般的圆珠笔吧?”他说。
“这叫多功能防身战术笔。”闵慧将笔帽一拧,一一显示上面的部件,“这个尖尖的东西叫‘钨钢攻击头’,可以破窗。这是‘折叠切割刀’,像一把小匕首,可以攻击也可以防身。尾部这里还有个‘强光爆闪手电’,还可以照明也可闪瞎侵犯者的双眼。此外它还是只笔,可以写字。——很便宜的,淘宝上卖,要不要,我送你一个?”
辛旗白了她一眼:“你是怎么通过安检的?”
“这些东西尺寸很小,没人会查呀。”
“闵慧——”辛旗还想说说她,汽车忽然停了,司机说,“对不起,车坏了,我给你们叫辆车吧?”
司机是女的,看上去很年轻,也没什么经验,一筹莫展地四处翻找保险单。闵慧连忙说:“我去看一下,你有手套和毛巾吗?”
司机愣住:“你会修车?”
“会一点。”
她下车走到前面支好三角架打开引擎盖,往里面看了看,司机连忙跟了过来,在一旁探头探脑。
“有水吗?”闵慧问道。
“后备箱里有。”
“拿一桶过来。”
她戴上手套,隔着毛巾轻轻拧开水箱,往里面倒了一桶水。
回到车上时,车已经好了,司机千恩万谢,表示不收路费。
“你不是不开车吗?”辛旗好奇地问道。
“跟周如稷在一起的时候,他负责开车,我负责修车,我自己还换过机油呢。”
“你这么爷们,让男人怎么办?”
“好办,见到我叫声大哥就行了。”